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男神》第四百五十二章 粉蒸排骨真好吃

    林放等三注吃了几块排骨,一脸满足的连呼好吃,这才提醒他。
    “三注,试试红薯。”
    “林爷,一定要吃吗?”三注面有难色,“小时候家里穷,能吃到的东西就只有红薯。早上红薯,中午红薯,晚上还是红薯。我们那有句俗话’红薯饭,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我现在一吃红薯就想吐,我不想吃红薯,我想吃肉……”
    “也可以不吃。”林放哑然一笑,“是我想差了,现在可不是吃腻了大米白面想吃粗粮的时代。”
    “林爷您别开玩笑了!大米白面这种好东西,我就算吃一辈子,我也不会吃腻!”
    “呵呵……”
    林放瞟了三注一眼,不想说话。
    所以说啊,万恶的旧社会!瞧把人都逼成了什么模样。
    居然想吃大米白面一辈子!
    “我该走了。”林放看了一眼三注,“你在这边看着点,别让人偷吃。每人只能吃一碗,不然不够分。等姑娘们忙完,你记得让她们尝尝我的手艺。记得别偷吃,尤其是别偷吃红薯!”
    切!
    瞧不起谁呢?
    三注等林放走远,这才翻了翻白眼。
    别人或许会偷吃红薯,我三注,这辈子都不可能偷吃红薯!我看到就恶心!
    三注撇了撇嘴,兴冲冲的大口大口吃着排骨。
    粉蒸排骨真是太好吃了!
    排骨煮久了会很差,肉一柴就会失去口感,哪怕是肉,吃起来都有些不是滋味。
    可林放不知道怎么做到的,猪肉的肉香被完美的保留也就罢了,居然还能在保证软烂可口的同时,留住软嫩的口感。
    感觉就像是这排骨刚下锅就被捞起来似的,可事实上它却足足被蒸了一个小时!
    “呼……”三注吐了口气,看着被小火温着的蒸格眼馋不已,“好想再吃一碗啊!”
    啪!
    “不行,我不能辜负林爷对我的信任!”三注给了自己一巴掌,打消自己偷吃的念头,看了看碗里剩下的红薯,他犹豫了一下,夹了一块,小小的咬了一口。
    只一口下去,三注的眼睛就亮到惊人的程度。
    “我的妈呀,这红薯也太好吃了吧!”三注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筷子上的红薯,一口把整块红薯都给吞了下去。
    软糯甘甜的红薯吸附了排骨的油脂和鲜味,好吃到让人不敢置信。
    三注吃了十几年的红薯,吃到想吐,可这一块红薯下去,他感觉这些年的红薯都白吃了!
    第一次吃烤红薯的记忆回来了!
    不!
    比第一次吃烤红薯的时候感觉还要幸福!
    三注筷子不停,夹起一块又一块的红薯不停的往嘴巴里塞。
    好吃!啊呜!
    好好吃!啊呜!啊呜!
    这时候三注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林放会让他试试红薯,为什么要告诉他,红薯才是这道“粉蒸排骨”的精华所在。
    果然不愧是精华,真的比排骨还要好吃啊!
    不知不觉,三注把半碗红薯吃了个精光,却还是感觉没吃过瘾。
    他下意识的把目光对准蒸格,过了一会儿之后,他泪流满面的给了自己一巴掌。
    “让你互吹大气!”三注这会儿特别后悔,“要是我当时没说的那么信誓旦旦,恐怕林爷也就不会特意提醒我,别偷吃红薯了,那我岂不是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偷吃一些红薯?”
    没吃过粉蒸排骨的美味也就罢了。
    尝过这种美味,心里没有得到满足,却还要守在这里,不要让别人偷吃。
    三注感觉自己痛苦极了。
    尤其是粉蒸排骨的香味透过蒸格,丝丝缕缕的往他的鼻尖里钻。
    三注甚至能够想象到排骨的软糯入味,能够想象到肥瘦合适的排骨一口要到嘴里爆浆的滋味,爆开的油脂又全都被米粉裹住,落在舌头上面,让米粉都变的浓香可口。
    吃完排骨,要是再吃上一块吸饱了油脂和鲜味的红薯,那感觉简直要上天。
    三注完全无法想象,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两种食物的组合,可以爆发出这么巨大的能量,把他的馋虫整个给勾引出来,久久无法平静。
    “太痛苦了!”三注揉着肚子,强迫自己不要去看蒸格,要不然真的会出事的。
    一旁新招的厨师和帮厨,眼神异样的看着三注,感觉他就是个神经病。
    这些人认识三注,却压根就不知道林放是谁,也就是三注跟着,他们才没有阻止林放在后厨做菜的举动。
    只是排骨和红薯的组合却让他们感觉莫名其妙之余,差点忍不住发笑。
    这种奇怪的组合,就算是刚入厨行的学徒都不会尝试。
    排骨这么精贵的东西,怎么能和红薯这种下贱的食物放在一起烹饪?
