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婚路相逢》112,给人一种这是个人间尤物的美感

    到了顶楼总裁办,就有一名秘书打扮的女人迎了上来,自来熟的寒暄:“钟小姐是吗?你好,我是傅总的秘书,我叫米莎,请跟我来。”
    钟意点头,礼貌的微笑:“麻烦了。”
    “怎么会麻烦,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米莎笑着说完,就转过身带路去了。
    同性相斥,再加上这么漂亮的秘书待在傅泊焉身边,很容易让人当成假想敌,走着走着,钟意就不可避免的打量起米莎。
    她看起来二十四五岁,穿着正统的职业套装,裙身到膝盖的位置,能看到裸露在外的光滑小腿,似乎和她一样不畏风寒,扎着花苞头,周围没有一根碎发,偶尔回眸一笑,走路仿佛带风。
    钟意想,能成为傅泊焉的贴身秘书,想必一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
    除了养眼的美貌外,业务能力一定排在首位。
    从刚刚的对话,能看出她行事极其利落,隐隐能看出傅泊焉调教后的影子,至于有没有公事以外的私下往来,就不好界定了。
    毕竟大老板和贴身秘书这样的字眼叠加在一起,已经是各行各业公认的潜规则,很难不让人往歪了想。
    钟意原本以为傅泊焉会安排米莎让她去待客室等,却没想到他让米莎安排她去了他的办公室里等。
    到了门口的时候,总裁办公室这几个烫金大字,仿佛昭示着两人的差距,让她第一次意识到他的世界离她到底有多遥远。
    完成任务,米莎就退了场。
    这是她第一次来到一个成熟男人的办公室,新奇的同时,又有一种压抑感,到处都是黑白灰的色调,除了冷硬还是冷硬,充满了禁欲气息。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那天晚上,他鬓角被汗水打湿的样子。
    霸道狂野,又不失成熟男人体贴和温柔。
    还有味道——
    她在偌大的总裁办公室,慢吞吞的转悠了一大圈,只差休息室没去。
    回身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梨花实木的办公桌上摆着一张苏音的照片,这才算彻底停住参观的脚步。
    照片上的苏音确实很美,美到后面的鲜花背景都黯然失了色。
    她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浓妆淡抹总相宜这几个字。
    相比自己的清汤寡水,苏音更有女人味道,红唇、卷发、蕾丝长裙、十厘米的高跟鞋、离经叛道的文身……
    不管是骨子里的冷艳气质,还是眉眼之间流露出的风情万种,都会给人一种这是个人间尤物的美感。
    虽然妖娆却不失优雅,妩媚却也动人,让人看着看着就着了迷。
    她不知道这个动作维持了多久,直到门外响起一阵有规律的敲门声,才拉回她已经有些呆滞的思维。
    米莎听里面没人回应,就试着推开了门,然后探头扫了一眼,见钟意正坐在沙发前看着一本财经杂志,便笑着开口说道:“钟小姐,我那里有几本小说,要我给你拿过来吗?”
    钟意摇头:“不用麻烦了。”
    米莎客套完,才回归正题:“那钟小姐中午要吃些什么,我现在用手机下单。”
    钟意以为傅泊焉会抽空过来看她一眼,没想到他不仅没来,只用一个秘书就打发她,几乎脱口而出:“那他呢?”
