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哥哥肯定是邻居啊》0091不冬谷

    对盛雨来说,从决定一同上路的时候开始,他们就已经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朋友。盛雨从最强圣魔法师的位置上往上爬了一个阶梯,如今达到什么样的位置,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但从她还是圣魔法师的时候就有把天宫的圣人拉到人间的本事来看,如今的盛雨恐怕已经是跟天宫之主一样的无上大魔法师。
    盛雨带着魔予儿、大熊和九命皇立刻离开了机械之城,朝北方去了。带着一个机器人、一只熊和一只猫悠闲的游山玩水。
    从机械之城离开之后,盛雨一行一路向北。当天就进入了北区大森林。机械之城以北的北区大森林,是世界上最大的原始冻土针叶林,绵延纵横千里之广。
    因为冻土的原因,这一带人迹罕至,除了野兽,就只有不断生长的原始森林。
    在这片森林里,一切都是未知的,就算是最强魔法师盛雨,也不能完全知道这里面有什么。
    一行一人一机器两只动物踏入未知的森林,哪怕前面是未知的,他们也没有半点退缩。对于他对们来说,前面是什么不重要,必须向前才是最重要的。
    这座原始森林的恐怖之处不在于他的它的大,而在于它的野。这是个野兽横行的蛮荒之地,一般人是不会轻易踏足这里的。如果有什么事情要到北方,也不会走这里,而是选择走远路绕过去。因为踏入这座森林的人,十之八九都是有来无回。
    为什么要进入这片森林,盛雨没有说,魔予儿、大熊、九命皇也没有问。因为根本也是不必知道的,不管前面是什么,既然盛雨已经决定要走这条路了,它们就也只有跟着她走这一个选择。
    早在机械之城的时候,事情就都已经定格,他们已经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走盛雨的路。陪着盛雨走路,不管前方是何等绝境,这是唯一的选择。
    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别的选择,而是他们不愿意做别的任何选择。
    尤其是魔予儿,她是最清楚不过的了,有的选并不一定就是好事,这种没有选择的情况,才是最简单的,才是最令人安心和兴奋的。
    人生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有一群人,愿意陪着你去任何可以去的地方。
    路有多远,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我们在路上。
    且行善事,莫问前程,能学会这个道理,人生也就有了一些可取之处,不至于半生弥留,最后空一场。
    在原始森林里走了两天,他们已经到了无人踏足的地方,这里是野兽的主场,许多不曾为人所知的‘魔兽’也渐渐披露。任何奇珍异兽出现在这里都不足为奇,他们甚至还看见了每一头都比大熊还要壮实的狼群。
    浩浩荡荡的跟着他们走了好一段路,然后才不舍的离开。
    极地魔狼,是这片森林最为危险的野兽之一。如果就论实力,北区森林有很多比它们更可怕的生物。可极地魔狼在北区森林的排名极高,因为它们是群居动物,一个狼群有十余只甚至百余只狼。已知的最大群体是大概两百年前记载的,狼群数量高达五百七十二只。
    这个数据显然也不准确,实际数据应该比这个诗句更大。因为极地魔狼并不会一同捕猎或者一同休息,他们会‘安排轮班制’。分工明确的极地魔狼拥有极强的战斗力,时时刻刻都保持着战斗的巅峰状态。
    他们刚一进入就被这群大家伙盯上,因为车辆对这群家伙来说是未知的生物才没有急于下口,发现这些家伙跟上来的时候,魔予儿大熊和九命皇确实是吓出了一身冷汗的,魔予儿仅仅抓住方向盘放慢车速,没有给对方露出一点破绽,这才安全度过了这一遭劫难。
    否则的话,他们顷刻间就要面临上百只极地魔狼,这些家伙都憋着一股劲,找到空子就会扑上来。
    这是野兽的本性,尤其是在北区这个地方,要想活下去,它们不仅要跟残酷的自然斗争,还有跟强大的捕猎者斗争,最后谁成为食物,谁拥有食物,一切全看胜负。为了获得食物和地盘,极地魔狼发展成了具有一定实力的群体。
    虽然眼前形势已经万分紧张,但并不影响魔予儿跟大熊调侃。
