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个侍从大胆地开口劝说道:“陛下,法国终究是我们的敌人。”
“我听说过一句话,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查理二世出乎意料地反而沉静了下来:“我们之所以要将亨利埃塔嫁到法国去,是因为我们在与荷兰作战的时候,不希望荷兰会有一个如同法兰西那样的盟友,在我们与荷兰的战争结束前,这份盟约需要保持,但他们依然拒绝了亨利埃塔的请求,为什么?”他恶毒地微笑着环顾四周,“因为他们很清楚,路易作为一个国王,他天生就是站在我这里的,所以他们可以与法国人鞠躬,却不会与一个国王鞠躬。无论他是法国人还是英国人,”他看向窗外,“怎么,诸位,你们还不明白么?他们的拒绝是因为我,而不是因为法国。”
这些议员也是在要挟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要求他不再干涉查理二世与贵族们的争斗,无论是钱、军队还是装备,归根结底,他们依然将他们的国王视作仇敌,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头挂在了大教堂的尖顶上,将来也许还要挂更多的头上去。
查理二世有着这样的渴望,但他也知道,想要做到这一点,很难,一有不慎,他就是第二个查理一世,伦敦的民众已经杀死了一个国王,他们不会在意杀死第二个,他现在可总算懂得了,路易为何会在他的父亲查理一世被处死的时候宣布要为他哀悼,这不仅仅是对一个亲眷的哀悼,也是一个国王对国王的哀悼,他也终于懂得了,为何路易始终不愿意承认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合法性,即便在敦刻尔克之战中,法国与英国组成联军,但前来迎接护国公使者的人依然只有马扎然主教的侍从。
“这大概就像是从来没有尝到过血的老虎与尝过鲜血的老虎的区别吧。”他想起路易在谈起另一件小事的时候说的话,“捕猎过人的老虎必须被杀死,无论它衰老、病重,或是受了伤,又或还很年幼,因为老虎会记得猎物的味道,它会记得,这就是血肉的气味,这就是食物,永远不会忘记。”
他说得对,查理二世想,那些民众就是尝到了国王之血的老虎,国王在他们的眼里不再是崇高的君主,半个神明,而是一个凡人,可以被羞辱,被殴打,被处死的罪人,既然如此,他们又如何会真正的尊敬他们的国王,或是任何一个君主呢?他们不会,他们只需要一个……一个装饰品,一块筹码,一只替罪羊。
查理二世突然的沉默让他的侍从无所适从,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之后,其中一人正要建议国王去一个最新的沙龙里散散心,但就在这时候,房门被叩响了。
阿尔比马尔公爵甚至等不及侍从通报,就大踏步地走了进来,一进来,他先是向查理二世鞠躬,然后快速地说道:“陛下,伦敦……伦敦的港口区出现了黑死病人。”
查理二世一时间甚至没能听明白阿尔比马尔公爵在说什么:“巴黎?”他下意识地反问道。之前他们不是还在激烈地谈论正在法国北部猖獗一时的黑死病吗?
