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妇再嫁惹人爱苏凤锦战青城》第169章 忆秋的往事

    待二人再醒来时,已然日落西沉灯火阑珊了。
    窗外头的天暗沉得紧,屋檐的夜灯随风摇曳晃出朦胧的弧度,里屋伺候着的见二人终于醒了,兀自松了一口气,伺候着二人起身边叹:“小姐可足足睡了一天呢,夫人来了好几次呢,怕小姐饿着,吩咐了厨房里头的菜一直温热着呢。”
    忆秋裹了最后一件艳红的海棠缠枝袄子,揉了揉睡得有些懵的脑袋:“夫人?”
    “是奴婢说错了嘴,原是肖姨娘。”那丫鬟倒也识时务,忙不叠的便改了口。
    苏凤锦凝着白玉瓶子里头的腊梅花发怔,那丫鬟笑盈盈的:“小姐,这是肖姨娘今儿早晨亲去梅林摘回来的,如今屋子里还漫着梅花的香气呢。”
    忆秋扯了一朵腊梅花嗅了嗅,直皱眉:“少了雪的清冽之感,失了几分原有的味道了。”
    “今儿是大雪,外头白茫茫的,平安县里头大雪的时候会在家门口挂几盏灯呢,可热闹了。”这丫鬟唤名雁青,打小没少欺负苏凤锦,如今见苏凤锦的日子好了,便上赶着巴结了,只是这丫鬟生得清秀可人,又瞧着一副机灵精明的模样,处事倒也没到令人生厌的地步,先前她欺负苏凤锦的那些往事见她不曾提及,只当她忘记了,便将心搁回了肚子里。
    忆秋净了脸,推开窗瞧了一眼,兴致勃勃:“苏姐姐,你快瞧外头,万家灯火串作一处,瞧着跟火龙似的,咱们可睡了一天一夜了,夜深了不妨出去走走?”
    雁青嫣然一笑:“外头雪下得大着呢,这平安县近来夜路不大安全,不妨等明日天亮了再去?”
    忆秋取了件披风裹身上,推开里屋门便瞧见外屋正在擦剑的浣纱,笑得越发得意:“怕什么,有浣纱呢,苏姐姐,你去吗?”
    苏凤锦躺了一天,浑身不舒坦,琢磨着出去走走也是好的,于是三人成行,裹了披风撑了把红艳艳的伞便出了门。
    雁青眼巴巴的瞧着这三个人打后门出去了,心一横便又偷跟了去。
    平安县是长安城外的一个小县城,县城不及长安城十分之一,家家户户是门窗紧闭,门口挂了几盏灯,上头写着些心愿,苏凤锦同忆秋相互搀扶着走过,寒风冷雪里独独一家店子开头,里头零零星星坐着几个无家可归的人,衣衫褴褛面容憔悴,黝黑的皮肤在冰天雪地里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
    忆秋拉着苏凤锦入了那酒肆:“小二,上两壶好酒!一斤牛肉,两碟花生米。”
    苏凤锦悄扯了扯她:“忆秋,夜里饮酒不好。”
    忆秋坐在板凳上,翘着二郎腿,一副江湖侠女的模样,取了竹筒里头的筷子点了点桌面,不耐烦的吼:“快些,姑奶奶快饿死了。”
    苏凤锦瞧着她这一身的痞样儿哭笑不得:“你这都是和谁学的?”
    谁?自然是那位宋状元了。
    宋仁义当初还不是状元的时候曾经在江湖中混了几年,戴了个面具开了个百事馆,自称百事通,但凡是有银钱,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儿,如今好不容易名气高起来了,他倒好,面具一扔百事馆一卖,在长安城里头当起逍遥少爷来,逍遥了几年,在国子监里头混得风生水起,退学之后恰巧适上了科举,便凑了个热闹,没成想竟然中了。
    偏今上只重他的文才,却不喜欢他这个人,所以也就没有理他,将他搁在长安城里头,派了个状元府予他,旁的是不闻不问的,没曾想,那货照样混在的风生水起。
    这忆秋便是宋仁义还在行走江湖的时候认识的,所以导致忆秋这一身的土匪气厚得很,再加上替宋仁义收拾江湖上那些烂摊子,年纪轻轻便能够八面玲珑八面逢源,今儿也不知是怎的了,脾气同苏凤锦认识的大不相同。
    那小二速度倒也快,麻利的上了两壶酒两碟花生米,笑得跟开了花儿似的:“几位是外地来的吧?”
    忆秋倒了杯酒一口闷:“还算有点眼力见儿。”
    浣纱抱着剑坐在苏凤锦对面,面无表情的盯着那碟花生米。
    小二打了鸡血似的,笑得满面春风:“那是,咱们这平安县里头,可没有您这样的美人儿,那牛肉您稍等,后厨的已经在做了。”
    忆秋砰的一声砸了一壶酒在苏凤锦跟前,笑得有些茫然:“来,姐们,同我喝一杯。”
    苏凤锦瞧着那酒,摇了摇头:“忆秋,你怎么了?”
    忆秋开了酒壶盖儿闷了几口:“我能怎么了?那混帐说的什么混帐话!好似我欠了他什么似的,我能怎么了?事已至此,我还能怎么?你不喝?成,浣纱,你喝!”