    望着从他们不远处走过的狼群,魔予儿坏坏的笑着调侃大熊:“听说两头极地魔狼就能干掉一头棕熊,可是我觉得你可能一头都干不过。”
    大熊不甘示弱,不屑的瞥了一眼那群野兽,朝着魔予儿低吼示威:“不要把我当成是普通的笨熊,这样的家伙,我能打五个。”
    魔予儿斜目望着大熊,嘴角一抹坏笑说:“我知道,你不是普通的笨熊,你是特别的笨熊,俗称特别笨。”
    大熊生气了,朝着魔予儿怒吼,举起巴掌就要揍魔予儿。
    魔予儿立即认怂惊叫:“盛雨,大熊打我。”
    大熊被吓得立刻放下来巴掌,小心翼翼的侧过头去看盛雨。对于盛雨,他还是有些敬畏的,无论是她最强魔法师的名头,还是作为三个人‘监护人’的身份。
    大熊跟魔予儿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跟着教授学到了礼仪,学到了长幼尊卑。对于大熊来说,教授既然把他托付给了盛雨,那么盛雨就是跟教授一样的值得也需要被敬畏的人。
    只是盛雨对一切都充耳不闻,还在闭目养神。从机械之城离开之后她就这个样子,不吃饭,不喝水,也不说话。
    盛雨好像有很重的心事,离开机械之城的时候魔予儿问她往哪里走,她只说了:“一直向北。”之后的时间,再也没有睁开眼,再也没有说半句话,甚至连有没有呼吸几个人都不确定。
    大熊和魔予儿就继续闹着玩。九命皇不在车里,不知道又跑到那里去抓老鼠去了,或者,找母猫去了。
    虽然拥有了人类的大脑,但野兽的野性也还留在他体内。
    拥有了人类的智慧之后,他抓老鼠的技巧更加纯熟,撩野猫的技巧也更加成熟了。短短两天时间,它已经好几次叼着肥胖的大老鼠回来,每一次身边都跟着不同的野猫,每一只都是长相毛色极漂亮的母猫。
    每次它叼着老鼠带回来都被大熊一巴掌拍的脑袋嗡嗡响,老鼠扔出车外,母猫也吓跑了,但是九命皇一点也不长记性,用不了一个小时就又跑出去了。然后依旧是抓老鼠,撩母猫。
    这座森林很大,各种动物自然也是格外的多。加上这里距离机械之城很近,机械之城被弃养的野猫一部分会流浪到这些地方。这些野猫在野外生存久了,野性十足,同时也变得比家养的猫更加迷人。
    进入丛林之后,九命皇就像发现了上帝遗落的宝藏库。
    车子行驶在原始森林里,坑坑洼洼的泥土路颠簸的人很不舒服。大熊趴在车窗上望着被留在身后的风景,脑子十分混乱,好像想了很多事情,可是它又答不上来到底都想了些什么。
    昏昏欲睡的时候,他嗅到了血腥的味道。
    还没有等它辨别出血腥味是从哪里传来的,九命皇就不知道从哪里跳了出来,钻进了它的怀里。不用怀疑,这个家伙一定是惹了麻烦回来了。
    大熊稍微的调整了姿势,以便应对不知道会从哪里袭来的敌人:
    “你受伤了?”
    “没有,是那头野兽的血。”
    “野兽?”
    “嗯,是个大家伙;好像是群狼的头头。”
    听到九命皇伤到了狼王,大熊有些不敢相信。极地魔狼是十分凶猛的野兽,皮毛厚实;三五头极地魔狼一起,能轻易的干掉狮子老虎。以九命皇的力量,就算狼王站着不动,它恐怕也没有伤它分毫的本事。
    大熊问九命皇:“你怎么伤到它的?”
    九命皇有些得意的举起爪子:“我的武器。”
    大熊这才发现,九命皇的爪子已经变成了精钢的利刺,尖端的地方,比蜜蜂的尾刺还尖。这个东西它见过,教授也曾经装在它的爪子上,不过它嫌碍事给扔掉了。
    可是,这个东西是怎么会到了九命皇的手上的?如此尖端的武器,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造出来的。
    大熊看向魔予儿,魔予儿摇头:“我不知道,如果我给他的话,不会是这样的利爪,而应该是火炮一类的东西。”大熊无可置否,魔予儿不是那种懂得手下留情的机器人,如果是她,会给九命皇一件杀伤性极大的武器,能够一击丧命的那种。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上面了。”九命皇回答了大熊。这么一说,大熊就明白了,是教授的杰作。
    九命皇力气虽然很小,但速度极快;利刺装在它的身上确实可以说是锦上添花。有了利刺的辅助,攻其不备的话,九命皇确实有破开极地魔狼皮毛的本事。
    车后传来几声狼嚎,极地魔狼已经追到了它们的身后。大熊叫魔予儿:“不能甩掉它们吗?”
    见到这群怒气冲冲的家伙,魔予儿也开始慌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