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窈窕》第14章 红酥手 斟美酒

    这样的感觉,其实不赖。
    迎着风,如玉公子缓缓归矣。
    边上百姓夹道欢迎,
    崇拜着,
    感慨着!
    那些堆积如山的帕子瓜果;
    那些新鲜的、红润的猪肉更是在阳光下毫不掩饰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轰动一时的萧家庶女断头惨案,在为国为民的林县令不辞辛苦下顺利告破,上峰发来了贺函,百姓们更将林大人捧赞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京中的林老太太老泪纵横着颤巍巍踮着小脚儿拜着菩萨、敬了祖先。
    林老太太做梦也不曾想到,他最爱的小孙子,自小被人偷吃了糕点,偷用了月钱,查出来告诉他还是一脸懵的乖孙,于今成了轰动京城的断案神探。
    百姓们最知感恩,大家伙敲锣打鼓、鞭炮齐鸣着将猪头、猪肉堆了里三层、外三层。
    大婶们、姑娘们更将帕子、瓜果买得断了货。
    破案带动了集市的繁荣,也让小姑娘们春心荡漾。
    众女总喜驻足街头,透过大人威严的官帽,仿佛看见林大人当日迈着一双精致的小短腿,肃然着清秀的面容走进黑暗,走近真相,不惧危险,破了大案。
    自此,姑娘出门再不用带着家仆,闺阁里也敢脱衣入眠。
    这样的青天大老爷,
    如此的黄金单身汉,
    怎能不让人稀罕。
    故此,林大人每日巡街总有无数人围观,
    故而,萧谣家这些日子瓜果总也吃不完。
    啃着个才洗的桃子,萧谣略不满地看向林雅庭,
    “下回让他们掷得准些,看!都有些破皮了。”
    林雅庭偷瞥着那双被桃子汁水浸氤得分外红润的樱唇,下意识咽了咽口水,陪着小心:
    “师妹你还喜欢什么,下回让她们一道投。”
    回到府衙的林大人,久久不能平息情绪。
    想不到这么快就到达了人生的巅峰?
    这一切都能让个靠墙跟、晒太阳的闲散懒汉沸腾起来。
    又遑论心怀家国的县令大人?
    面对荣誉,林雅庭很激动。
    在他仅有的、短短的、二十载的光阴里,虽备受祖母疼爱、父母关怀、兄长呵护,
    可这种被人信赖的感觉,真还从不曾有过。
    以至于,如玉县令回来后都忘了去摩挲那个被他放在书房深处的杯盏;
    也忘了去磨着丁婆婆教授功夫。
    着急忙慌买了断案神书—《翠花与狗》慢慢研读了起来。
    读着读着,
    大人开始有些不安。
    自己好似鲁莽了?
    按着话本子里所写,似萧言梅这般费尽心力挖地道难道就只是为了同人私会?
    这件事怎么看、怎么不合理!
    “猪脯,你且说说,这里头可有蹊跷?”
    没有头绪,就提问下属。
    林雅庭看向正喘着粗气、匆匆而来的捕快,没头没脑就是一通质问。
    得了平生第一桶金的猪脯,原本正仰卧于花楼、尝试着喝一喝人生第一杯花酒,逗一逗今生第一个花娘,也好增一番阅历,有几分谈资。
    谁成想,红酥手才将美酒斟满,大人就想他了。
    虽然花娘娇媚,可猪脯显然更喜欢大人。
    所以,虽跑得气喘吁吁,却无怨无悔。
    这回案子告破,猪脯得了不少的赏赐,猪肉都分了好几斤。
    除却大半给自家妹妹收了做嫁妆,下落的银子居然还够他饱眼福,看花娘,这些都要感谢大人。
    只是
    猪脯摸了摸下颌:若能顺便问一问那些花娘因何那般白嫩、再得个偏方给妹子就更好了。
    想他的妹子,有双朱唇、有对妙目,身子玲珑,人也秀气。
    就只一点遗憾:那便是黑。
    怎么个黑法?
    若于暗夜里寻她,会发现妹子已同夜幕天人合一。
    妹子的黑,其实猪脯心底无以言说的痛。
    那年,
    猪唇的唇还没这么撅,却一身毛病、整日病恹恹。
    那年,
    妹子狠白,接手了家里、田地所有的活计。
    后来,
    捕快下狠心强身健体;
    后来,
    如花的妹子晒成了黑炭。
    想到相依为命的妹子,猪脯的心里越发惆怅起来。
    眼见着大人因着他的分神面色不善,猪脯忙认真分析,大胆猜测:
    “大人,那处宅子不简单。”
    林雅庭气得将桌子拍得尘土飞扬。
    将手一抬,露出一本书、五个大字:“翠花与狗”
    猪脯踮起脚尖
    “看什么看?”
