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是袁绍》第58部分阅读

    玩笑,晃了晃手里的包袱,嬉笑道:“爱妃。抬头看看朕手里拿的什么?”
    “爱妃,朕?这话可不能乱说哦。传出去会被人称作大逆不道的!”甄宓用手里的绣花针撩了下额前的秀发,很认真的说道。
    袁买却把手里的包袱放在了圆桌上,麻利的打开了包袱,里面的玉玺顿时呈现在了甄宓的眼前,“看看,皇帝的玉玺!你还记得那天酒后我与三兄的谈话么?我可是承诺过要册封你做皇后的,现在玉玺已经到了我手里,这或许说明我有皇帝的气数,当然,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所以我准备交给你替我保管!”
    在这封建皇权年代,帝王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高高在上的,玉玺更是神秘之物,乍看见晶莹碧透的玉玺出现的眼前,甄宓几乎惊呆了!
    “呃……你、你真的得到了玉玺?”半张着嘴唇,甄宓几乎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怪不得哥哥说从你的相貌上来看有帝王之相,难道这是真的?”
    袁买爽朗的一笑,把玉玺重新包了,推到了甄宓面前:“三兄自称会相面之术,若是他这样说,十有我有皇帝命哦!要不然,他也不会向我讨国舅的爵位了。不过,玉玺落到了我手中的事情暂时不能声张,所以我特地拿来让你保管。”
    玉玺的重要性甄宓自然明白,袁买已经娶了四个妾氏,有两人诞下了子嗣,而他却依然选择让自己保管这贵重的宝物,可见在他心里最信任的人还是自己。
    甄宓心中顿时一阵难以名状的感激,红着眼睛道:“既然公子这么信任阿宓,我便好生的为你保管这玉玺,玺在人在,玺亡人亡!”
    袁买急忙伸手堵住了甄宓的嘴巴,责怪道:“看你这话说的,玉玺乃是死物,就算丢了也不至于玺亡人亡啊?你若死了,谁陪我洞房花烛啊?嘿嘿……你还是处子之身呢!”
    话音未落,从背后抱住了甄宓,一双大手伸进了亵衣之中,在那一对饱满挺拔的酥胸上一阵鼓捣,直把半推半就的甄宓弄得气喘吁吁,连声求饶:“公子不要胡闹了,再过一会天就亮了,若再耽误时间,这棉衣便缝制不好了!”
    袁买充耳不闻,把脑袋伸进了甄宓的衣衫之中,口舌并用,品尝了一顿美味,直到遭到了甄宓坚决的抵抗,这才恋恋不舍的停止了进攻,起身上了床,钻进了甄宓的锦被之中,小憩了一阵。
    听说袁买要亲征晋北,天亮了之后,贺兰氏抱了五个月的袁训,杜氏抱了还不满月的袁立,一起来给袁买送行。
    蔡琰也有心来与袁买道别,但思前想后,觉得自己无名无分,有什么资格去送别呢?只能放弃了这个念头,一个人在屋里写字作画,心中怏怏不乐。
    五个月的袁训已经可以与人交流了,逗弄他的时候会发出“咿咿呀呀”的笑声,挥舞着小手作为响应。而还不满月的袁立则一直在打盹,虽然杜氏极力想让他和父亲互动一下,奈何这个小家伙的眼皮却总是抬不起来……
    “哎呀,我的阿业越来越可爱了!嗯嗯,‘好运’的脸色也是一天白起一天,胖乎乎的,真不愧是你阿母生的儿子!”
    袁买夹在两个女人之间,转着圈的逗弄着俩儿子,慈祥的父爱溢于言表,直到城外响起了悠扬的号角声,这才意识到该出征了!
    “好了,夫君要走了,我不在河内的日子,你们要好生的照顾两位孩儿!”袁买收了脸上的笑容,正色说道。
    “谨遵夫君之命!”两个女人乖巧的齐声答应,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
    袁买要走的时候,才想起还没有把冯芸娘介绍给她们,当下便派婢女把冯氏唤来,隆重的向自己的几个女人介绍了一番,让她们互相见礼。
    看到甄宓娴熟貌美,贺兰氏高挑婀娜,杜氏风韵迷人,冯芸娘才知道天外有天,心中不敢有骄傲之意,说话的时候极尽谦卑。感情这刺史大人并非不好色啊,而是她的女人一个个的都是极品,这男人挑女人的眼光真是不赖!
