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厚黑学穿越的我》第一百一十五章 前往绿洲城

    听到朱世远说林云志的力量外放居然可以回收,静的如同佛祖一般的孙三清也顿时为之一惊。
    这太不符合修炼的常识了,“什么?外放的力量居然可以回收?那不是等于他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可以战斗了,加上你说的他可以吸收别人的力量,在战斗中他的灵力反而会越来越多!”
    “是的,他的境界与我们相同,可是战力只怕是我们几百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在融合通神草之前基本都是靠毒和阴谋诡计取胜,可是在他融合了通神草之后就是直接的力量碾压!”
    “嗯,每一年的通神草都会有不同的奇特功效,所以只要是得到了通神草的都会得到七绝门的大力培养,另外还有什么特别的吗?”
    “另外!另外就只有他的七个魄府之中的力量是化为了龙形的!其他就没有了!”
    “力量化龙,这倒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很多功法都可以实现力量化形!”
    力量化形其实只要吸收足够多的同属性灵力,就可以实现,而以孙三清对林云志的了解,林云志最不缺的就是灵石,只要找到足够多的龙属性灵石,力量自然也就可以化龙了!
    “不同,虽然他的力量之龙依然是力量体,不过我能清晰的感知到他的力量之龙甚至具有灵魂。”
    朱世远想到林云志的力量之龙此时依然感到无比的震撼,不过他看到孙三清的表情却觉得孙三清似乎对于这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
    孙三清看了看朱世远,满意的点头道:“你这次做的很好,这个巨魂丹给你!”
    巨魂丹是用来弥补先天魂力不足的顶级丹药,它的珍贵程度仅次于通神草,只不过它可以炼制出来,不过就算是七绝门总部一年也不会超过十颗,可想有何等珍贵。
    如果一个普通人食用一颗巨魂丹一点用没有,但是如果是一个具有一点五以上魂力的修真者服用了巨魂丹几乎一夜之间就能变成一个两个先天魂力的天才,只不过他的药效只有一年,一年后又会恢复原来的天资。
    说着孙三清拿出了一颗棕色的丹药给了朱世远。
    接过巨魂丹,朱世远满脸兴奋的躬身离开。
    而孙三清又一继续浇灌着那两朱夺魄花,边浇边对着夺魄花说:“你说他逃得掉吗?”
    孙三清说话的样子就好像一个老农在对着他的老朋友说话,语气恭敬而温和,完全没有了上位者的姿态。
    而更为诡异的是这时那两株夺魄花此时居然真的口吐人言,只是那声音极为空洞,听不出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而且两株夺魄花也只有一个声音。
    “他的身上不是有你给他的寻龙罗盘和乾坤炉鼎吗?而且你们有着三界的牵绊,他逃是没有用的,给我一点时间我很快就能感知出他的位置。
    不过这个世界的魂力、血气都太稀薄了,你浇灌的那些血和魂品次也太低了,原本以为他从百里狼山出来就可以进行了!现在看来起码还得要一个月的时间。”
    “唉!没有办法,多一月就多一个月吧!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说不定我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我也应该好好的和家人道别道别,好好的陪伴陪伴他们了!”
    “舍不得家人你可以选择不合道啊!在这个世界,以你的修为和天资,不出百年你必能达到这个世界的巅峰!”
    “哈哈哈哈,一山不容二虎,难道又如同上一次浩天劫难,又搞出个两大门派吗?”
    “这一次要是选择不合道,可是不止变成两大门派。”
    “呵呵,还是一统天下的好!这个世界早该变一变了!几辈子的努力啊,就算是便宜了他,那也是我的成就!”
    “哈哈哈哈,尊重你的选择,生死陪着你玩!”
    ......
    在离开沧澜国都城西京前往绿洲城的道路上,一位年轻英俊,气宇轩昂的年轻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黑马,不过有些不协调的是他的怀中居然抱着一只月银色的哈巴狗。
    在他的旁边跟着一位同样年轻的骑着一匹白马的女子。
    女子身材绝佳,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要迷死多少男人,可是要是走到她的面前却又不知道要吓死多少男人。
    因为他的脸上有着一块巨大的黑痣,不但如此,她的脸上还有着一条深深的疤痕。
    “林云志,可不可以不把我搞的这么丑啊!”
