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舅舅。
如果九岁时遇到芙丽兹的人是杰罗麦,那现在躺在这里的人会不会就是他呢?
不,不会的。
最后在自己的安排下,自己的酒鬼老妈和舅舅发现了那个小变态的真面目,然后自己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同胞哥哥了。
九岁那年碰巧救了芙丽兹也是自己故意的,马戏团的恶犬哪个不是被自己驯服了的,当然有,只不过它们都死了。
他喜欢芙丽兹,从最开始见面的时候就是,她是第一个拽着杰罗麦衣领,告诉他,如果杰罗麦再欺负自己的弟弟,她绝对不会那么客气地对他。
当然,她客气的结果也是打掉了杰罗麦两颗牙,虽然是他正好在换牙的两颗。
她没怎么在意过那件事,不过对于年幼还没什么善恶观的杰罗姆而言,那是第一次被保护。
也是第一次,他喜欢的人没有被杰罗麦表象的那个完美形象给骗过去,甚至还毫不留情地给了他一拳。
芙丽兹从小就是聪慧而且趾高气昂的姑娘,尤其是父母不在身边的时候。因为有小时候孤儿院的经历,芙丽兹对可爱柔弱的小孩异常有保护欲,所以杰罗姆就在他面前伪装了许多年。
救了芙丽兹的额外礼物是霍兰一家愿意资助杰罗姆上学,当然和芙丽兹那所留给哥谭富贵子弟的学校不是同一所。
所以每天杰罗姆都会密切注意芙丽兹在那所学校的情况,每一个和芙丽兹告白的男生或者是女生都会因为意外而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被车撞断腿,从楼梯上摔下来摔成脑震荡,被狗咬伤,各种各样。
久而久之,没什么人再敢接触芙丽兹。杰罗姆乐见其成,只要有他一个人就够了。朋友,爱人,丈夫,只有他一个就够了。
而自己那个酒鬼老妈,如果不是太过碍事,竟然想把霍兰先生资助的钱给吞掉,杰罗姆也不会对她下手。
只是把她用的降压药换成Cephalosporium而已,本来身体就不好,按照她喜欢喝酒的性子,要不了多久就会死掉。
杰罗姆给过她机会的,只要她不喝酒,一点事都不会有。
就算是法医检查,也不过以为是药性冲突导致的双硫仑反应,更何况因为常年饮酒纵欲,她的身体早就存在很多问题。
杰罗姆利用一切得到了芙丽兹的同情和怜爱,不过这远远不够。
在这个城市,任何一点陌生人之间的温情都是奇怪的存在,而杰罗姆只想一点点拉进他们之间的距离。
杰罗姆成功了,芙丽兹在母亲一次催婚下,干脆就把蓄谋已久的杰罗姆拉回了家。
而霍兰父母对知根知底的新晋青年才俊杰罗姆·瓦勒斯卡很满意,大学教授,温柔体贴,和芙丽兹从小一起长大,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所以不到三个月,两个人举办了婚礼,成为了有法律保护的正式夫妻。
而对于芙丽兹来说,那个自己照顾到大的怯弱少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可靠,从什么时候比自己还高,甚至在几次出勤是遇到危险还是对方救的自己。
那个少年,在自己眼中,也逐渐从需要保护的男孩变成了可以保护自己的男人。
而自己在GCPD这几年,也没有谈过恋爱,当然唯一能看的吉姆·戈登,也不是自己那盘菜。
在恰巧的时候,杰罗姆站了出来,就在一次和戈登一起查案的时候,也是第一次被那个向来都是自己保护的少年拯救。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顺水推舟,杰罗姆觊觎了许多年的小太阳,终于被自己悄悄地环住,最后再小心地藏进自己的口袋。
像是一个提心吊胆的小偷,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敢把珍宝拿出来观看。
在芙丽兹的眼里,这一切都是恰好的安排,连感情都是水到渠成。
而对于杰罗姆,所有的巧合都是步步为营。
“我觉得,哥谭的那些大反派们最近都在闷声干大事,好像他们背后还存在一个更大的boss,”芙丽兹窝在杰罗姆的怀抱里,闷闷不乐,还像从前那样喜欢和杰罗姆抱怨。
“没关系,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杰罗姆安慰着她,轻轻地环抱他的珍宝。
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
那些令你烦恼的,那些肮脏的,还有你不喜欢的。
哥谭,需要一只凶兽,他会成为哥谭的统治者,最后那只凶兽会为他的爱人摧毁所有把哥谭笼罩在黑暗里的猛兽。
然后,带着他的珍宝,过着平淡安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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