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姆先生接到国王的回信时,路易已经从巴黎离开,比起他的第一次御驾亲征,这次出征反而只有少数人送行,这并不是说,国王的威信正在降低,恰恰相反,佛兰德尔的胜利已经可以让国王不再需要那些夸张而又虚荣的多余行为,为他送行的是王室女眷与可用的大臣、法官们,为首的是柯尔贝尔,这位曾经被无数达官显贵轻蔑,只因为他没有姓氏,也没有家族,以区区一介随驾商人的身份,获得了国王的信任,才得以攀爬上如此高位,并且为三个女儿争到了公夫人的头衔。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国王才愿意让他辅佐王太后与王后,为他监管巴黎以及整个法兰西,没人能比柯尔贝尔更明白,没了路易,他什么也不是——他甚至不是一个教士。
这次出征,要比第一次出征更顺畅与从容,第一,是因为国王已经建立了他的权威;第二,卢瓦斯侯爵已经在父亲与岳父的帮助下,建立了后勤运输渠道与军用仓库,这些就像是连通了的血管那样,不断地将丰富的给养补充给这只庞然巨兽——就如上一次那样,国王不但从巴黎与凡尔赛带走了近三万的新军,护理人员与工人,沿途还有士兵不断地加入进来,这些诸侯与官员实在是现实得有点过分了。
国王出征佛兰德尔的时候,他们只是依据传统,履行自己作为“骑士”的职责罢了,而现在,他们可以说是一群精明的商人,在发现国王这支股票即将大涨特涨的时候,立即加大了投入,一些人说是为此倾家荡产了也说不定,但回报毫无疑问,是异常丰厚的,与毛茸茸的佛兰德尔不同,荷兰就是一座黄金之城,东西印度公司每年都会给他们的投资人带来数以千万计的丰厚利润——遑论操控这两座公司的荷兰商人。
当然,一块肥美的肉总是会引来无数贪婪的目光,尤其是荷兰人在1658年迄今,几乎垄断了所有丁香、肉豆蔻与肉桂的买卖,日本的白银,印度尼西亚的香料,黄金和铜,中国的茶叶和瓷器,还有丝绸,以及印度的棉花……这些全都是属于荷兰人的……西印度公司成立的要比东印度公司晚,但它的扩张势头一点不逊色于任何一个老成的殖民国家,因为它的主要货物就是奴隶——他们曾经和葡萄牙人争夺过巴西,与英国人争夺过曼哈顿,与西班牙人争夺过加勒比上的海岛,与法国人争夺过圣马丁岛,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就大肆劫掠那里的土著,把他们卖给甘蔗种植园的奴隶主,奴隶主自然会从这些黑皮肤的野人身上榨出白花花的金子——也就是另一种价值不菲而需求极大的货物——糖。
若是国王能够征服荷兰,那么这些就都属于他们了!
路易在马车里反复翻看着查理二世给他的信,在信中,查理二世仔仔细细地斟酌了自己的语气,保证既不过分谄媚,也不过分倨傲,他也明白,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但并不是毫无来由的,路易可以理解,英国与法国毕竟做了几百年的敌人,虽然他们现在是同盟,是姻亲,但也许就在他和查理二世的年代里,英国与法国之间就会爆发出一场新的大战,到时候,威廉三世的领地确实会成为一条不错的缓冲带,但,查理二世也许也想到了,到时候,若是威廉三世愿意倾向英国,那么法国就要在这里落了下风。
“你怎么看?”路易将信交给与他同坐的菲利普。
菲利普看过了信,又在心里掠过低地地区的地图,“简直异想天开。”他说:“我怀疑英国人在这场战争中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三年前,荷兰人的舰船直入泰晤士河,火炮打进了伦敦,人们都说,没有一个英国人能够阻拦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
“那么你猜查理二世又如何敢于提出这样的条件?”
