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初雪平宗》第94章 从前离恨总成欢(四)

    在很久之前,龙霄就知道龙城近百十年来在丁零人的全力经营下,已经从当年一个边郡小镇发展成而今江北首屈一指的超过二十万户的大都市,无论规模还是人口都隐然与全盛时期的神都雒阳相抗衡。但知晓是一回事儿,真正见到是另一回事儿。直到穿越城门踏上亲眼看到龙城的第一眼之前,在龙霄的印象里,龙城都只是一个被一群披发左衽食肉饮酪的蛮族所统治的不毛之地。
    他们入城正值申时城外劳作的人们纷纷回家的时刻,平衍看出了龙霄的震惊神色,命前来迎接的马车在一旁稍后,任由龙霄细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永昌门一带的城墙高三丈二,开三个门洞,中间的门洞自南朝使者入城仪式后便关闭,普通人皆从东西两个门洞出入,东进西出,秩序井然。永昌门内一条笔直的通衢大道直通向北边的皇城,道路两旁一座座坊里次第排开,坊门巍峨,坊中屋角飞檐层层叠叠,一座座佛塔点缀其间,不时有钟鼎之声在某个角落响起。
    龙城地势开阔,这一日大雪微风,一道道炊烟在雪幕后面款摆,仿佛九天烟霞,扶摇直上,直通玉京之上。龙霄自小在凤都长大,却是从未见过这般雄浑大气的景象,一时间只觉浩荡天风充盈胸臆,竟是说不出的疏阔健朗,禁不住深深吸了口气,朗声笑道:“龙城果然不愧是江北名城,名不虚传,真让人一见倾心啊。”
    平衍笑道:“怕是比不上凤都吧。”
    “不一样,不一样。”龙霄连连摇头,“凤都温软秀丽,龙城刚健大气,各自有着各自的好处,不过倒都与各自国家相得益彰,龙城凤都,龙凤之都……哈哈哈……”
    平衍见他兴致高昂,也兴奋起来,笑道:“原本为尊使准备了马车,不过我想尊使大概会更喜欢骑马穿城,一览龙城景物吧?”
    龙霄闻言大喜,顿时对平衍大起知音之感,点头道:“很是,很是。我们还是骑马的好。”他身边亲随听了这话,便将他的坐骑牵过来。
    平衍问:“尊使骑过天都马没有?”
    龙霄一愣,却见平衍那边的人牵过两匹高大健壮,毛色油亮的雪白骏马来,龙霄见了登时露出艳羡的神色来。
    天都马产自极西的天都山以西,虽以山为名,实际上产马的地方却在一个海岛之上。天都马极为珍贵,即便在岛上也不超过一万匹马,百多年前西方霍国人攻占海岛,得到了这批天都马,却由此惹来怀璧之祸,被东边的洛国灭国,这一万匹天都马也就被转到了东部的草原。此后百年间,为了这些马,西域各国征战不休,为之灭国者有十七国之多。而天都马因为战乱离乡重重原因,也损失泰半,只剩下一千五百匹,被沙林汗带回了阿斡尔草原,从此成为丁零人所拥有的最宝贵的财产。
    天都马体型健硕,耐力好速度快,动作敏捷优雅,体质尤其异于寻常的马,据说当年沙林汗曾经骑着天都马日行三百里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速度奔袭高车,斩高车单于于王庭之中,从此高车远避辽西,再不复侵犯丁零本部。丁零人关于天都马的传说车载斗量,数不胜数,而随着丁零人的势力逐渐扩大,天都马的威名也越来越为天下人所熟知。但天都马极其有限,即便是丁零人,如今也只有贺布部拥有不到三千匹,全部配备在贺布私兵中。
    龙霄早就对天都马如雷贯耳,如今亲眼看见了天都马,连目光都不肯挪开一下,连连点头:“天都马好,虽然没骑过,却早就如雷贯耳了。”
    平衍微笑地说:“今日我陪尊使试骑一趟如何。”
    这话却让所有人大惊失色,龙霄震惊地看着平衍:“你?你不是……”他终究不好直言平衍的残疾,但话不说大家也都明白。
    平衍毫不介意,拍拍自己的断腿:“自受伤以来,已经不怎么骑马了,难免生疏。若真是上战场肯定不行,就是去追个野狐狸只怕也得摔下来,但在龙城城中跑跑,应该不会太艰难。”他这话说得笃定,虽然说了一串不行生疏,语中却满满都是自信,令人听在耳中不由刮目相看。
    抬步辇的少年按照平衍的吩咐将步辇放在地上,一左一右,将手扶在他的腋下,握住胳膊,同时轻轻一抬,将他整个人举起来送到马上。平衍跨坐在马背上,完好的右脚踩着马镫,命人将只剩下膝盖以上部分的左腿用绳子绑在马鞍上。他左右挪挪,调整身体重心,寻找在马鞍上的平衡点,然后抬头朝目瞪口呆的龙霄笑道:“比旁人要麻烦些,尊使莫急。”
    龙霄见他一套动作做的流畅自如,与两名少年配合得十分默契,知道他定然平日也经常如此练习,心中暗暗佩服他的毅力和坚韧,便收起了所有的惊诧之色,整肃容色,点了点头道:“不急,你随意。”
    平衍经了这番折腾,额头已经热腾腾冒出汗珠,冲他笑了笑,伸手要来风氅为自己披好,略带歉意地解释:“我不能受寒凉,每次发病总是惹得身边人受罪,所以只好尽量保暖。”
    龙霄点头道:“这是应该的。”
    平衍一切都准备好,轻轻拍了拍自己坐骑的鬃毛,笑道:“我这匹叫阿娜萨,你那匹叫阿罗萨。天都马都通灵性,我们丁零人的习俗还是以它们家乡的语言给它们起名字。”
    龙霄大感有趣,问:“那阿萨娜,阿罗萨都是什么意思?”
