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是李白》第一百五十章 李林甫史思明

    口蜜腹剑的李林甫,日日打雁,不曾想,反被雁啄瞎了眼。
    河西节度使王忠嗣,弹劾安禄山狼子野心日后势必会造反之时,李林甫还不遗余力的为安禄山辩白。
    这才事隔多久?安禄山就恩将仇报将李林甫给卖了!
    而且手法很老套嘛!
    杨国忠与安禄山合谋,诬告李林甫与叛将阿布思约维父子,同谋造反。
    安禄山果然心思缜密!不但伪造了物证,而且还无中生有的派阿布思部落的降将入朝作人证。
    端的是准备充分,不栽赃死人不偿命啊!
    谋反又见谋反!李隆基前番好不容易才饶过了王忠嗣,这一次,他下定决心要杀猴骇鸡。
    恰巧,李林甫的女婿杨齐宣是个软蛋!真应了那句话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杨齐宣见老丈人墙倒众人推,大势已去,本着坦白从宽,检举有功的原则。
    再加上,安禄山的一番威逼利诱,他便改换门庭投入到了杨国忠门下。
    之后,更是附和杨国忠,不但主动出面证实老丈人确实有谋反之心,而且还休妻与之划清界线。
    这一子,本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骨的李林甫,哪里受的了呀?
    这可是半个儿啊!
    被自己儿子致命一击,想想悲哀吧?
    气急攻心之下,一口气没上来,活活气死了!
    李隆基听闻之后,丝毫也不怜悯。
    “哼!死了就可以逃避罪责吗?削去官爵!抄没家产!族中男子流放戍边!女子充入教坊为奴为婢!”
    伴君如伴虎,古人诚不我欺也!
    不久后,李隆基命人劈开李林甫的棺木,挖出口内含珠,剥下金紫朝服,改用小棺以庶人之礼安葬。
    李林甫的子侄也被流放岭南、黔中戍边,妻女充入教坊司为奴为婢,亲党中则有五十余人纷纷被贬官。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倒霉殃及池鱼!
    与之相比,还是后世好啊!那些贪官污吏,亦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事发之后,妻子、儿女、小老婆,不照样逍遥快活吗?
    换个IP人家照样是人上人!
    还真不是穷屌丝能够望其项背滴!
    好了,不发牢骚了!老老实实码字吧!言归正传!
    李林甫嗝屁了,杨国忠正式登上相位。
    李隆基对自己的这个大舅子,那是信任有加啊!
    更加变本加厉的安逸享乐,不但大修宫室,而且专以声色自娱,生活极其奢侈荒淫。
    李林甫为相期间,杜绝言路,嫉贤妒能,一手遮天、为所欲为。
    杨国忠为相后。擅权跋扈的程度,比之李林甫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人兼领四十多个职务,且都是显职、要职,官衔之多堪比满清巨贪和珅和中堂。
    执政期间更是卖官鬻爵,搜刮无度,使大唐帝国之政治更加的腐败不堪。
    杨国忠站稳了脚跟之后,手越伸越长,终于同安禄山起了龌蹉。
    有一类人,只可以同患难而不可以同富贵,杨国忠恰恰就属于这一类人。
    如今大权在握,皇帝陛下面前又有妹子杨玉环替他周旋,他哪里还会再将安禄山这个便宜外甥放在眼里?
    杨国忠吸取了李林甫倒台的教训,他觉得李林甫之所以悲惨收场,最最关键的就是手里没有兵权。
    若是手里握有几个军镇,即便就是李隆基也不敢想杀就杀吧?
    有了这样的认识,杨国忠先将剑南道节度使之职收入囊中。
    可是剑南道属于小军镇,仅有两万左右的兵马,焉能附合他的意图?
    要划拉,也得划拉个大军镇不是?
    于是,他就将主意打到了安禄山碗里。
    “范阳军镇拥有近十万军队,若是能将范阳节度使之位搞到手,一个顶三,岂不美哉?”
    杨国忠一边意淫着,就一边开始了毫无顾忌的拉拢。
    话说,拉拢别人不行吗?为啥非要挖安禄山的墙角呢?多伤和气呀?
    哏哏!一是,杨国忠就看上范阳节度使这个位置了。
    二是,其实,他就想让安禄山屈服。
    人牛逼了,就想专治各种不服嘛!是不是?不排除有较劲的成份!
    三嘛!人熟好下手呗!这个,谁不知道谁呀!是不是?兵法还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再说了,即便是到了后世,都还“杀熟”呢?充分证明这一招的生命力与成功率,那还是灰常高的嘛!
    那他拉拢的对象都有谁呢?
    别人咱们且先不论,只说一个人,那就是范阳镇都知兵马使史思明。
    史思明何人?
    他本是宁夷州人,原姓阿史那,名崒干。
    不仅同安禄山是同乡,而且两人还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
    两人那关系,丝毫不亚于有基情的某某和某某。
    总之,啊!那比同穿一条裤子的关系可好多了!
    年轻时,二人同时被封为捉生将。
    史思明骁勇善战,胸怀才略,因此多次建立战功,也很受李隆基赏识,“思明”之名便是李隆基所赐。
    杨国忠利令智昏,竟然拉拢到了史思明头上,真是,真是,狂妄自、大外加无知无畏啊!
    他也不打听打听,史思明这个家伙是怎么起家的?
    前面咱们说过了,安禄山安胖子,那是靠给人当干儿子起的家!
    给人当干儿那活儿,他灰常在行啊!
    杨玉环整整比他小十七八岁,他竟然毫无违和感的认做了干妈!
    这个、这个,实在是,非高手不能为啊!
    尽管后世也有小狼狗到处认干妈的,可是也没有老男人认个少妇当干妈的吧?
    大不了,也就是床上干爹、干女儿啥的!哈?跟安胖子没法比!
    史思明也有特长!
    这货!凭骗起家。
    开元二十四年,也就是公元七百三十六年,史思明因欠官府债款走投无路,逃亡到北边的奚族地区,结果被一向排外的奚族人捉住。
    奚族人想杀死他这个外地人,可是,史思明临危不惧,一本正经的说道:“我乃大唐使者,谁敢杀我?若是不怕惹下大祸,你们就动手吧!”
    奚王,还真被他这副气势给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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