“还是一样,哥哥,”菲利普说:“您说过,您会永远站在上帝这一边。”君权神授,查理一世被公开斩首,可以说是为欧罗巴所有的君王们开了一个恶毒而又滑稽的开头,路易是最先察觉到的,有查理一世,当然也可以有卡洛斯二世,利奥波德一世,或是路易十四——所以路易是绝对不会支持任何一个逆贼的,问题是,在支持查理二世的同时,他也必须遏制英国的发展,免得它成为一个棘手的大敌,不然他就要变成一个前所未有的笑话了。
“事实上,”路易一边掀开车帘,往外看了一眼,一边说道:“菲利普,我原本想让你成为荷兰总督的。”
“唉?”菲利普不满地噘嘴,虽然他已经二十八岁了,不但有了一个女儿,还是一个未出生胎儿的父亲,但居然还有几分可爱:“我甚至不愿意待在奥尔良。”他真心实意地说:“您别想打发我走,不管您到哪儿,我总要一个房间里,最好不要离您太远。”
“那就离我最近的好了,”路易戏谑地说道,“我会命令特蕾莎把她的房间让出来。”
“我倒愿意,但母亲肯定要打我耳光,”菲利普说,“她还希望您和王后有更多的孩子呢。我只要能够居于您的大臣或是教士之前就行了。”
“我发誓会的。”路易说,两兄弟相对而笑,这番对话看似在玩笑,但也有着几分真实——菲利普总是距离路易最近的那个人——“那么你觉得,我让蒂雷纳子爵来做荷兰总督如何?”
菲利普眨了眨眼睛,几秒钟后,他露出了一个明朗的笑容:“好选择,哥哥,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还在忙于清理与平定佛兰德尔地区的蒂雷纳子爵并不知道,他之后的二十年,已经被无良的国王与王弟奥尔良公爵安排妥当了。
蒂雷纳子爵当然不叫蒂雷纳,他的名字是亨利.德.拉图尔.奥弗涅,他是奥佛涅家族的孩子,是色当公爵的次子,后来因为色当公爵参与了对黎塞留红衣主教的叛乱,色当公爵领地被收回,他的身份就变得有点尴尬起来了——不过他确实有着极其出色的军事才能,十二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他的舅舅,拿骚的莫里斯亲王那里学习和加入军队,十九岁曾一度回国,但之后又为自己的舅舅继续效力了五年,35年的时候才真正回到法兰西。
路易之所以让蒂雷纳子爵成为荷兰总督,原因也正在这里,蒂雷纳子爵的母亲正是威廉一世,威廉.奥兰治的女儿。在荷兰,莫里斯亲王作威廉一世的次子,威廉二世的弟弟,不但成为过荷兰执政,组建了荷兰常备军,还曾经不止一次地击败过西班牙人,对于荷兰人来说,莫里斯亲王的名声,甚至要比威廉二世更好一些,更甚一些地说,因为莫里斯亲王没有结婚,没有正统意义上的孩子,所以他的大部分政治遗产都被威廉二世继承了。
而蒂雷纳子爵的存在就变得非常微妙了,他从十二岁,到二十四岁,整整十多年,都紧随在莫里斯亲王身边,是莫里斯最好的学生,最亲爱的外甥,莫里斯亲王身边的很多人,都见过和记得这位年轻的军官,他虽然是个法国人,但身体里另一半血脉却属于奥兰治家族,相比起一直被荷兰议会戒备,数年前才堪堪显露才华的威廉三世,荷兰人会倾向于哪一方呢?这个结果别说是路易,就连菲利普也忍不住好奇起来了。
威廉三世,只能说是被自己的轻信与鲁莽毁了,当然,你也能说他是迫不得已,毕竟在首相与议会都对他满怀戒心,他能够从荷兰获得支持并不多,在法兰西已经征服了佛兰德尔地区,直接剑指荷兰的时候,这位一向将荷兰视作掌中冠冕的奥兰治后人急切地需要一笔钱款来招募士兵,筹齐军备,来与路易十四的十万大军对抗。斯图亚特欠了奥兰治家族的近三百万荷兰盾的债,哪怕只是还上十分之一,也足够威廉三世从中转圜一二的了……
而查理二世成功地利用了这一弱点,把他骗到伦敦的怀特霍尔宫,把他关了起来。
