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商女:悍夫来种田》第一百九十四章 未卜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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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煲仔饭,在齐灵心中它的地位可能仅仅只次于黄金蛋炒饭之后,而成为她的第三个最爱。
    当然第一是毫无疑问的,就是火锅了。
    这煲仔饭名字虽然听起来很是凶残,叫人误会,但是味道确实很好,属于叫人百吃不厌的一种食物。
    它在现代是属于广东那一片的美食,形式并不拘泥于一样,而是有几十种不同的风味,所以就因为这个才在大江南北流传深广,深受喜爱。
    最常见的风味是腊味,就比如赵大叔所用的腊肠,以及一些腊鸭,腊鸡之类的。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猪肝,烧鸭,豆豉排骨,田鸡,黄鳝,咸鱼香肉之类的,种类多的很。
    说是煲仔饭,其实齐灵觉得它最形象的名字应该是瓦煲饭,因为这个名字不但指出了它的做法,而且还说明了它装饭的器具了。
    煲仔饭的做法也不困难,就是将淘洗好的米放到煲中,加好水量,盖好盖子开始焖煮。
    等到米饭差不多快要熟时,再将各种配料加进去,改用小火满满煲熟。
    这样上面的配料在水汽的蒸腾之下可以迅速变熟,而且味道不至于变老,而最下面的米饭也可以在火候之下,结成一层香喷喷的锅巴,到时候吃起来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关于这煲仔饭,齐灵还想起了一个事情。
    众所周知,广东人在吃的这方面的彪悍程度可是不逞多让,不管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只要是能吃的,就不会被他们放过。
    所以有的时候大家还会调侃起广东人,说他们真的是太残忍了,煲仔饭,煲仔饭,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还要吃。
    叫人听到了都有些哭笑不得。
    听到齐灵喊出了它的名字,赵大叔很是惊讶,连嘴巴都张的大大的。
    “齐灵,你怎么会知道这叫什么啊,这还是我无意从一个外地的厨子那里学的,他说是他们家乡的一种美食,咱们这里是没有的。”
    齐灵心想这个厨子的家乡,想必就应该是靠海的那一片了。只是她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时空里,煲仔饭倒是没有被改变叫法,依旧叫煲仔饭了。
    “嘻嘻,赵大叔我以前吃过,所以自然认得,而且我还知道你现在还没有放调料,赶紧放吧,要不然再晚一会儿,热气一散,味道就会差些的。”
    听到齐灵这么说,赵大叔才想起来自己端上来的这可不是最终的成品,而只能说是半成品才是。
    他急匆匆的又回去了一趟柴房,端出了一碗自己调配好的调味汁,将它均匀的浇在了米饭之上。
    只听得滋滋啦啦的响声过后,这煲仔饭才算是最终做成了。
    他现在是心满意足了,觉得大功告成了,但齐灵倒还觉得有些不够,像是少了些鲜味似的。
    所以她干脆就将自己做成的“人造味精”也取了出来,往上面撒上了一些。
    现在深吸一口这煲仔饭的香气,各种食物和调料的味道杂糅在一起,能把人肚子里的馋虫都给馋死。
    那就是两个字,完美!
    桃花这个小机灵鬼见状,连忙去取来了一摞没有用上的干净的碗筷,与众人分发了起来,嘴里还念念有词的说道。
    “大家也不要愣神了,我爹既然已经做好吃食了,我们还是先将肚子给填饱了,再说其他的吧。”
    说完,就拿着饭铲准备开始盛起饭来了,一副小馋猫迫不及待的样子。
    齐灵见状却将她手中的饭铲给抢了过来,嘴里说道。
    “先不急,还要先将这个饭给搅拌好,不然一会儿调料都没有拌好,肯定味道不均匀。”
    顾锦峰见她一个人翻着这么一大锅饭都有些困难,就干脆又从她手中抢过了饭铲,自顾自的开始搅拌了起来。
    直到齐灵开始喊停,才将饭铲放下。
    桃花和齐灵就开始给每个人盛起饭来了,等到最后,一张桌子上,每个人手中都端着一碗煲仔饭,一声令下,都开始动起碗筷。
    这第一口饭刚入嘴,还有些烧嘴,众人呼哧呼哧的吹着热气,急匆匆的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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