    米莎的脸上依旧挂着标准而职业的微笑,好像不管面对任何人,都能做到笑脸相迎:“傅总会议结束会直接带着客户出去吃饭,估计要很晚才会回来。”
    钟意眼眸低垂,脸上难掩落寞:“那就给我点一份菠萝饭吧,谢谢。”
    “好的,钟小姐请稍等。”
    米莎询问完,就立刻退了出去。
    钟意原本觉得他让她来公司等,是不计前嫌的意思,却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此时此刻,她竟然有些想不明白,想不明白他是打算晾着她,还是……打算让她认清现实。
    想了半天想不明白,她就没再继续想,而是去书架上找了本晦涩难懂的英文书籍看了起来。
    昨晚没有睡好,加上心思重,她看着看着竟然就睡着了。
    米莎送饭进来的时候,原本打算叫醒她,但又怕老总的女朋友脾气不好,她一打工的惹不起,就拿来一条毛毯盖在了她身上,然后又很有责任心的调了一下空调的温度,确定一切都稳妥了才走出去。
    ……
    城东不夜城。
    傅泊焉领着一众客户走进包房后,厉星城才姗姗来迟。
    打开车门,皮鞋还没沾地儿,旁边就窜出一道粉色身影,吓了他一跳,定睛一看有些眼熟,好像是绯城歌舞剧团的那个小姑娘,至于叫什么,他有些记不清了。
    厉星城随手甩上车门,晃了晃手中的车钥匙:“哟,看妹妹这架势是专门来这里截我的?有事?”
    女孩一跺脚,气恼的问:“你不记得我了?”
    这种姿色平平的姑娘,厉星城一年见过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总不至于每个人都能叫得上名字。
    “找我有事?”
    女孩眼眶通红,一副他就是个渣男的样子:“你之前跟我聊过那么多天,不会连我的名字都没有记住吧?”
    厉星城笑了笑:“妹妹,你要是为了这事儿来控诉我的,还真没必要,毕竟我身边来来去去的姑娘数不胜数,我记不住你也很正常。”
    话落,厉星城就没继续跟她扯皮,直接抬脚迈步朝会所门口走了过去。
    女孩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狠狠的跺了跺脚就跑远了。
    ……
    厉星城到包房里的时候,大家已经聊得热火朝天,傅泊焉见他来了,就退到了旁边的位置。
    顾远山也在一堆应酬人当中,正要往厉星城身边靠,说几句套近乎的话,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就震动了起来。
    他拿出手机,看到是自家女儿打来的电话,连忙滑下了接听键:“喂,思思啊……”
    厉星城和顾远山中间隔着两个人,包房里虽然有些嘈杂,但没放歌,顾远山那句思思说出口的时候,他的耳朵好像自动就屏蔽了一切,只剩下顾远山的那道声音。
    “什么?她喝多了?在哪喝了那么多酒?”
    傅泊焉虽然在厉星城来了以后就充当旁观者,但也将顾远山的话清清楚楚的收进了耳朵里,于是就凑到了厉星城耳边说道:“这是个结束单相思的机会。”
    厉星城挑了挑剑眉:“你怎么看起来有点猥琐?”
    “行,一会儿你别想提前离场。”
    厉星城伸手搭在傅泊焉的肩膀上:“你忍心看你最好的兄弟一直做单身狗,每日饱受各种狗粮的摧残?”
    傅泊焉低头点了支烟,回答的漫不经心:“忍心。”
    那边的顾远山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猎人盯上了,还一个劲的暴露顾相思的行踪:“也在不夜城,几楼,五楼,好,好,我现在就过去。”
    顾远山按下挂机键就要起身离开,傅泊焉却在此时开了口:“顾总,听说关于四环路的填海工程你也很感兴趣?”
    傅泊焉是个很少暴露情绪的人,他既然开了口,就是有意合作的意思,可生意再大,也没有女儿重要,他正要开口婉拒,厉星城就及时站起身说道:“顾总莫不是有事着急离开?”
