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韩玉》第316章 你比他们帅

    楚荷说到做到,当一个本来就美丽的女人爱起美来,受折磨的就是她的男人了。她暂时还没有男人,所以当下遭受磨难的,是在房间里等着她一起散步的林立。
    古人有诗: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楚荷那张俏脸蛋无需外物点缀,自然便美得动人,所以她花费在妆容上的功夫极少,只是淡微描了几下眉尾,很是随意。
    但古人又有诗:天生丽质难自弃。
    楚荷年华不过二十四,却比好多中年女人在保养方面还舍得卖力气,本就年轻娇嫩的肌肤,各种各样的水儿霜抹了不下七八样,一晃便过去了俩钟头。
    林立只能呆头鹅似的坐在旁边等候,活了这些年,从未有过这两个钟头一样的焦躁。
    他在心里不断地重复着问自己:老子遛个弯儿而已,为什么非要来找个女人陪同?
    下午六点整,楚荷终于收拾停当,美美地邀请林立一起出门逛街。
    林立欲哭无泪,看了看手表,问道:“这个时候还来得及逛街么?刚下楼就上来?”
    楚荷也抬手看了看自己纤细手腕上的百达翡丽:“还很早啊,可以逛两个小时呢。”
    林立垮着脸,表情简直不要太难看:“你大概忘记了今晚要去参加酒会,那么隆重的场合,依您老人家美丽是责任的言论,不得化个精致眉眼盛装出席?”
    楚家大小姐秀外慧中,如何听不出话里明摆着的酸味儿,歉意的道了声不好意思,然后解释起晚上的酒会。虽然名义上是元城商会组织发起的,但元城本地这些企业,都并没太将商会放在眼里,他们自然也不必上心,主要是借着顺理成章的机会,让林立对刘彻有个印象。
    刘彻便是恒领房产老总家那个为难楚荷的儿子,名字倒是取的大气,大到跟汉世宗孝武皇帝同名,偏偏是个不学无术的狗纨绔。至于他老子,恒领房产的老总,本名不好不次叫刘富强,发家之后请大师给算了命格,改名刘宗强,外号刘百万,是个不折不扣的土豪。
    不过元城坊间传闻,刘百万虽说没什么文化,为人行事却十分大气,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全靠自己的真本事。而他后来改的名字,据说不是为了利于自己人到中年更上一层楼,而是为了福泽后代。
    说白了,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货色,长此以往,看似厚实的家底早晚要被败光,自己能护得住一时,却护不住一世。
    “所以便早早地替儿子打好以后的算盘,刘彻对你穷追猛打,刘百万明面上装得不喜,其实暗里并没怎么制止?”听完刘家父子的故事,林立大致分析出眼下的局面。
    楚荷颇为无奈地敛着嘴角,侧过脸往旁边的玻璃橱窗看自己窈窕的投影,叹息道:“岂止是没怎么制止啊~刘宗强不发话,刘彻哪来的本事让林家为我铺的路全都白费掉~”
    她是已经无能为力了,再好的交际伎俩,在绝对的权势面前没有丝毫能量。在向林立求助之前,能想的办法能打通的关节,她都已经亲自跑了一遍,可刘百万在元城的一句话就是那么好使,谁都不愿意为了一个外乡女人,而去得罪恒领房产给自己找不自在,即便这个外乡女人漂亮得真心不像话。
    “再多的后备手段,都不及给儿子找个好媳妇儿,攀上你这根高枝,刘百万就是现在突然暴毙,想必也心安了,偌大个楚家还担心养不起一个刘彻?”
    林立见到高冷美女不为人常见的臭美的一面,不由的就像逗逗她,笑着调侃道:“为人父母,真是一番用心良苦啊!”
    楚荷对着反光玻璃悄悄拨弄刘海的纤手顿时一僵:“用心良苦,也不能把祸水往别人身上泼啊?我又没招谁惹谁,怎么就找上我了?”
    林立心说明明你才是祸水,怎么没人找上我死皮赖脸要嫁?
    楚荷在旁边兀自又是一声轻叹,被他刚才那么一逗,觉得自己倒霉的情绪尽数涌上心头,连拨弄刘海都没心情了:“像我们这样的女人,从生下来就注定了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他如果品行才学都不错,我也就懒得反抗了,反正不能选择真爱,那嫁谁都是嫁。哪怕平行才学一样不占,长得帅也好啊,可偏偏他把好的品质全都避开了,坏的东西半点没落,你说我拿什么说服自己?”
    “嗯……”
    林立沉吟片刻,说道:“也许成家娶媳妇儿以后,就懂事了也说不准。”
    “我不管!”
    楚荷露出了少有的娇蛮表情,看着还怪可爱的,接着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说道:“让我嫁给那种男人我绝对不干,就算以后家里安排的婚事,要是个纨绔我也誓死不从!”