    平衍摇摇头,颇为遗憾:“这却不知道了。它们的名字都是从沙林汗那时世代流传下来的,具体含义却无人知晓,无非是个称呼而已。”他爱惜地拍拍坐骑的肩膀,说:“阿罗萨性子倨傲,尊使可不要太过纵容它。”
    一跃上马背,龙霄就已经察觉到坐骑身体里蕴藏的力道和不安分的气质,但他骑术精湛,并不以为意,熟练地拎住马缰左右试了试,知道没有问题,便笑道:“放心吧,我倒不怕掉下来,却怕迷路呢。”
    “没关系,我不会比你慢。”
    平衍一语戳破了龙霄的担忧,倒让他脸上微微一热,便不再啰嗦,一夹马腹,长啸一声,蹿了出去。平衍豪气勃发,也纵马跟了上去。霎时间两人身后的羽林军和贺布铁卫也都追赶着各自的主人而去。马蹄声如雪中惊雷,轰鸣着滚向远方。
    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露出之前隐藏在人后,做男装打扮的晗辛来。她怔怔望着平衍离去的方向,无限怅惘。
    当夜晋王平宗在自己的府中宴请远道而来的南朝使者,作陪的除了乐川王平衍,汝阳王平宁,鸿胪寺礼部的相关人员外,还有先期抵达龙城的柔然楼烦左右乌桓诸国的使者。
    自延庆殿之变后,龙城经历了一连串的风波,就连平宗也觉得杀伐之气略重了些,这一夜刻意淡化各种明的暗的是非争执,开宗明义便说今夜只饮酒作乐,不谈政务。
    既然平宗都已经发了话,旁人自然不好再说别的。何况楼兰歌姬,大秦舞女,葡萄美酒,贺老琵琶,主人烹羊宰牛热情款待,客人熏然陶陶乐趣无穷,在贺布铁卫明晃晃的铠甲和刀戟仪仗之下,宾主尽欢,也没人会去自找无趣地驳晋王面子。
    龙霄身边被安排了两个西域美女,一个深目高鼻肤白如雪,热情如火,笑颜如花;一个茶色的皮肤墨黑的眼瞳,媚眼横波风韵无穷。两人说着生疏的汉话,左一个冤家,右一句心肝,便是他心中有事,也被勾引得喝下去好几大杯酒。场中龙城琵琶名师贺若泉正在弹一曲胡旋曲,琴声铮铮,急如马蹄,每一点都踩在人心头。西域人天生奔放多情,不论使者还是侍从,听着这琴声便情不自禁地起身舞蹈,龙霄身边两个美女强拉了他几次被他拒绝,便不再理他,自顾自相携下场,随着曲声起舞,手臂蜿蜒腰肢扭转,脚不点地飞快地旋转,彷如佛寺壁画中襟带翩飞的飞天一般,飘逸华美,不可方物。
    龙霄的注意力一直没有离开过平宗。见他含笑欣赏场中众人舞蹈,便放下酒杯悄悄起身。旁人都只当他要去更衣,更无一人阻拦询问。从厅堂出来,外面大雪仍在下着,被屋中透出来的光芒晕染成了暖色,漫天飘荡,仿佛不受人间任何事情的拘束,自由自在,散漫而热烈。
    龙霄也是头一次在这样的情境下看这种大雪。他酒喝得略过,有些醺醺然地发飘,看着纷纷落下的雪片,竟有种像是自己在向上飞升的错觉。他本性就不喜欢太多的约束,此时酒兴上来,忍不住挥舞衣袖想象着自己是仙鹤的模样,扇动翅膀,仿佛随时振翅高飞一样。
    南朝贵族中风行修道求长生。龙霄虽然不好这个,耳濡目染,却也颇有些仰慕神仙的想法。仙道以鹤为瑞禽,姿态在他心目中是烂熟的,此时逸兴遄飞,自然而然地就舞蹈出来,全然没有想到还会有人在一旁看着。等到略停下来,才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角落里一闪而过。龙霄心头猛跳了一下。他从进入龙城以来就一直在期待着看见那个身影,毫不迟疑地便追了上去。
    招待宴请的厅堂设在厅事侧面的一座画堂中,蜿蜒的游廊出来便是小山上一座可以俯瞰湖水的高台。龙霄远远地看见那个白色的身影在夜色中登上高台,她身边闪烁明灭着一盏灯,随着她衣裙的摆动,时隐时现,却在暗夜中给了他最明确的指引。
    龙霄三步并做两步追了上去。高台上风大,他出来时没有穿裘氅,被风一吹,酒意散了大半,浑身冷得直打哆嗦,却不晓得之前看见的人影哪里去了。漫天飞雪的世界里,那一抹白色的身影几乎像是幻觉一样飘渺不可触摸。龙霄有些怀疑也许一切都是自己的想象出来的。
    但随即,一阵风吹来,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馨香。龙霄激动地猛转过身,果然看见她站在自己的身后,看着自己,似笑非笑。
    “永……”他张了张口,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了。她就站在那里,距离他不过一步之遥,近得触手可及。他要开口时才发现千言万语,居然无从说起,居然连叫她一声也如此不容易。
    倒是她先开了口:“怎么,不认识我了么?”
    龙霄连忙摇头,要说话,突然觉得喉咙发痛眼睛发烫,只得勉强笑了笑,用最镇定的声音说:“阿丫,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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