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纤纤偕余生白纤纤厉凌烨》第847章 智商欠费了

    洛风软了的腿倏的一抖,恨不得耳朵是聋的,从来都没听到厉凌烨念出的这两个字。
    可他就是听到了。
    而且,还是他敲的门让厉凌烨这样说的。
    轻轻推门,轻的生怕惊动了里面的人。
    可,明明敲门的时候就已经惊动到了。
    门开。
    洛风低着头尽可能不发出声音的缓缓走向了厉凌烨的办公桌。
    是的,从头到尾,他都没敢抬头看厉凌烨一眼。
    可哪怕是没看,也感觉到了一股冷意从他迈进第一步的时候就开始渗入到他的四肢百骸。
    到了。
    洛风缓缓抬头,终于看到了办公桌后的厉凌烨。
    其实,此时此刻的厉凌烨浑身上下所散发出来的气息是他从前所最熟悉的。
    是的,在白纤纤没有走进厉凌烨的生命前,他一直都是这样的高冷的矜贵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厉凌烨。
    只是在白纤纤走入了厉凌烨的生活之后,厉凌烨会笑了会醋了,偶尔还会闹闹小脾气。
    但是现在,在白纤纤走离他的世界之后,他就又恢复为了之前的那个高冷矜贵的厉凌烨。
    那个,让洛风每次看到都忍不住打寒颤的厉凌烨。
    不出意外的,洛风第二眼看到的就是厉凌烨手边一侧的一个小镜框。
    那也是在白纤纤不见之后被厉凌烨摆到办公桌上的。
    从前从来不在办公桌上摆任何饰物的厉凌烨就是摆放了这个小镜框。
    而且,每天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认真的擦试一遍又一遍。
    还是一个旧的漆色斑驳的小镜框,可就因为是厉晓宁找到的白纤纤的旧物,厉凌烨愣是当宝贝般的比那些价值几万几十万的陶瓷摆件还上心。
    叹息了一声,洛风咬牙把手里抱着的文件尽可能轻的放到了厉凌烨的面前,“厉少,这些文件是几个部门经理加班加点做出来的,都熬了几天了,我检查过了,没有任何问题,要是再不通过,他们今晚都不用回家了,好歹,都是有……”‘有家有业’后面三个字,洛风没敢说完整。
    白纤纤走了,于厉凌烨来说,哪里都不是家了。
    是的,少了女主人的家就真的不是家了。
    所以,他生怕这一句刺激到厉凌烨。
    但又不得不说。
    谁人都是爹生父母养的,然后结了婚就有了老婆孩子要照顾,这天天的加班,老婆没让跪榴莲已经算是万幸了。
    但是保不齐再加几天班,就让跪了。
    没想到,洛风的脑子里才过这一条,就听厉凌烨道:“他们再不早点回家,他们老婆会不会让他们跪榴莲?”
    洛风简直惊的要风中凌乱了,怎么就觉得厉凌烨钻进了他脑子里似的,他才想过,厉凌烨就问了。
    听到‘榴莲’二字,他觉得他要惊悚了,不过同时也觉得厉凌烨终于有那么一点点的知道人间疾苦,又添了点烟火气息了。
    小心翼翼的探究的看了一眼厉凌烨,然后,洛风壮着胆子道:“绝对会。”
    “呵呵,她从前也说过让我跪榴莲呢。”可,最后也没舍得。
    总以为那时的她舍不得他真跪榴莲,就以为她此生都不会离开自己的。
    但是现在,她就是走了。
    想着,厉凌烨自嘲的摇了摇头,眸光也悄然飘落到一旁的小镜框上。
    镜框里女子浅浅含笑的样子落入眸中,让他眸色一片温柔,又是喃喃低语,“她舍不得的。”
    可为什么低喃过这一句后,心却是一梗,仿佛有什么扎过心头一样。
    他有什么理由埋怨她,明明就是他的错。
    洛风眼看着厉凌烨的视线一直停留在白纤纤的照片上,无奈的叹息了。
    完了,厉凌烨不看个一分钟两分钟,是不会想起对面还站着一个他吧。
    深知厉凌烨心思的洛风只能认命的站在那里,等待着,等待着厉凌烨回神发现他。
    果然,厉凌烨这一走神就走了好几分钟。
    直到他办公桌上的手机响了,才倏然一动,修长玉润的手箭一般的射向手机,拿起便道:“纤纤……”
    可随即,他亮起来的眼眸就黯淡了下去。
    “吴总,你说的是哪个项目?”
    “好的,我知道了,一个小时后就让陈经理送过去。”
    “不谢,再见。”
    厉凌烨挂断了手机,目光终于落到了洛风放在他面前的那一堆文件上。
    然后,开始签起了字。
    黑色的水笔在他的手中轻轻滑动,三两下就滑出了他龙飞凤舞的名字。
    洛风每次看到厉凌烨签名都能看到目不转睛。
    厉凌烨的字实在是太有风骨了。
    就只是他的字,都让人爱不释手,也难怪那些个招聘来的女秘书被他迷的五迷三道的。
    于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想起了与白纤纤间的榴莲的梗,还是因为看着她的相片心里有了什么感触,总之,厉凌烨只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就签下了洛风抱进来的所有的文件。
    听着那‘刷刷刷’的笔尖滑动的声音,洛风一颗心终于可以放进身体里了。
    不然,他都快要崩溃了。
    终于,厉凌烨签下了最后一个名字,手里的水笔骤然一收,放下,然后从那一堆文件中精准无误的抽出了那份吴总要的文件,“这个让启划部的外勤送过去,半个小时内送到。”
    洛风更松了口气,只听厉凌烨这些话就知道,他刚刚签字的时候并不是行尸走肉般签下的,而是都有看过的。
    哪怕只是随便一瞥,他也都知道自己签了什么。
    这样的厉凌烨还是从前那个敬业的让他佩服的厉凌烨。
    还有,他对于时间把握的严谨性。
    答应了吴总一个小时,就要求外勤半个小时内送到,而他也给留足了时间。
    洛风立刻点头,“是。”然后,抱起那堆文件飞也似的就往这间办公室外冲去,仿佛后面那个人是洪水猛兽似的。
    恨不得自己生了四条腿,这样才能快些更快些。
    可是四条腿,他岂不是成了动物了?
    反应过来的洛风很想煽自己个耳光,最近,他被厉凌烨的麻醉针给打的智商真欠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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