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韩玉》第522章 不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崇洋媚外成了时尚与潮流的代名词。
    譬如结婚,华夏传承了几千年的拜天地,到如今是土掉渣的老玩意儿,要在天主教堂对着圣经向主许诺才叫洋气。
    或许在域外的古时氛围待得太久的缘故,林立对这类做法下意识地反感,所以一进凯兰路那家教堂,他就不怎么客气。
    大门分明敞着,林大少却非要踹门而入,脚上力道沉猛,直接将两扇门的其中一扇踹到了众人瞩目的高台之上,险些砸死那位戴卷毛的神父先生。
    原本和谐美妙的场面瞬时被打破,人们都不约而同瞧向这个方向,新郎和新娘子的家人自然十分不悦。
    “小朋友,走路慢些,不要那么莽撞。”
    两排座椅靠左侧的位置里站起一人,中年模样,浓眉紧紧合拢,盯着门口两个年级很轻的男子。
    徐林心情免不了悸动,抢亲这回事,故事里听了很多电视上见了很多,现实生活中那是十成十的稀罕戏码,况且自己就在剧中,不是主角但最差也是个男配一号。
    秉承了强大人物话都不多的念头,小徒弟站出来替师父发言,无惧无畏,说道:“这可不叫莽撞,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我们是故意的。”
    上帝与众亲友见证婚礼的大理石白台上,楚荷眉睫微颤,而她对面西装整齐样貌帅气的新郎,眼底略有阴郁,但大概念着今天日子特殊办着自己的喜事,他语气还算温和,问道:“朋友,如果是受邀的宾客,请找好位置入座,闹些小插曲就当是助兴的节目了,如果有别的事,还麻烦等我们婚礼结束,再好好商谈。”
    “等婚礼结束,我们不就白来了吗?”徐林扯着嗓子高声喊道。
    新郎眼底阴翳更深,低沉道:“两位的意思,是要寻衅滋事?”
    林立按住徐林,向前迈了一小步,虽然在笑,表情却不见得友善,道:“你险些把我的老婆娶了,我过来接她走,这叫拨乱反正。当然你愿意管这叫寻衅滋事,那也无妨,因为名义上,老子就是来抢婚的。”
    哗然。
    满座宾朋皆是齐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话语声声入耳,各种心思在每个人脑海里活跃起来。
    今天这场婚礼,新郎新娘分别来自王家和楚家,楚家是何等分量自不必说,拿个新四大家族之首的名头,便足以唬死个人了。而王家,亦是齐城立家几百年的名门望族,祖上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在这龙盘虎踞的地头,虽然谈不上巨擘雄霸,却也不是谁都有胆子摸摸老虎屁股的。
    有趣之处在于,女方是家里老家族备受疼爱的亲孙女,男方同样是家中颇受青睐的嫡系,这么一对金童玉女珠联璧合,竟然有人敢来婚礼上找茬子,不知道是真真儿手腕强大能量骇人的神兵天降,还是脑子进了浆糊嫌做人太潇洒。
    “抢婚,你凭什么?”
    先前站起来的中年人气度威严,雄壮身躯微转,朝教堂四周立着的下人示意,道:“不识大体的家伙,不必对他客气。”
    宾客们见到戏越发热闹,不禁感叹王家这位家主,还是像年轻时一样豪爽,丝毫不想迂回曲折,上来就是打算直接用武力驱逐。
    “师父,交给我来!”
    徐林摩拳擦掌,在深山老林里锻炼了半个月,他对动武这种事兴趣渐浓,大概是丛林生活将那几分被安逸生活掩埋的血性激发了出来。林立从容背着双手,不过与其说是从容,倒不如淡漠来得妥帖,没有开口,便等于是默许了。
    小徒弟眼光乍亮,对着结成队伍貌似训练有素的一群家仆冲上去,两只拳头关节处,附着薄薄一层茧,其上有淡微几乎看不见的金光。
    俗世中不能用法术的规矩他知道,所以他原本便是要以肉搏肉。
    灵力充斥在腿脚拳臂以及腰部,徐林的身子格外灵活,矫健钻入人群中,抬起拳头一顿生砸。
    周天功林立还没来得及传授给他,好在黄帝外经的灵力真元,强化肉身的效果本就非凡,加上在丛林里与野兽恶斗的经验,小徒弟此时的实力,并不逊于暗劲期中期的武者,换算成当代人的实力划分体系,他是黄阶顶级的高手。
    放在凡间都市,这样的等级足可所向披靡。
    那些职能类似于保镖的家仆,显然不如殷家花重金买来的罗马奴隶,只比普通人强上一星半点,大略是练过几年拳脚的货色,哪经得起徐林这种虎入羊群的打法。不出两分钟,十来个家仆便吆喝打滚着躺在了教堂门前的地板上。
    “江兀!”
