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天下从种田开始》二百一十三章 日常就是偶遇

    搞定了欧阳彤水的高克明非常开心,这比昨天左奉孝带着他登门拜访教授,选定博士更欢喜。毕竟和一个娇滴滴少女确定关系比和一个五十多岁不苟言笑的老家伙确定关系更让人开心。
    眼下他无比欢快,完全忘了别的事情,甚至不知道自己能得到欧阳大人的点头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有才华,有潜力的少年那么多,比他优秀的也不少,只是他恰好有点像当年的欧阳大人。
    高克明紧张又开心地在欧阳大人家第一次吃完便饭之后,本想拉着欧阳彤水一起出去走走,可是小妮子这时候害羞了起来,欧阳大人也有话嘱咐她,于是高克明只能带着无比的满足和些许遗憾离开了欧阳大人家。这时候的心情让他不想学习,于是出门之后他就随便找了个方向溜达。
    书房里,欧阳大人神情温和,欧阳怜儿却低着头不敢说话。
    “你个丫头,真是能瞒啊。”欧阳大人笑呵呵地说道,“这个高克明,确实是个人才,看来你随老爹我,眼光不错。”
    欧阳怜儿抬起头,脸上的忧虑消散了,刚才自己还担心爹爹略微责备自己,如今看来,把自己叫到书房是有别的事情安排。
    “你和这小子的事情,爹爹不会多管,或许没多少机会管。”欧阳彤水神色严肃了一些,看着自己女儿道,“可是呢,有些话爹还是要说的。这小子虽然是个人才,有勇有谋,上进好学,可是一个有能力的人未必是个好人,一个好人未必是个好丈夫。就说你爹我吧,对上,不亏欠朝廷;对下,无愧于百姓;可是对你娘呢?跟着我颠沛流离了多久,一年到头有几身新衣,穿的戴的又是些什么?这小子一年不到,从边郡跑到太学来,除了有能力外,你不觉得他汲汲于富贵吗?功业心重的人往往不顾家,爹虽然希望你能封个诰命,但是也不希望你或者为了丈夫的事业荆衩粗裙,或者锦衣玉食而独守空房。还有,爹知道自己耽误了你,让你如今没多少选择,但是为了后半生,哪怕二十岁结婚都不迟。你和他相处的时间不算太长,之前认识和结交的少年也不多,爹不希望你过于投入,婚姻这件事,要很冷静,牵扯的不止是两个人的感情,还有很多人的家庭,很多人的人生。爹最怕你像你娘一样,过于投入,看得到他的优点,看不到他的缺点。要知道,过日子让你忍受的可不是优点,而是缺点。总之,三书六聘之前,你要再仔细看看他,还有,让那小子规矩点,你爹的底线是牵手,他敢再逾越一步,我回来打断他的狗腿!”
    欧阳大人突然的咬牙切齿让欧阳怜儿吓了一跳,出于心虚,她立即点头。
    “瞧瞧饭后他瞧你那眼神,妥妥的一匹色狼!我看吃饭时候的规矩样都是装出来的,总之,你是爹的心头肉,爹不在的时候,你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有什么事情和你娘商量,还有注意饮食,秋冬之时,要爱惜自己的身体。”欧阳大人喋喋不休。
    欧阳怜儿忽然觉得有些心酸,爹爹如今已经四十多岁了,在即将出发前还要为自己这个女儿操心,而他自己要去的地方,又是那么危险,之前为了不让自己和娘担心,还想方设法的瞒着。
    看着女儿面容有些戚戚,欧阳彤水关切道:“怜儿,怎么了?”
    欧阳怜儿摇摇头,柔声道:“没什么,爹,明天您就要出发了,身边没个人照顾,这一路颠簸,去了又有那么多麻烦事,女儿有些担心。”
    欧阳彤水轻轻笑了,他前倾着身子,柔声道:“怜儿无须担心,你爹这么多年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这次还有朝廷卫队护送,去了地方也有老朋友照应,无碍的。”
    父女深情时,某个青年却有些不快。刚才他在书店讨价还价,但是却失败了。京师的店伙计啊,一个个都是这么彬彬有礼,而且牙尖嘴利。知识就是铜子儿,不然朝廷也不会让太府来管诸学,这倒是个歪理。
    年轻人正回味着刚才的争吵,却听到旁边一个打招呼的声音:“老周,你怎么在这儿。”
    年轻人顺着声音看去,笑道:“捕头啊,我刚才买了两本书。你今儿一大早就跑出去,干什么去了?”
