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是李白》第六十一章 李白断案

    李白这声“升堂”,喊的是中气十足、威严无比,差点就赶上宫里那些没有卵蛋的太监了。
    若是,再将他那张小白脸涂黑,那简直就是妥妥的少年包青天啊!
    嘿嘿!那估计他就不能再叫李白了!
    否则肯定有人会吐槽:“妈蛋呀!黑的跟驴粪蛋子似的,还有脸叫李白?这不是李黑子吗?”
    言归正传。
    随着衙役们的堂威声过后,水火大棍“砰砰”杵地,大堂神圣、不容侵犯的味道,一下子还真就浓烈了起来。
    大堂周围,栅栏之外,老百姓围的水泄不通,全都是来看热闹的。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人,生活之惬意啊!
    这要放到后世,谁有闲工夫来看这个?
    一个个都忙的跟狗似的,连走路都是来去匆匆的,也不知道在忙啥?
    唉!那可真是一群,迷失在火红时代里的可怜虫!
    李白无暇吐槽,他还忙着呢!为了震慑宵小,他得继续王八之气侧漏!
    随着书吏一声:“县尊升堂问案,闲杂人等切勿喧哗!”
    之后,衙役放行。
    一位民妇登时就冲上了大堂。
    冲着堂上李白规规矩矩见礼之后,她哭丧着脸高声喊道:“求县尊为民妇主持公道啊!”
    李白见其嚎得凄惨,第一反应就是,不会是被人强暴了吧!
    “哎呀!头痛!这个时代,可没有那么多的先进仪器,可以查查精斑、雕毛啥得!这种案子不好办啊!”
    不过,随即他就否定了自己的臆测。
    因为,这个民妇长的实在是太那啥了!
    五大三粗不说,年龄看上去只怕也有四五十岁了。
    强奸犯就是脑子进水了,恐怕也不会选择这样的目标吧?
    那不是纯粹找虐吗?
    果不其然,民妇一指身后的一群人,说道:“他们之中,有人偷了民妇的报晓鸡!”
    李白终于松了一口气,原来就是个偷鸡摸狗的小案子啊!
    于是,他一拍惊堂木,气定神闲、不紧不慢道:“堂下何人?家居何处?何时丢的鸡?你又凭什么断定是他们偷了你的鸡?”
    听着貌似白话了一大堆,实际上他说的就是后世警察办案的口头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
    只是他觉得,再问人家性别,实在是有点拉低自己的智商,故而略做改动。
    民妇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嫌疑人们也逼逼叨叨个没完,不过李白终于是听明白了。
    这个鸡主,[哈哈!咱暂且用这个称呼吧!见谅哈!]怀疑邻居中有人偷了她的大公鸡,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每日早晚总是骂街,扰得街坊四邻不得安生。
    昨日,路遇一人告诉她,新任县尊明察秋毫,是个谪仙人般的人物。
    于是,她便吵吵闹闹要告官。
    一帮邻居也是没有办法,实在是烦不胜烦,为了自证清白,便全都跟着她一起来到了县衙。
    李白心中郁闷无比啊!
    很明显嘛!这肯定是有心人在扇阴风点鬼火。
    这特么都半个月前的事了,怎么查?
    再说了,让老子堂堂一县之尊,去追查一只鸡?特么当老子是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吗?
    李白威严的扫視堂下众人,这些街坊邻居却个个喊冤不停。
    一没有物证,二没有目击者,这案子虽小,但破案的难度一点儿也不小啊!
    李白头痛之下,突然计上心来。
    心中大定之后,王八之气再次侧漏。
    “刁民!全都是刁民!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睦邻友好、互帮互助方为正道!你们可倒好!有人偷鸡,有人骂街!简直不成体统!本官既有教导乡梓之责,那就先罚你们跪在堂前思过!”
    李白板着脸一通胡诌八扯,还真将这帮人唬得不轻,一个个跪在那里规规矩矩,谁也不敢有异议。
    既然这帮子人已经跪在堂上思过了,李白便示意书吏传下一个诉讼者上堂。
    不多时,就见一位年轻妇人悲悲切切的走上堂来,声称自己是柳于氏,丈夫在外经商,平日里家中只有她和小姑两人。
    昨日晚间,她回家时闻听小姑呼喊救命。
    进屋时迎面撞见一人,黑灯瞎火的也看不清楚,见对方仓皇欲逃,她便下意识的一把撕扯住了此人衣衫。
    谁曾想这是个男人,可能是怕暴露真面目,三两下就将柳于氏撂倒,逃之夭夭了。
    直到,柳于氏苏醒之后从地上爬起来点亮灯火,这才发现小姑子已经死了。
    小姑子的那副惨像,一下子又把柳于氏吓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之后,情知事关重大,于是她就斗胆敲响了衙门口的鸣冤鼓。
    此案,已经从民事案件上升到了刑事案件,李白不敢怠慢,立即责令李光赞带着仵作及衙役,前去勘察现场。
    他则细细询问柳于氏,与案情相关的一些细节。
    半晌之后,他终于得知,歹徒逃走之时,撕扯中有被柳于氏挠伤的细节。
    而且,很关键的一点便是,歹徒逃走之时,院子里家养的黄狗,竟然没有狂吠不止。
    李白心中大概有了眉目,静等李光赞传回现场勘察报告。
    不多时,李光赞气喘吁吁的回来了。
    了解了情况的李白,当即命人将柳于氏所提供的青壮男性嫌疑人,全部传唤来县衙大堂。
    李光赞再次领命而去,李白也再次示意书吏传下一个诉讼者上堂。
    栅栏外面看热闹的老百姓,看了半天了却一点戏肉都没看到,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无非就是觉得,这个李大县令审的这特么是个狗屁案!
    不但毫无章法可言,而且还有点猴子掰苞米的趋势。
    前面两个案子,尚未审清楚,为何又让下一个诉讼者上堂?妥妥的一个昏庸之官嘛!
    李白心中有数,故而充耳不闻,依然我行我素。
    这时,一名中年货郎走上堂来,说他卖货时被围观众人人混水摸鱼,偷走了一只发簪。
    但是不确定究竟是何人所为,故而前来请县尊决断。
    李白那个气呀!
    这怎么全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合着是觉得打官司不收诉讼费是咋滴?这要搁在后世,岂不是赔到姥姥家去了吗?
    腹诽归腹诽,可是案子还是得断滴!谁让他装逼学那什么包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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