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风华》第六十六章 桃花

    回到锦衣卫总部的王初一迅速布置接下来的分配。
    须知锦衣卫中虽人才不少,可能做王初一父亲这般年纪的老人只有老王与宋祠二人,老王自是不必多说,先前在童大宝的酒楼里已经露过脸,定然不能担此重任。
    至于仵作宋祠,则浑身散发着一股常年与尸体打交道的尸臭味道,极其难闻,好在只是假装,想必童大宝定不至于亲自佐证宋祠身份真假。
    再加上宋祠醉心于对于尸体的琢磨,除了总部寥寥无几的核心侍卫知道他的存在之外,外人并不知晓锦衣卫还有着如此一号人物,最为合适不过。
    不过起先宋祠听到这番命令以后,严词拒绝,只说哪儿有做下属的假扮上级父亲的道理?
    奈何架不住王初一的软磨硬泡,最后只能答应。
    王初一又令侍卫迅速在京城中征用下来一套豪宅,如此才算万无一失。
    锦衣卫的办事效率无话可说,前前后后只用了一两个时辰时间便一切准备就绪。
    又交代了一番对于丞相府的监视,这才算完事。
    临走之际萧无忌不忘记问道:“若是那些人不对李肆出手又当如何?须知兵部侍郎虽位高权重,但远远比不得一人之下的丞相,侍郎被掳走,皇帝尚且还能沉得住气,也能囫囵掩盖过去,丞相若是莫名失踪,只怕会朝廷震荡,那些人真会愿意冒着这么大的风险?”
    王初一意味深长道:“比起这帮人的狼子野心,区区一个丞相又算的了什么?只要完成他们的计划,说的难听点,就算杀了皇帝也只不过是一刀的事情,更何况眼下我已经掌握到了许多秘密,可笑的是那帮人还以为咱们在病急乱投医,所以不妨利用这一点,将他们引出来。”
    王初一无比笃定道:“而且我保证,他们一定会出来。”
    “秘密?”
    一身虚弱气息的萧无忌单手捂住嘴巴痛苦的咳嗽了两声,好奇道:“你又掌握了什么秘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连我都不能说?”
    萧无忌眼神闪烁。
    “是信不过我?还是这件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安全?”
    “倒并非是信不过你,只是这种事情少一个人知道,便少一分危险。”
    临走时候,王初一拍了拍萧无忌肩膀。
    “瞧瞧现在还躺在床上的那家伙,难道你也想成为跟他一样的下场?”
    萧无忌愕然。
    几乎就在王初一前脚刚刚踏出锦衣卫总部,后者便有至少二三十侍卫在萧无忌的命令下,直奔李府而去。
    二三十侍卫皆是寻常百姓打扮,放在人群里比普通人更普通,丝毫不会引人注意。
    就在这些侍卫分批从四面八方赶往李府的时候,一位身材无比消瘦,身着一件黑色貂裘外衣,眼眶深陷的公子哥儿正在远远看着一个摊位上的争吵。
    那摊位的老板是一个年纪约摸二十一二的姑娘,至于姑娘摊位前面,正有着三四个双手叉腰,张扬跋扈的女人唾沫星子乱溅。
    几个女人身前,正散落了一地的胭脂水粉。
    京城之中大商铺鳞次栉比,为京城之繁华锦上添花。
    若说这些一掷千金的大店铺,大酒楼是组成京城这具躯体的骨干以及经脉,那这些沿街道两岸常年都有固定摊位的小贩们就是京城这具躯体的所有细小脉络,以及血肉。
    这姑娘名为桃花,桃花人如其名,生的貌美如花,可惜命苦,幼年丧父,只跟着母亲相依为命,或许是因为孤女寡女的关系,使得桃母格外强势,在这条并不属于京城最繁华区域的街道上,母女两开了一个胭脂水粉的摊位。
    桃母强势,桃花倒显得柔情许多,因为长得好看,使得她们家的胭脂水粉当属这条街卖的最快,生意兴隆。
    平日里除了那些个含苞待放的姑娘们光顾这里之外,最多的还是一些这条街道上的地痞流氓,以及一些总打着给自家婆娘买胭脂的噱头,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吃一下娘俩豆腐的臭男人。
    好在这些臭男人在占够了便宜之后,总会舍得花一些钱买上几盒成色还算不错的胭脂,一来不至于有了这次之后没下次,二来,原本也打算讨自家婆娘的欢心,也算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桃母虽是出了名的母老虎,但不可否认,四十岁的年纪依旧保养的很好,母女两若不仔细分辨,极其容易被人误会是两姐妹。
    这条街上地痞流氓不少,成日里也没少来这里调戏一下母女,不过也仅仅只是限于调戏,毕竟天子脚下,哪儿还能明目张胆干犯法的事情?
