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风华》第一百七十八章 那一只杯子

    孙宏雷,人送外号,西瓜杀手,又称东北大漂亮。
    他见周瑾认出来了,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咱们先看电影。”
    周瑾会意地点头。
    刘思思悄悄问:“你朋友啊?我说你怎么都有粉丝了。”
    屏幕上孙宏雷演的老唐正好上场,一口的唐山话,“个小嘎吧死的,走,我就看,谁敢走……”
    周瑾小声道:“喏,就是他。”
    孙宏雷自从《潜伏》之后,就红的发紫了,两年时间,拍了好几部电影。
    《决战刹马镇》是其中最奇葩的,大概剧情就是,孙宏雷演的唐高鹏村长带领村民们,为了村子里的宝藏,智斗李力群和黄海玻演的国际大盗。
    造型雷人,剧情也略微狗血,但是真的很好笑啊。
    而且里面的演员各个都绝了,孙宏雷、黄海玻、李力群,演技杠杠的。
    最让人惊喜的居然是林芝玲,一改女神范儿,剪短了头发,变成了村姑,居然还和大漂亮热吻。
    周瑾扭头瞄了他一眼,你丫占便宜占大发了啊。
    100分钟很快过去,电影以村民们获胜为结局,在影院里灯光亮起之前,孙宏雷又提前离场了。
    路过周瑾那的时候,小声道:“不好意思啊,下回我们再聊。”
    周瑾挥挥手,表示理解。
    要是真让观众发现,主演就坐在后面,那今天他就走不了了。
    本来一部电影上映,主创们都该去路演的,以拉升票房,但《决战刹马镇》似乎并没有这样做。
    和《夜店》非常相似,《决战刹马镇》也是一部纯喜剧,题材都是从国外学的,也没什么教育意义,就为了给观众找个乐子。
    这样的电影,几乎注定了口碑不好,票房怎么样,也很难说。
    经过第五代和第六代的观众们,之前把看电影当做一件很文艺的事情,习惯了从电影里找点意义。
    后来商业片开始兴起,却拐了个弯,跑到了大片上去,于是观众走进影院又多了个理由,去看大特效。
    像《夜店》这样的小成本、纯搞笑的电影,很可能既不叫好,也不叫座。
    跟随着人群,周瑾和刘思思出了影院。
    “周瑾,你想吃冰淇淋吗?”刘思思瞅见一家冰淇淋店。
    周瑾还在想事情,随口道:“不想啊,太凉了。”
    说着,他继续往前走,可没走两步呢,就发现身边好像少个人。
    咦,刘思思哪去了?
    赶紧回头找,结果看见刘思思还站在那呢,气呼呼的。
    周瑾又跑回去,纳闷道:“你怎么了,走啊?”
    刘思思叉着腰,道:“我不管,我要吃冰淇淋。”
    “那吃啊,”周瑾更纳闷了,“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要吃冰淇淋?”
    刘思思气得想踢他脚后跟,笨啊你。
    俩人来到冰淇淋店,周瑾问:“你想吃什么口味的?”
    “我要紫薯蓝莓的,你呢?”
    周瑾道:“我随便。”
    很快,服务员送上来两份冰淇淋,一份紫薯蓝莓,一份随便。
    “还真有随便口味的啊,”周瑾挺惊奇,舔了一口,奶油草莓味的。
    刘思思小口小口咬着,道:“现在店家都学聪明了,专门对付你们这种人的。”
    周瑾很无奈,他对吃还真不讲究,压根分不清那些稀奇古怪的口味。
    “哎,你跟孙宏雷怎么认识的啊?”刘思思想起影院里的事了。
    周瑾道:“就是去年拍无人区的时候,去老谋子的剧组探班,遇到的。”
    “你们那无人区还不能上映呐?我看见你发的那博客了。”
    “估计明后年吧,”周瑾也不大确定。
    天朝对舆论控制一向很紧,才过去一年,西疆的事情就少有人提起了。
    估计到了明后年,就真的被忘得差不多了。
    刘思思吃东西很慢,但是走路很快,划拉着两条小短腿,就跟小跑似的。
    周瑾不得不迈着步子去追她,“你走那么快干嘛啊?”
    俩人看完电影,就在商场里闲逛了,又不赶时间,跑什么啊。
    刘思思吃完自己的冰淇淋,又开始盯着周瑾手上的那份儿,“我这都是在剧组里练出来的,像你这么慢吞吞的,什么好吃的都赶不上。”
    周瑾道:“能有什么好吃的啊,盒饭还用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刘思思挺得意,“我们糖人的剧组,伙食可好了,零食特别多,每次拍完戏都会发胖呢。”
    周瑾道:“可能是因为你抢太多了,所以只有你一个人发胖?”
    “不可能!”刘思思绝口否认,“跟你说啊,我以前上舞蹈学院的时候,要控制体型,班上同学谁胖了,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厉害吧?”
    周瑾点头,“厉害。”
    “还有更厉害的呢,”刘思思露出傲娇的小表情。
    “那时候我买了好多蛋糕,分给室友吃,我吃完就去偷偷运动了,半个学期下来,除了我,大家全都胖了,哈哈哈……”
    刘思思笑得像一只偷到鸡的小狐狸。
    好吧,心机girl。
    “你们宿舍还那么精彩呢?”周瑾特好奇,“我听说六个姑娘,能建七个群,是真的吗?”
    他想想自己读书那会儿,除了和室友一块打游戏外,基本没发生过什么交集。
    “哪有那么夸张啊,”刘思思犹豫下,道:“不过确实挺复杂,哎呀,说了你也不懂。”
    俩人在商场闲逛着,什么都看看,什么都不买,步伐倒是慢慢变得同步起来。
    “哎,咱们可以买个水壶,”周瑾瞧见一个迷彩的军用水壶,容量大,还皮实,特中意地买了下来。
    刘思思特嫌弃,“难看死了,还那么大,你买它干嘛啊?”
    周瑾道:“买来装水啊,夏天拍戏,热都能热死,不多带点水怎么行。”
    虽说大点的剧组都有茶水工,专门管送水的,但周瑾习惯了自给自足。
    “你要不,我送你一个保温杯?”
    刘思思道:“我干嘛就是保温杯,夏天喝热水会烫死的。”
    “你不是老手脚冰凉嘛,就得喝热水,快,挑一个颜色。”周瑾比较中意一个蓝色的直筒,一看就容量大,而且耐操。
    有人送礼物,刘思思本着不收白不收的原则,最终挑了个奇形怪状、印着小狮子图案的红色杯子。
    周瑾一看价格,嗬,499!
    既难看,又不实用。
    再看自己买的那个,直接抹了个9啊。
    “你买不买?”刘思思一看他眼神,就知道他想说什么,“我就喜欢狮子,不行啊。”
    “行行行,”周瑾瞅瞅自己的钱包,觉得《夜店》要是不能赚个五六倍的,那还真不够开销。
    “哎,你那剧本看得怎么样了?马上可就进组了。”周瑾瞅着欢快的刘思思,觉得自己得给她添点堵。
    刘思思捧着新到手的杯子,闻言瞬间就蔫了,“啊啊啊,我才刚考完试,怎么又要忙了。”
    周瑾道:“忙啊,忙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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