    只凭这个做法,这厨师和帮厨就把林放看低了三分。
    他们压根就没想过林放就是昨天在厨决战胜杜长海的新晋名人。
    说来也是好笑,他们原本就是仰慕林放的名声,这才选择投靠知花楼。
    却哪里想到,林放站在他们面前,他们居然都不认得。
    毕竟这个世界科技还不够发达,信息的传播主要还是靠报纸和流言。
    他们能这么快知道林放凭借一道“水煮鱼片”,轻松战胜杜长海,还是因为“厨决协会”在十里洋场乃至于整个世界都有影响力。
    三注吃粉蒸排骨吃的满脸陶醉的模样,在这些人看来,完全就是没见过世面的表现。
    其中一个名叫郑大可的厨师刚好炒出来一盘排骨,他分了一小碗出来,一脸怜悯的递给三注,“哥们苦了你了,没吃过好东西,不怪你。来,尝尝我的手艺。”
    我没吃过好东西?
    三注一脸懵逼的看着手里被硬塞过来的一碗烧排骨,强行按捺住把碗扣在对方头上的情绪,抱着不浪费的精神,夹了一块塞进嘴里。
    “好特么咸啊!”三注差点没忍住把排骨吐掉,“你这是放了多少酱油?猪肉的腥味完全没有怯除掉,你是不是没焯水?火候倒是还不错,软硬合适,可最后巴骨的那一丝精华,为什么巴在骨头上咬不下来?”
    勉强吃掉嘴里的排骨,三注赶紧把小碗还给郑大可,“郑厨,还是算了。我刚试过林爷的神仙厨艺,你就给我吃这个,感觉就像是在给我喂猪食,你自己吃吧!”
    我特么一碗盖你头上你信不信?
    郑大可一对眯眯眼都快瞪成了花生米,他虽然不是封号特级厨师,好歹也是九品,只差临门一脚,就能成为封号厨师的存在。
    他做的烧排骨可是一道拿手菜,居然在三注的嘴巴里成了给他喂猪食!
    简直是欺人太甚!
    “三注,你特么嘴别太损了!你也就是没吃过好东西!”郑大可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什么林爷不林爷的?就刚刚那个嘴上没毛的毛头小子,能做出什么好吃的东西?况且,我可是亲眼看到,他用红薯和排骨一起上锅蒸,打从祖师爷传道开始,我们厨行就没有这种做法!肯定难吃死了!”
    可不是没有么,红薯传进来这才不过三百来年。
    大规模种植也就是前清的时候。
    所谓的康乾盛世,大抵也就是吃红薯吃出来的盛世。
    要不说皇明是被清流给玩坏掉的呢,万历21年传进来的红薯,不说在腹心之地,哪怕是在边疆几个省份种植,也能撑起一次中兴。
    三注不知道这些有的没的,他只知道,他大小就是吃红薯长大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上大米白面,要是能吃上一顿肉那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
    跟了花姐十几年,三注好歹也算实现了每天都能吃口肉的理想。
    虽说大都是吃的客人们剩下的剩饭剩菜,好歹也没亏了肚皮。
    郑大可说三注别的不是,他闷头也就认了。
    说他没吃过好东西,尤其是说林放做的东西难吃,这事儿绝逼不能忍!
    “你给我等着!”三注怒哼了一声,拿起一个干净的海碗,打开蒸笼就铲了一大块,想了想又不舍得,又给抖掉大半,这才装进碗里,塞给郑大可,“你自己尝了再说话!”
    “尝就尝,猪肉本就又腥臊味,压根就去不干净,我就不信了……”郑大可夹起一块排骨,没急着吃,第一时间凑到鼻尖上用力闻了闻。
    吸……吸……
    奇怪!不能够啊!