    最初时候,桃母十分排斥,但久而久之,架不住这些地痞的软磨硬泡,也就任由他们去了,毕竟这些地痞的骚扰,对母女来说何尝不是一种保护?
    毕竟曾有一次,母女两被一个外地来的客商看中,那客商放下豪言壮语要将母女两一并收入囊中,乐享齐人之福,若是不从,有的是法子收拾母女。
    那群时常在摊位面前晃悠的地痞听说这事情之后,个个如同炸了毛的公鸡一般,都道这还得了?自家的地盘什么时候轮得到外人作威作福?
    据后来好事者回忆,当夜里那客商价值几万两银子的货就被人放火,烧的一干二净,其人连同侍从都被人揍的连滚带爬,连夜跑出了京城。
    上头下令要彻查这件事情,毕竟在京城纵火行凶那还了得?可后来弄清楚事情原委之后,也只不过是抓来了几个纵火的地痞,在牢房中关了半个月也就把人放了。
    京城人都说这是一方官员庇佑一方黎明百姓。
    身穿黑色貂裘的公子哥正是李春风最近结交的好友陈歌。
    陈歌从来到这条街上,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桃花。
    他本就修行双修之术,对于女子极为敏锐,虽说此行来京,早已有一路伴随而来的侍妾作为双修炉鼎,他陈歌也并不缺,可今日只是见了小桃红便再也挪不动步子,这等情况比与李春风见到云梦公主只差了那么一线?
    这般前凸后翘脸蛋粉嫩的可人儿,岂非正是绝佳的炉鼎?
    故此,即便周围有几道隐晦的气息一闪而逝,陈歌也只是看了一眼混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锦衣卫。
    他本是武道修行中人,尤其修行了这双修法门之后,不但对于女子的感知与日俱增,就连对高手的感知亦是更甚从前。
    锦衣卫去哪里,或者要做什么事情,陈歌并不关心,他只是饶有兴致的看着不远处楚楚可怜名为桃花的姑娘,斜斜靠在一根柱子上的陈歌满脸笑意。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大概就是因为小桃红这对母女的出现,使得这几个妇人家的男人天天没事就往这边跑,丢下婆娘孩子不管不顾,好好的一个家就要散了。
    桃花一脸委屈,忍住泪水去拾掇掉在地上的胭脂水粉,如她娘所说,这些胭脂水粉卖出去的钱或许就是她的嫁妆。
    桃母虽泼辣,性子却极为要强。
    纵然孤女寡母,也不愿让自家女儿出嫁时候太过磕碜。
    “捡什么捡?我问你话呢?你听到没有,不说清楚咱们今天就把你这破摊给掀了信不信?”
    已经掉在地上的一盒胭脂水粉,虽撒出去不少,但盒子里还剩下大半,此时被那说话的丰腴妇人一脚踩下,如同寻常人两个大腿粗细的大腿肥肉颤抖,胭脂水粉化作一摊烂泥。
    这周围人中,有同行嫉妒桃花家生意眼红的,拍手称快。
    也有同情这幼年丧父女子的,却也只能在心里同情,并不愿意得罪这几个加起来约摸有两三头肥猪那么重的妇人。
    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宁得罪小人,莫得罪女人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接下来那几个妇人又是一阵怒骂。
    奈何桃花骂不还口,无力至极。
    恰逢今日里桃母有事外出,便只能任由这几个妇人作威作福。
    不凑巧的是寻常隔三差五就会冒出来的地痞们今日也不见了影子。
    陈歌心里默默盘算着桃花的心思,亦在默默等候桃花崩溃的前一刻,那几个妇人见桃花十分柔弱,更加卖力唾骂,甚至其中一人直接如同拎着小鸡一般将他家瘦弱的男人从人群中拎出来,丢到了桃花的面前。
    “没用的东西,瞅瞅这小贱人,心不心疼?可不可怜?”
    那瘦弱比老鼠脸好不到哪里去的汉子在这么多人的围观之下,羞的满脸通红。
    纵然说是男人最要面子,可那也得看对上什么人,若是对上眼前这么一个双手叉腰,一身如同波浪一般横肉的女人,也只有乖乖认命的份儿。
    毕竟体重并非一个级别。
    在地上迅速拍拍屁股站起身的瘦弱男人心里早已将自家的这野蛮婆娘骂了一个狗血淋头。
    当初自己怎么就找了这么一个泼妇!
    但即便如此痛恨,男人嘴上却不敢有半点忤逆,讪讪笑道:“别,媳妇儿,我怎么会心疼她呢?我心疼你还差不多,来,给我看看脚踩疼了没,我给你揉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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