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疯回路转》第二百三十四章恐婚姐姐不怕事(54)

    快穿之疯回路转正文卷第二百三十四章恐婚姐姐不怕事大姐吃完午饭去研究室观察新项目,不到晚上五六点怕是回不来,趁着大姐不在家,她去大姐房间搜查一番。
    虽然这种行为不太好,也有碍道德,但也是无奈之举,等大姐回来,她再向大姐负荆请罪,赔不是
    悄悄地从楼下取出备用钥匙,笑梓风偷偷摸摸地走上二楼。
    “可恶!不要脸的贱人,早晚有一天不得好死。”愤懑地望着快速合拢的大门,胡鲜花气不过地从地上捡起石头砸在门上,破口大骂。
    笑梓明这个狐狸精,长得不怎么样,心眼却坏得很,妖里妖气勾引这个勾引那个!
    还有笑梓风这个王八蛋,没轻没重,折得她手都快断了。
    咬牙切齿地狠狠踹了几脚门,大门紧紧晃悠一下,但……
    哎呦喂,好疼啊!
    胡鲜花面孔狰狞地抱着右脚,疼得眼泪鼻涕混成一团。
    这家人,从人到门都坏得很,就知道欺负她!
    啊啊啊!
    “鲜花,你怎么了?”林晓玲挎着篮子经过门口,看见胡鲜花表情狰狞地抱着脚,好奇的问道。
    鲜花不是不喜欢笑梓风,怎么会在她家门口待着?
    听见好友的声音,胡鲜花立马收敛着表情,忍着疼痛放下脚,淡定的询问:“没事,脚有点抽筋。不过小玲,你干嘛呢!”
    “我?还不是孩子闹得,老大嚷嚷着要吃肉,可家里哪有肉。但老大闹得不行,我只好去河边走一趟,看能不能逮个鱼回家。没想到今日的鱼有点傻,捉了一个估摸有一斤的鲫鱼。”
    “鲫鱼?运气不错啊!”
    “还成,大概是老天爷怜悯吧!”林晓玲重重地叹口气,眼睛无神地看向天空。
    嫁了一个那样的人,吃没吃,穿没穿,似乎只要活得下去,便是上天的赠予。
    “小玲,你怎么变成现在这样不死不活的模样?”
    “你不懂!”
    “切,我不懂?放屁,咱俩从小相识,可以说穿着同一条开裆裤长大,我有什么不懂?”
    听着胡鲜花的反问,林晓玲无奈地摇了摇头,将挎在胳膊肘的篮子转到另外一只手臂,不怀好意地问道:“鲜花,你同你男人洞房了吗?”
    “没呢,我怎么可能同他洞房?”胡鲜花不假思索地回答。
    “没洞房?那他不生气,不打你?”
    “生气,他敢吗?打我,他敢吗?他打小在村里无爹无娘,之所以活到现在,全靠我爹帮忙,娶我,是他的福气,还妄想奢求其他?”胡鲜花不屑地冷哼一声,轻蔑地说道。
    她男人?
    没有夫妻之实,也没有结婚证,算什么是她男人。
    她的男人,只可能是……
    抬头看向隔壁家的两层楼房,胡鲜花唇角露出势在必得的笑容。
    她的男人,只可能是陆亮!
    顺着胡鲜花的眼神看向陆亮甲的房子,林晓玲难以置信的问道:“鲜花,你不会还在想着陆亮吧!”
    “对啊,我不想他想谁。从他救了我开始,我的心无时无刻不牵挂他!”
    “可是你已经嫁人了?”
    “小玲,你何时变得如此迂腐?就算我嫁了人又如何,又没有领结婚证,并且我也还是黄花大闺女。”
    望着胡鲜花冥顽不灵的模样,林晓玲竭力想要劝阻,结结巴巴却又不知要说些什么!
    “可是……”
    “没有可是,从小到大,只要我看上的东西就一定属于我。”
    “陆亮不是东西,他是人,活生生的人。”
    “小玲,你以前不这样,怎么自打结了婚,你就处处同我唱反调?”见林晓玲一个劲同她唱反调,胡鲜花不高兴地质问。
    小玲没结婚前,她们俩相配至极,她打人,小玲拿棍;她抢零食,小玲只管吃。
    小时候的她们,是最佳搭档,干过很多轰轰烈烈的事,比如烧麦子,点柳絮,打小孩!
    怎么她一结婚,就像是被唐僧附身,唠唠叨叨,废话说个不停,活像是在念经,烦人。
    “我不是同你唱反调,而是我被生活打磨了菱角。快到做晚饭时间,一边走一边聊吧!”
    听到胡鲜花真诚的问话,林晓玲苦笑着扬起唇角,目光无神地看向快落山的太阳。
    年少轻狂,她做了许多错事,这也是她在结婚后才晓得的事情!
    鲜花,是她年少时的唯一朋友,即使她只是她的跟班,但对她来说,鲜花就是她年少时追逐的光芒!
    “你也知道,我结婚是因为家里需要钱,大哥要盖房,二哥要结婚,这都需要钱,可家里没有,要怎么办?”
    “最好的方法是嫁了我,从中赚取嫁妆费,我本是家里唯一的女孩,但却一直不得爹娘喜欢,如今有这样便宜的事,爹娘怎么可能当过。”
    “爹娘为了给大哥二哥凑钱,找我婆家要了很多很多彩礼,几乎是我婆家的全部家底!”
    “我婆家三代单传,就我男人一个儿子,为了娶媳妇,他们也是煞费苦心。”
    “娶了媳妇,家底却光了!彩礼钱全部被我爹娘拿走,可想而知,婆家对我会是什么态度!”
    “鲜花,你知道两天吃一顿饭,一个月只用一碗菜籽油是什么感觉吗?”
    “每次吃饭就像是在咀嚼野草,但腹内空空如也,饿得你根本没有脑力去思考饭菜是什么味道。”
    “大哥的房子盖好了,二哥也如愿以偿娶了老婆,谁还管我的死活。”
    “刚结婚的那段时间,真难熬啊!”挎着篮子走在乡间小道,感受踩在脚底松软的泥土,林晓玲瘦黄的小脸露出凄苦的神色。
    没嫁人之前,她一直以为嫁了人就能得到幸福。
    但嫁人之后,她的苦难才刚刚开始!
    婆家嫌她要的彩礼太多,整日对她阴不阴,阳不阳。
    娘家嫌她长得丑又无用,对她就像对待一条野狗,有用时就安慰几句,没用时一脚踹开。
    算起来,还是跟在鲜花身后的那段时光最令人怀念,有吃有喝,还能暴打欺负过她的那些臭男生。
    可惜,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
    “小玲,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能把自己过得那么惨?”
    惨吗?
    好像有些惨,不过不由得她啊!
    人生在某种家庭,就得学会报恩,从小爹娘教育她要让着两位哥哥,要懂事,不然就没饭吃。
    等她再大一点,爹娘又告诉她,要懂得在娘家赚钱,要懂得为大哥和二哥牺牲。
    她听爹娘的话,她拼命的想要做到最好,可是他们为什么连正眼都不看她?
    同是孩子,为什么大哥和二哥就能盖上好的棉被,穿齐整的衣服,而她只能盖破破烂烂,泛黄的旧棉被,穿大哥二哥不要的破衣服。
    她不懂,直到现在她依然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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