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风轻轻吹》第6章 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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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春风轻轻吹 ()”
    可惜。
    他的权威在一个醉汉面前,毫无用处。
    就连他的右手,也被纹身男的破瓶子划了一道口子。
    “别……别他妈拉我,今天谁拉老子……老子弄……弄死他”
    纹身男瞪眼指着蓝外套:“你敢拉我?”
    蓝外套摇摇头,讪笑道:“三哥……”
    纹身男又瞪着最大圆桌上那群人:“你敢……敢拉我?”
    没人敢拉他。
    天王老子也不敢。
    另外两个人也不敢上来了,蓝外套去找店老板讨创可贴:“老板,有没有创可贴?”
    老板哪顾得上理他,此时正黑着一张脸,左手摁着电话,拿不定主意该不该报警呢。
    倒是老板的儿子,从后面酒柜的抽屉里取了两张创可贴,递了过来。
    “给!”
    另一个也往后撤了撤。
    许多喝油茶的客人都站起了身,各找有利位置,准备随时逃单或撤退。
    过路的人也有停下来看的。
    也有唯恐沾惹是非,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赶紧走了的。
    隔壁擦着厚粉的华江油茶店老板娘曲腿斜胯倚在门口,手里抓着一把瓜子,边嗑,边幸灾乐祸的看热闹。
    大家都准备欣赏这个纹身男即将开启的癫疯模式。
    就在。
    此时。
    纹身男感觉身后有人在拉他衣服。
    头也不回,往后一甩一挣。
    把后面扯他衣服之人,扯了个踉跄,单腿跪到了地上。
    后面这个人火了。
    起身上前就给了纹身男一个大耳刮子:“喝!喝!他妈的我让你喝,今天要是不喝死你不算完。”
    纹身男眼都红了。
    不但拉老子,还敢打老子?
    你惨了。
    绝对惨了。
    可是。
    当他看清扇自己耳光的人后。
    已经咆哮到唇边的怒吼。
    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而是转成了小绵羊般的叫唤:“老婆……”
    只见那个被他叫做老婆的女子,手挥得跟吱呀吱扭扭的大风车一样,“啪……啪啪啪啪啪”一连串在他的后背及肩膀上打了二三十下。
    不敢还手。
    也不敢生气。
    不知道酒被打醒了没?
    敢拉他的人来得真快、真及时。
    打人的女人杏眼圆睁,又瞪了瞪自己的男人,然后,目光从左到右极快地将屋里的所有人扫视了一遍。
    包括。
    手被划破的灵魂人物。
    唐若觉得,她的目光中一定有极深的隐喻。
    她也没再多说什么:“走!”
    纹身男乖得要命,踉跄着紧紧跟在她的身后,一眨眼,两个人就消失在巷头的拐角。
    一场暴风雨,就这样被一个小女子消弥于无形。
    只留下一地的玻璃渣子,与一群议论纷纷的围观群众。
    “哎呀!刚才真吓人……”
    “就是,不能喝还要喝那么多酒,喝了还发酒疯……”
    “这种酒癫子,最让人讨厌了。”
    “就是,这次不出事,总有下一次。”
    “那个女滴蛮有两下子,这个酒癫子这么凶,她上来就打了他二十多巴掌,一下也不敢还手。”
    “他蛮怕老婆。”
    “有个人怕,有个人能管着他才行的,要不然的话,那还得了。”
    “确实……”
    其实。
    像这样带有极其偶然性的突发事件,在这广袤的人间大地上,几乎时时刻刻都有发生,根本不算什么。
    过不了一时片刻,它就会从所有目睹者的记忆中烟消云散。
    不过,唐若倒觉得,那个纹身男还是蛮可爱的。
    听话,听老婆的话。
    “华华,这个男的对他老婆蛮好。”
    章华华把刚才放下来的二郎腿重新又架上。
    “嗯,他老婆蛮厉害。”华华的语气中似乎对那女人带着三分欣赏。
    “主要这个男的蛮好,他老婆那么样打他,他也不生气,连一句大声的话也没讲。”
    华华点点头:“嗯,这个男人还可以。”
    唐若本还想再说点什么,这时,纹身男的三个同伴结了帐,从她们面前经过。
    顺便,还用目光赞美了她跟华华几句。
    唐若就没再说什么:“呃……”
    “走吧华华,咱们回去吧!”