    林立顿时有些尴尬:“那个,你当着一个我的面说这种话,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他林大少当年可是十里八村最混蛋的二世祖,声名远播,附近几座城但凡有点见识的,谁没听过他林立的名字?
    就连故乡远在齐城的楚荷,初次见他都要露出一副久仰久仰的表情,论当纨绔,西北六城这些膏粱子弟都得管他叫声小师父。
    楚荷说的话,虽然自己心里没有那层意思,但听起来还是很像对着乌龟骂王八。
    “你跟他们不一样。”她解释道。
    “哪里不一样?我八岁的时候就把女老师摁在地上脱她裤子了,那是我去学校最大的乐趣之一,他们那会儿最多欺负欺负同学。”
    林立问道。
    脱女老师裤子这事儿,也是他当年的光辉传说,并不只有偶然一次,而是发生过很多次。
    因为他那时候很胖,小学课本里又总有许多小动物,每当漂亮的老师小姐姐念到‘小猪’两个字,他当场就会暴走,但到底因为什么至今没人知道。
    林立嘴角不禁浮起一抹怀念的贱笑,现在想起来,童年时光还真是无忧无虑又欢乐短暂。
    楚荷略有错愕,那个传说当年其实传到齐城了,甚至她年幼时对坏孩子的定义,就是以林家少爷为原型的小魔王,那才叫真的横行霸道,比现在所谓的熊孩子可要可恨多了。
    原以为那只是儿时不懂事所致,难免脾性顽劣,等到长大了心稳了,自然便不会再乱来。
    可当她看到林立嘴角那抹笑容时,发现并不是,有些人天生就是邪恶多过善良的。
    无语几秒后,高冷的漂亮老板清醒过来,说道:“那你跟他们也不一样!”
    面对她的固执,林立笑容依然停留在脸上,同样一句说辞当然要用同样一个问题来质疑:“哪里不一样?”
    楚荷犹豫了一会儿,莫名有些脸红:“你比他们都帅。”
    ……
    由于多民族混居的原因,元城的城市建筑具有很别致的异域风情,走在街头,虽然辉煌繁华远远不及唐城,环境保护得也不好,甚至有时候吹风不能张嘴说话,不然沙子会吹进嘴里。
    但不可否认的是,单从风景上来讲,这座城市很美,或者说每一座城市,都萦绕着它本身独特的美感,那种美是别处不可替代和类似的。
    林立并没有用很多的时间来欣赏元城,不是他没兴趣,而是来不及。
    从楚荷走进第一家服装店开始,两人之间的气氛便不再是小清新的静谧感觉,取而代之的,是奔忙。
    出自豪门的楚家大小姐,并未丢失掉女性自古以来的性别天赋——巨能逛。
    她们平时或许不喜欢走路,然而一旦逛起街来,林黛玉瞬间化身孙二娘,生猛得不行。
    男人?
    呵呵,在这种时候,男人又算什么?弱鸟罢了。
    整整两个小时,楚荷的步伐就没一会儿慢下来过,林立默默跟在后头,自然而然地担起了拎包的绅士责任,看着她神采奕奕,不禁一边走一边啧啧称奇,这腿脚,不去饭店当跑堂服务员都屈才了。
    估计甩出八条街的说法,就是古代哪位夫子陪老婆逛街逛出来的人生体会。
    楚荷走的是真的快,脚下六厘米的高跟鞋,似乎完全不能成为阻碍她前进的理由,遇山开路遇水搭桥,上楼的时候嫌电梯慢,都是拎起半截裙子纯步行爬楼梯,好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架势,也算与女强人的身份完美对号。
    她走楼梯,小跟班林立当然也要放弃电梯,追逐着美女的步伐,心想也就是自己这完美洗髓的肉身,才能经得起如此的折腾,倘若是换作其他男人,这会儿恐怕已经废了八成了。
    林立看了看时间,问楚荷:“那边的酒会差不多该开始了,咱现在不过去么?”
    楚荷正盯着一排当季的手工草帽,杏花眸子来回抉择,手指节顶住下巴,说道:“现在过去的话也只是推杯换盏,我们跟元城本地的人又不说,去了也是受冷落,而且说心里话,我不太喜欢那种场合,等酒喝得差不多了再过去吧。”
    林立乖乖点头,安分地继续做着拎包奴。
    原本他叫个美女的初衷是让她陪自己出来散步,结果没散两步,变成了自己陪她购物,不过这种事并不值得介意,反正佳人在侧,做什么都是惬意的。
    最后在一排手编草帽里,楚荷选出了两个,一个女款一个男款,纤纤素手将男款草帽扣在林立头顶,笑靥如花:“嗯,挺符合你的气质的,休闲而不失稳重。”
    林立取下那顶帽子打量几眼,柊树叶编织的,绿油油的色泽很有大自然的气息:“我觉得自己可能不是很中意这个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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