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女修真记》第269节

    可紫剑还呆得好好的,一点没事。
    丁一在体内发现了熟悉的,无处不在的乳白色丝线一般的灵气——竟是还未炼化完全的仙灵之气!哪还有不明白的。
    明世境护主,将原本藏得好好的仙灵之气反哺给了他,以至他原本极其难好的伤势竟就这么好了七七八八。
    傅灵佩看着他一会惊讶一会了然的情绪,在那张皮包骨似的脸上一一展现出来,忍不住轻笑了起来。
    “弄明白了?初时我也吓了一跳。”
    “晤。”丁一朝她扬起唇,浑然不知自己如今渗人的模样,还故作俏皮地眨了眨眼,“今次多谢娘子照顾。”
    傅灵佩忍不住移开眼睛,就算她再欢喜他,可也架不住这么一张脸做出这么丰富的表情啊。
    丁一两手撑着起床,只听到骨骼咔啦咔啦作响,他晃了晃因失血过多而有些眩晕的脑袋,这才发觉不对——露出袍子的一双手,瘦得嶙峋,只有一层薄皮紧紧贴着,指骨连经脉都看得分明。
    他连忙施了个水镜术——里面是一个噩梦。
    丁一闭了闭眼,连自己都看不下去。
    “好了,歇息几日罢。”傅灵佩扶着这闭着眼睛就假装自己看不到现实病人,笑嘻嘻地安慰他:“过几天就好了,啊?”
    丁一顺从地躺了下去,顺便还从储物袋里取出个大被子,翻身一滚,便将自己囫囵在了里面,连根头发丝儿都没露出来,声音闷闷的,“别看。”
    有点柔,像是撒娇,又像是气闷。
    “好,好,不看,啊?”傅灵佩拍拍他被子,理解一向美到大的人突然看到自己这副鬼样子,都接受不了。“过几日,就好了。”
    “哦。”
    丁一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在乎容貌的一天——
    可当他卷着被子在里面翻滚摊煎饼之时,心里无数个“卧槽”告诉他,他还是在乎自己的美颜盛世的。
    两世都这般容貌,前世走在街上还经常被搭讪的丁一表示——感觉再也不好了。
    媳妇要抛弃他了。
    媳妇真的要抛弃他了……
    卧槽卧槽卧槽!
    戏多的丁一差点要咬着被角哭了。
    傅灵佩自然不知被子下面是一片惊涛骇浪,在旁边守了一会发觉没动静,便自顾自地打坐,消化起刚刚得来的一丝仙灵力来。
    仙灵力与元婴修士的元力截然不同,极难炼化,傅灵佩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引导,去炼化。
    丁一在被子里闷了一会,很快又睡着了。到底是大伤了元气,精神不济了。只后来醒了以后,发现勤奋的媳妇又在一旁打坐修炼,心里倒是松了一口气——
    这张脸他自己看着都会做噩梦。若是在前世,怕是不用化什么特效妆,便可以直接去拍午夜惊魂了。
    仙灵力的炼化,比傅灵佩想象要花费的时间更多。
    等她醒来,已是十日之后——不过这已经比金丹期那时的炼化快了三四倍了。
    傅灵佩感觉着体内更凝实又增长了不少的修为,满意地笑了笑,看向床头,发现——躺在那的病人不见了。
    掐指算过,竟是虚虚过了十日,外面传来脚步声,
    “你终于醒了。”
    一张脸露了出来,还是瘦,但比起前几日毫无血色的干瘦好得太多了,脸还是惨白,却突然多了丝……弱不禁风的美感来。
    或许丁一自己是不喜欢自己这副弱鸡样的。
    他很快缩回脑袋,整了整身上空荡荡的衣袍,嘟囔了句,见傅灵佩整整衣袍出了来,便转过身去,不让她看见,“此次我失算了,拔除嗜血藤竟然耗了整整一年,你的事,却耽搁了。”
    “无妨。”傅灵佩走到他身后,伸手抱住他,原本都合拢不住的腰身现今瘦了一圈,她完全能拢住,她将脸贴在他背后,轻声道:“无妨。”
    “我们不如在元婴大比前再回去吧。”她接着道,“我来前便与师尊说好,要在外游历几年,大比前再回去,让他帮我将名字报上去。”
    “好。”
    第281章 277.276.1.1
    陆天行在闭关时,突然感到一阵心悸,这心悸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他根本静修不下去。可他所行正到关键处,不得中途停止,便只探手将塌旁的金铃撞响,若有人能见到,必能看出这与客云来客栈中的金玲如出一辙。
    金铃里传来一道毕恭毕敬的声音,正是那日被砸破头的元婴修士。
    “拜见剑尊。”
    “晤,”陆天行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那小子,最近怎么样?”
    “从客云来传来的消息,凌渊……最近一直闭关未出。”
    “哦,是吗?”
    “……那黑石小子呢?”
    “刘真君依然与平常无异,前几日代表归一派去了一趟驭兽宗,谈一桩矿脉的归属权。”
    陆天行突然笑了两声,“如此。”
    “只是……还有一事……”那人有些迟疑,不知道要不要报,若是惹恼了剑尊,怕又是不好过。
    “什么事?”
    “就是,剑尊您的玄孙,他……他去了天元派,与莫语阑一起。”
    “哦?去天元派?为何?”
    陆天行的声音里有一丝危险的意味,让那人冷不丁打了个激灵:“他……他据说是迷恋天元派的静疏真君……”
    陆天行没有回话,半天才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静疏真君,是那小子的未婚妻?”
