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酷总裁失宠妻唐晚晴叶泽宇》第177章 母女夜谈

    柴房中光线昏暗,门缝中透出一线阳光,依稀可以看见宋红袖此时的表情,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她沉静得如同一汪深潭的目光中微微泛起的涟漪。
    那个声称是自己娘亲的人,其实是个人贩子,她是前日到房后那条河边洗衣裳的时候被人打昏带走的。她再醒来,人便已经置身于这柴房之中了。她听那钱妈妈说,这里是红香院。她记得这个地方,离自己和宋柒郁所住的四喜巷也不过两条街的距离。她伸手把纱巾戴好,遮住脸的时候悄悄用手摸了摸自己右半边脸颊,硬结满布,凹凸不平,感觉就像是癞蛤蟆的皮一样,令人厌恶。
    宋红袖也不知道自己的脸,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她被带到这里之前,这张脸还是端正清秀的。
    没有镜子,但宋红袖也清晰的从钱妈妈的惊叫和诧异的眼神里看出了些什么——她的脸,必然是极骇人的了。
    如今这样的处境,她只有以不变应应万变。她打定主意不说话,装哑。
    “她……是哑巴,天生的。”那妇人倒是挺会顺竿往上爬,她见宋红袖不说话,为了省事,直接顺着老鸨的话,说宋红袖是个哑巴。
    宋红袖在心里笑眯眯把那妇人全家挨个问候了个遍,这才觉得心里舒畅多了。
    那老鸨听妇人这么一说,心思也活络起来,不会说话好啊,也不会给她惹什么事,况且,这是白送进门的干活儿的人,不要白不要啊!
    妇人眼瞅着这笔买卖有希望了,立马趁热打铁,凑到老鸨耳朵跟前说:“钱妈妈,别的不说,哑巴就算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她也说不出来,只干活不说话,多省心不是!”
    老鸨眉毛向上一挑,心满意足点头收了宋红袖。
    妇人千恩万谢跟着门外的小厮去账房先生那里领老鸨说的那点少的可怜的银子,宋红袖则被带到了厨房里帮着做些琐碎的活计。
    前世时,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生活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宋红袖初初进了红香院,有人好奇,要掀了她的面纱一看。可每每那些人掀开面纱看见那丑陋的伤疤,便手一抖都躲得远远,仿佛见了鬼一样。每到这个时候,宋红袖就只是淡然地将面纱重新戴好,转身离开,轻薄的面纱下,依稀可见一抹不易察觉的浅浅微笑。
    刚来到红香院的第二天,宋红袖就借着随院里的一位年纪颇大些的葛婆婆一同出门去采买的机会,趁葛婆婆腿脚不利索,一个不留神,她便偷偷跑掉了。
    她只是想回家问宋柒郁一个问题。可是当她急匆匆跑到自家巷子口,却看到大队的迎亲队伍停在自家门前,一身喜袍红盖头遮住面貌的新娘由喜婆牵着从门内走出来。宋红袖跑得气喘吁吁,看到这一幕,不由得脚下一个趔趄,幸好她手快,扶着旁边的青石墙,才堪堪稳住脚步。
    宋柒郁,要嫁人了。她刚才从街上跑过来的时候,就听到街边有人在议论,说齐王娶了长乐楼的头牌歌姬七娘为妾。虽是娶妾,那排场,却是这十里八乡无人能及的,真真教人羡慕不已。
    宋红袖转头离去,她想,也许什么都不用再问了。她独自回了红香院,葛婆婆还没有回来,她便一个人坐在后门的小石墩上等着,无聊发呆的时候,她想起曾经宋柒郁对自己说过的话,那明眸皓齿的女子温婉的眉目中透着股倔强和痴迷,她说她宋柒郁此生只爱一人,便是宋红袖已故的父亲。虽然宋柒郁从来都没有和自家闺女提起过红袖父亲的名字,可是宋红袖却从娘亲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名温文尔雅,才高绝世的青衫公子的模样。宋柒郁常常将红袖抱在怀里,一下一下替她理着头发,跟她讲她的爹爹有多好,有多好……
    若是爹爹在世,也许娘亲也就不用再呆在长乐楼里为了生计不得不强颜欢笑,卖唱度日。
    宋柒郁是未婚生子,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宋柒郁快要生产的几个月里,她都称病独自躲在这当年那男子买下的小庭院内,想着男子的模样,望着梁上呢喃的飞燕,檐下雨滴滴答滴答坠落,溅起透明的水花。
    她不敢闭眼,只怕耳畔响起他清朗的声音,怕听到那一声声温软的轻唤:“七娘,七娘……”
    宋柒郁出了院门,掀开盖头最后一次回望那留着太多记忆的地方,朱红的大门和门内的一切,现在起,就都和她无关了。
    她无意的一瞥,眼角留意到巷子口拐角处那个小小的身影,她十月怀胎艰难产下的宋红袖。那小小姑娘仍旧穿着离家时的浅绿的儒裙,一张瓜子小脸被薄纱遮了大半,只露出一双仿佛能通透世事的幽幽眼眸,一转不转地望着这个方向。
