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世界要死一千次》第十四章 夜宵带来的麻烦

    门外的脚步声消失,秦毅吃完最后一口饭,将碗放在旁边的盘子上,拿起盘子上那一杯鲜红的液体,尝试着抿了一口,口感和自己记忆中的血一样,有一点金属的味道,并不讨厌,但也绝对说不上好喝。
    艾达关上门,重新在床边坐下:“第一次喝血,感觉怎么样?”
    “完全没有电影里描述的那种快感。”秦毅皱眉。
    “那是因为你还不够口渴。”艾达抬手将秦毅嘴角的鲜血拭去,“以后你会知道血的味道的。”
    艾达过于亲密的温柔让秦毅感到毛骨悚然,他越发觉得这个少女不对劲了。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艾达问。
    秦毅一愣,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掩饰:“啊?只是我没想到你只有十七岁。”
    “哥哥你这说法好奇怪,我的年龄一直和你一样。”艾达疑惑道。
    秦毅皱了皱眉,无视对方这种奇怪的回答,转移话题道:“为什么刚才那个人是你弟弟,而我就是你哥哥呢?是因为我的血统比他更强?”
    “没错,你肚子上那块真血石来自那位大人。”
    又是那个没名字的大人,从刚才的情况看,这个家族里也不是所有人都接受自己,这些人从圣职手中救下他,应该也是因为那位神秘大人的旨意。
    这个血族家族比想象的复杂得多,估计自由什么的也是骗人的。
    自己应该尽量深入调查这个家族的内幕吧,重生前获得的消息越多越好,吸血鬼很可能和世界末日有关,秦毅心中暗暗想道。
    ……
    短短三天的时间,秦毅就恢复了伤势。
    血族的身体比他想象的方便得多,怕阳光什么的都是骗人的,阳光对血族的确有一些克制作用,具体表现为行动力和恢复力变弱,但远远没到被烧死的程度。
    血族也根本不害怕银,血族怕银这种错误知识都是宗教杜撰出来的,他们真正害怕的是火焰,火焰可以确实烧死血族。
    当然,弱点没了,有些优点也没了,血族不死不灭是假的,被砍掉一只手臂也无法长出来,除非捡起来接上。
    虽然被刺穿头颅或心脏也能复原,但只要杀得多了,复原力无以为继,就会变成尸体,分尸枭首可以让血族短时间死亡。
    秦毅被教导的第一课,就是绝对不要小看现代武器的杀伤力,现代武器比刀剑有着更强的威力。
    大部分圣职者的狩猎方式是以枪械削弱血族的行动力,然后以刀剑进行近距离白刃战。
    之所以有了强大的火器后还要进行白刃战,是因为普通枪械的洞穿伤不足以毁灭血族的行动力,即使到了现代,近距离肢解仍旧是最有效的狩猎方式。
    除非是大规模战争,否则很少出现那种一发能将人轰成渣的高级炮弹。
    夜幕无声无息地降临,天幕被黑暗吞噬,路灯亮起,夜生活开始了,他今晚要去和一个人吃一顿饭。
    因为刘雨溪说高强度的锻炼是激活身体能力的第一步,所以白天他去了趟健身房。
    不过去健身房时,因为一些原因,招惹了一群男人。
    当时是一个女大学生帮他解了围。
    变成血族之后,秦毅一直想研究一下变成血族之后的心理变化,看看自己对人类是否仍有同理心。
    简单点说,就是秦毅想知道身体的变化是否会引起精神上的彻底改变。
    因此和陌生人类交际是有必要的,所以秦毅约了那个女大学生一起吃夜宵,也算是白天的报答。
    秦毅在约定的烤肉店前停下脚步。
    半露天场地,每张桌子都挤满了人。
    这里聚餐的也多是大学生,现在是生意最好的时段,场面相当热闹,喧哗声和谈话声重叠成一片。
    “看什么呢!我在这里!”
    远处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朝秦毅遥遥招手,她就是白天帮他的人,名叫刘欣。
    秦毅走过去,在桌子对面坐下:“今天谢谢你了。”
    “小事。我没告诉过你吧?欺负你的人和我同一个学校,他叫周洋,我一直看他不爽。
    另外,你之前说的要带我去一个风景很好的地方,没忘记吧?”