    林雅庭广袖覆于书上,淡淡问起了别的:“得意忘形了?喝花酒了?”
    心下却暗恼:奶奶的,想他这么大年岁,都不敢喝花酒!这猪脯跟着纨绔不过几日,就学会潇洒了?
    “咳咳,”
    林雅庭轻咳出声,看向窗外,不经意撂下一句:“嗯哼!花酒比寻常酒好喝?花楼里头什么样子?”
    “啊?”
    猪脯先一愣,支吾着:“酒淡些,菜咸些,”
    想起大人自京城而来,什么大场面没见过,自己还是老老实实招了吧。
    “姑娘白些,乃也大些。”
    “咳咳,嗯哼,你胡说些什么,咳咳”
    林雅庭面色绯红,胡乱呵斥猪脯,人却快步往前。
    捕快一愣,忙回头。
    这一回头,
    他就明白,自己方才因何被大人呵斥了!
    又是这个丫头!
    每次看到这个满脸冰,眼神犀利的丫头,就会倒霉。
    这不是第一次,
    不是第一次了!
    猪脯抽搐着猪唇,决定离这丫头远点儿。
    “阿阿右来了。”
    对上阿右冷凝的脸,林雅庭莫名有些心虚。
    他摸了摸鼻子,左顾右而言它:
    “方才只顾着出神,猪脯,你方才说什么?”
    猪脯?
    阿右嘴角微抖。
    阿左上回唤了捕头一声猪脯,没想到县令大人如此不讲究,竟也跟着叫。
    “大大人”
    猪脯迟疑了一瞬,瞬间激起了求生欲:
    “属下奉大人之命,去花楼暗访,看到了几个可疑之人,其中一个就是露着白-胸-脯”
    “好了,当着姑娘家什么都敢往外倒,案情一会儿再说。”
    林县令挥一挥衣袖,拢起翠花与狗。
    他一脸正色、两袖清风的样子,很让人沉醉。
    总算是圆回去了!
    猪脯擦拭着额上不断往外渗的汗,忙忙告退。
    “那个阿左,你来此有事?”
    林县令很有几分窘然。
    他问一两句花楼无伤大雅,但是被萧谣的贴身丫鬟听到总归不好。
    一想到,若是传入萧谣的耳中
    这一瞬,
    林雅庭冷汗直冒!
    可一想起萧谣,思念的潮水就滔滔不绝向他袭来。
    “奴婢是阿右。”
    阿右淡淡回了一句后,就敛目不语。
    “啊?”
    林县令颇有些疑惑地看向阿右,见阿右挑眉,也不在意。
    “那个,阿右你且坐坐,我去府里看看小师妹。”
    笑话,若先一步说清,由着这个阿左还是阿右的胡言乱语一通,小师妹误会了怎么办?
    他可不想似那纨绔一般,早早就艳名扬京城。
    再说,自从知道有个姑娘貌比天仙,一身功夫出神入化,一指就能捏碎桌角,他的一颗芳心早乱了套。
    后头一番相处后,林大人这将近二十年平静无澜的心就成了钱塘江,时不时爆发一下,止都止不住。
    虽说这几日,发愤图强学习不曾去萧家,
    可现在,
    一经想起,就已燎原。
    萧谣很有些无奈地看着正急赤白脸朝她奔来的林雅庭。
    她不过是让阿右传个话,说的也是琐碎小事,就这也值当这一县红人亲自跑来一趟?
    “师妹,你看这是何物?”
    林县令眼见萧谣一脸诧异,忙掏出个物件儿来补救。
    萧谣微微一震,忙要接过。
    却见一旁的萧傻傻,快她一步接过,也不还给萧谣,只嫌弃地说了句:“有汗味,别吃了。”
    汗味?!
    这一刻,
    林大人感受到了,来自二傻子的森森恶意!
    怎么会有汗味?
    哪里就有汗味!
    如玉的松糕,腾腾冒着热气,还不是放在怀中保温保得好?
    萧谣看了眼松糕,喉头微动,才想说话,却见那萧傻傻三两下就将松糕揣进嘴巴
    “你!”
    林雅庭气得话都不连贯了。
    想了想又笑了。
    他摸出一袋放在右胸正温热的栗子,
    笑眯眯捧给萧谣:“师妹,还有这个。”
    待如愿看到一旁的二傻子:
    顿住,
    咳嗽,
    呛得不能自已
    林县令这才觉得天清气爽,分外舒坦。
    林大人得意洋洋看向萧傻傻,却见萧谣正无奈地走了过去替二傻子拍背,斜对面的二傻子却对他露出一丝讥讽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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