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灵人》第9章 烈火郎君

    钱富贵瘦了。
    以前他体重250斤,短短两个月,瘦到了180斤。
    配上那双红眼,那对獠牙,他已经不再是从前的他。
    连续撞击了铁笼子十几次,钱富贵筋疲力尽,倒在笼子里,嘴里发出叽里呱啦的怪叫声。
    这样的钱富贵,头顶也飘着气象。
    灰黑的雾气,时而扩散,时而凝聚成两朵乌云。
    他体内那东西,是个二境的狠角色?
    王夏深吸了一口气,心里有了判断。
    实事求是地讲,几天之前的他,遇到二境灵怪,他会毫不犹豫,撒腿就跑。
    眼下他之所以没撒丫子跑路,主要因为旁边站着二境巅峰的老板娘。
    “他不能说话了?”王夏问道。
    “没办法进行正常沟通,稍微恢复一点体力,他就想撞破笼子。”老板娘说道。
    “你们把人都关进起了,叫我过来有啥用?”王夏又问。
    “死鬼,我今天不想跟你斗嘴,换个人来跟你说。”
    老板娘说着,气呼呼地走了。
    “大姐,别把我丢在这地下室啊,我怕黑!”
    王夏立马追了过去,他可不想困在地下,做个underground的说唱歌手。
    刚跑出几步,有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斜刺里闪出一个黑衣人,挡在王夏面前。
    那人很奇怪,好像早就站在那里,从来没有动过。
    王夏回退了半步,仔细打量着眼前的黑衣人。
    来者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颜值不一般,气质也很不一般。
    他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目光极其锐利,有凛冽感,像个长期行走在暗夜中的猎人。
    “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余烬,回收站的新任副经理。”
    黑衣人表明了身份,主动伸出友谊之手。
    “余烬?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烈火郎君,久仰久仰!”
    王夏比对方更热情,握着手就不肯松开了。
    他热情得有故事,江湖人称烈火郎君的余烬,是传说中的高手。
    这位高手兄,头顶上盛开着两朵小红花!
    是的,你没有看错,既不是老板娘那种灰白之花,也不是王夏那种红白之花,完全是纯色的红花!
    喜庆吉祥的红花,透着山丹丹那个红艳艳。
    相传余烬天赋异禀,气运加身,年纪轻轻达到二境巅峰。
    不管别人信不信那个传说,反正王夏信了。
    那两朵红得刺眼的小花,证明着烈火郎君,堪称一代欧皇。
    如果你玩过沙雕卡牌游戏,必然明白一个道理:和欧皇做朋友,能够吸收欧气。
    王夏就是这么想的,握着余烬的手,舍不得松开:“余副总厉害啊,年纪轻轻,就坐到了二当家的位置,前途不可限量!”
    “王先生太客气了,我资历浅,没什么本事。”
    余烬谦虚着想抽回手,愣是没能成功。
    这一刻的王大帝,是不会让对方缩手的。
    因为,握手几秒钟,他真的吸收到了欧气!
    两个男人的手心,有一股神秘力量在传递。
    余烬头顶的两朵红花,色泽变淡了一些。
    而王夏头顶的红白之花,红色那部分更浓郁了。
    这样也行?
    王夏内心的震惊,约等于小盆友仰望星空看见了飞碟。
    他缠住余烬不肯松手,开始临场发挥,狂吹着彩虹屁:“余副总,不,余总,您太谦虚了。我还刚出道的时候,就听说过你的大名。偶像啊,我今天终于圆梦了,见到了梦里的偶像!”
    遇到这样的“铁杆粉丝”,余烬也不好意思强行撒手。
    他心里有很多问号:暴疯大贱平时只对妹子热情,对男人爱理不理的,怎么唯独对他烈火郎君如此热情?
    想到这里,余烬心头冒出更大的一个问号:难道,他有那种爱好?
    强压着内心崩腾而过的几只羊驼,余烬保持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王先生,你这热情我有点吃不消,能不能先松手,我们坐下来聊聊?”
    “不,怎么能松手呢?今天要是松了手,对不起我的青春,对不起我的热血,对不起我的少年时代!苍天呐大地呀,我现在好像做梦一样,怎么办,我好迷茫,我居然跟偶像握手了!偶像哥,再让我感受一下偶像的力量吧,我保证,回去三天不洗手!”
    王夏握得更紧了,继续freestyle。
    暴疯大贱,你下贱!
    你没有底线!
    余烬心里暗骂不已,打死他也不相信,王大帝会是他的铁杆粉丝。
    那么,真相只有一个:王大帝和那些外貌协会的女人一样,沦陷于他的颜值和气质。
    余烬仿佛突然间明白了什么,想起一个真实案例:两年前有个案子,当事人表面上是个花花公子,其实瞒天过海,掩盖其喜欢男人的事实……
    “请松手!”
    余烬脸上笑容没有了,语气也加重了。
    考虑到老板娘有交代,他没有强行震退暴疯大贱。
    王夏幽怨了,委屈了,玻璃心碎了,像个在机场等了一整夜,最后被偶像无视的粉丝。
    他无助地望着余烬:“偶像哥,我叫你亲哥行不?我知道,你这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男人,一般人是见不到你的。请满足一下粉丝的愿望,让我多握一会儿。”
    “为什么非得握手?”余烬语气发寒。
    “是这样的,在我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夏天的午后,姥姥的歌安慰我,那首歌好像是这样唱的:长大以后,一定要和偶像握手……”
    “你这是歌词吧?”余烬快炸开了,显然他也听过孙艳姿。
    “对不起,激动了,我太激动了。我这人表达能力不强,一激动,就忍不住蹦出歌词。”
    “你表达能力还不强???连老板娘那么能说的,都说不过你!”余烬抓狂了。
    “那不一样,不,主要是你不一样,你可是我的偶像!想象一下,偶像哥,请你想象一下,当一个狂热的球迷,见到崇拜多年的偶像,那是怎样的心情?请问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做错什么了吗?”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非得握手?”余烬要疯了。
    “哦,其实是这样的。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又是歌词!你以为我没听过阿菲的歌?”余烬已经疯了。
    “大哥,我刚才说过了,我一激动就爱蹦出歌词,你偏不信!真是的,歌词又怎么了,意境不够优美吗,表达得不够清楚吗?就因为好不容易见你一面,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我才选择留恋不放手!”
    “……”余烬无言以对。
    当他发现自己的手还被对方紧紧握着,一种无法形容的羞耻,席卷了内心世界。
    曾几何时,他以为自己是直男。
    但是现在,这里的山路十八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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