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昆仑掌门》第六百九十二章 土城内忧

    最强昆仑掌门正文卷第六百九十二章土城内忧第六百九十二章土城内忧
    很早以前,在西域流传着这么一句话:
    破精绝古城者,可得西域半壁。
    获西域群族者,能聚东西财富。
    西域本身地处东西交汇,是东西大陆商品交换的枢纽,谁掌握了西域,就可得到难以想象的财富。
    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中原朝廷,都对西域紧抓不放,便是武朝对西域已然无力管控,仍旧不撤销西域都护府的原因。
    而要征服西域,不外乎痴人说梦,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将各族掌控住,又或是团结起来。
    此外,别无他法!
    精绝古城,西域神秘之处。
    凡西域之人,谈之无不变色。
    然!
    此城却是西域少有的坚城,占地颇广,可屯兵数十万不止,且该城地处战略要冲,实乃兵家必争之地。
    才有了得精绝者,得西域半壁的说法。
    ……
    章莫莫觉得如同在做梦一般。
    从发现叛族的兄长,到一场撕杀,魔像复活的惊恐,与公孙起的两情相悦。
    一切都发生在一两天里。
    不过,身下的不适告诉她,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兄长回来了,她也找到了一个男人,从此便有了依靠。
    只是,前路却并不太平,一想到烽火连城,章莫莫便觉得心惊不已。
    精绝古城有上千可战之兵,便有上千具傀儡,即便傀儡被破坏也是有备用的。
    数代人下来,只有天晓得鬼月族存了多少竹甲傀儡。
    再加上高大的城墙,鬼月族不惧任何来犯之敌,唯独怕的只有烽火连城。
    那不是普通的军队,任何人面对烽火连城都会升起无力感。
    无可抵抗!
    缓缓打开门,章莫莫突然回身问道:
    “为什么你们总能赶在烽火连城的前面?而不是烽火连城先你一步?就算有你提前示警,烽火连城为什么不进攻百族?”
    对章莫莫的提问,公孙起一边手上开始挂刀,一边笑着问道:“嘿嘿!族长这么聪明,不如猜一下?”
    微微摇摇头,章莫莫感觉太不可思异,烽火连城是谁?
    那是西域最强之军!
    “我如果说,我去百族前,已和烽火连城交过手了,族长信吗?”公孙起笑的有一些诡异。
    白了公孙起一眼,章莫莫转身出门,她其实不太相信,因为那是烽火连城,非是几个高手所能抵挡。
    ……
    骑在骆驼上,公孙起与章莫莫一起前往土城。
    来时,不过是百人队,还被自己人砍了大部份。
    回时,数百人的驼队,每一个人都是背着一个大箱子,后面还有十数辆大车,里面都装的是鬼月族特有的竹甲傀儡!
    这些骆驼都是万圣教星坛给留下的,鬼月族可没有这许多的骆驼。
    章莫莫十分开心,从她懂事起,鬼月族就没这么富过。
    这些都是她男人给她带来的。
    一个纵身,就从空中跳到公孙起怀里。
    对此,公孙起也不在意,两人一骑也是正好。
    就听,章莫莫在其怀里说道:“你真要把西域都护府搬到精绝古城?还要移百族之兵驻扎?”
    “当然!精绝古城这么大,屯兵十万当是没问题。”公孙起十分肯定,因为再也没有比精绝古城更好的地方了。
    “那你可得多准备些银子,至少吃食要多储藏一些。”章莫莫有些小担心。
    微微皱眉,公孙起突然问道:
    “你们就从没想过种庄稼吗?”
    “种田?”章莫莫有些诧异,对于西域人来讲,压根就不会想到种田的事。
    公孙起笑了笑,言道:“精绝古城下面有源泉之水,最是滋养土地,那么大片的竹林鬼月一族也用不完,不如砍掉一些用来种庄稼。”
    章莫莫又是点头,又是摇头,怯声道:
    “但我们没人会种地呀。”
    “哈哈哈哈哈哈哈!”发出爽朗的笑声,公孙起抬起章莫莫的下巴,柔声道:
    “关内武朝百姓,几乎人人会种地,请来一些教授便是……”
    一时间,把章莫莫说的是一愣一愣,困扰精绝古城的难题被公孙起三言两语便解决了。
    顿时,章莫莫也不怕人看见,嘴唇不住的朝公孙起脸上落去。
    其实,这就和当年向天笑建设昆仑派时一样。
    石材太贵,向天笑就让人持昆仑神兵去劈石,顺便练习剑法、刀法。
    请人工钱太贵,就让弟子们负重搬运,练了轻功、又练了内功。
    按向天笑的话说,人是活的,只要因地制宜,总能想出好办法的。
    精绝古城就是此例,换个思路,便是又一番新局面。
    公孙起相信,只要数代之后,精绝古城一定能变成西域土地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就在驼上两人正亲热间,一只青色的小鸟飞到公孙起头上。
    将青鸟接下,取出纸条,就见纸上写着四个字:
    乌孙出兵!
    …………
    土城内。
    对于无功而返的烽火连城军,翁归靡正在大声喝斥道:
    “为什么?!!你们不灭杀几族立威,这样一来各族自然不敢反抗!”
    下面,烽火连城四大头领稳稳安坐。
    城壁大口吃肉、大杯喝酒。
    连奴在仔细维护他的弓弩。
    火凤用手指挑着水果,捡最新鲜的品尝。
    只有疯子,仍旧是带着面具,拱手朗声道:
    “主公,非是我等不尽力,若是真动武,就怕百族联合起来,便是我烽火连城军也不可抵挡。”
    “联合个球,百族一盘散沙,要联合早联合了,便是你们怂了不是?”翁归靡爆了粗口。
    吃肉的嘴松开,拿弩的手停了,捻在手中的葡萄直接弹飞出去,却是被疯子一把抓下。
    火凤瞄了乃兄一眼,冷哼道:“有本事,你自己去呀。”
    “妹子!”疯子沉声低喝。
    翁归靡勃然大怒,大声道:
    “你们把兵权交出来,看本王子能不能收服百族!”
    顿时,堂中一片安静。
    “切!我们又那来的兵权,不过都是些苦哈哈的兄弟甘心跟随罢了”连奴的声音冰冷。
    “哗啦!”
    城壁将面前的桌子翻倒,酒肉散了一地,大喝道:
    “格老子想要兵权,有本事自己去拉队伍!!”
    刹那间,堂中火气窜升,翁归靡更是将脸涨成了猪肝色!
    “闭嘴!”
    一声大吼,将众人镇住,疯子又出来打圆场,拱手对翁归靡道:
    “主公息怒,我这两兄弟都是带兵的粗人。”
    眼珠子连转,翁归靡脸色转好,故意装模作样的出声道:
    “你们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人,若是不想跟随本王子,自可离去做那马匪。”
    说完,翁归靡身躯一震,一显‘王霸之气’。
    城壁跨前一步就欲张嘴,却是被连奴给拉住,就听疯子躬身言道:
    “烽火连城是主公之兵,主公要用自无不可,只是我军作战方式特殊,若是指挥不当,凭白损了主公威名。”
    得了台阶,翁归靡亦不想闹翻,这便说道:
    “我是信任你们兄弟的,只是没有百族之兵,乌孙大军若是到了,又该如何抵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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