等到荷兰最终被英国与法国瓜分,威廉三世即便回到荷兰,拥有乌得勒支,他在荷兰民众心中的形象,也已经崩溃得无法挽回了吧,毕竟在他们最痛苦的时候,这位奥兰治的继承人并未能及时出现,力挽狂澜。
那么,只要蒂雷纳子爵能够彻底执行国王的命令,控制半个荷兰,甚至继续鲸吞蚕食,或许也不会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路易和他的大臣,他们的目的就不是彻底的摧毁荷兰——他们想要金蛋,也想要那只能够生下金蛋的鸡。
————————
若是说荷兰是一只能够生下金蛋的鸡,那么最大的金蛋肯定是阿姆斯特丹。
阿姆斯特丹原先只是一座小渔村,和很多从渔村发展起来的港口城市那样,它得益于大航海时代的迅猛发展,而它的名字,和敦刻尔克那样,来自于坐落的地点,阿姆斯特来自于阿姆斯特尔河,村庄正处于它的河口,而丹,在低地语言中是水坝的意思,因为它正坐落在一座水坝上。
它曾经籍籍无名,但现在它已经是荷兰最大的城市与都城。
市政厅正位于阿姆斯特丹城市中心,水坝广场的西侧,它的地基是石头砌筑的,但这些石头下方却由一万多根木桩支持,这些木桩深入地下三十尺左右,所有看着它建造起来的人都不由得瞠目结舌——这座庞大的建筑外部严整齐方正,用色单一沉稳,正符合荷兰人对政治建筑的想象,内部却极尽华丽考究之事,到处都是深红色的锦缎与胡桃木的护墙板,鎏金的灯具与精美的油画相映成辉,行走在这里的官员无不带着一种傲慢而又矜持的神色,就像是一只只肥壮的大鹅。
与这些官员的神色完全不同的是他们的首相,荷兰的大议长,也可以说,荷兰的无冕之王,约翰.德.维特。
他是23年生人,三十岁就在第一次无执政时期成为了大议长,以领袖的身份,结束了第一次英荷战争,承认战败,接受英国的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提出的航海法,并秘密承诺了所谓的《除名条款》,也就是保证,永远不将奥兰治三世选为执政与最高统帅。也就是说,就像是路易十四与查理二世的友谊,这两位也可以说是在遏制王权上惺惺相惜了很久。
但这并不是说,他会杀死威廉三世,杀死威廉.奥兰治的子孙。或者说,就算他要这么做,他也不会采用这样卑劣愚蠢的手段。
问题是,相信威廉三世的失踪与这位首相先生完全无关的人,并不多,就连他的弟弟也是将信将疑。
若只是平民,甚至是议会成员,好吧,哪怕退一万步来说,那些奥兰治的支持者,也就是荷兰保王党,被人们称之为橙带党的人,认为就是他囚禁甚至杀害了威廉三世,也不是没有争辩或是推托的办法,但他将要迎来一个最难对付的人,而那个人,正是令英国佬瑟瑟发抖的“恐怖者”,荷兰海军的最高统帅,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
这位将军出生在07年,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了,但他在走廊里快步行走的时候,依然如同一艘装了铁质撞角的多桅大船,人们纷纷避让,又向他行礼或是颔首,比起玩弄政治起家的首相,这位在海上纵横了四十多年,从一个商船船长直至海军上将的老人,无疑更值得尊敬。
而这位将军,可能是首相先生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
“威廉三世在哪儿?”这是勒伊特将军在进入首相办公厅所说的第一句话。
首相叹着气,抬起手盖住了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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