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汐路远》第18章 同届同班

    我的高中是在市一中读完的,顾若菲是我的亲同学。
    所谓的亲同学,当然是同届同班。“亲”这个字眼儿虽然有些暧昧,但却代表着更深一层的意思。学生时代对于同学这个概念,仅仅停留在朝夕相处上,待真正毕业步入社会,才会理解它的含义,往往同届不同班的,大家见了面,也经常会以同学相称,以表达某种密切关系。
    我的中学生时代可以说是晦涩的。
    那时,我家境非常的困难,困难得让我在班级中抬不起头来。多年前,母亲带着我们从县里来到这个城市漂泊,父亲多病,常年吃药,几无任何劳动力,全家人仅靠母亲孱弱的身体支撑。
    因此,高中的那段时光,节省便成了我生活的主流。清楚地记得,那三年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几个月不知肉味是常有的事。每次吃饭的时候,我总是最后一个走出教室,最后一个进食堂,美其名曰是多学一会儿,其实我是不想让大家看到饭盒的里可怜的东西,总是希望最后一个打饭,食堂师傅能把仅剩的已经见底的菜盆连汤带菜都倒在我的饭盒里,能让我享受一些晕腥,毕竟,那个阶段,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饥饿啊。
    起初,同学们并不知道我的秘密,大都以为我好学,久而久之,便发现了这个拙得不能再拙的伎俩,虽然大部分同学都是以一种同情心来对待的,但仍有一部分人,特别是一些家境优厚的子弟,看不起我,经常拿我开玩笑,甚至给我冠以“盆底儿”的外号。
    我虽然穷,内心有点自卑,表面却很开朗,本并不介意别人给我起外号,但这个外号实在不雅,极具侮辱性的成份。我心底里暗暗发誓,如果胆敢有人在我的面前公然叫我的外号,我决不会轻饶他。
    那时我饥不饱食,面黄肌瘦,身体没有长开,与大部分同学相比,明显矮半头。但要真的较起真来,我是不惧怕任何一个对手的,天生的倔强,造就了我即使是颗鸡蛋,往石头上碰,明知会粉身碎骨,也要溅石头一身污秽的性格。
    我做梦也想不到,上大学后,我的身体竟如雨后的春笋,节节拔高,以至于现在昔日的同学见面,都目瞪口呆,很难认出我来。我有时就在想,如果当时能有如此强壮的体魄,配上还算不错的脸,有些同学是不敢如此小视我的。
    时光永远不会倒流,矮、挫、穷,是我高中最真实的写照,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正经八本儿的一“屌丝”。我在自惭形秽中苦苦挣扎,苦苦拼搏了三年,唯一能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的学习成绩,始终处于班级和年级组的前列。
    顾若菲和我是同班同学,但我们真正接触却是在一年以后高三才开始的。她和我截然相反,是班级中“出类拔萃”焦点人物。所谓的出类拔萃,当然不仅仅是指学习。
    高一入学,我想大部分同学和我一样,首先注意到的便是她。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在穿着上非常讲究,衣服总是两三天一换,绝无重复,光鲜艳丽,人群中,显得那么另类,与人迥异的样子,给人以过目不忘的感觉。
    我清楚地记得,新生报道那天,我远远的在人群中一眼便看到了她,她穿着一身漂亮的花紫色连衣裙,个儿虽然不是太高,但发育得却很完美,被紧身的连衣裙勾勒得凸凹有致。如此的打扮,在清一色学生妆里,显得是那么的抢眼,当时,我还以为是一位师姐在指挥学生报道呢,等进入班级后,她居然就坐在我的前两排,才知道她和我是同班。
    她的家庭条件,在班级里同样也是出类拔萃的,据说,当时她的父亲便是市里小有名气的房地产老板,富甲一方,一提及他的名字,凡是走读的同学都知道,因此,更彰显出她的卓而不群。
    她虽然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被班级男同学尊为高傲的公主,但为人却颇为豪爽,出手阔绰,而且具有男孩子般的风格,喜欢抱打不平,俨然一副救世主的样子。我和她的第一次接触,或者是第一次说话,便是从她替我抱打不平开始的。
    一天晚饭,下课后因为受一道数学题困扰,去吃晚饭的时候得晚了些。准确地说,我是刻意晚出来一会,这是我的惯例,总是希望在我买饭的时候,菜盆已经见底,那么,我的这一餐便省了,或者说,寄希望于菜盆仅剩一点点,售菜的师傅便会一股脑地连菜带汤都倒在我的饭盒里,让我美美地享受一下晕腥!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