“不,伦敦。”阿尔比马尔公爵说,完全违背了查理二世的期望,他的神色严肃的不像是再开玩笑:“港口区,陛下。”
港口区——是伦敦最混乱的地区,甚至超过了巴黎的贫民区,哪里什么人都有,更因为充斥着数之不尽的娼妓,所以水手和商人也总爱往那里去,瘟疫在那里首先爆发一点也不奇怪,甚至理所当然,但……但黑死病的消息一传来,英国海军就截断了海上的英法航线,就连亨利埃塔公主的使者乘坐的船都差点被击沉,更别说一般的商船和渔船了,黑死病不可能越过海水。
“封锁那里……不,不不,请您立刻带着军队去,”查理二世急速地说道:“不管那些议员说什么,没关系,他们不会住在港口区。封锁那里,公爵,我会亲笔签发一道命令,所有想要离开那里的人都要被处死——等等,拿笔和纸张来!”他急切地呼唤着自己的侍从,“慢慢来,陛下,”阿尔比马尔公爵说:“我的侄儿已经带着军队过去了,现在,您应该先写一封信给法国国王,据说他们的医生研制出了一种非常有效的药物,可以预防瘟疫侵入人体……”
查理二世啪地一声放下了羽毛笔,“你们才拒绝了路易十四。”他说。
“哦,这没什么,”阿尔比马尔公爵终于拿出了政客的本色:“我们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或是把这个问题当做您的笔误。”
关键的是,他们知道黑死病已经侵入英国的时候有点晚,而知道法国人居然有了能够抵御黑死病的药物又更晚了一些。
查理的手停在那里,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他刚才才说自己就是一只替罪羊,没想到那么快就要兑现这个说法了:“这也没什么,”他堪称心平气和地说:“反正我都要习惯了,但公爵,您要对他们说,我要让莫利爵士回到宫廷。”莫利爵士也是查理二世信重的一个大臣,但同海德一样,他就此成为了议会的眼中钉肉中刺,但此人极其谨慎聪慧,几天前他才因为一个等于半强加的罪名被驱逐出宫廷,现在只怕还没离开伦敦呢。
“这是您的国家。”
“不完全是。”
阿尔比马尔公爵注视着查理二世——他曾经支持过奥利弗.克伦威尔,可惜的是克伦威尔让他失望了,他又转而支持查理二世,但查理二世与议会的冲突成了英国最大的内耗,但有关于这点,他并不能完全地站在查理二世这边,因为他很清楚,所有的权利集中在一个人手中会让那个人变成怎样的怪物,但作为国王,就算是被人视作纨绔子弟,人称“快乐王”,“宴会王”的查理二世同样也是一个怪物,尤其他在巴黎住过一段时间,亲眼看到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是如何将权力一步步地拿回到自己手中的,而且知道今天,路易也没有停下过集中王权的脚步。
查理二世有这样的野心,一点也不奇怪。
“写吧,陛下,”他最后说:“我会竭尽全力让他回到您身边的。”
————
而在查理二世在羊皮纸上落下第一个字母的时候,奥尔良公爵也正在写信,正确点来说,他是在写——给自己兄长的最后一封信,也就是他的临终嘱托,虽然他相信自己的兄长不会放弃自己,但路易终究还只是国王,不是天主,他没法从天而降地来拯救任何人,所以,奥尔良公爵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他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玻璃窗上映着的红色火光,这些人大概把南锡周边所有的树木都给伐倒了吧,他想起自己的兄长和他抱怨过的一些事情,就和城堡周围不能够留下高大的树木,免得敌人把它们当做了攻城器械使用,所以从卢浮宫到圣日耳曼昂莱的城堡,莫不如此,就连凡尔赛的新宫,设计师提出的第一件事情,也是将周围的密林尽数伐倒,这让国王又是无奈,又是生气,当然,他拒绝了这个要求,用路易的话来说,如果他亲政之后,还必须依靠城堡来保证自己的安全,那么他倒不如和查理一世那样被砍头算了。
菲利普发现自己能够懂得兄长的意思,兄长不会容许自己落到如同查理二世那样的下场,虽然后者也是国王,但这位国王所享有的权利只怕还没有一个议员来得大,议会轻蔑着国王,也恐惧着国王,两种情绪让他们不择手段地打压自己的君主——作为一种恶性循环,查理二世的敌对态度也愈发鲜明,当然,这对法国是一件好事,就像是敦刻尔克,如果英格兰的国王与臣子能够一致对外,它的价钱可不会那么便宜,甚至需要另一场战斗法国才能得到它。
“真令我惊讶,”一个声音突然在奥尔良公爵的身后响起:“殿下,难道现在还有什么能够让您发笑吗?”