    “……是,不过两人前些日子在思归城决裂了,此事众所皆知,凌渊他……太风流了些。”
    “……这就有趣了。”陆天行声音半阴不阳,“且由着他吧,总要受些教训,才晓得修为的重要。”一个真人也敢肖想真君,便是他陆天行的孙子,也是痴心妄想了。
    “你之前说莫,莫……谁也去了?是勿柯小子的小徒弟吧?”他对这小辈还有些印象,毕竟在归一派的金丹期里,也是个好苗子。
    “是。”
    “这又为何?我记得玄澈与这人没什么交情。”
    那人尴尬地笑了两声,“……这晚辈不知,大约也是看中了天元派的女修士罢?”
    陆天行嗤了一声,一个二个的,沉迷女色,没出息的。
    声音渐渐歇下去,再无其他的话语传来。
    守候在外的人躬着身站了很久,见金铃彻底安静下来,便又退到一旁,垂头躬立。
    ~~~
    傅灵佩已然在那大阵里呆了整整三日,比之第一次,这绵长的痛苦,又被拉长加重,几乎要超出她能承受的范围。
    血液被剥离,被激发,被组合,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
    丁一在看了那血脉锻融法后,提出了一个词,“返祖。”这所谓的锻融是以兽血,通过玄奥的大阵,激发体内残存的血脉,增强人体在某一方面的能力。比如这天凰血脉对火灵力的亲和力与掌控力。
    修真界皆知,人修虽然因智慧与无尽的创造力存世,对某些特定灵力的掌控却是怎么也比不过天生灵兽,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灵兽修到后期便能化形,与人修热恋结合生下的半兽,通常都是混血失败的产物,如傅云舒这等完美的,便是一次几率低于亿万分之一的成功。而傅灵佩所尝试的激发血脉,理论上并不会失败,实践更是只需扛过重组的痛苦,便能得来一次血脉的增强蜕变。
    可这实践太难熬了。
    傅灵佩已经熬了整整二十日。
    她能听到全身骨骼噼噼啪啪破碎又重新黏合的声音,浑身血液在体内不断地倒冲,逆流,整个内腑像是被巨大的滚轮碾过来碾过去,没有一刻能逃脱。她勉强保持着一点心力上的清醒,鸾凰血在一股神秘的力量下,不断地冲击着她的四肢百骸,霸道无匹。
    “啪嗒——”
    血管在体内破裂,很轻的声音,可傅灵佩听到了,丁一也听到了。他再无法保持淡定,嘴角紧紧抿着崩成了一个僵硬的弧度,看着心爱女子又一次全身往外大量地渗血,白袍染成了血色,他脚不自觉往前进了一步,很快又停住了。
    不,他什么都不能做。
    拳头扣得死紧,掌心的血痂处处,好了又伤,伤了又好,可他完全没注意到。丁一情知若是往前进一步,傅灵佩便会功亏一篑,这不是帮,而是害。
    以爱之名的害。
    丁一从未有一刻,对修真界的法则理解得如此透彻。即便一路可以互相陪伴,可有些路,只能自己走。
    但前一世的认知告诉他,男人该对自己的女人盖起一片天。
    他第一次迷惘了。
    金色法阵的凹槽处,混合了兽血、人血,殿内充斥着极浓的血腥味,金红相间,和着正中央那艳袍白肤,有一种迷离而圣洁的美。
    时光那么长。
    比他拔除嗜血藤还难熬得长,丁一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久得腿脚僵直,久得心覆雪霜,殿内才一阵金光大作。他被刺得眼闭了闭,再睁开,傅灵佩已然躺在了地上,生死不知。
    丁一心窒了窒,这一瞬间竟然不敢向前一步。
    他暗哂了声,果然是关心则乱,脚步由慢到快,迅速跨过满地的浓稠血液,来到卧地的女子身旁。
    傅灵佩惨白着一张脸,艰难地睁开眼——长长的睫毛上,还黏着紫红的血痂,脸上也是星星点点的血点,却衬得白的更白,一双眼似星光般温柔,仿佛在安慰他。
    丁一这才发觉他的手在抖,绽出一抹比哭还能看得笑,“你成功了,是不是?”
    “……是,幸不辱命……”
    傅灵佩咳了一声,被丁一轻轻地搂在怀里,他不敢碰她,只将脑袋放在她发上,眼里竟落了泪——
    他也未曾想到,竟然有一日,会哭成一个傻逼。
    丁一的恐惧被她的手渐渐安抚下来,他搂着她,低沉的嗓子里,有一丝后怕:“我刚刚差一点以为你没撑过去。”
    “傻瓜。”
    傅灵佩笑,嘴角的红色被丁一用袖子轻轻揩去,他低头拥着她,将唇贴了过去。柔软馥郁的唇瓣,热烫的温度,让他感觉到——她真的没事。
    丁一这才觉得心里有一块渐渐暖了过来,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这是傅灵佩第一次见到他这般笑,不带任何嘲讽与阴暗,只有生的快活。
    她也笑了起来。
    丁一抱着她,重新回到了之前休息的房间,傅灵佩软软地靠在他怀里,手脚无力,任他施为。
    体内岩浆似的血液在不断翻滚,这一次的提升已经初步完成,余下的能量残存在身体里,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使血液与骨骼更好地融合,一点一点改造。
    丁一似未察觉到她身体上几乎要将人烤熟的热度,直接上了床榻,靠着墙,帮傅灵佩调整了姿势,直到确保她舒服地窝在他怀里,才捏了捏她柔弱无骨的小手,感怀道,“你这次用的时间,可比上次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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