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梦路》第一千一百四十二章 返魂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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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隆!
    黑色的警车喷着尾焰,停在金伯特市的治安总署内。
    ‘我一定是疯了!’
    薇薇安见习督察从车上下来,一双大长腿立即吸引了诸多目光。
    她对此恍如未觉,甚至还有些恍惚:‘一个小鬼跑过来跟我说有食尸鬼,我竟然有点点相信……虽然他并不算太小,也就比我小四五岁的样子,长得还挺可爱……等一等,我在想什么?案情!案情!’
    辖区内发生了凶杀案,自然要第一时间侦办,而通过今天的走访,薇薇安很沮丧地发现,自己似乎一无所获。
    “薇薇安,马上到办公室来,被害者资料进一步更新了!”
    不过,回到总署之内后,却是有了一个好消息。
    “是么?有什么发现?”
    薇薇安立即来了精神,仿佛看到了去掉见习二字的曙光。
    “卡蓬·安斯尼诺,三十七岁,国际逃犯,曾经在神圣希伯尔的多明朗市犯下抢劫杀人的罪行,并且拘捕、袭警……身上至少背负着七条人命!”
    有些秃顶、油光满面的上司布莱克将一份文件递过来,第一页就是一张写实素描,果然跟那个被害者一模一样。
    “潜逃到我们市,竟然只换了个姓氏,很大胆啊!大概是以为跨国之后,搜捕力度就会减小了吧?”
    薇薇安点评了一句,看向资料的评价:“目标拥有强大的肉搏能力,手段极度凶残,悬赏金50金朋克!这不对劲!很不对劲!”
    “是的,这样一个凶犯,不可能被区区几条流浪狗咬死,哪怕是老虎跟猎豹也不太可能……”
    布莱克点燃了一支雪茄。
    “布莱克警督!还有薇薇安见习督察,总司请你们走一趟!”
    就在这时,一名警员怯生生地敲门,带来了一个消息。
    半个小时之后,在总司的办公室内,就传出一声咆哮:
    “为什么?这是我跟的案子,已经有了重大进展,为什么要给联邦来的黑皮?就因为他们挂着联邦调查处的牌子么?”
    “抱歉,但是我想提醒一点,你们跟我们一样,都是黑色的制服……”一名带着墨镜,穿着黑色制服的男人面无表情地道:“这件事之所以会由我们调查局接手,是因为你们没有能力解决……”
    “没有错,布莱克警督,查知金伯特市内可能有着危险生物之后,我就开启了调查,发现很多蹊跷的失踪案,对象都是单身汉与流浪者,死了也几乎不会引起什么注意的人物,数量……相当惊人!”
    总司以平静的声音道:“鉴于调查处带来的档案,在其它地区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因此我决定给予并案侦查的处置!”
    “实际上……我还是有着一件事情想要拜托各位的!”
    来自调查处的二级调查员莱恩笑了笑:“不知道可否借调这位美丽的女士给我,我正好希望能有一个熟悉金伯特市的助手……”
    ……
    火光!
    入目所及,都是耀眼的火光。
    一群人汹涌而来,举着火把,带着高高的尖帽,掩盖住脸庞。
    密林、奔逃、仿佛野兽与猎人一般地周旋。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最后落入目光的,是那一双温婉而漂亮的眼睛,还有义无反顾的背影。
    “啊!!!”
    尼采尖叫一声,醒了过来,抹去脸上的冷汗。
    自从那一日过后,他就成为了孤儿,并且,父母告诉过他,等到他成年之后,罪印就会被彻底激发,吸引来一拨又一拨的邪教徒。
    他们会用一切匪夷所思的手法折磨他,让他痛苦哀嚎,最后将他的血肉灵魂献祭给某一尊不知名的恶魔。
    这就是他祖先作为祭品,却叛逃的代价与利息!
    甚至,祖先们有着猜测,当初的仪式,就是故意让他的祖先逃脱,从而献上他的血脉子嗣作为祭品。
    “小鬼,鬼叫什么?”
    寒风呼啸,旁边的黑暗中就传来不满的凶声。
    作为一个流浪的孤儿,尼采自然不能获得什么良好的照顾,就算是去打黑工也会被狠狠压榨,为了生计,他可以做任何事。
    此时,就居住在一个桥洞下,裹着的是旧报纸与废纸壳。
    周围的,几乎都是相同遭遇的流浪汉,有的是破产者,有的则是残疾,或者生了重病,每天清晨发现一具尸体都丝毫不奇怪。
    而在他们之间,也没有丝毫的温情可言。
    尼采伸出手,抓住了一柄黑铁匕首。
    因为恶梦的缘故,他睡得很浅,这反而有着好处,让他不至于在睡梦之中就遭到什么暗算。
    ‘食尸鬼……薇薇安小姐,还有那个神秘的店主……’
    他深吸口气,思索着遇到的事情。
    昨天,为了前去参观文森特的展览,还有小店里购买启灵之水,已经耗费了他口袋里的最后一枚铜子,连带着饿了一次肚子。
    而今天的结果,更加令人沮丧。
    哪怕已经知道一些惊人的情报,但那位见习督察女士却一点都不信任他。
    “不……不对,我的关注点,似乎有些错误,那个神秘的店主,安迪先生,更加值得调查……”
    之所以关注这些,还是为了获得非凡的力量。
    毫无疑问,从那个店主身上着手,比食尸鬼安全多了。
    “可惜……我没有钱……钱?等一等,还有一个人……那个花了一个金朋克,买走一本血红色大书的年青人!”
    尼采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他发现在那个小店之中,自己总是容易忘记什么东西。
    特别是与那位店主先生交谈的时候,似乎会不自觉地就被对方影响,忽略掉什么。
    “真是一个可怕的人,如果有可能,我真不想跟他打交道……但那个年青人,如果找到他的话,他会跟我分享神秘书籍么?”
    尼采认真地考虑起这个可能。
    沙沙!
    沙沙!
    不知道过去多久,一个不同寻常的声音,顿时传入他的耳朵。
    “周围……有什么东西?”
    他一下警觉起来,握紧了匕首。
    刹那间,周围的呼吸都变得粗重了不少,显然发现的人不止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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