    高克明摇头道:“以后叫我名字好不好,别喊绰号。一路上都好好的,进了太府,怎么随他们起哄呢?”
    “这样不是显得亲切吗?”周希夷笑道,“忙什么去了?这是要回去吗?”
    高克明得意道:“忙个人生大事,已经搞定了,现在是闲着四下溜达呢。说起来,你买什么书啊,咱们的书馆里边可是有几乎全天下的书啊,你去里边借阅一下便可啊。”
    周希夷不好意思一笑。
    高克明瞬间明白了,抬抬手:“哦,你小子是买小说去了,快让我瞧瞧,什么小说?”
    周希夷把书往身后一藏,陪笑道:“这不是看书的地方,你要想看,晚上我回去借你。”
    “明白了。”高克明带着促狭的笑容,“金风玉露一相逢,一树梨花压海棠,得,你自己看吧。对了,我要继续在街上逛逛,你呢?现在就要回去了吗?”
    周希夷摇摇头:“不太想回去,教授让我这几天有空就去他院子查阅,批注,摘抄和整理,我眼都要花了。唉,这里做学问,可比在家乡书院读书难啊。”
    “既然不打算回去,那么咱们一起?在外边吃个晚饭再回去?”高克明询问。
    “晚饭还是回去做吧,我之前买的咸肉还有剩下,早点吃完。”周希夷说道。
    “哎呀!”高克明一拍脑门。
    “怎么了?”周希夷有些奇怪,这小子发什么神经。
    “昨天我去拜师,博士还送了我一条鲜鱼,不是你说,我差点忘了,今晚叫上老孔,咱们仨吃一顿吧。”高克明建议道。
    “我倒是行,但是老孔这些天早出晚归,跑的没影,而且经常和那些老生们一起谈论诗词,宴饮玩乐,怕是没功夫和咱们一起啊。”周希夷摇摇头。
    “那就咱俩来,说起来,那个杨钦自从被抓之后就规矩了很多,而老孔反而挺活跃,这几天老是跟着其他学子一起聚会游乐。说不定啊,他这名气过些天就会在咱们太府传开了。”高克明议论。
    “名气传开是好事啊,对于明年的考试还是有帮助的。”周希夷有些羡慕道。
    “对了,你怎么不和他一起呢?难道你不想扬名吗?”高克明随口问道。
    “出名谁不想啊?只是一来,我的学识还不够,没到扬名的时候;二来,我也没老孔那交际本事,不认识那么多人;此外,我囊中羞涩。”周希夷最后装作不好意思道。
    “骗谁呢?半个谭乡镇的地都是你家的,还有你们县城的那个什么酒铺,两个丝绸店和一个粮油铺子,都是姓周;你没钱,那我岂不是沿街乞讨?”高克明翻了个白眼。
    “那都是我阿耶的产业,我爹名下没多少东西。再说,京城居住大不易,我爹给我的钱不多,明年要是有个万一,我还得在这待三年,你说说,我不得精打细算吗?”周希夷很是认真道。
    “也是。”高克明点点头,随后又满不在乎道,“反正目前咱们都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明年的事,明年再说,走,这附近好像有个什么街,都是玩耍的去处,咱们去瞧瞧。”
    “什么街?”
    “名字不记得了,不过我知道路怎么走,走吧。”高克明说着就迈开了腿。
    周希夷也跟上。
    只是刚到那街,还没走几步远,高克明就听有人在一旁喊:“恩人!”
    他心想,这世界还真小啊,施恩的和被救的这么容易就碰到了。不过他也没抬头,而是继续低头看着货郎的货物,不得不说,京城里的人就是会玩,这小玩意儿做的真不错。
    “恩人!”
    声音有点近,然后高克明隐隐约约觉得好像有个人往他身边走,目标似乎是自己,他便下意识地往那个方向扭头。
    一个很漂亮的妇人,挎着篮子迈着小碎步往自己这边走来,因为距离很短,她很快到了高克明眼前。
    周希夷咽了咽口水,这妇人真漂亮啊,眼睛真好看。
    高克明带着疑惑瞧着这个女人,
    女人看出了高克明的疑惑,她笑道:“恩人,是我啊。那天您在城外小道上帮助的那个女人。您和小姐派那位壮士送我骑马回家,您忘了吗?”
    高克明立即想来了:“哦——是你啊!”
    “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妇人笑道。
    高克明立即反驳:“不不不,是您今天和之前大不一样了,看着神色不错,我一时间认不出来了。”
    高克明说的也是实话,毕竟那天这个妇人灰头土脸的,而今天虽然她没涂脂抹粉,但也收拾的干净,所以差别还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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