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金牌护卫》第一百零一章 是时候回家了

    原本,叶凡的计划是让英雄和好汉在北京城玩上个几天,最起码等这边龙门唐和吴家老二的交易完成一小半,在商量着回叶子坞的事情。
    但是今天叶凡却突然改变了主意,把回叶子坞的日程往前提一提。
    早上的散步虽然有好几次尴尬,但叶凡还是厚着脸皮走了下去,直到转悠了一圈回到别墅时,叶凡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虽然这个号码在以前从未接到过,但叶凡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号码的身份,是叶子坞的爷爷打来的。
    这个手机号,估计只要是叶子坞的人,都早已熟记于心了。
    “阿凡吗?英雄和好汉去北京了,你带他俩玩上个几天,这俩人调皮,你看着点不要让他俩惹什么祸。出门在外不是在家里,做事要小心一点。”
    电话一共打了两分钟,老爷子大概就讲了这些话,叶凡整个大脑一直处在僵硬当中,所以从头到尾都是恩恩啊啊的回答。
    五年前负气离开叶子坞,跟随老酒鬼出国,从离开叶子坞的那天起,别说是接到电话了,叶子坞里除了英雄和好汉有时候偷偷开个视频聊个天,几乎没有其他人有任何联系。
    叶凡有过那么几次把自己手机号告诉英雄和好汉,家里人要是想知道岂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可是这五年时间里,却没有任何人给自己打过电话,因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老爷子当年那句谁都不要联系叶凡。
    但是今天,老爷子却亲自打来了电话。
    虽然只有那么简单的两三句话,甚至加起来都不到一百来字,更甚至这一百来字说的是让看着英雄和好汉。
    换成普通的家庭,或许老爷子这个电话真的只是字面上的意思,但实际上叶凡挂断电话后就明白了真正的意思。老爷子当然不可能是为了英雄好汉的事情,以他那么倔强的脾气,五年前说出那番话,别说是因为英雄好汉俩人的事情,就是天大的事情也不可能亲自打这个电话。
    这个电话的真实意思,是老爷子想让叶凡回家了。
    挂断电话后,叶凡的鼻子有些发酸。这五年多的时间里,老爷子究竟经历了什么,叶凡并不知道,但是老爷子的声音却变得苍老了很多,再也没有了当年小时候拿着马鞭或者鸡毛掸子到处追着打时,那股子气势了。
    老爷子老爷子喊了那么多年,也的确是老了。
    “小师叔,爷爷那脾气能亲自给你打这个电话,说明他……”一向爱吐槽胡侃的英雄,非常难得的说了句正常话。
    “回家,回家!”叶凡揉了揉发酸的鼻子,把不知何时自燃到尽头烧到手的烟头扔掉,用力踩灭后,斩钉截铁的说道。
    五年了,当年被叶子坞所有人敬重的先生,已经死在国外一年之久;五年前说的那些气话,就算是随风慢慢的飘,估摸着也应该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吧?
    五年前那个跪在叶子坞石碑前嚎啕大哭的叶家小二,现在也变成了七尺男儿顶天立地的叶凡。
    是时候了,是时候回家了。
    ……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秋天的蚊子烦死人。
    一个是早上七八点钟,太阳刚升起的时候,另一个则是晚上七八点,最后一缕阳光消失的时候。这两个时候,是蚊子最泛滥的时候,让人头疼的是,就像是被冻死前的最后一搏一样,深秋的蚊子咬人一口那是非常疼的。
    尤其是北京城的蚊子。
    中年人穿的还是那件让人觉得有些另类的衣服,身上那几件看起来很有少数民族风的挂件,随着他缓步向前走而轻轻摇晃着。似是有一件铃铛一样的东西,随着一步步向前走,而发出一声声叮铃铃的脆响。
    身后跟着的两三人,哪怕是那位器宇轩昂看起来就不是一般人的青年,也时不时的招手驱散着蚊子。
    可是走在最前面的中年人,却好像从来没有过这感觉一样。在青年的印象中,好像从一个月前第一次见面,他身上穿的就一直是这件长跑不像长袍,皮大衣不像皮大衣的衣服。
    好像也从来没见他洗过脸刷过牙,更别说是洗澡了。
    可是中年人不但从未有过蚊虫叮咬,身上更是没有过任何臭味,换成普通人,别说是一个月不刷牙了,两三天不刷牙肯定是一嘴的臭味。
    可是这位中年人却并不是如此,他说话时嘴里没有口臭,身上也没有长时间不洗澡而有的狐臭或者汗臭味,相反他身上好像一直有着一股清香。
    这种清香的味道,不是茶叶那种冲鼻的香,也不是花草田间那种令人怡然自得的香,更不是香水那种刺鼻的香。就好像是让人与生俱来就喜欢就亲近的香味,疲惫难眠的人闻着就好像有了睡意,心情烦闷枯燥的人闻到好像莫名的解开了心结……
    他是大才,是世间奇才。
    青年一直记得父亲见过中年人后给出的评价,父亲一向看人眼光很准,虽然不知道父亲为什么只见了尖刺就给出这么高的评价,但青年相信,这位中年人的大才之处肯定是让人难以想象的。
    不然,也不可能让他这么甘心的跟在身后,放眼整个北京城,有几人能值得他这样做?
    “那件事,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做?”走进包厢后坐下,不用等青年开口,一直跟在身后的那俩人,知道这屋里要谈正事,就站在了门口守着。
    中年人并没有直接回答,从兜里掏出一把短刀放在了桌上,刀柄上缠着白布,似乎隐约可以看到红蓝相交的颜色,不过应该是因为在手里摩擦的次数太多掉了色。
    服务员很快断上来一大盘牛肉,中年人抬头看了眼青年,拿起那把看起来很普通的白布短刀,锋利的刀刃轻而易举割下了一片牛肉。
    “这顿饭,就当是践行吧,吃完就去。”刀尖插着这块肉,中年人淡淡的语气说完后,挑起来肉片放进了嘴里慢慢咀嚼:“你用了一个月时间才得到批准,误了时机得不到最好的结果,到时候可不要怪我。”
    听到这话,青年那双眸子中的明亮瞬间暗淡了许多,不过也只是两三秒的时间便恢复了正常,只是语气中少了平时的亲和随意,多了几分不自然:“家里并没有人知道这件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我扛了多么大的压力。”
    中年人嚼的很慢,一般人一块肉简单在嘴里嚼两下就咽了,但是他却很慢很细致,就像是要把嘴里这块牛肉的没一点点肉丝都嚼烂,然后才咽进肚子里。
    “就是因为有那么多人盯着,有些事情才不能光明正大的做,所以你才会来找我做这件事。”咽下嘴里的这块牛肉,中年人抽出一张纸巾轻轻擦拭着短刀上的油迹,然后头也没低就直接把短刀插回了腰间的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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