奥尔良公爵冷静地将羽毛笔插回到墨水瓶里,才站起来,转过身去面对那个不速之客:“您是谁?”
“梵卓的提奥德里克。”那人说。
“你不是提奥德里克,甚至不会是个梵卓。”奥尔良公爵说:“我再问一遍,您是谁,有什么事情需要我的帮助吗?”
这句话可让来人,不,应该说,来的血族大笑了好一会儿,“不,”他说:“虽然我不知道您为什么认为我不该是提奥德里克,但您似乎弄错了情况,现在是您需要我的帮助,而不是我需要您的帮助。”
“那么您是谁?先生,不通报姓名,或是在一个公爵面前说谎,是很无礼的。”
“我是一个茨密希。”
“阿蒙亲王?”
“唉,”阿蒙高兴地说:“您没有见过我,却听说过我的名字,难道是国王陛下曾经对您提起过我吗?”
“是啊,”奥尔良公爵耿直地说:“王兄说,如果可能,见到您的时候,尽可能地离您远点,若是可以,也最好不要搭理您。”
于是阿蒙又爆发出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而后他一边抹着并不存在的泪水,一边从指缝里用那双赤红色的眼睛打量着奥尔良公爵,说真的,自从他见到了路易,一颗不再跳动的心就全都放在了这位陛下身上,但谁知道呢,他的弟弟居然也那么可爱,他甚至有些后悔没有早些去见见这位殿下——“我以为您还是个孩子呢,”他说,然后他看到奥尔良公爵傲然地挺直了腰背,于是吸血鬼又无法控制般地大笑起来,确实,相对于现在的法国人,这两兄弟的身高超过了平均线很多,“多么出色啊,”他喃喃道:“看来这次我就不算是无功而返了。”
他转过头,像是要对奥尔良公爵说些什么,但迎面而来的竟然是一支散发着森森寒气的短弩箭。
在火枪发射速度依然不尽如人意的这个时代,国王与公爵身边的防卫武器依然是弩弓,它从阿蒙的左眼穿了过去,他信手一抓,从浓密的黑发间将带着血迹的短弩箭抓了出来,“有点冷,”他轻声说:“殿下,我需要一点血。”
“我的行吗?”另一个声音回答说,来自于窗外的火光突然消失了,阿蒙嘴角抽搐,玻璃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小蝙蝠,而后噶擦一声,玻璃崩裂,蝙蝠冲入屋内,瞬间占据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提奥德里克生气地站在阿蒙身前,“茨密希家族的领地在喀尔巴阡山脉,”他说:“您若是继续缠着法兰西的国王和他的亲眷,我就要质疑您是否在有意挑衅梵卓家族了。”
“没办法,”阿蒙说,一边挪开遮挡着左眼的手,血迹缓慢地从他的皮肤上消失,那只眼睛眨了眨,与之前的那只一样完好无缺,“约翰二世·卡齐米日是只蠢笨无能的猪,他都快把茨密希的领地输光了,我只想把他做成火腿。”
虽然知道不应该,但提奥德里克的唇边还是不禁掠过了一丝细微的笑容,在他听到一声响亮的笑声后,还以为是自己失误——嘲笑一个国王实在是有些无礼,但他随后发现,是奥尔良公爵,王弟菲利普在发笑。
“怎么,”菲利普看着他们,有点莫名其妙:“难道我不该笑吗?”
当初整理情报的时候,他就笑过一次了。
注释1:约翰二世·卡齐米日是波兰国王和立陶宛大公。因在三十年战争中协同哈布斯堡王朝对法国作战而被法国人俘获,被囚二年。在其兄瓦迪斯瓦夫四世去世后,被选为波兰国王。在位期间,面临乌克兰哥萨克人的起义。1654年俄国起兵支持哥萨克,1667年被迫将东乌克兰割让给俄国。1655年瑞典对波兰发动进攻,波兰失去了利沃尼亚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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