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传奇》第十章 混也是一种态度

    王子轩没有和吴聪一起回到教室,而是和两人从网吧分开就自己一个人走到操场。
    他默默的看着操场上踢球的一群人,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他才能和那些人一样与兄弟一起高高兴兴的踢球。
    他没什么伟大的理想,在这个吃人的城市,在这个充满了各种色彩的城市,他感觉他现在做的什么都是没用的。
    每个人都在混,只是混的方式不同而已罢了。为了吃饭努力赚钱是在混,为了结婚生孩子是在混,就连读书也是在混。只是每个人混的方式,混的地方不同,而他现在就是在学校混生活。
    远远的一个球踢了过来,王子轩几步走了上去使劲的一脚把球踢了过去,看到对面客气的大声对他喊着谢谢,王子轩不由得微笑起来,做好事的感觉也不错嘛。
    他不承认自己是个好人,他反而觉得自己坏的不能再坏了,拿着父母的钱在外面糟,父母让他来学校读书他却使劲的在和别人打架,为了一个女孩,为了自己心中那有点幼稚的面子。
    只是有时候打架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非得找一个理由:你碍着我的地儿了。
    或者说,为了自己那点可笑的面子。
    他有不少的朋友,说是朋友也不是值得交心的那种,平时给他买烟抽,买水喝。可是如果不是别人看他是个不良学生,在学校没人敢欺负,有帮助自己解决不少麻烦的价值,可能那他连一个朋友都没了。
    可是兄弟不同,他有兄弟,虽然不多,可是能交心,能换命,能爱咋咋。就像上次那样,兄弟4个,举起酒杯,大声喊着:就像四角裤一样!四角裤,缺了一只角,那还叫内裤么?
    他们是年少轻狂的一代,他们是不懂什么叫做天高地厚的一代,他们有着自己的想法,有着自己的追求。
    如果和其他人一样,没自己的想法,没自己的追求,在他们老了的时候,在写回忆录的时候,就只能悲哀的说着,我的回忆录也就只能和我的人生一样平淡无奇了。
    王子轩他也有着自己的爱情,可能现在的他不知道爱是什么,可是他却能从心底感觉到,在对着自己喜欢的女孩时,那紧张的感觉,那一个细微的动作然后从心底涌起一股甜甜的味道,让他回味无穷。
    他从不会花言也不会巧语,他只会用实际的行动去守护自己要爱的女孩。
    “嘿,哥们借个地儿。”6个男生拿着篮球从王子轩身旁走过,有个剔着平头长的非常阳光的男孩拍了拍愣在篮球场的王子轩,然后微笑着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叫孙文,你好。”
    “成!我就在篮球架看你们玩。我是王子轩,你们玩吧。”
    王子轩收回了自己的思绪,转身来到篮球架下面,看着正在热身的几人。
    他们玩的是半场,毕竟只有六个人,热身完毕六人就分好队伍,点球决定球权。
    他从小就特喜欢玩篮球,小时候经常嚷嚷这让老爸给他买个篮球,自己一个人在球场玩的不亦乐乎,现在看到篮球场的几人也就不由得兴趣盎然的看着他们玩了起来。
    孙文拿到球权,快速的转身绕过防守在他前面的对手,找到一个空档立马就在原地稳住因快速跑动而充满惯性的身子,一个定点跳投,唰的一声首先拿下了一球。
    进球之后,孙文也没顾得上高兴,立马就招呼队友盯防好自己的防守目标,自己就朝着篮框下跑去,因为身高195,所以他都是玩的中锋,虽然有着大个子,可是他却能像后卫一样带着球秀翻全场。
    他紧紧卡住对面中锋的走位,紧紧的盯着对方手中的球,看着对手想要在篮下勾手,就直接跳了起来,张开宽厚的手掌,阻挡别人的进攻。
    就在对手准备出手的一瞬间,孙文的手就朝着球狠狠的拍了下来。
    “好!”看到孙文赏了对面一个大大的火锅,王子轩大喊一声,不由得热血沸腾了起。
