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是白骨精》第二十二章 内里隐藏的玄机

    好了,话不多说,继续前文,探究唐僧的身世之谜。
    真相是什么呢?不着急,且听我该大家慢慢道来。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也就是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
    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
    而一宵是多久?就是一夜啊,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反正至少得折腾到两三点吧。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觉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就算一qiang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这么短的时间内,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这是神马操作?
    要知道,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作者菌只能这样解释。
    也许大家要问,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
    当然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大家自行翻阅《西游记》第37回,唐僧自己说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
    这是是实,无误。
    殷小姐为什么要绣球招亲?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好端端的丞相府的千金大小姐,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
    要知道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
    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
    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就嫁给谁,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
    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
    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要知道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什么结婚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定亲过门也是要择吉日的,迎娶拜堂,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难保白头携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跟何况是丞相府的千金,礼数跟不可能少。
    但偏偏丞相大人根本就等不了,所以,干脆全部省了,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家居何处,是否婚配,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反正是打着你了,你不许赖婚!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个男人就行,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
    但这个是说不通的的,因为:
    1.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即使嫁一般的官吏都亏了,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就会请人去探,去说,而不至于当街抛打绣球,因为这根本不靠谱,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那么,小姐打的准吗?万一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4.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咋办
    可见,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而是任何一个男人。事已至此,又能咋办呢?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但不管怎样,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所以,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比如说:
    是谁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给谁,小姐情郎,两全其美,这样岂不是更好?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正等着接绣球咧,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因为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而采用绣球招亲,打着谁,嫁给谁,那么,其背后的隐意就是: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问题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一边,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丞相也没招了,时间紧迫,那就打绣球吧,打着谁,嫁给谁,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
    唐僧的亲爹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娇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不可能确认怀了孕。
    并且,在陈光蕊被水贼刘洪打死后,只三个月,温娇就生了唐僧。
    那么,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呢
    这很不好猜。与温娇小姐相关的丞相府内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产生接触的所有成年男性,从理论上讲,都是值得怀疑的对象。而单单只能排除陈光蕊一个人。
    因此,嫌疑对象非常多。我们采用“假设——求证”的方法来论断推理,那么,假设谁最合适呢我认为假设那个“水贼刘洪”,才是最合适的。
    因为:只有“当唐僧的亲爹为刘洪”的时候,才能够将全文中所有的谜团、矛盾一一pojie开来!才可以在逻辑关系上,全部准确无误。而假设其他人则都不能。
    当唐僧的亲爹是刘洪的时候,我们的温娇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
    在温娇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否则就根本无法解释如下事件:
    1.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报仇,却一直没有报仇
    2.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自杀,却一直没有自杀
    3.为什么直到刘洪死了之后,温娇小姐也自杀了
    为什么?
    因为刘洪才是温娇小姐的情郎!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要商量一下,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
    可都不是,钱也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
    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
    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打则是在泄愤,多数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
    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根本就用不着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
    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
    各位读者大大,你们都以为刘洪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
    “一刀两断”,百分之百的指“分手”!
    为什么?
    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
    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
    只有一种解释: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娇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了,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陈光蕊。
    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偏偏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所以,这就是隐藏的玄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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