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月光,看着全幅武装的李南,女邻居忍不住往后躲去,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指着地上的麦子口袋。
难道你是帮我看着口袋的?还是让我快走?
李南跟对方比划了半天,大概读出了这个意思。
不是,你是怎么跟来的?李南越想越后怕,自己莫不是太过绝对了,不是每个古人普遍都有夜盲症的吧。不然怎么一个弱女子都能发现自己。
话说,自己对门的女邻居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到底跟了自己多久?为什么自己都没有发觉?她看到了多少?
一连串问号在李南的脑袋里生成,看着女邻居面带惊恐的样子,李南心中大骇。
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古人,能在这种恶劣条件下活下来的,又怎么会这么简单,如果发现自己的不止一个的话——
自己就要赶紧跑。
但是这个女邻居怎么办?万一她喊起来……
但是自己总不可能把她杀了灭口吧,村长他都放过了,对于向自己释放过善意的女邻居,李南还是真的下不了手。
要不还是绑起来好了。想到这里,李南带着笑容慢慢向女邻居靠近,准备突然暴起,抓住自己的女邻居。
没想到,李南稍微一动,女邻居就急忙后退,三下两下,消失在了夜色里。
不好,快跑!担心她回村报信的他,再也没有抓捕她的心思,走到树下,砍下一根枝丫,然后扛起口袋就往村外跑。
跑到村口分叉路口的时候,砍下的枝丫就派上了用场,李南先往左边那条路狂奔了一端距离,然后退回分叉路口,向右边的路口作曲,他一边倒退着走,一边用枝丫消除自己的脚印,直到走出很长一截,上面全是干土的时候,他才扔掉了枝丫。
扛着五六十斤的东西,又要倒退着走消除脚印,此时天边启明星都快升起了,正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时刻,离出村已经一个多消失了,李南也没有走出多远的距离。
而且最吊诡的是,他又看到了他的女邻居。
就在不远处,他的女邻居也背了一个不算小的包袱,跟在他身后向他走来,而且她没有走大路,而是踩在路边泥土里,没有破坏李南可以掩埋的脚印痕迹。
不是,你怎么一直跟着我?这是要私奔的节奏?
看着女邻居身上的包袱,李南指了指她,又比了个走的手势。
意思是你也要走?
女邻居不说话,重重地点点头。
李南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女邻居,又比了一个走的手势,意思是你跟我一起走?
女邻居的头点得更厉害了,背着包袱来到了他身后,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口袋,递给了李南。
麦子?打开一看,里面都是黄澄澄的麦粒,想必这就是她从为数不多口粮里拿出的“投名状”吧。
李南下意识地看着她的包袱,后者立刻敏感地用力将自己的袋子藏在身后。
跟我一起走吗?李南稍微一思索,大概明白了自家女邻居为什么要出走了。
自己算是洗劫了村长和查,一下子将村里的两位大佬得罪死了,然后白天又打了村里的闲汉,天亮之后,发觉自己已经跑掉的村人们,十有八九会把怒火发泄到村里唯一跟自己有交集的女邻居身上。
至于她一个女孩子会受到怎么样的待遇,那不是的李南能够想象的了。看着自家女邻居的岁数,应该差不多11、12岁的样子,但是古人营养不良,李南也不敢断定对方的岁数。
但是总不会超过十六岁是了,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一个孤女在村里,说不定早就被村长给“分配”掉了。
所以,失去共生关系武力庇护的她选择跟自己一起走?
虽然不知道她是怎么发现李南的行动的,但是不得不说,她的选择是明智的。
自己一跑,想必她会受到的对待应该是极为残酷,不然一个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子的女孩怎么会毅然决然地抛弃了自己生活十几年的家,跟一个见过一两面的怪人逃出村子。
现在怎么办呢?要不——收下她?
能够这么快看清形势,作出推断,然后果断跟自己跑出来的家伙,说明她的脑子还是很聪明的,而且自己也不会当地的土语,也不熟悉地形,带着一个土著也有好处。
而且她一个小女孩,真对自己有歹意,自己也能搞得定她。说不定自己还能从她身上学会当地方言呢?
李南也知道自己在想桃子吃,自己当年在沪上念大学四年,有同学普通话帮着翻译的情况下,自己都没有学会沪语言,自己要花多久,才能从一个不懂普通话、脑子未开化的疑似小姑娘身上学会当地极为拗口的方言?
虽然不懂其他穿越的前辈是如何解决问题的,但是在李南看来,找一个稍微能沟通的土人,让他/她帮忙翻译,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好办法了。
但愿她能看懂自己的大概手势,日后能帮自己跟其他古人翻译就是了。
当年鲁滨逊一个中世纪的人,流落荒岛都能收下并养活一个土人,取名叫星期五,叫教了他英语和度他进了基督教。
自己一个现代人,掌握的知识不知道比他高到哪里去了,没理由让未完全开化的洋鬼——,不,西方人民专美于前吧。
都是落难者,谁还没有个星期五呢?看不起谁呢,老子不仅能教她普通话,还要教她数理化呢。
既然你之前给我送过药,你就叫药娘吧。李南先指了指自己,说了几声南,而后又指着女邻居,慢慢地说出药娘两个字。
“鸟——亮?”连续说了几遍,女邻居才指着自己,笨拙地念出这两个字。
得了,得了,就这样吧,逃命要紧,于是他点点头,把手中的小袋子扔回去,然后指着她,又指了指自己,示意她跟上。
虽然不明白李南为什么不要她进贡的粮食,小姑娘还是背起自己的袋子,跟着李南往前走去。
两人一头扎进了茫茫山林。
这也是李南事先想好的,自己身上背着几十斤的重物,伤还没有完全好,肯定跑不远,沿着路走,说不定就会被追上,哪怕他已经抹除了自己的脚印。
所以,先拿着这些吃的躲进茫茫山林,住一段时间后再离开才是正理。自己好歹看过不少集贝爷,野外生存什么的,应该没有什么吧。
毕竟对于他这种弹幕大神键盘侠来说,看了等于会了是一般操作。
不过,就算是在野地里挣扎求存,他活下去的几率也也应该比在村里大。
我李南就是被野兽吃了,在野外饿死冻死,也不会回到村子去自首!
看到李南从大路拐进了林子里,往半山腰爬去,女邻居似乎明白了他的意图,怯怯地走了上来,拉住了李南的衣角,吚吚呜呜地比划出手势,意思是让李南跟她走。
难道她知道什么可以躲藏的地方?还是她其实古代的少年儿童团,要把自己带进村人的埋伏圈?然后趁自己睡着了去报信?
想了半晌,不觉得村人能做出这种高端战术的李南还是选择相信了药娘,李南点了点头,随即让开了道路,让药娘带路。
一个小时后,看着某处堪称绝佳露营地的地方,李南笑着朝药娘比出了大拇指,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想走了。
果然在古代的恶劣条件下,个人的作用始终有限,唯有抱团才能活下来。看着一脸不安,看着自己的药娘,李南心中突然生出感慨。
这个药娘不会之前早就想过要逃吧,自己莫不是当了他的免费保镖工具人?
那么,他和她之间,很难说是谁庇护了谁。
更难说的是,这一路上,究竟谁才是谁的那个星期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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