    众美女犹如众星簇月一般,把袁买送出了将军府,依依不舍的挥手道别,叮嘱保重之声此起彼伏,莺声燕语一片。
    “诸位夫人回家吧,休要挂念!”
    袁买腰悬冲霄剑,鞍带“万里起云烟”神弓,翻身上马,带着周仓以及百十名侍卫,扬鞭而去。
    城外旌旗招展,刀枪蔽日,一万军队已经在城下列阵,准备北征定襄。昨夜军议完毕之后,王双已经与徐庶带领了三千骑兵,连夜北上。剩下的这一万步卒,由袁买亲自统率,即日北上讨伐黑山贼。
    沮授率领赵云、田畴、梁习、甄尧等一起前来送行,纷纷抱腕道:“恭祝刺史大人旗开得胜,扫荡黑山贼,肃清并州,还百姓之太平!”
    袁买在马上抱腕还礼:“我走之后,河内就委托诸位了。还望大家齐心协力,共保疆土!”
    众文武幕僚一起领命,齐齐拱手作揖:“谨遵刺史大人之命!”
    “呜呜呜……”
    随着一声悠扬的号角响起,一万人马向北进发,张勋率领三千人在前面开路,袁买与周仓督率中军,一路逶迤,径直向北。
    大军行有两日,进入了高都县境内,石韬和马均兄弟一起来拜见袁买,看到矿山的生产已经走上了正轨,袁买便命马均一起随行。自己要利用他的聪明才智,制造霹雳车和连弩等先进武器,绝不能把这样的人才浪费在采煤上,那样实在太暴殄天物了!
    军情紧急,容不得耽误,大军继续前进,袁买和马均一路上并辔而行。
    “马均啊,我构思了一种武器,你看看怎么才能制造出来,没事的时候你好好琢磨一下?”
    袁买双手控缰,把霹雳车的构思对马均描述了一下,告诉他是一种可以抛射石块的攻城利器,力量巨大,可以将三四百斤的大石头发射到百十丈之外,威力强大。
    听了袁买的描述,马均的双眼之中泛出了光芒:“啧啧……刺史大人真是奇才啊,这种武器造出来之后,一定会震惊世人,我这几天一定会好好琢磨一番,让这霹雳车早日问世!”
    “呵呵……我这人是光说不练假把式,要造出霹雳车来,还得靠你马德衡啊!”袁买自嘲的一笑,把重任推到了马均的肩膀上。
    大军继续北上,次日傍晚抵达了上党境内。
    太守牵招前来迎接,并且抽调了两千人的队伍助阵,袁买询问了些许上党的军政情况,辞别牵招,兵锋直指定襄的黑山贼。(。。。)
    第二百二十五章少年将军
    “全军攻城,谁敢后退,立斩无赦!”
    随着张燕的一声令下,蚁群一般的黑山贼向定襄城发动了最猛烈的进攻,六七万大军将城池围的水泄不通,开始进行疯狂的攻城战。
    虽然分拨出了一万人马迎战郝昭,一万人马迎战王凌,又在之前的攻城战中阵亡了一万士卒,但得到了于毒、白绕、雷公、羝根、五鹿、左校等各部四万人马的助阵,攻城的黑山军人数不降反升,围城的人数达到了八万人,几乎十五倍于城头的守军,战况空前惨烈。
    自从黑山军上次攻城之后,定襄连续下了四五天的秋雨,直到前几日,奉命来援的黑山各部才纷纷聚集到了城下,接受张燕的差遣。看着天气逐渐晴朗,张燕便下令全力攻城,争取一举攻破定襄,斩田豫,屠百姓,以报损兵折将之恨!
