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韩玉》第272章 青春真好

    宾利车里精致扮相的青年,与林立其实有过一面之缘。
    当初在小酒馆里见到他,林立就知道此人不简单,毕竟他脖子上挂的那颗紫瞳珠,不是人人都可以佩戴的。
    而如果此时林立见着青年现在的模样,肯定恍然大悟,九老会核心成员,某个商业帝国选定的执权柄者,这才是他应该拥有的身份。
    他就是邹古的弟弟,宋城邹家家主的二儿子邹元起,也是李建成时常爱去那个小酒馆里驻场的民谣歌手,一天挣两万还喊穷的落魄青年。
    “少爷,您就帮林立这么个小忙,就得罪了莫云天,是不是不太妥当?”驾驶位上的中年男人问道。
    邹元起收起电话,脱掉上身那件其实与他身份不太匹配的普通西装,再脱下衬衫,里头时间大概穿了两三年的蓝白杠海魂服,洗得都略微变了形。说道:“林立先后救了哥哥和父亲,作为报答我应该帮他,至于莫云天,他就算知道我走漏了消息,芝麻大点事也跟我翻不了脸。”
    “总归心有芥蒂。”司机兼保镖的男人说道。
    “我跟他本来也不熟。”
    邹元起满不在乎,接着有些恼火:“要不是殷无道那王八蛋哄我,我压根就不会加入这什么狗屁九老会,一帮中二病深入骨髓的二世祖,真以为自己能翻江倒海了,看着都讨厌。”
    “那咱们现在是去机场回老家,还是去哪里?”中年男人问道。
    “先不着急,到棚子里去一趟吧,乐队那几个龟儿又吵架了。”邹元起揉揉脸,有些烦。
    宾利车缓缓调头,驶出厂房区朝唐城西区方向走。
    此时的林立正独自在校园中散步,暑假刚开始半个月,学生们大部分都离开学校回家了,林荫小道上偶尔才能见着一两个年轻小朋友,这些学生除了家在本地离得近的,剩下的大概就是属于勤工俭学那类,在附近还有不能说走就走的工作要做。
    当然也有例外,像阳群芳今天在学校,便是为了跟社团里几个主脑人物策划一次活动。
    她们跆拳道社里的几个学生,都跟林立打过招呼,所以他依稀存着点印象,貌似家境都挺不错,最起码也是殷实起步,极个别应当算是相当阔绰。
    身为如假包换的富好几代,林立对出身优越的同龄人非常了解,这类年轻人,大抵比较贪玩,但玩往往也是有目的性的玩,多少能从中捞点什么。
    真正不学无术那种纨绔,其实非常少,低层建筑就超越许多孩子,加上耳濡目染,这种人的底子又怎么差得了?
    迎面走来两名女生与林立擦肩而过,淡淡的洗发水香味参加着青春特有的芬芳,林立很容易察觉到她们在偷瞄自己,并且还在窃窃私语讨论着什么,难得八卦心起,放开神识偷听了两句,然后立马收回来,心里因此很是自得。
    她们讨论的,无外乎校花的男朋友多帅——林立自然不讨厌别人夸他帅。
    他先前在棋社招人和两校跆拳道社争斗上出尽风头,之后又在球场上惹到一帮混混,将黑道太子爷的气质展现得淋漓尽致,难免就引起了这些荷尔蒙萌动的女孩子那点小花痴心思。
    “青春真好。”
    林立手揣在裤兜继续朝前走,不禁悠悠感叹了起来。
    想当初若是林家不曾遭逢变故,到他十七八岁的时候,想必也要被塞进大学祸害好些个清纯校花,接着再被送到国外深造,再祸害几十个外国妹子,功成身就回国继承家产,简直美滋滋。
    只能说天明弄人,那种无忧无虑欺男霸女的生活与他绝了缘,他的整个青春,都在表面上威风凛凛实际上暗无天日的修真厮杀中度过,甚至在域外,他看到美女的第一反应,都不是这妞好不好哄上床,而是对方是否对自己怀有杀念。
    道侣?不存在的,修真异人千千万,出双入对的却罕见得很,彼此之间的勾心斗角足可以写出几百集的狗血剧。
    这么想想,地球上还是挺好的,民风淳朴太多了。
    “林立!你回来啦?!”
    一道惊喜的娇声打断了林立的心猿意马,只见阳群芳在不远处台阶上,双手捧着杯奶茶,亭亭玉立,姿态少见的乖巧。
    “嗯,回来了。”林立淡定地回了一句。
    “停下别动!别再走了!”