    原来这两人就是林云志和左宣玲,为了不被人发现,林云志将左宣玲易容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林云志与左宣玲都不会什么易容术,左宣玲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都是林云志利用他现在所拥有特殊的力量让她变成这幅模样的。
    吃了第一棵通神草之后,林云志灵力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同化和吸收别人的力量。
    而现在吃了第二棵通神草,林云志不但可以吸收同化别人的力量,也能够控制不同化不吸收甚至是随意的改变别人的力量属性,可是整体也可以是一部分!
    左宣玲现在的这张脸就是林云志改变了她脸上的部分力量而变成的,而且无药可解无人可医,只有林云志可以将其变回来。
    所以林云志现在跟本就没有看着左宣玲,但是她却只有乖乖的跟着林云志,不然如果惹怒了林云志,林云志让她一辈子就这副模样那可就悲惨了!
    “不行,你长得这么祸国殃民,把你打扮成这样,就可以少惹事了!”林云志笑道。
    “那也没有必要这么丑吗!我看着自己都觉得呕心!”那个女子不爱美,就算是怕被人发现,而暴露林云志,也可以易容成其他美女的模样,所以左宣玲自然是布满的。
    “我不觉得,我觉得你这个样子才最美!”
    “算了,随你吧!对了我们现在去哪里?出了西京了,可不可以将我放了?”
    “不行,放了你马上我还活着的消息就会满天飞的!”
    “我不会和任何人说的!我会绝对为你保密的!”
    “只有死人才会绝对保密,要不把你变成死人好了!要不你就这幅模样的走也形!”
    “那还是算了!呵呵!”左宣玲伸了伸舌头道。
    “要不你成为我的小妾也行,成了我的人,我就相信你不会出卖我了!”
    “不行!”
    “为什么?我不帅吗?我本事不够大吗?我告诉你,你可要抓住机会噢!想要嫁给我的人可是很多的!再不抓紧机会,到时候你可就不知道是第几百房了!”林云志厚着脸皮开玩笑道。
    “我堂堂的天罗魔宗宗主的女儿,怎么可能做小妾?你把你原来的那些妻妾全部都休了,我就嫁给你!”
    “那还是算了,我的女人我是不会抛弃的!”
    “好了,不说这个了!我就想知道,你到底要怎么样才会放了我。”
    “很简单,等我杀了那该死的国主孙三清我就可以放了你!”
    “那得要到什么时候啊?”
    “别急,很快的!”
    自从融合了两棵通魂草,林云志就实力暴涨,信心也跟着爆曾,不过他依然很理智的选择了暂时忍着,并躲到暗处!
    在大部分人以为他死在了百里狼山的时候,其实他已经从七绝门的出口处通过彩虹桥同时出来了!
    他用的方法其实也很加单,就是穿山弓,穿山弓可是实现短距离空间的穿梭,所以他是利用穿山弓射出的穿梭之门直接上了彩虹桥,然后又加上利用穿山弓直接下了彩虹桥,并穿梭到了其他没人的地方。
    然后再秘密的离开,加上他在叶强峰面前演的那一出被狼王吞掉的戏,所以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不但没有死而且已经出来了,就算孙三清知道了他被狼王吃掉是假的,但是已经活着出来了也只是猜测。
    出了百里狼山之后,他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又修炼了半个月,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股毁天灭地的气息才慢慢地隐匿下来,他也才基本了解了他现在身上力量的大部分属性。
    接着他就去了西京,知道国主孙三清私自给他完成了一桩婚姻,也知道方爱莲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同时也调查清楚了方家并没有刻意的针对他做过什么,只不过是按照国主的命里行事,而方爱莲所吃的“春种”的春药也是孙三清安排,与方爱莲无关。
    这也使林云志放下了对方爱莲的芥蒂,并想办法见了方爱莲一面,这也是方爱莲从林云志的死讯中真正快速恢复的真正原因。
    在回到西京之后林云志除了在酒楼里吃、喝、睡、修炼之外,还干了两件几乎一样的事,第一件事是感知了种在孙思月公主梦幻识海之中的魔蝶火种的蝶魂,读取并了解了这段时间孙思月的记忆。
    他知道了孙思月一直在暗地里拉拢力量与他的两个哥哥争夺权利。
    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实际而有用的东西了!
    他希望从孙思月身上知道一些关于国主孙三清的事却一无所获,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孙思月总共就见了孙三清一面。
    还是孙思月到梁城的顾月楼将云顾月接回来之后,在她的母亲宫中,孙三清来看望了这个自己老婆的姐姐,一家人还一起吃了一顿饭,才得以相见。
    不过林云志也了解到了孙三清到现在为止居然就只取了孙思月母亲一人,这让林云志对孙三清还是很佩服的,顿时觉得自己太花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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