    鼓声震天,杀声动地。
    号角声一直鸣叫不停歇,城墙上下变成了绞肉场,蚂蚁一般的黑山军士卒在军官的监督下,扛着云梯度过护城河,向着城头攀登前进。迎接这些血肉之躯的是雨点一般的箭矢,还有人头一般大小的滚石,以及粗硕的像柱子一样,在上面钉了铁钉的擂木……
    流矢所到之处,响起“噗噗”的入肉声音,伴随着的是歇斯底里的惨叫,中箭者纷纷落地或者坠入护城河中,或者落到地面上的兵刃上面,再次被搠穿一个血肉模糊的窟窿。鲜血泉水一般涌出,其惨状令人不忍卒睹……
    而被巨大滚石击中的士兵。或者眼冒金星,或者口吐鲜血,眼前一黑,四肢顿时无力,从四五丈的云梯上笔直的坠落到地面,头盔掉落的无影无踪,然后结结实实的落地,脑袋摔在石块或者铁器上。白色的脑浆顿时飞溅……
    一个多时辰的猛攻下来,定襄城下的护城河已经被血水染成了殷红的颜色,城墙下面的尸体一摞摞的堆成了下山,残肢断壁,无头尸体,残缺不全的人头,遍地皆是。这场景恍如修罗屠场一般血腥!
    而城头上的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黑山军人数众多,杀之不尽,有人倒下的同时,也有人靠近了城墙底下,向墙上乱箭还射。躲避不及者纷纷中箭;更有悍不畏死的先登死士登上城墙,和城头的守军展开白刃战,尸体就像割麦子一样,此起彼伏,一片片的倒下!
    从清晨鏖战到中午。黑山贼已经在城下伏尸万人,而城头上的军民也有一千五百多人喋血死亡。随着战争的推移,守城的人数逐渐的减少,已经不足五千余人,箭矢也越来越少,滚石和擂木也稀疏了起来……
    看到城上的防御正在减弱,张燕亲自擂鼓,催促全军竭力攻城,今日誓破定襄,屠尽城中的生灵。
    在张燕的威逼鼓动下,黑山军再鼓余勇,齐声呐喊,又向着城头发起了排山倒海一般的进攻!
    “守住,一定要坚守住,再有几天,河内的援军就到了!”
    田豫全副披挂,一手提剑,一手持着长枪,在城头浴血奋战,竭尽全力的鼓舞着士气。
    “贼人破城后会屠城的,我们来帮太守大人守城!”
    危急时刻,郡丞组织了一支三千余人的老弱队伍登上城墙助阵,有六七十岁的白发老翁,有十三岁的髫龆儿童,更有二三十岁的妇女,一个个拿着能当做武器的东西,狠狠的砸向城下的贼兵。这支队伍战斗力虽然微乎其微,但有胜于无,总算能稍微阻滞一些贼兵的攻势。
    就在黑山贼主力竭力攻打定襄的时候,看到定襄危急的郝昭和王凌两只援军也试着向城下靠拢,争取能够进入城中,帮着守御城池。
    只是被王当和孙轻两员张燕麾下的大将各自阻挡住,己方兵力远远落后,难以突破贼兵的阻击,只能尽力掩杀,与城中的军民遥相呼应。
    王当率领一万人,负责拦截王凌的兵力。虽然贼兵人数多,但纪律混乱,装备落后,面对着三千官兵,堪堪打成平手,双方你进我退,态势胶着,一时之间谁也占不到便宜。
    但对于黑山军来说,能够阻止官兵靠近定襄城下,就是胜利,所以王当并不着急。带了四五十名亲信,立马于一座矮坡上,指挥黑山军列阵阻击官兵。
    袁军阵中央,“王”字大旗迎风招展,王凌立于马上,双眉紧蹙,焦虑不安的望着远处的定襄城,不知守军还能坚持多久?
    “兄长,今日贼兵全力攻打定襄,城池已经岌岌可危,如果短时间内不能击破王当,恐怕田太守危矣!”
    一个骑着枣红马,手提单刃戟,面色清癯,身高七尺八寸,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年校尉,大声的向王凌说道。
    “唉,我也看出来了,张燕今日是豁出去了,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拿下定襄。我也想突破重围,进城增援田豫,只是被王当的人马缠着,一时之间过不去呀!”王凌手抚胡须,一脸忧虑的说道。
    少年手中的单刃戟指了指不远处矮坡上的王当,朗声对王凌说道:“兄长你看,那王当正在破上观战,他把士卒都投入了战场,身边只有四五十名士卒。常言道,擒贼先擒王,请兄长借给我一百骑兵,我从山谷后面绕到王当背后偷袭他!”