    那孩子才只有十三岁,可是自己却让她背负了本不该承受的东西,宋柒郁放下盖头,返身弯腰入了轿子,空气中几不可闻的叹息声,被喜庆的笙箫管笛声覆盖,连叹息的人自己,都听不到了。
    “宋柒郁,你还知道来看我?”宋红袖不满地瞥了娘亲一眼,毫不客气的指名道姓。
    “我不是来给你送药嘛,还是照旧,每隔七日服一剂,你煮药的时候注意些,不要让人发现。”这天天气并不好,夏日里粘稠的气息,瓢泼的雨说来就来。宋柒郁就是在天深夜出现的。
    这已经是宋红袖来到红香院的第三个年头了,这年,她十六。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倒是你,那齐王可精明着呢,三年了,连那东西的影子都没见着,难道咱们就要这么跟他耗下去?”红袖面对宋柒郁,从来都不用掩藏自己的心思,想到什么便说什么。毕竟,现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和宋柒郁才是最亲近的人。
    窗外雷雨交加电闪雷鸣间,宋柒郁坐在宋红袖的床边,脱了鞋子,缩到床内侧,双手抱膝坐着,脸色并不怎么好,却还勉强笑着:“有些眉目了,不出一个月,我就能把那东西弄到手,”她顿了顿,眸光流转,“药,再吃这一个月的,以后就不用吃了……等到我拿到东西,就带你离开这儿。”
    “你有几成把握?”宋柒郁找了三年的东西就在齐王府,可是齐王是个死抠门死抠门的人,这些年,他虽然一直独宠宋柒郁,可是那东西,他却也只是偶尔醉酒后提到过只言片语,之后便再也没有了下文。
    宋柒郁想尽各种办法想要接近那个东西,却连连失败,最后,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坚持下去还有什么意义的时候,那东西竟然浮现出来,实在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小丫头你还不了解你娘我么?”宋柒郁摇头晃脑:“但凡有什么事情,没有十成十的把握,你就是求着我去做我也不会冒这个险。”
    “对了,剩下的两样东西,可有下落?”宋柒郁当年把女儿送到这红香院里来,就是因为红香院是个鱼龙混杂之地,也是各处情报消息最流通的地方,为了得到那四件宝贝,她苦心将宋红袖安排进来,如今已经有三年了,四样东西得知下落的只有两个,一个在文王府,另一个,在无归山。
    “那面镜子,据说在一位异国公主的手中,那公主所在国家亡国之后,她辗转流落,四海为家——那公主的名姓国家皆不清楚,只听说,是在泪海之城以西的一个生有谜罗香草的地方。”宋红袖露出孩子心性,在宋柒郁怀里窝着,头枕着宋柒郁的腿,轻轻合上眼,提醒自家老娘:“我说,那连姓甚名谁咱们都不知道的一个异国公主,咱们哪里去找?天下这么大,要找这么一个人,不啻于大海捞针……况且,那镜子若已不在她手中,就算我们找得到公主,又有多大用处?”
    “……若是如此,事情就好办得多了,这面镜子,娘有办法拿到。”宋柒郁的目光中,透着一种破釜沉舟的坚定,“袖儿,你曾经还跟娘说过,‘人定胜天’,无论是什么事情,你若是不去做,便永远都不会达到你想要的结果,但若你愿意努力,就算最后结果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至少,努力过,便可问心无愧。我也只求对得起自己的心了。”
    这四样宝物不是别的,不过是三种香味奇特的香和一面镜子罢了。
    据说,三种香集齐之后制成一味“三合香”,配上一面可通灵的镜子,便可活死人,肉白骨。
    而宋柒郁之所以千方百计要觅得这些物件,只是为了一个人——祝诏。宋红袖的亲生父亲。
    宋红袖之所以没有随父亲姓“祝”,只因为宋柒郁并不是祝诏明媒正娶进门的,她跟着祝诏的时候,并无名分。宋柒郁怀着红袖的时候,得知祝诏的死讯,整个人精神几近崩溃,爱人之死让她悲痛欲绝,动了胎气,她在长乐楼偏僻闹鬼无人敢至的后院的一间厢房内产下了不足月的宋红袖。没有人能证明这个只在娘胎里呆了七月的女婴便是当朝已故太子之女,为了保得自己和女儿的安全,宋柒郁只能让红袖随自己姓“宋”。
    祝诏当年是当朝最负盛名的风流王爷,当朝圣上的第三子,最得圣上宠爱。
    祝国并没有立长立嫡的规矩,长幼嫡庶一视同仁,圣上立太子,也是择贤者而立。兄弟之间为争皇位而不惜手足相残的事情不论在哪个朝代哪个时空的史书上都屡见不鲜。祝诏是在皇帝颁下立他为太子的当天暴毙而亡的。从宫中流传出来的理由让宋柒郁心寒不已——他们说,太子殿下自幼便有胸痛病,那日圣上立他为太子的诏书一下,他便因大喜过望而引起情绪波动太大,导致胸痛病复发,猝死于长青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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