    那就走吧。
    …………………………
    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梦已经醒来……
    范云觉得今天,自己做的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梦。
    他觉得自己除了与方科一起,像两个傻瓜一样,在唐若家楼下傻站了一上午外,一无所获。
    他跟方科再怎么比耐心。
    比毅力。
    可惜,楼上的人也不会像一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到他的身边。
    关键是。
    这种等待的感觉,你可曾看见?
    唐若。
    不过,范云觉得自己有一点做得不错。
    他是坚持到方科离开后,才撤的。
    有那么一阵子,方科总是有事没事把腰间别着的传呼机摸出来看上几眼,最后,还跑到商店里打了一通电话。
    范云也没跟过去,探听他电话打给谁,说什么。
    没必要。
    他只是远远的看着方科迈着匆匆的步伐,身体前倾,双脚以脚跟到脚掌的顺序先后落地,交替前进走进了商店。
    他甚至默默地在心中给方科喊了喊口号:一,一二一,一,一二一……
    习惯了。
    …………………………
    应该怎么说范云呢?
    千头万绪一下子真不知道从何说起,那就从他认识唐若之前,他的退伍说起吧。
    范云去年才退伍,言行举止中仍有大量往昔军营生活潜移默化的痕迹。
    洋装虽然穿上身,我心依然是军心。
    于武警部队服役三年的他,光荣退伍后,跟无数农村户口的退伍老兵一样,又回到了家乡,并在自动转入国家预备役的同时,开启了自谋职业之路。
    范云的父亲就托他们村的支书李恭堂,替范云找了一份在乡邮政所送信的差事。
    每个星期劳动七天,工资一百八十元一个月。
    休息?不存在的。
    劳动法?不存在的。
    不过,他这个活倒是灵活,自由。
    每天早上从邮政局往各乡镇分发邮件的绿皮车里,拖出属于本乡的那一袋出来。
    “哗啦”往邮政所里间的水磨石地上一倒,然后分拣,登记挂号信与电报,把他应该派送的那一部分按照下面村子的路线,归类后塞进那辆任由他使用的绿色自行车后架上挂着的邮袋里。
    邮政所的所长还携他那位颇有几分姿色的夫人,专为范云的加入设了一个小小的晚宴。
    他一边拍着范云的肩膀一边道:“范云……你是叫范云吧……好好干,我就喜欢你这种经过革命大熔炉锻炼出来的人。”
    范云的前任,一个看上去精明干炼的小伙子,也在敬了范云一杯酒后勉励了范云一番,他用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表示自己绝对是因为个人原因,才不得不离开这个自己十分不舍的岗位。他一直对自己本人的离去表示着多么的不舍与遗憾,而对范云的及时到来,又是多么的高兴!
    他们的话对骤然进入一个陌生环境开展陌生工作的范云,起到了莫大的宽慰作用。
    要知道,此时的范云,思想与情感还未完全从杀声震天、热火朝天的军营训练场中走出来。
    ……“卧倒!前方两百米,低姿匍匐。”身缚弹袋,右手紧紧提着八一杠,正弯腰屈身向前做S型跃进的范云,听到命令后,左脚迅速向前迈出一大步,左臂前伸,身体左侧着地,紧接着,全身伏地。
    只见他右手虎口往下一压,将八一杠朝正前方稳稳送出,左手掌根部的老茧啪”的一声扣住了弧形弹匣。
    而后,双手合力往回一带,枪托死死顶在肩窝。
    左颊贴于枪身后盖,左眼微眯,右眼目视准星缺口,呈射击姿势。
    优秀!
