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起天下潮》第三十三章 断刀斩长安(忆二)

    “他怎会动手杀人呢?”
    油灯微光晃动,映照出两张脸。
    一张白净无须,神态却世故老成。
    另一张留着八字胡,目光有些局促闪烁。
    说话的,正是这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子。
    白净青年人道:“若说外因,便是我那叔叔醉酒骑马,在街上摔了几跟头,回家以后迁怒于人,才有了这一桩意外。”
    中年人身子前倾,凑过脸靠向青年道:“那内因呢?”
    白净青年目光内敛,悠悠道:“不可说。”
    中年人道:“有何不可说。”
    青年人道:“家丑不可外扬。”
    中年人便将身子往后仰,不满道:“兄弟拿我当外人了。”
    青年人微微一笑道:“怎会,不过是卖个关子,故弄玄虚罢了。不然这些家长里短的枯燥琐事说来话长,怕哥哥听着无趣,嫌兄弟聒噪。”
    中年人举起桌上酒杯道:“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这知己,如何来。不就是这些琐事聊出来的。何况你余半城的事,再小都是我们歌潭城的大事,兄弟但说无妨。”
    青年人剥开一粒花生送入嘴中,几番咀嚼入肚后,又吩咐一声在门外伺候的下人再上些酒水。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叫余力。这个名字是我娘给我取的,她说希望我做事能给人留下半分余地。当然,对外说的是,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比起这个名字,更多人喜欢叫我的外号。
    余半城。
    是的,我很有钱。富可敌国不敢说,敌城纵然不足,也相差无几。
    虽然发迹于此,却不是本地人。来此二十年还不会说本地方言,不是不会,而是不愿。即使这让我的买卖一开始遇到了很多麻烦,很多时候宁愿磕头求人,也不肯花半分心思去学这里的方言。
    现在我们余家举家在此,大家都在说江南吴语,只有我一个人说官话。
    原因嘛,大概是因为,我讨厌这里。
    一开始,我的官话是被人鄙视的缘由。
    现在,我的官话却是歌潭城身份地位的象征。如今歌潭的上流人物,已经以说吴语为耻。
    我出生在西北贫瘠之地,从爷爷自立门户分家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山脊的窑洞中。
    本来我们是有房子的,但是我的叔叔十分顽劣,在我还未出生时,就把家烧了两次,每次烧完都是我爷爷和父亲凿山石和泥重新砌一栋出来。
    而爷爷,也就顺势做了石匠。
    我所在的山村是附近最穷的村子,我家又是最穷的一家。爷爷很担心我的父亲和叔叔找不到女人结婚,卖了家里唯一的耕地老牛,从人牙子手里买来了一个女人。
    这个人,就是我的娘亲。
    按照爷爷的意思,家里只有这一头牛,只换得来一个媳妇儿,就做两个儿子的共妻。可是叔叔虽然性格顽皮,却对家人十分重情。
    他说:“我大哥虽然长得没我好看,但是脑瓜子聪明,力气比我大,又比我懂事,孝顺爹娘。大哥生的孩子一定是个好孩子,可不能被我这个泼皮无赖弄脏了大哥的好血脉。我呀,估计这辈子也娶不到媳妇儿了,以后大哥的儿子就是我儿子,我亲儿子。”
    爷爷却如何都不肯答应,钱花了,事儿就要成,一个铜板能换一斤米,就必须换得三斤四斤回来,才叫值当。这就是我们村儿的道理。
    于是叔叔在成亲那天,连夜逃到山外,失踪了五年,杳无音信。
    到第二年,我出生了。
    后来听山里的叔伯说起,我差点就没生下来,娘亲总想着要跑,怀了我也要跑,每次被爷爷抓回来后都要挨一顿毒打,要不是爹爹求情,恐怕我还在娘亲肚子里时,就要被爷爷打死了。
    爹爹对娘亲是极好的。
    这是娘亲跟我说的。她说在成亲那天,爹爹跟她说:“你是我们兄弟两个的媳妇儿,兄弟那份福让我享了,兄弟那份责任也该我来担。”
    她说每次被爷爷毒打,若不是爹爹用自己的身体护着,她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在爷爷死后,她就不恨我爹了,还教我爹识字。
    爹爹学的认真,很快就认识了不少字,后来山里的老乡都会喊爹爹一声“小先生。”
    爷爷是在我四岁时死的。山里穷苦人,大多不长寿,爷爷死的很痛苦,因为他自知时日无多后,便找了老先生为他写下死期。他只要按照那个时辰死,子孙就会有享不尽的福禄。
    如今想来,不论是巧合还是注定,爷爷都为今日的格局,埋下了伏笔。
    我那时已经有了许多模糊的记忆,能记得当时爷爷那张惨白的脸和他苟延残喘的模样。直到山里终于响起第一声鸡叫,爷爷才扭头咽气。
    那时,我不知生死为何物,并不感觉怎么难过。爹爹倒是跪在地上哭了很久。
    娘亲也陪着爹爹一起哭,后来爹爹说,是因为她心善。
    爹爹说,娘亲是这世间最善良,也是最凄惨的女人。
    爹爹说,她嫁给任何人,都比嫁给咱家好。
    爹爹还说,以后如果出现了要我做选择的时候,无论如何,都要选娘亲。
    我把这些话说给娘亲听,娘亲只说,世事难料,只要做到无愧于心,便不算做错。
    那一天除了爹娘,还有一人也在哭,就是我失踪五年的叔叔,不过叔叔并没有哭太久,他似乎显得不是如何伤心。
    只是后来,我总是在夜里听到叔叔偷偷的哭。我想爹娘也一定听到了,只是他们不说,我就也不说。
    叔叔回来时,送了我一件青衫。
    他说城里的小少爷,都这么穿。
    他在城里做了三年学徒,今年是第四年,终于有了自己第一份例钱,去寺里还愿时,有个老和尚告诉他。
    该回家了。
    于是他将这六十文例钱,也就是他全部的积蓄,换了这件青衫。
    他说,是送他儿子的。
    他还说,他就知道是儿子,果然是个儿子。
    爹爹让我穿上给叔叔看看,娘亲却不让。
    娘亲说,叔叔一定会有儿子的,他自己的亲儿子。
    这件青衫就被娘亲强势的收了起来,连叔叔想要回都没给。
    在山村中臭名昭著二十年,人尽皆知的泼皮无赖,面对娘亲的越俎代庖,居然就这样笑笑不说话,乖巧得像个好孩子。
    娘亲说,叔叔喊她嫂子时,她听得出来,叔叔是真心实意的。所以娘亲,也就真心实意的认这个小叔子。
    后来叔叔和我们又在山里守孝三年,便联合娘亲一起劝说爹爹,一家人进城求生。
    进城以后,通过叔叔的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娘亲的娘家,可是那个我应该喊外公的人,却不让我们进家门。
    他嫌娘亲丢人。
    而那个慈眉善目的外婆,在我们离开时,偷偷塞了一个手镯给娘亲。我听到她跟娘亲说:“这你的嫁妆,以后若是有难,能救济一时。”
    我看见外公分明看见此事,却没有出言阻拦。
    娘亲说,都是不得已,不要怪外公。
    外公虽然只是一县主簿,是最低级的朝廷命官,却也是正儿八经从八品的官身。自己失踪多年,无媒无聘携夫带子回来,只会落得一个全家浸猪笼的下场。
    我的确不恨外公,外公是一个可爱的人,我好几次偷看他,他都在对我眨眼睛。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