    她将酒递给浣纱,浣纱默了默,难得的接了酒。
    苏凤锦坐在位置上,巴巴的瞧着这两货你一口我一口的喝着,默默点了两碗醒酒汤。
    忆秋的酒量不错,两壶米酒下去还清醒得很,浣纱僵木的一张脸已经见了红晕,眼神也开始焕散,捧着酒壶还在饮。
    忆秋搭着苏凤锦的肩,笑嘻嘻的:“顾玄常……呵,男人都一个德行,苏姐姐,你可不要信,你若是将一颗心都搁男人身上,那你……你这一辈子可就完了,谁也救不得你。”
    可是,即便不放在战青城的身上,苏凤锦这一辈子难道就不会完吗?苏凤锦只当她喝醉了,小心翼翼的扶着她好言相劝。
    “忆秋,天不早了,咱们该回去了。”
    原是今日要回战府的,谁料她竟睡过了头,一觉到了日暮西沉,想来,战青城如今有了正品,又哪里还会起她这个替代品来呢?这般一想,又觉自个儿忒娇情,先前原是她求着战青城放过她,可如今却又坠落到了这般想他的时候,越想便越觉心里头发酸,喉头难受。
    忆秋搭着她的肩膀,一拍桌子朝那小二吼道:“上一壶上好的女儿红!”
    小二瞧着这凶神恶煞的美人好言相劝:“姑娘,那女儿红原是女儿出嫁时方可取出的,再说,这也唯有有闺女的人家家里头才会有……”
    在南晋有这么一个习俗,无论是哪家,但凡生了女儿,便都会酿酒封存,存个十几二十年的,待女儿出嫁了便将那酒取出赠予宾客饮用,亦有谢别之意,在这长安城里头,倒少有酒家会卖女儿红,一来,唯有上了十五年的酒,才能被称作女儿红,二来,这几近家家户户都有姑娘,原都是大婚的时候同嫁妆一并出去的,哪里舍得拿出来旁用。
    忆秋一拍酒桌吼道:“找!姑奶奶又不是没银子,去给我找,一百两一坛,给我去找!”
    那一锭银子砸进小二怀里,砸得小二只觉骨头生疼火冒三丈:“你这有银子了不起啊!有银子也不能这般胡来吧?那女儿红原就是家中嫁女儿才有的!你若是喜欢喝,你喝你自个的去,喝旁人的做什么!小店可小得很,只有米酒,姑娘若不喜欢喝,还请结帐回家喝去。”
    这大冬天的,谁有那个闲功夫给你跑外头去寻什么女儿红,现如今年迈的今上怕是不行了,眼看这风就要吹了,到时候宫中选秀那可就是富贵万千的好日子了,谁舍得将女儿红送出去。
    苏凤锦拉着忆秋,忙朝小二道:“原是她喝醉了,小哥莫同她一般计较,这儿我照顾着,劳烦小哥取两碗醒酒汤来。”
    小二面色这才缓和了几分,细细瞧了瞧苏凤锦,只觉眼熟,观她衣着华贵鸦鬓扶簪作妇人打扮,一时未曾想起来,转身便去取醒酒汤去了。
    忆秋扒在苏凤锦的身上,默了一会儿,又呜呜哭了起来,抽抽噎噎的讲着那段往事。
    忆秋很小的时候同太子原是见过面的,那时候太子虽闲散无能,却因着年纪小,还不曾这般好美色,撞上了年七岁的忆秋,那年忆秋父母病故,清明时她撑了家里头唯一一把破烂小红伞去祭祀,撞见了已年十六的太子,太子正是意气风发,初出宫门瞧着什么都好奇,从未见过有人上坟还撑红纸伞的,便上前一问。
    忆秋那时候乖顺得很,问什么也不答。
    太子当这孩子可怜,便将人直接带去了长安城,一顿锦衣玉食的差人伺候着,当时那作好官当好人的心思膨胀得快升了天,直到忆秋因着身份卑微被府中侍从欺负,她撑了把小红伞要回去。
    忆秋至今还清楚的记得那话。
    他说:“若是哪一日太子哥哥也同你爹娘一般去了,你可愿撑小红伞来送我?”原来他并不真的昏庸无能的。
    后来再见太子,已是天翻地覆,忆秋被卖去了红袖坊,后来便跟了宋仁义一路走南闯北,从此练就了一张厚脸皮,再见了太子,已然物是人非,小时候那些往事被现实打败,便只当作不曾记得,现如今人去了,忆秋才猛的想起来,那个曾经给了她一段锦衣玉食生活的太子,顾玄常。
    苏凤锦一时不知如何安慰,等想到了,那忆秋已经醉过去了,她含糊不清的喃着什么,苏凤锦凑过去半天才听清楚,那嘴里喃的是那一句太子哥哥。
    天色已经见晚了,酒肆里头生着碳盆倒也不冷,只是屋外头呼啸的冷风刮得人连门都不大敢出了。
    这样大的雪,这两个人又醉得厉害,苏凤锦是没有法子将这两人扶回苏府里去了,正琢磨着是请个人帮着送回去?还是在这酒肆里头暂住一晚,那外头传来拍门声。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