    玩篮球最难出现的是抢断,可是最精彩的是什么?不是像猛兽般的暴扣,而是那一记重重的火锅,当看到自己盖下对手手中的篮球时,当听到篮球从对手手中砸在地上时,那种感觉,才是最有成就感的。
    “呵呵,运气好而已。”孙文看向有点激动的王子轩,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王子轩有点脸红,脸上写满了无奈,怪就怪刚刚那个盖帽太激动人心了,搞的孙文不好意思了。
    站起身,拍掉身上的灰,王子轩看着手腕上的手表,2点45,该去上课了。
    他只得恋恋不舍的从篮球场往自己的教室走去,不过刚刚一进教室,就看到几十双眼睛全部都在看着他,不过王子轩也没觉得不好意思,也没问什么事情,只是淡淡地向四周看了了一下,就走向自己的课桌。
    熟练的穿起自己的校服,倒在课桌上就睡了起来。可能他没注意罗震和肖张看向他的眼神,那种恨不得吃了他才能解恨的眼神,可是就算注意到了又能怎样,他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爱咋滴咋滴。
    来事儿,他接着,没事儿,他继续睡觉。
    只是他不知道,他和肖张的那些破事儿,也不知道是哪个人走漏了风声,现在每个人都对他充满了好奇。
    吴聪这时刚从厕所抽烟回来,就看到趴在课桌上睡觉的王子轩,撇了撇嘴,从王子轩课桌后面踩着别人的桌子就跳进了自己的座位,拿出手机就开始勾搭最近新加的学校的妹子。
    不是他不想睡觉,像他们这种不爱学习的学生,唯一的爱好也就是睡觉了,只不过他和王子轩有过霸王条约,就规定了一条:在王子轩同志睡觉时,吴聪通知必须打起万分精神,预防周扒皮的到来,否则包下一个星期的早餐。
    面对这种严重侵犯了他自由睡觉权利的条约,他却不得不遵守,因为这条款是作为加入王子轩和周浩两人这圈子的条件。
    遇到科任老师的课,基本每个老师都只有一个要求,只要不打扰听课的同学,那些不听课的你们自己自觉点,睡觉干嘛的都可以。
    只是有一个人例外,他们的班主任,人送外号周扒皮,上课总会提前,下课总会拖堂,上课不让睡觉,不让玩手机,禁止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你说这样也就算了,在其他课的时候,周扒皮只要闲着就会不定时的出现在教室外,抓着那些睡觉,玩手机的同学。被抓到之后不用做其他的,准备好20块班费你就可以走了,大概这就是周扒皮的由来了。
    睡觉睡到自然醒,大概是很多人的梦想了。
    王子轩就是这样,从上课一直睡到了放学,看到空无一人的教室,抬起手看了下时间,放学都有半个多钟头了,王子轩苦笑着揉了揉自己发麻的大腿,刚准备转个身子时就发现了趴在自己旁边的吴聪。
    “我说怎么没人叫我放学了,原来是这样。”王子轩摸着自己的下巴,看到睡得直流口水的吴聪,嘴角勾起一丝坏笑,从教室后面的饮水机那里倒来一大杯水,对着吴聪就倒了下去,一边倒水,一边大声在吴聪耳边喊着。
    “下雨了,收衣服了。”
    “我操!下雨了!”
    吴聪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伸手抹掉满脸的水,突然就看到了拿着水杯的王子轩,脸色变的铁青,恶狠狠的看着王子轩:“王子轩,今天咱们没得玩耍了!”
    “你来追我,追到了就让你处置。”王子轩不屑的撅着嘴巴,看着狼狈的吴聪,心里就是一阵高兴,大声笑了起来,话刚说完就跑向校门外。
    “你别跑,妈的,抓到你你就死了。”吴聪伸手指着王子轩,奋力的追了出去。
    其实生活就是这么简单,混着混着一天就过完了。
    王子轩看着追在身后的吴聪,再看看他湿漉漉的头发,心头不由得一阵高兴。
    他觉得混也是一种态度,只是其中的味道取决于你自己。
    高兴,或者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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