    “没忘。”秦毅淡淡道。
    他之前无意间提过自己要去一个地方看风景,结果对方说也想跟着去,秦毅觉得多个人也只是顺便,于是答应了下来。
    那地方是凤鸣山,对秦毅来说很特别。
    还在孤儿院的时候,柳夕月曾将那片风景当做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成了血族之后,他一直想故地重游,这次正是好机会。
    不多时,热乎乎的烤肉串端了上来,盘中羊牛肉还冒着油花,滚油在肉串的表皮滋滋流动。
    浓郁的肉香钻进秦毅的鼻腔,刺激大脑后,唾液开始分泌。
    秦毅不由得感慨,血族的嗅觉比人类敏锐太多。
    “哇,好香!”
    刘欣拎起一串牛肉吹了吹便放进嘴里,用手扇了扇被烫到的嘴巴。
    秦毅拿起一串烤肉观察,就像科学家观察一副新研发的药剂。
    自己虽然成了吸血鬼,但对美食的渴望却没有丝毫减弱,嗅觉的敏锐反而增加了对食物品质的追求,在食物的选择上,吸血鬼和人类似乎并没很大区别。
    人类和吸血鬼,究竟是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物种?
    秦毅吃掉第一串,敏锐的目光警觉地探查四周。
    血族的视力堪比鹰隼,只要屏息凝神,眼角的肌肉就会收紧,视野会朝远处拉伸,视野边缘的部分会模糊,而视野中央的景物就会精细化。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观察四周的习惯。
    可能是因为被袭击的次数太多,无意间养成的,也可能是身体变成了血族,潜意识中的生物基因导致了习性改变。
    一次简单的环视,秦毅注意到了不远处几个气质不寻常的男人,他们在朝这边看。
    其中一个光头佬眼神锐利,目光凶狠,一看就知道横行霸道惯了,另一人身穿黑夹克,背影剽悍健壮,还有一人梳着大背头,露出的手腕有个蝎子纹身。
    这三人一看就不是好人,很可能是黑道,他听说龙华区有很多黑道。
    秦毅和光头眼神空中相接,对视了几秒,光头佬移开视线,低头继续吃饭。
    过了一会儿,光头佬开始打电话,另外两人代替光头佬往监视这边。
    是谁派他们来监视自己的?
    “挺好啊,和美女吃烧烤是不是很爽?”
    一个轻佻的声音打断了秦毅的思绪,一个男人在秦毅身边擅自落座,朝秦毅咧嘴冷笑,对方就是秦毅白天在健身房招惹的男人,周洋。
    秦毅瞥了周洋一眼,冷冷道:“白天吃的教训还不够?”
    周洋双手握紧,嘴角抽搐了一下,白天被秦毅殴打的额角又开始隐隐作痛:“白天的事不算什么,我有另外的事找你,和我走一趟呗。”
    说完,刘欣和秦毅被一帮男生团团围住,有两人将手搭上秦毅双肩,制住他的行动。
    刘欣见状一愣,放下嘴边的肉串,严肃道:“喂,你们这是想干什么!我们现在在吃饭,你们再这样我报警了!”
    “刘欣,不关你事!”一个男生不耐烦道。
    “哼!现在的小孩就是太跳了,自己掂不清斤两,还敢这么嚣张,明显是没遭到社会的毒打,我们就稍微教训一下他。”
    另一个男生用力推了秦毅一下。
    “起来!和我们走一趟,只要你听话,不会拿你怎么样!”
    “不准!”
    刘欣寸步不让,这次秦毅怎么说也是和她出来的,身为年长者,怎么能让这帮人在她眼皮底下把秦毅带走。
    周洋眼神复杂地看了刘欣一眼:“这件事你别管,我有些事要和他说清楚。”
    “你们这群人以大欺小,不觉得羞耻吗?”
    刘欣握着杯子的手指因为过于用力而微微泛白。
    秦毅扫视众人一圈,视线从人群间穿过,落到远处那一桌黑道人士身上。
    正好,可以借此机会离开这里,顺便看看这三人究竟想干嘛。
    秦毅起身道:“来得正好,几位这么热情,我也不好意思拒绝,走吧。”
    “不行!”刘欣脸色惨白,忽然起身握住秦毅的手腕,“你不能跟他们走!你会被打的!”
    秦毅瞄了刘欣一眼,用力拉开对方的手:“你管自己回家。”
    松手的瞬间,她和秦毅之间就被数人隔开,她看着秦毅被那帮人簇拥着消失在人群里,用发抖的手拿起手机,输入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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