    中年男人毫不慌张,低声喝道。
    话落人出,男人身后那排椅子里陡然钻出一道身影,速度飞快,简单的气势就可以判定,此人比不用法术的徐林要强。
    拳风瞬息间袭到小徒弟面门前,若是打实,徐林至少得落个鼻青脸肿的下场。
    众人视线里,另一名少年不知何时站到了那个很能打的年轻人背后,飘然摊开掌心,也不见得速度如何让人眼花,却轻描淡写地接住了王家金牌打手以鬼魅见长的拳头。
    咔吧!
    淡定的少年扭了扭手,清晰可闻的骨裂脆响,便传遍了教堂进入所有人耳中。然后王家金牌打手看不清的身影停滞出现,以夸张的弧度旋转两圈,骨裂声更加明显,听着都吓人。
    林立松手,来势汹汹的打手掉地,安静得像是死去。
    “楚先生。”
    中年男人终于动容,自己养的保镖是什么角色他心里有数,正经的玄阶高手,在那年轻人手下却是不堪一击,显然,这是个狠茬儿。他只好将目光投向教堂右侧首排年岁相近的那个男人,虽然仍然没胆称对方为亲家,但今天办的怎么说也是两方儿女的婚礼,楚家没道理坐视不管。
    玄阶高手不好使,楚家的地阶高手总该有用。
    然而出乎他的意料也出乎一众观礼宾客的意料,那位在齐城只手能遮半边天的中年人,只是和声和气说道:“年轻人的情爱纠葛,就让年轻人解决好了,我们做长辈的,管到哪天是个头呢?”
    林立猜想这人应该就是楚荷的父亲,楚家当代家主老爷最满意的次子。
    既然人家把话撂得明白,他也不好再打哑谜,将小徒弟护到身后,盯着男方那名中年人漠然说道:“齐城王家,很好,有魄力对我林家人大打出手,这份热情我记下了。”
    教堂里这下彻底热闹了。
    天底下姓林的有很多,但有资格以如此高调的姿态,出现在今天这间教堂里的,绝对只有唐城那个林家。
    宾客们面面相觑,表情精彩纷呈。
    有跟王家交好的人,暗暗替台上眼看喜事将成的新郎官捏把汗,而跟王家疏远或者本来就有芥蒂的,则多少有些幸灾乐祸——这是煮熟的鸭子要让别人从锅里捞走啊!倘若林家少爷真把王家近在眼前的高枝扯开攥紧自己手里,王振远会不会气得当场吐血?
    “林家!”
    中年人愤愤坐回椅子上,他没想着闹事这小子恰好姓林而并不来自唐城的搞笑念头,从楚家人的态度就能看出来,那种期盼不切实际。
    不见得楚家在自己的地盘上都要对西北的活阎罗忍气吞声,相反,他从中嗅到的危机感是,比起自己的侄儿,楚家更愿意将女儿远嫁给抢亲的小子。
    明明春尽夏来的季节,王振远却觉得气温有点凉。
    林立缓步走向高台,在阶梯前驻足,抬头望着到现在都未发一语的楚荷。美女老板就是美女老板,秀色美不胜收,穿上婚纱更是让他不悔此行。
    “想吃你做的炒芥兰了,不嫁行不?”
    他温柔问道。
    楚荷手里捧的鲜花早已跌落高跟鞋旁,晶莹明眸闪烁得厉害。她其实没奢望过什么,聪明人都懂放弃,从唐城回家以后,她就在劝自己断了虚妄的祈盼,因为知道那人一定不会回心转意。
    可是那人来了,就在她差些就要对圣经许下誓言的时候,那么真实地站在了教堂门口,神态并不多么不可一世,只是眼底微微闪着急切。
    楚荷真的很开心,她想,就算那天在车里被对方接受,也及不上此时的一半开心,因为他来得太及时太赶巧了。
    尽管就算真的对圣经许诺了,只要自己身子还清白,这家伙来了她也会义无反顾地跟他走,可现在她还是好高兴,这场景实在像极了浪漫的爱情故事。
    但楚荷又有些害怕,万一这家伙来这里的理由,与自己希望的有所偏差呢?所以她不得不出言确认:“我可以不嫁人的,那你喜欢我吗?”
    “喜欢,贼喜欢。”
    林立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那天在车里的一大堆叽叽歪歪,也没有想那么多不值一提的狗屁顾虑,只去说他想说的。
    楚荷眼眶里的泪水瞬间滚落下来,展言一笑:“好,那我不嫁!就算别人骂我,我也只跟你走了。”
    林立笑容里有无尽的温柔,和声道:“谁敢骂你,谁就进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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