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灵人》第11章 等价交换

    “收工!”
    “偶像哥,交给你了!”
    王夏一首《分手快乐》没唱完,飞叉叉地一个克鲁伊夫转身,紧接着一个马赛回旋,躲在了余烬后面。
    他必须唱《分手快乐》,把咒语隐藏在歌词里,否则以余烬的本事,有可能看出独门《真言咒》与普通《言灵咒》的区别,到时候七杀咒的秘密就藏不住了。
    说时迟那时快,余烬手中,燃起了一团烈焰。
    篮球大小的火球,轰地一声击中了扑面而来的红影。
    那巴掌大的血影,有着许多触须,状如一只血红小章鱼,彻底被火焰吞噬。
    “吱吱!”
    凄厉的怪叫声,从火焰中响起。
    那火球体积越来越大,悬浮在半空中,直径足有一米。
    一种烧烤死鱼的味道,从火球中飘了出来。
    过了十秒钟,火球凭空消失,那团血影也化作飞灰。
    烈火郎君,名不虚传。
    灭杀二境灵怪,如探囊取物。
    再看笼子里的钱富贵,已经昏了过去,神态却透着安详,有大病初愈之兆。
    “带他去医务室。”
    随着余烬一声令下,两个白大褂小跑而来,把钱富贵抬上了担架。
    看得出来,两个白大褂都是凡人之躯,不受海楼铁影响,在笼子里进出自如。
    随后余烬回过头,瞪了王夏一眼,那眼神要多幽怨有多幽怨:“你的言灵咒已经出神入化,能够把咒文混杂在普通歌曲中,这手段全国都找不出几个,你还有脸说你会变成植物人?”
    “运气,纯属运气!”
    王夏相当谦虚:“偶像哥,主要是你的功劳,偶像的力量,是可以鼓励很多人的。我一想到我的偶像就在身边,小宇宙突然爆发了,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这么牛叉。”
    “……”
    这一刻,余烬有了一种觉悟:我要是再信你,我就是个傻哔。
    殊不知,王夏这次也有真话。
    纯属运气,真不是随口瞎吹的。
    以前他那灰白气运,使用真言咒唤灵的成功率,不到五成。
    今天他白里透红,有五五开的欧皇之气加成,成功率少说也有七八成。
    这个秘密,没法诉说,只能烂在肚子里。
    大功告成的王夏,抬眼看了看头顶,差点蹦出一句卧槽。
    原本他五分红五分白,透着欧皇的五五开。
    可是现在,一点红色都没有了。
    灰白!
    王夏头顶变成了中午离开家门时的那种灰白,七成白色混杂三成灰色。
    他取下了金戒指,气运没有任何变化,依然是三七开的灰白。
    毫无疑问,金戒指报废了,里面隐藏的气运彻底被榨干。
    王夏一下子有了多么痛的领悟:像钱富贵那种情况,医院专家都认为是必死的,今天他强行把钱富贵救了回来,等于从阎王爷手里抢人,必然要付出代价。
    这是一次无形的等价交换。
    王夏付出了金戒指里的所有气运,包括从余烬身上吸收的一大波欧气,才捡回钱富贵一条命。
    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王大帝牺牲自我,成全了他人。
    “想不到我也能干出这么伟大的一件事,MLGBD,老子不想当这种英雄!”
    暴疯大贱心在滴血,他只想赚50斤灵米而已。
    丢失了欧气的王大帝,暗暗佩服自己的机智,好在他和偶像哥约了吃宵夜,说不定还能再吸收一波欧气。
    他眼巴巴地凑了过去:“偶像哥,现在去吃宵夜吗?”
    “钱富贵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我得留下来善后,改天再请你。”
    余烬内心是拒绝的。
    不等王夏开口,他抢先换了话题:“我说话算话,50斤灵米,现在就给你,跟我来。”
    和忽悠猎灵人自降片酬的老板娘不一样,余烬出手敞亮,说50斤就50斤,给得很痛快。
    王夏就是欣赏烈火郎君这一点,所以要找对方吃宵夜。
    有件困扰他许久的大事,老板娘没法成为突破口,那就找二当家余烬。
    “偶像哥,来,加个微信,一定要常联系啊。”
    临别的时候,王大帝依依不舍。
    余烬强忍着不适感,和对方互加好友。
    等王夏离开后,烈火郎君看了看手机,身体不由自主晃了晃。
    他的朋友圈,有个贱人正在疯狂点赞。
    点赞还不算完,夹带着文字留言。
    一条留言是这样的:偶像哥,爱你,比心!
    另一条留言是这样的: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偶像哥,等你哟,摸摸大。
    “魂淡!你是魔鬼吗?”
    余烬身体摇摇欲坠,差点背过气去。
    那种摊上一个魔鬼的心理阴影,重新席卷了烈火郎君的内心世界。
    离开回收站的王夏,手里提着的50斤灵米,很沉很沉。
    而这沉甸甸的分量,带来了幸福感。
    心理作用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如果提50斤砖头,大家都觉得累。但要是提50斤钞票,恐怕没有人会觉得累。
    王夏又叫了个胎克sei,哼着歌儿,坐在车里狂刷朋友圈。
    回到家里,他把灵米锁在柜子里,又哼着歌儿出门了。
    今天损失了太多气运,得找补回来。
    王大帝去了一个有希望找补气运的地方——兴隆当铺。
    当铺里面,有个敦实汉子正在抽雪茄。
    他叫老苗,表面上是当铺老板,背地里接手各种来历不明的货物。
    老苗还有个身份——包打听。
    在这个信息时代,重要的信息很值钱。
    找老苗打听情报,也是要花钱的。
    “老苗,帮我掌掌眼,这东西值多少?”
    王夏走进当铺,把金戒指递了过去。
    “这不是刘阳的东西吗,怎么在你手里?”
    老苗不愧是老苗,拿起金戒指一掌眼,连来历都看出来了。
    “苗哥,你这话问的,不合规矩啊。兴隆当铺收东西,向来不问来历。”王夏说道。
    “那是对一般人,遇到你这暴疯大贱,我不防着点,被你卖了还帮着数钱。”老苗很不客气。
    “老苗,过了,这话太伤感情了,我们合作愉快那么多次,你不能这么伤害老朋友啊。”王夏一副心酸模样。
    “你这种人,根本就没有朋友!咱俩合作是合作过,没有一次愉快的。”
    老苗不给面子,那种合作后的伤痛,跟余烬是一样一样的。
    王夏也不扯闲篇了,直奔主题:“得,不谈感情了,这戒指我也不卖了。你店里的老物件,全部拿出来我瞧瞧。”
    一看他这么财大气粗,老苗终于给了面子:“跟我来。”
    两人进了当铺后堂一间屋子,里面摆着琳琅满目的老物件,有字画,有玉器,有瓷器,还有刀剑之类的冷兵器。
    “这些都是死当,自己挑吧。”
    老苗站在门口,一双闪烁精光的眼睛,防贼似的盯着王大帝。
    王夏像个外地来的游客,在屋子里走马观花。
    每件东西,他拿起来瞄两眼就放下了,不像个识货的古董行家。
    连续看了上百个老物件,王大帝深刻意识到,自己这三七开的灰白气运,果然不好使。
    那种随手一掏就捡到宝的名场面,并没有出现。
    王夏继续探索,不放过屋里任何一个东西。
    经过长时间的大浪淘沙,皇天不负有心人。
    他拿起了一个东西,突然想致敬周董:哎呦,不错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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