    阳群芳一惊一乍的喊道,林立不知道这妮子又想弄什么幺蛾子,只好顿下脚步抬头望去。便看见俏丽姑娘弯下婀娜身段,将手中奶茶放在旁边石阶上,然后站直身子说道:“电视里的男主角跟女主角很久没见面,都要从很远的地方跑向对方的,然后把心上人紧紧抱在怀里,默默无语,惟有泪千行。”
    “呃……”
    林立想说电视里的人都有病,终究咽回肚子里,勉强配合她的演出迈开步子小跑一阵,接着怀里闯进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阳群芳依旧扎着清爽的马尾辫,额头蹭着喜欢的人的肩膀,辫子则跟随节奏甩来甩去的。
    她整个身子像考拉似的扒在林立身上,两腿紧紧盘在后者腰间。
    “国外回来的姑娘就是开朗!”
    骨子里传统的林立略有些吃不消,恰好左侧方向走来几个学生,或许在他们看来俩人挺作也挺傻的,不过对林立而言,陪着马尾辫玩玩浪漫,他脸上的笑容虽然尴尬却也会心,也只有这样的时刻,他才能笑得不含半点杂质。
    旁若无人地耳鬓厮磨一阵,阳群芳带他进了社团的场馆,并且告诉他,最近她们正在集训,要去参加隔壁宋城举办的比武大赛。
    “第一名我们是不打算拿了,远的地方有多少高手赶来先不敢想,就唐宋两城我们也拿不下。”
    一个男生对林立无奈笑道。
    阳群芳却干劲十足,挥舞着粉拳:“单人的奖项我们当然没指望,但是团队赛,我们努努力一定可以的!”
    林立问道:“你们这么费力,赢了有什么好处?”
    “有奖金啊!”
    阳群芳毫不掩饰自己对金钱的渴望:“团队赛奖金虽然没有单人赛那么多,但一等奖有一百万,二等奖也有四十万呢!我们准备捐出去做慈善,项目都选好了,就在岭南的一个小村子里,他们那里连学校都没有呢。”
    林立咂了砸嘴,几十上百万可不是个小数目,洒尽汗水挣来了,转头就捐出去,看来这帮学生真的不差钱。
    “就这么捐了,也不多多少少给自己留点?”他看着几名男生问道。
    其中一人不好意思地笑了:“其实这次比赛是我们家公司冠名的,声势做大了,收获远远比发出去的奖金多。”
    另一名男生也讪讪说道:“我们家是开跆拳道馆和健身房的,借着比赛的影响,学生能多些。”
    其他几个家里也都是做生意的,不管薄厚,总能从比赛中受益,唯独阳群芳这傻丫头,喊得热闹撒欢,其实在给别人白白帮忙造势,她在意的也许就只是那几十万可以用来盖学校的奖金。
    “其实拿一二等奖我们的信心也不多,三等奖应该没问题,但三等奖的奖金才十万,盖座学校还是挺够呛的。”
    家里开道馆的男生愣着眼睛瞟向林立,当时就被阳群芳把未说出口的念头怼了回去,她抱着林立手臂,跟护宝贝似的说道:“他又不是我们社团的人,而且可忙可忙了,你别打他的主意!”
    “可是……”
    “怎么?还敢跟我顶嘴是吧?我们自己组织的活动,要拿奖金也该凭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善款不够的话,反正你们平时钱多得没地方花,咱们每个人掏点自己的腰包也就凑上了,拉上我们家林立干嘛!?”
    阳群芳泼辣起来煞是可爱,顶得那男生闭嘴都来不及,也不知道是好强心思作祟,还是舍不得自己喜欢的人受累,或者两样都有。
    那名男生急忙称是,大姐头说得对大姐头说得好,唯唯诺诺的姿态不要太滑稽,场间一众人都被逗得忍俊不禁,偏偏林立鼻子忍不住发酸。
    多少年了,他都没享受过这么被人保护的滋味了。
    在域外的时候,逍遥仙尊对他这个小徒弟基本是放养,不到大是大非或生死关头绝不会站出来替他撑腰,然而回到地球以后,却有这么几个人毫不掩饰他们和她们护犊子的样子。
    尽管身边站着的只是个连自己一招都接不住的孱弱丫头,但她送进林立心底的暖流,愣是如海如潮。
    “吗的!”
    林立揉着鼻子,心说谈恋爱原来这么爽。
    嬉笑过后,跆拳道社团几个男同学倒也懂事,知道小别胜新婚的道理,主动推着把他和阳群芳赶走,给他们留了半下午二人世界的时间。
    林立当然不会矫情,在男生们心照不宣的眼神中简单告别,然后带着小女朋友把城里几条热闹的街逛了个遍,天黑了才回汤臣一品。
    而回家之后他并没休息,跟陈海石在地下室聊了两句,便直接让陈海石打了几个电话,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又出门走了。
    他换了身经脏的衣服,毕竟等下要去聚众斗殴,想起陈海石的话,脸上冷笑浮现。
    “好歹吃顿接风宴,不必要那么匆忙。”
    不匆忙?
    最仰仗的智囊大侄子,都被那群王八蛋愁出白头发了,他怎么可能不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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