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月狂枭郑强海鸥》第308章 大漠中的强者?

    啪!——啾……完美的弧线。
    子弹朝我们飞来了,都是吓唬人的而已,从我们左右侧略过去。有我这个基因体在,乔治还是不忍心下手啊。正在这时,黑妹身体为之一震,起初,我以为是路面的颠簸造成的,但再一看,她胸口部位中枪了,子弹从后头穿到前面,不会打爆了吧……是啊,黑妹不是基因体,而且她是驾驶员,乔治完全可以下令杀她。
    “你没事吧?”
    她用力踩了一下油门,而后趴在方向盘上:“你看我的样子,像是没事吗……睁着眼睛说白话,你来开车,我不行了。”
    我对这个地方不熟悉,索性胡乱的开车,转了几十个弯,最后我自己都分辨不清方向了,只感觉风沙大的迷眼睛,这对我们非常有利,乔治的人就算靠近我们五十米也发现不了。车轮痕迹可以在几秒钟内被抹平。
    她因为流血过多,晕了过去。
    车子开到一个土坡,那儿有一个石头对垒起来的小房子,见方大小,最多只能容得下一个人居住,看上去早就没人住的样子。在这沙漠之中,也只有石头不会被风沙璀璨了,还得是很牢固的那种。为了表示客套,我巧了门,见没人回应才推门进去,把黑妹放在唯一的一张床上,这儿有一个窗户,房间蛮暗淡的,可也不难看出,这里是有人住的,家具什么的有些灰尘,但不是很厚。
    糟糕了,她受了这么重的伤,身边又没有药品,死了可怎么好。我想到了自己的基因,有自愈功能,看我胳膊上的伤口,快好的七七八八了,这才第几天。时间一分一秒在过……我的手机貌似坏掉了。
    我也有些累,趴在床边小息一下。这儿的风沙一直没听,木板门被外面的大风吹的摇摇欲坠,门口下边的缝隙还有沙粒涌入,把那个地方搞的全是沙子,我挺担心门一旦破了,整个小屋都要被塞满沙子,那时候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
    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海鸥还有小雨在一起,我们三个人相处的非常好,远居海外,有个依山傍海的房子,她们还给我生了几个小宝宝。
    砰!——哪儿打枪!这吓坏老子了,只见门口进来一个人,一身兽皮大衣,满脸的胡子遮住胸口,这个大汉长的跟怪物似的。我警觉中摸到飞刀。
    对方先是一楞,然后端起了散弹枪:“嗨!别动,否则我一枪蹦了你。”
    好好好,你牛,我不动。
    “你们是谁?”他歪眼看了一下床铺上的黑妹:“你们从哪儿来,为什么要进我的家。”
    你管这种地方叫家?好像我们才是土匪啊,进了人家的房子,我应该说句对不起的。
    “我的朋友受伤了,我们只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而已,打扰你了。你可以先把枪收起来吗?”
    他迷瞪着眼珠,炯炯有神:“我不相信你的话。这里是大漠中最偏远的角落,离最近的小镇有一百六十多公里,从没有人来过这里。等等,你手里拿着刀想干什么,你想跟我火拼?告诉你,老子拿的可是枪。”
    我赶紧放下刀:“抱歉,我没有别的意思,你看我已经放下了。”
    他目光朝窗户方向一扫:“你滚到那边去。”
    我乖乖站过去了,自认为自己可以灭了他,我可以飞刀大神啊,但……事实是我没理,不好把房主怎么样啊,老子又不是强盗。
    他检查了黑妹的伤势:“中枪了,看来你没撒谎。”
    于是,我认识了一名高手,这真像故事里写的一样巧合,要不是我和他相处的时间长,竟不知道这位老前辈的枪法远在路易的老师帕森之上。他请我吃了沙漠中美味的蛇和蝎子,以前我是不敢吃这些东西的,不过有老司机在,他都能吃,我为什么不能吃?要知道哥们的基因可是能克制毒素的。
    他的名字叫洛可,年纪大了,我索性称呼他是大叔。
    “大叔,你怎么会在这里生活的,一个人。”
    大叔把锅架好,放了两只蜥蜴进去:“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还很年轻。小子,你的身体不错,蛮结实,锻炼过?”
    我不提基因:“是啊,我从小就喜欢锻炼。”
    可是他却摇头了:“不对,你的身体易于常人,刚刚你见到我的时候,反应比普通人快了好几倍。”
    好吧,我承认,就怕你不相信:“我身上有一种基因,可以强化人的反应和速度。”
    “哦……”大叔像是听明白了:“这还真是稀罕啊。来,吃点东西,你一定饿坏了。这个女人的伤不严重,我看过了,应该一个月就能好。”
    “我们是被乔治追赶到这里来的,你听说过这个人没?”
    大叔点点头,往锅内加了调味料:“听说过,近些年来的名声很响,我去过商人小镇,哪儿可以买到很多消息。做多的就是关于乔治的,这家伙杀人不眨眼,和黑头巾的人闹的挺凶。”
    接着,他又说:“你们能来这里真是万幸,不过起码要两个月的时间都只能待在这里了。”
    两个月——为什么?!!
    “风沙太大了,依我在这里混了二十年的经验来看,这场风沙至少要两个月才能停息。在整个大漠,这种情况都是罕见的,三年也未必出现一次,只能算你们运气差了。”
    我吃了一块蜥蜴的肉,感觉味道马马虎虎,能过的去。
    “你就这么吃?”
    我恍惚了,不然呢?
    “你不怕中毒?”
    他在碗里多加了点草药似的东西:“用这个就没事了,你懂化学原理不?”
    尴尬了,不懂。
    大叔懂得享受,还在肉上加了番茄酱。他美滋滋的吃了几口:“真不错,我就爱这个味道。你感觉怎么样?”
    “还行,再来点味精就更好了。”
    “哈哈哈!!!”他自顾自的唔了几声:“你们得罪了乔治,日子不好过啊,不如就和我待在一起,就算是十个乔治也不敢来我的地盘。这儿的风沙能让他望而却步,不过你可以放心,两个月之内,我打赌没人敢进来。”
    这个大叔是有本事,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吹牛,其实这只是人的性格罢了,他不吹,我怎么知道他有那么大的本事呢。
    “你知道吗?在这大漠之中,就属老子枪法最好。”
    这件事,我也是几个月之后才得到完美验证的,在那之前,他不当着我的面开枪。
    我认为他爱装,我也说了:“那你一定没见过我的好朋友路易,他可是鼎鼎有名的枪神帕森的徒弟。厉害的不得了,我见过他一个人单挑上百人。”
    “哦?”大叔面露喜悦之色:“可以啊,这枪法可以当我徒弟了。”
    我无语……
    “大叔,你脸皮可真厚啊,那么还吹牛。要不你表演一下给我看看?”
    “枪不是用来表演的,傻小子。枪是用来杀人的,我要么不出枪,出枪就必定死人。”
    “你就用这个散弹枪?”我指着他手中看似很破旧,而且用动物毛皮包裹起来的那一把。
    我觉得枪法要快怎么也得弄个手枪啊,这枪太笨重了。
    他打开枪的弹夹,又快速合上:“子弹不够了,明天我去商人小镇买一些来。”
    “你不是说风沙大了,没人能经过吗?”
    “你在说我啊?”他微微笑着:“在这片沙漠里,还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我长了一双可以预防沙漠的眼睛呢,呵呵呵!你要不要也一起去?”
    行啊,我倒要看看你眼睛是不是真的可以预防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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