    “山谷?”王凌疑惑的问道。
    少年点点头,用兵器指了指一条向西的小山谷,自信满满的道:“这几个夜晚我已经悄悄把路摸透了,顺着这条山谷向西,走七八里路,便有一条向东的岔路,顺着一直走到尽头,便可以绕到王当所在的这个矮坡后面,而且地形还要高一些,发动突然袭击,必然会让王当猝不及防!”
    “既然如此,伯济率兵去吧,可千万要小心,如若偷袭不成,速速撤回,再做计议,千万不可恋战!”
    听了少年的话,王凌点头答应,把麾下的一百骑兵拨给了少年,命他偷袭一下试试。
    少年一声呼哨,手中单刃戟一挥,引领了一百名骑士向西而去,迅速的钻进了山谷之中,消失在苍茫的荒山之中,再也无影无踪。
    王当所在的坡地虽然不高,但也比两军对垒的战场高出一些,因此对面王凌阵中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少年率兵向西进了山谷,也被王当看到了,但他以为是趁机开溜的官兵,因此并没有放在心上。
    王凌军从南面而来,王当由北向南迎战,背后五六里是黑山军的主力,因此王当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把手中的一万兵力悉数的投进了战场,身边只留下了五十六个亲信保护自己。
    反正自己前后都是黑山军,也不怕有什么危险,官兵要想接近自己,首先必须要突破面前的一万兵卒,难不成他们能插翅飞过来?
    少年去了半个时辰后,约莫此刻就要摸到王当后面去了,王凌悄悄传令,让兵卒们且战且退,假装不敌的样子,以麻痹王当的戒备之心。
    果然,看到官兵有败退的迹象,王当露出了笑容,摸着下颌的胡须道:“哈哈……官兵虽然精锐,但兵力不足,又能奈我何?估计再有一顿饭的时间,这支人马就要溃败了!”
    正说话间,侧面忽然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王当急忙扭头查看,顿时惊得魂飞魄散。只见一支百十人的官兵,阵列整齐,马蹄汹涌,正从侧面的高处俯冲了下来,如同疾进的狂飙,来势汹汹,不可抵挡!
    少年将军也不答话,自始至终一言不发,趁着王当和部下惊慌失措的时候,已经率部冲进了他们的阵列之中。
    手起一戟,将王当刺于马下,接着反过兵器,用背面形似月牙的兵刃在王当的颈部切了下去,登时尸首分离,向上一挑,便把王当的头颅拿在了手中!
    “逆贼王当已死,余众还不下马受降?”少年手提王当的首级,威风凛凛的大声叱喝。
    主将既死,这五六十人惊魂失魄,就像无头苍蝇一般乱窜,被官军斩杀了一多半,只有十几骑仓惶向北逃窜,寻找主力大军,报告王当的死讯去了。
    “拿起敌人的号角,鸣号收兵!”
    少年将王当的首级悬挂于马前,挥手亲自砍断了黑山旗和“王”字大旗,然后命令士卒吹响收兵的号角。
    黑山贼正在与官兵鏖战,身后忽然大乱,将旗被砍,又响起了收兵的号角声,顿时惊慌失措,不知道背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些贼兵本来就是乌合之众,没有什么军纪,顿时乱做一团,近万人纷纷溃走,慌乱之下自相践踏,踩死了几百人。王凌趁机掩杀,砍瓜切菜一般收割人头,不大会功夫就斩杀了两千多黑山贼兵,跑的慢的纷纷跪地求饶,大约千余人左右的样子。
    王凌正想接受这些贼兵的投诚,少年将军已经策马下了山坡,高声提醒道:“兄长,这些人只是无奈之下的假降,并非真心。我军兵力微弱,约束不住他们,黑山贼主力就在不远的城下,稍后他们便会溜回去投靠主力,趁着这些贼兵被俘没有抵抗之力,应当斩草除根,全部诛杀干净,消灭黑山贼的有生力量!”(。。。)
    第二百二十六章全城死战血染定襄
    击溃了王当的人马,摆在王凌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杀向定襄城下,与黑山军激战,或者延缓贼兵的猛攻,或者冲开一条血路进城,协助田豫守御城池。第二就是向北进军,与郝昭前后夹攻,击溃孙轻所部,再共同援救田豫。
    驻马远眺城头的激战,守军渐有不支的迹象,王凌略作思忖,下令道:“全军向定襄城下进军,誓死冲开一条血路,进城帮助田太守固守城池,等待刺史大人来援!”