    郑大可闻了又闻,满眼都是不可思议。
    “奇怪,怎么一点都不腥,反倒是……”夸奖的话,郑大可实在说不出口。
    可鼻尖映照着的满满的肉香,实在是让人馋涎欲滴。
    他从来都不知道,猪肉做好了,居然可以这么让人嘴馋。
    “咕嘟!”
    郑大可忍了片刻实在没能忍住,一口就把排骨给吞了下去。
    首先入口的是米粉的软绵和柔软,被油脂浸透的米粉,单吃都特别好吃,郑大可脑子里瞬间就转过十几种米粉搭配主食的吃法。
    米粉的滋味刚刚淡去,排骨的软烂接踵而来。
    林放选取的排骨不是剃掉肥肉的纯瘦肉排,而是特意挑选的那种裹带着肥肉的肋排。
    有肥肉吃,对缺少荤腥的穷人来说那是再好不过的美味。
    可对郑大可这种不缺肉吃的厨师来说,肥肉太腻,压根就提不起吃的兴趣。
    林放做的这道“粉蒸排骨”,才一出口就改变了郑大可根深蒂固的观念。
    这道“粉蒸排骨”深刻的诠释了,什么叫做“肥而不腻”!
    岂止是肥而不腻!完全就是因为肥才更加的好吃!
    那软糯的肥肉在口腔炸开,肉汁、油脂裹住软烂的丝状瘦肉,再和米粉混在一起在口腔里慢慢融化的感觉,让郑大可舒服的忍不住叹气。
    “好吃啊!”
    哪怕郑大可是抱着挑刺的心态来品尝林放做的粉蒸排骨,他也不得不承认,林放真的把这道菜给做绝了。
    排骨没有一丝一毫的腥臊味不说,满满的都是肉香,尤其是肥肉和瘦肉恰到好处的比例,让排骨入口即化的同时,吃到满满的幸福滋味。
    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明明入口的时候,排骨还是很软嫩,稍微咀嚼一下,就化作了汁水,这要是配上馒头大米饭,简直能让人给幸福死!
    “真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一句赞叹都足以形容郑大可此刻的心情,他连连用了三个递进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三注一脸得意的望着他,感觉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坦。
    “怎么样,林爷的手艺牛逼吧?”
    “确实牛逼!”
    “你说,我吃过林爷做的粉蒸排骨,还能吃下你做的东西吗?谁做的难吃?”
    “我做的难吃!”郑大可一脸苦笑的给三注赔礼道歉,“对不住了,三注哥,我做的东西在林爷做的粉蒸排骨面前,真的就是一道猪食!”
    “呸!呸!”三注吐了两口口水,“正吃东西呢,别说这么恶心的东西。我跟你说,真正好吃的,不是那排骨,而是下面的那些红薯!林爷说的,那才是真正的精华!”
    “这是精华?”郑大可夹起一块红薯,“不能吧?三注哥,不是我怀疑啊,这红薯就是穷人家吃的东西,压根就上不了席面。”
    “对,是穷人家吃的。”三注点头承认,“我打小就是吃这东西长大的,可你也不看林爷是谁?他做的东西,能一样吗?就算是一堆土,一把草,他都能做出神仙味道!你尝尝,保证你不会后悔!”
    “那我试试……”郑大可抱着怀疑的念头,试着吃了一块红薯。
    软、甜、油、鲜!
    郑大可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望着碗里的红薯,“我刚刚吃的真的是红薯?”
    这特么到底是什么神仙味道?
    郑大可原本以为自己刚刚吃的排骨,就已经是自己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谁知道下一秒就被打脸,原来这不起眼的红薯,才是真正的好东西。
    “这也太好吃了吧!怎么可能?”郑大可又夹了一块红薯,凑到眼前自己看,“这该不会不是红薯吧?红薯不可能这么好吃!”
    “嘿嘿!”三注更加得意,“我都说了,林爷厨艺无双,经过他的一双妙手,什么东西都会变得特别好吃!”
    事实就摆在面前,郑大可不得不承认,三注这话虽然有吹嘘的成分,却没什么毛病。
    “你说的林爷,该不会是厨决中战胜杜长海特厨的林放林爷吧?”
    “对啊,我没说过吗?”三注一脸奇怪的望着郑大可,“这不是常识吗?”
    神特么的常识!
    郑大可望着三注,一脸的心累。
    早知道粉蒸排骨是林放做的,自己不服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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