    行云流水般的战术动作一气呵成。
    仿佛就在昨天。
    已然就是昨天……
    范云与绝大多数刚从部队退伍的老兵一样,还时常会摸着已经卸去肩章与领花的军装,黯然神伤。
    “我的老班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我的老班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这些年班长你成家了吗,嫂子她长得是什么模样……”
    此时的范云,还不能真正领略小曾的这一首歌埋藏的,在峥峥的吉他声中以民遥唱出时,那忧伤、惆怅的丰富内涵。
    他还需要时间。
    唯有时间,才能平复一切。
    无论苦涩。
    抑或创伤。
    所长夫人也举着酒杯,妩媚温柔地敬了范云一杯酒,让范云觉得,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亦不过如此耳。
    但是,无论如何,他仍需要时间,将他的思绪从刚刚离开的军营中拉回现实中来。
    范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真辣。
    五十二度的北京二锅头,呛得从未喝过酒的范云剧烈咳嗽起来。
    “咳……咳咳”
    一杯下肚,范云就头重脚轻,浑身软绵绵的,脸红扑扑的跟发烧了一样。
    三杯过后,范云已经憨态可掬了。
    所长夫人端着酒杯,看着范云。
    她觉得范云眉目之间自有一股英气,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经过军营生活的后天磨炼之故。
    范云的眼神清澈、干净,没有什么杂质。
    这样的小伙子,看着既让人放心,又让人喜欢。
    走马上任的范云就成了一名邮递员。
    临时工邮递员。
    李恭堂与邮政所长都没有告诉他临时,这两个字。
    其实,临时也是可以转正的,只待机遇来临。
    于是。
    就在天刚蒙蒙亮,村子里的第二遍鸡叫还未启动之前,范云就启动了那辆绿皮自行车,一溜烟往乡里踩。
    清晨冷冷的风吹在他的脸上,但是,范云却没有感觉到一丝寒意,他越骑越快,直到骑得额头沁出一丝丝细密的汗珠后,伸手解开衣扣。
    他在自行车上,将双腿蹬直,身子往后一挺,然后两只脚掌扣着脚踏,调皮地往后反转了两圈。
    “唰……唰唰……”
    第一天干这个,真不好意思。
    得躲着点人。
    范云生怕遇见熟人。
    他有些腼腆。
    所长夫人看着腼腼腆腆的范云,轻轻一笑,手把手教范云怎么分配信件,怎么规划线路,以及,有什么注意事项。
    然后,她又拿出一个大皮夹子,教范云怎么将挂号信、电报与诸如汇款单等各种单据登记造册。
    这个活本该范云的前任干的。
    以老带新,本是各单位的优良传统。
    可是,不知道是范云的前任确有急事,还是因为所长夫人十分乐意亲自指导范云的缘故,本该范云前任做的事,如今都落在所长夫人头上了。
    报纸中夹着的一张汇款单突然飘落,出现在范云的面前,他伸手去拾。
    所长夫人也去拾。
    范云的手就触到了所长夫人的手。
    十指如同火烫,他赶紧把手缩了回来,脸“唰”的一下子红了。
    所长夫人抿嘴一笑。
    小伙子。
    真可爱。
    有一个语气动作都十分温柔,不急不燥的老手指导着做工作,实在是一件让人感觉愉快的事情。
    范云心中的不好意思,正如高高矗立的冰山一样,一点点熔化,褪下,渐渐变成一串水面上不可捉摸的气泡,飘远,破掉。
    “吃早饭了吗?范云?”
    所长夫人问道。
    “还没呢!”范云一边将最后一叠报纸塞进邮包,一边轻声答道。
    一眨眼的工夫,两只热气腾腾的包子与一碗稀饭,摆在了范云的面前。
    “你第一天来,别着急,先吃了早饭再去送这些信件……对了,从咱们邮政所出门往右拐,有很多卖早餐的,米粉、包子,油条什么都有,以后上班,你整理完了信件后,可以去那里吃早饭,吃完了,再去工作。”所长夫人温言细语道。
    范云点点头。
    他看了看包子与稀饭。
    所长夫人转身去了外面,她实在是太善解人意了,知道自己如果站在这里,范云一定会不好意思吃这些东西。
    范云一边吃包子,一边想心事。
    一股巨大的暖意升上心头。
    他今天第一天上班,手忙脚乱,出门太急,身上居然连一分钱都没有带,如果不是这一碗稀饭与这两个包子,中午之前,注定他都要饿肚皮了。
    稀饭,消灭掉。
    包子,消灭掉。
    范云风卷残云般将食物送入肚中,然后走出邮政所。
    他在经过站在门槛上的所长夫人身边时,闻见了她身上的淡淡香气。
    范云脸一红,赶忙低着头,侧身而过,脚步毫不停留,左脚一蹬脚踏,右脚从后面一跨骑上了自行车,朝第一个目标村急驰而去。
    双脚蹬得如同风火轮。
    所长夫人看了看范云远去的背影,又抬头看了看蔚蓝的天空。
    那里,白云朵朵,阳光明媚。
    “今天天气真不错!不知道,可有雁行飞过……”
    她对从后院走出来的邮政所长道。
    所长抬头看了看:“真不错!”但他不明白天气不错跟雁行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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