    王凌的话音刚落,就被少年将军所阻止:“兄长不可,若是黑山贼舍了城池,反过来围困我们,弄不好会全军覆没!”
    少年的话王凌也不是没有考虑,可是看城头的情形,守军最多也就只能坚持到傍晚,再迟了只怕定襄不保。故此,王凌才选择铤而走险,打算强行突围进城,再登上城墙,协助田豫守城,等待河内的援军。
    看到王凌犹豫不决,少年继续分析形势:“兄长心忧城内的百姓,淮感同身受。可是我军仅有不足三千,而黑山贼多达七八万人,倘若我军向城下进军,黑山贼停止攻城,全力围剿我们;纵算我军精锐,贼兵乃是乌合之众,但众寡悬殊,陷入重围之中,恐怕难逃全军覆没的结果!倘若我军被灭,不但不能解定襄之围,还会重挫城内守军的士气,让他们丧失斗志,继而陷落城池!”
    少年说着话从路边的小树上折断了两根树枝,用力从中间掰了一下。继续侃侃而谈:“我军譬如这树枝,若是和郝伯道的人马合并起来。贼兵要想剿灭我们就不是这么容易了……”
    然后又把两根树枝分开,从中间一折而断:“若是我们与郝伯道各自为战,便如这被分开了的树枝一样,将会被敌人轻易的击败!”
    王凌听后点点头,心悦诚服的道:“我明白了,若是我军独自向前,困难重重;若是与郝昭合并,便会壮大自己的力量。增加胜算。伯济你虽然年轻,但用兵之道却胜我十倍,兄长自叹不如啊!我妹妹选你做婿,真是没有选错人!”
    “兄长抬举淮了,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想兄长是因为心忧城内的百姓,所以才拿不定主意!”少年将军拱手谦虚了一句。继续说道:“唯今之计,我军只有与郝昭合兵一处,先击破孙轻所部,再共同杀到城下从背后袭击贼兵。这样既能化解贼兵的攻城之势,我们又可以全身而退,舍此之外。再无取胜之道,除非河内的援军在天黑之前赶到!”
    “既然如此,只好寄望田豫能固守城池,坚持到我们与郝昭合兵之后,再来救援他们了!”
    王凌仰天叹息一声。祈祷老天能庇佑城内的军民再坚持半天,以待援兵。然后提刀向北。引领着麾下的人马与郝昭会合去了。
    定襄城下人喊马嘶,黑山的帅旗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双方鏖战了大半天,太阳已经西斜。
    张燕听说王凌的人马击溃了王当部,并且阵斩了王当,心中颇感惊讶,这王当跟随自己南征北战十几年,也算是久经沙场了,以一万人抵挡三千官兵,打输了并不可耻,让人意外的是竟然把命丢了!
    “嘶……这王凌真是个将才呐!”
    这位叱咤太行的大头目按捺不住心头的惊讶,倒吸了一口凉气。只是让张燕想不到的是,斩王当并非王凌的功劳,而是另外一位少年将军谋划的。
    说起来,这新任的并州刺史手下真是人才辈出,田豫的守城能力已经让黑山贼吃足了苦头,以十几倍的兵力围城攻打了十天左右,搭上了两三万多人命,并不高大的定襄城仍然屹立不倒。
    而现在又冒出了一个王凌,凭借三千人的兵力就轻易击溃了王当的一万人,并且阵斩王当,此人用兵能力实在让人畏惧!
    “啧啧……这还只是袁买留下看家的将领,本事已经如此出色,想必跟着他去与曹操对决的武将能力更加出众吧?若是他全力征讨我们黑山军,只怕这太行山没法呆了呢?”张燕双眉紧蹙,手抚胡须,一脸焦虑的在心中思忖。
    就在这时,张燕派出去刺探王凌军动向的斥候快马来报,“禀昭烈将军,袁军攻破了王当将军之后,并没有向城下开来,而是北上奔着白狼山方向去了!”
    张燕纵横太行山多年,叱咤风云一时,大小战役历经数百战,对于王凌军的动向一眼便可以洞悉,回顾左右道:“王凌这是想到北面二十里左右的白狼山与郝昭会合,然后一同来救援田豫。或者前后夹攻,击破孙轻;或者逼迫我们分兵援助,分散我们攻城的兵力……”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是否要去援助孙轻?我俩关系不错,要派人支援的话,就让俺于毒去吧!”
