《林汐路远》第133章 男人天生就是拎包的

    见她说的那么肯定,知道不买是不行了,便指了指旁边那一套西装:“要不,就试这个吧。”那套的价格不是太贵,才2800元。
    “少费话,赶紧试。”林汐显得很不耐烦,向我下达了命令。
    恭敬不如从命,我开始脱下夹克衫。真别说,东西这玩艺儿贵有贵的理由,八千多元的西装穿在身上,感觉就是不一样,觉得非常得体。
    “先生真帅,换了衣服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旁边卖衣服的女服务员不知是夸我还是夸她的衣服。
    “就这套了,小姐,打包。”林汐不由纷说指挥着刚才说话的服务员。
    跟林汐逛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商场,我深切体会到了什么叫花钱如流水,什么叫挥金如土,什么叫铺张浪费,也体会到了有钱也就有了一切。化妆口、洗漱用口,加上他的西服,大包小包一大堆,象个小山,险些把我压死。我相信当时的场面一定很滑稽,她带着大大的太阳墨镜高昂地走在前面,而我则穿着蓝色的工作服,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看到过往的行人无一例外地向我投来另类眼光,就象唐吉诃德和仆人阿丘,又好似美女驯兽师牵着她的大猩猩一样。
    “林……,林总监,还要去哪?实在走不动了,要不我先歇一会儿?”我看着她走进一家妇女用品专柜,我不好意思再跟上去,便装作喘粗气,上气不接下气地对着在女性用品前不停地转,意气风发、饶有兴致边走边巡视着的林汐说。
    “瞧你年纪轻轻的,把身体混成这样,如此的不堪。”林汐从格子上拿了几包卫生巾,转过身想塞给我,结果扑了了空。
    我站在货架的最外头,没有往里走,那些便女性的隐私用品,我实在是不好意思进去。
    “不是我身体不行,可东西这玩艺儿路远没轻重,手端着一只茶杯让走100公里你试试。”
    “油嘴滑舌,哎,愣在那干嘛,过来呀。”林汐的手还停在空中。
    “你在笑话我?”我说了一句,有点不情愿地把车推了过去。
    “看不出,你还挺封建的。”
    我封建?你不是太随便了吧,我心想,我又不是你老公,这东西你也让我接着?
    林汐斜了我一眼,看到我那窘样,明白了我的意思,似乎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便转移了话题:“你稍忍一会,一会就到了。”
    我不知道她这个“到”是什么意思,但可以肯定的是购物还没有完,需要继续。
    从五楼一直逛到二楼,我们没有坐电梯,全是步行的。林汐倒没什么,可害苦了我。放下购物车,又重新把那些东西拎了起来,而且,这次份量更加的重了。她不是还想报复自己吧,有钱人报复人的办法很多,给你点小恩惠,就能折腾得你上吐下泄。
    我真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下,但她却完全没有停的意思,真佩服她的耐力,整整一两个小时,就是轻装步行,我想这会儿也该走腻了。
    二楼是餐厅和休闲娱乐场所。购物商场也真够气派的,餐饮、购物、娱乐、休息一条龙服务,对于有钱人,这才叫享受。
    走到二楼,林汐还没有下去的意思,而是径直走到了一个名字“沁竹园”的雅间,一推门,走了进去。
    这是做什么,要吃饭吧,我心想。
    “累了吧?”林汐一改往日冷冰冰的面孔,笑嘻嘻地坐到雪白的餐椅上,向服务员要了一瓶矿泉水,递给他:“喝点水吧,看你满头大汗的。”
    商场里温度并不低,我一溜小跑地跟着她,额头也少许渗出了些许汗珠。
    “怎么,还要吃饭。”我放下手中的东西,狂饮着矿泉水。
    “你看都几点了。”林汐抬起雪白的玉手,晃了晃葱白似胳膊上金灿灿的手表。现在,有身份的人都把带手表作为一种时尚,而象我这样的,有个手机看时间就足够了。胳膊腕上套着一堆生铁,也不嫌沉重。时代真是不一样了,记得小时候,他们经常把戴手表的人称作土老冒。
    “路远。”她眨巴着长长的眼睫毛,语气有些戏谑地说:“逛了一下午了,你应该请我吧。”
    啊,原来她转到这,就是为了让我请她吃饭。林汐叫了一声我的名字,这也是她第一次正八经儿的叫我的名字,我听起来很不习惯。
    “我给你拎了一上午的包,怎么还要我请你?”我本能地脱口而道。不是我吝啬,不论是她还是谁,请客是小事,关键是这地方太高档了,冲着这些衣服,饭菜肯定便宜不了,走的时候太匆忙,我兜里的钱估计超不出二百大洋。
    “难怪别人说你呆头呆脑的,真的不知道怎么巴结上司。”林汐讥笑我。
    “生就的骨头……”我顺着她。别人说我呆头呆脑?我怎么没听过,我觉得我在别人的印象里绝对不至于是这种形象,估计是她自己妄为的吧。
    “怎么,你不想请我,给你买了那么贵的……。”林汐开始有点小肚鸡肠。
    “不是,不是那个意思,我应该、应该,不过,这个地方的东西又贵又不合口味。”我给她解释,索性,男子汉的自尊也不要了,不请客总比请了客没钱付帐尴尬要好些。
    “哼!”林汐听了这话看样子很不高兴,她的墨镜后面的眼睛我看不到,想象中一定很难看,死死地盯着我,“再贵也贵不到两个人消费一瓶1573的程度。”
    天呐!她还记着我和袁紫衣喝1573这茬呢。
    “可是我兜里真没带太多的钱。”我可怜巴巴地说。
    “少废话。”林汐说,“这又不是什么高消费的地方,一份牛排和一杯可乐你都请不起呀?”
    “行,行。”我赶紧说。再不说行,也太不男人了。
    而这时,我忽然感觉到我和林汐的距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远。
    我和林汐各要了一份牛排,她要的是可乐,我则是白水,我不喜欢可乐的那种味道。
    对于吃西餐来说,是有讲究的。从酒菜的搭配及刀叉的使用到握杯喝汤的方法,有一整套繁复的礼仪,相当的麻烦。在北京的时候,很多人习惯于吃西餐,一般的情况下,除了必须外,我基本不去。那种七分熟的牛排不好下咽不说,边吃还得边看其他人的脸色,生怕自己的动作不规范而闹出笑话。而且,大伙聚在一起吃西餐的时候,都吃的很少,我就从来没有吃饱过。
    幸好,这只有林汐我们两个人。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