    顾远山有些不好意思:“是我女儿,她朋友刚刚给我打电话说她喝多了,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她一个小姑娘不安全……”
    “如果顾总不介意,我帮你做一次护花使者可好?毕竟填海项目可是块大肥肉,而且傅总又难得的这么信任顾总……”
    剩下的话,厉星城没说,等着顾远山自己做决定。
    顾远山并没有往深层次去想,并不是他对自己女儿没有自信,而是厉星城这样的男人,从来不会主动给自己招惹麻烦,更何况他什么美女没见过,相思那种像假小子的性格他是断不会看上的。
    既然都是生意上的合伙人,信任当属第一位,他没有过多的犹豫,而是说了句麻烦了,就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了他。
    厉星城走后,傅泊焉开始和顾远山聊起那块填海项目,期间不少人过来敬酒,傅泊焉喝了几杯就没再喝,倒是顾远山为了拉关系套近乎没少喝,后来再跟傅泊焉聊起来的时候,舌头都打卷了。
    另一边——
    厉星城到了五楼的时候,一个助理模样的小姑娘正艰难的架着顾相思往出走,刚刚走到拐角处,就与厉星城走了个对头碰。
    能来这里消费的人非富即贵,小姑娘连忙拖着顾相思往旁边躲,奈何喝醉的人很沉,她挪的很吃力,这时脚底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两人直直的朝一边摔了过去。
    厉星城眼疾手快的捞住顾相思,小助理摔得七荤八素,却没忘记顾相思还在男人怀里,赶紧爬起来要人:“先生,刚刚谢谢你。”
    说完,就要将顾相思拉回来,却被厉星城弯腰直接抱在了怀里:“我是她的司机,特意过来接她回家的。”
    小助理瞪大眼睛:“卧槽,司机长这么帅。”
    她虽然知道顾相思家有钱,是绯城有名的暴发户,但没想到家里连司机都这么帅,一时开始幻想顾宅里都是美男的场景。
    脑子里天马行空的这功夫,厉星城已经走出了很远,小助理赶紧抬脚追上去,有些不放心的问道:“你真的是相思姐姐的司机?”
    “怎么?我不配做她司机?”
    小助理赶紧摇头:“不是,我是怕你见色起意,毕竟相思姐姐长得太美了。”
    这句话倒是没说错,厉星城就没接茬。
    小助理警惕性也很高,随后给顾远山打电话求证,确认了确实是这个男人充当今晚的护花使者,这才放了心。
    到了会所外面,小助理看着男人抱着顾相思上了车,才打车回了家。
    ……
    钟意这一觉睡了很久,久到浑身犯疼,才幽幽转醒。
    办公室里没有开灯,只有窗外微弱的光火投射进来,隐隐约约能看清家具摆设的轮廓。
    她蜷起身体,缓了一会儿头晕,就掀开了身上的毯子,按亮了角落的台灯。
    将近一天没有吃东西,她已经饿得有些低血糖,正要拿手机点些什么,却发现茶几上摆着菠萝饭,应该是中午米莎送进来的,但看到她睡觉,就没叫醒她吃。
    这会儿她饿极了,也不挑东西了,直接吃了起来。
    她的肠胃并不好,其实应该杜绝吃冷饭,但她总是存着侥幸心理,觉得吃一顿没什么事情,这么安慰着安慰着,一碗菠萝饭就见了底。
    吃完一次性饭盒里的东西,她就把垃圾倒了,又回身把桌面收拾了,一切都妥当后,她却发现茶几的另一边躺放着几本小说,其中就包括那本。
    这是她大学读了一半的书,有好几次想捡起来继续看,但又因为课业太繁重,而断了念想。
    回国的时候,好多书都被她送人了,唯独这本没有。
    只是后来她搬家的时候,把这本书弄丢了,最近一直想买,都没有倒出功夫,这会儿看到还真有点惊喜的感觉。
    她兴奋的拿过来,一下子就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里,完全忘了时间这回事儿。
    等到她看到最后还剩十几页的时候,突然发现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目测有七八点钟的样子。
    这个时间傅泊焉应酬还没回来,那么他回来的几率就更小了。
    等了整整一天,却换来了这个结果,说不气馁是骗人的,但她转念又一想,最坏的时候,也是最好的时候,不是命悬一线,就是绝处逢生。
    收起万千情绪,她拿起手包打算离开,就听到了有脚步声接近,她反应了两秒钟,又跑回去躺下,佯装熟睡。
    进来人的脚步声很沉重,还伴着浓重的酒气和疾风劲草的味道,是傅泊焉没有错。
    男人见她在熟睡,没有过去打扰,而是走到办公桌前继续办公。
    钟意紧张的动了动,早知道这样,刚刚她就不该装睡的,导致了现在没有合适的理由醒过来,正懊恼着,放在手包里的手机就震动了起来。
    她假装被吵醒,幽幽的坐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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