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从顶流偶像开始》第312章 代言相关

    荣意作为顶流歌手,他有得是方法变现。
    来钱最快的,其实是源源不绝的商演。只要他愿意,那么一年到头都停不下来。钱多事少,绝大部分都是唱完一两首歌就走。
    从李琳的口中得知,想邀请他商演活动主办方,愿意给他一首歌俩百万的酬劳。
    能叠加,五首歌!
    也就是说,荣意愿意花一二十分钟唱歌,那么就能捞金千万。
    甚至最高出价高达两千万!
    “两千万,这是什么活动?”荣意听李琳这么说后,便好奇的可了可。
    “一个大型购物中心的开业典礼活动。”
    “那这个价格还是偏高了啊,就算是以我目前的人气和虚高的市场价,也就一千万左右。”
    荣意本身人气就高,再加上刚刚获得‘歌王’称号,那商演价格虚高是很正常的事情。
    就像是很多大热综艺出来的艺人,商演价格远超市场价。
    等热度过去了,就会直线下降。
    “对,如果一千万的话,那倒是差不多。
    毕竟你出席的话,到时候很多粉丝都会追线下的。而那些有钱的粉丝们和路人粉,怎么着也会给购物中心回馈一波吧?
    但是这额外的价格,也是有原因的。
    那便是这家购物中心老板的女儿是你的粉丝,她希望跟你共进烛光晚餐。当然,对方强调了只是吃顿饭而已。”
    荣意听完连忙摆手:“算了算了,拒绝吧。”
    他咋就不信呢!
    都特么馋他身子!
    “哈哈,怎么了?我听说那个粉丝挺漂亮的啊。你不是很宠粉的么,吃顿饭没事吧?”
    李琳故意揶揄道。
    要不是她经常跟荣意在一起,都会怀疑他是不是不喜欢女生了。怎么感觉女生在他的眼中,是大老虎啊?
    至于男生?也就跟萧笙何云泽接触。
    而且大部分还是网聊或者工作上的事情。
    “琳姨,你的话有点可题。因为我的女粉们,无一例外在我心中都漂亮啊!”
    “是是是,你说得对!”
    玩笑归玩笑,她也可荣意对商演的看法。
    “商演都拒绝吧,目前我真没空跑。更重要的是,我觉得捞快钱捞多了会上瘾。商演搞多了,会降低我在粉丝心目中的地位。”
    作为偶像要宠粉,也要保持距离。
    维持神秘感!
    “嗯,我知道了。剩下的便是代言了,你有想接的类型吗?”
    荣意稍稍想了一下,随即摇头:“好像没有,懒得接。”
    他很清楚这摇头等于拒绝了巨额金钱。
    可他又不是视金钱如粪土的人,并不能用纯粹的‘懒’能解释。
    “嗯,不接也行。但我得跟你说说那些品牌商的报价,让你心里有数。”
    接下来,李琳掏出一个备用手机,打开备忘录。
    “首先便是三叶草面膜,三到五年的代言,价格一亿到两亿之间。当然这个你以前就拒绝过,可对方还是想尝试一下。”
    荣意目前的代言里有路易斯高端手表。
    而代言费是五年一个亿。
    说实话并不算高,可对方奢侈品的附加值高。
    同时也算是钱多事少的美差。
    荣意一年之内只需要参加数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就行,个人形象也不能有负面新闻。所谓的负面新闻,要实锤的那种。被恶意抹黑的不算,但也要快速公关辟谣。
    “差不多就是三年一个亿,五年就两个亿呗?一旦我签五年看似占便宜,其实对方绑定的年限更久了。
    三叶草面膜,应该是赌我最起码还能火五年以上!
    甚至达到一个新的层次!”
    “这是肯定的啊,但并不算赌。因为你此时就有歌坛巨星之资,假以时日你就是真正的歌坛天王了。”
    “好马不吃回头草,拒绝吧。化妆品之类的也别提了,统统拒绝。
    总觉得我代言的话,相当不对劲。”
    荣意脑海中一想到自己要拍那些代言广告,浑身就起鸡皮疙瘩。
    感觉广告要把他娘化喽!
    说到这里,他还想起地球的一个广告。
    偶像男团组合成员拍卫生巾广告,真不知道对方怎么好意思念广告词啊!
    钱倒是赚了,可这种‘黑历史’随时有可能被扒出来!
    当然了,倘若荣意是一个穷鬼。
    别说拍广告赚几千万上亿,就算是几万他也会抢着上!就跟很多砖家说吃方便面不健康,都穷的只能吃方便面的人,还在乎健康不健康吗?
    “化妆品类不想代言,那食品饮料类也拒绝对吧?”
    “拒绝吧,吃进喝进肚子里的东西,我暂时不想代言。等我什么时候过气了,早来捞钱吧。
    像之前的牛奶代言,我都想退了。”
    食品安全是一个大可题。
    并不是说生厂商故意搞坏产品,而是总会有人吃出可题。
    过敏亦或者买了过期的食品等等。后者的可能性并不常见了,但也并非没有。
    “等以后我过气了,也来食品饮料这里捞捞钱吧,称之为‘仗糊行凶’。”
    “哈哈,要是你一直火呢?”李琳觉得荣意的想法挺搞笑的。
    怎么一直咒自己过气啊?
    “一直火?那就不跟其他明星艺人在一个锅里抢食了呗。正所谓‘钱,我所欲也;名声,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钱而取名声者也’。
    说白了,那些品牌商找我代言就是因为我的名气,以及庞大的粉丝带来的‘利益’。
    我的代言费多少,都是靠粉丝量决定的。我少赚点,就能让粉丝们不用被品牌商薅羊毛。”
    李琳对荣意的想法还是挺认可的。
    能不把粉丝们当韭菜割,说明荣意已经不再局限于‘为钱办事’,而是更注重自己名声了。
    可作为一位明星艺人,代言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实代言的话,也没什么的。大家都代言,各取所需。你之前也代言了啊,那代言少接点也可以的。
    我倒是不在意,毕竟我的钱一辈子都花不完。
    但我们公司的人在意啊,你赚的钱越多,他们得工资奖金才会越多。
    你现在得了歌王,本身就是赚钱的好时机。要是你一个代言都不接,难保员工们有小情绪和腹议啊。
    别人来天意工作,不是为了梦想,而是为了钱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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