    虽然已经是八月深秋,但贼枭于毒仍然着黑黝黝的胸膛,虬结的肌肉一览无余,听了张燕的话,大声嚷嚷。
    张燕目光如炬,冷哼了一声:“哼,战场之上应该占据主动,岂可任由敌人牵着鼻子走?王凌想让我分兵援救孙轻,我偏偏不出兵!”
    说着话,扫了一眼传令的斥候,厉声道:“传我军令给孙轻,让他拼死拖住郝昭和王凌,那怕战至最后一人,也要在破城之前拖住郝、王二人的兵马!”
    “诺!”
    斥候答应一声,打马离去,马蹄在黄土地上卷起一溜烟尘。
    张燕再次扫了一眼身边的众将领,下令道:“全军拼死攻城,在夕阳落山之前,一定要攻破定襄!先登上城头,站稳脚跟者赏黄金百两,加将军封号!”
    随着张燕一声令下,立刻有十几骑传令兵打着帅旗,绕着定襄城高声悬赏:“张昭烈有令,先登城者赏黄金百两,加将军封号!畏缩不前,贪生怕死者,立斩无赦!”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传令兵的鼓动下,伴随震天动地的隆隆鼓声,在凄凉悠扬的号角助威声中,六万多黑山贼再次向着定襄城墙发起了潮水一般的攻击。
    一天的恶战下来,城头的军民已经阵亡了两千多人,只剩下不到四千疲惫的军卒,以及两千多士族的仆人和平民百姓,再加上两千多老弱妇孺,对城下的抵抗就像灯灭油枯的火苗,越来越微弱……
    更加要命的是城上防御物品越来越少,初始的时候,城内有二十万支箭支,但连续多日的坚守,已经剩下不到四万支弩箭,滚石和擂木更是所剩无几。
    无奈之下,没有兵器的民夫只能从墙上揭下瓦片,推倒墙壁,用砖头、瓦片、残垣断壁来击打城下的敌人,老弱妇孺更是用家里的锅碗瓢盆来砸城下的贼兵,定襄城已经只剩下最后的一口气……
    “我砸死你们这些贼兵!”
    一个扎着髫角的十二岁儿童,拿着手里的瓷碗,狠狠的砸向登城的士兵。他的名字叫张二狗,是守城的军民中年龄最小的。
    扔下的瓷碗砸中了城下的一个士兵,可惜小孩的力气终究太小,再加上士兵头戴铁盔,瓷碗摔的粉碎,也没有伤到士兵。
    “你这娃儿自己找死!”
    士兵大怒,嘴里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拈弓搭箭,朝着城头的张二狗射出了一箭。
    “噗”的一声,箭支一下子贯穿了孩童的胸膛,鲜血迅速的染红了二狗的衣衫,正是花季的少年身体顿时绵软无力,仰头向后倒去……
    “二狗!”
    张二狗的爷爷今年六十九岁,是守城军中中年龄最大的。看到孙子喋血倒下,满头白发的老人忍不住老泪纵横,颤巍巍的嘶吼一声,从地上摸起一把朴刀,迎着爬上城头的一个悍卒扑了上去……
    率先登城的死士,哪个不是精悍的亡命之徒?又岂是满头白发的老翁可以相提并论?
    “老家伙,自己找死!”
    一个身高八尺,满面虬髯,虎背熊腰的的军候手提红缨枪,向前一枪刺出,便如毒蛇一般戳进了老人的身体,自前胸入后背出;老人惨叫都没来的及发出,便不甘心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哈哈……痛快!”
    虬髯悍卒笑的面目狰狞,手中长枪用力,将老人的尸体挑了起来,恶狠狠的向城下的护城河中抛去,“老家伙,不在家里看孩子,自己来找死,怪不得爷爷!”
    “狗贼,纳命来!”
    看到不遗余力帮着守城的一老一少喋血城头,田豫的眼中喷射着灼人的火苗,手中的佩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的劈向了这个得意的悍卒。
    刀是百炼精钢所铸,兵刃锋利的可吹毛短发,这一刀包含了整个定襄军民的愤怒,这一斩,力量何止千斤!
    只听发出“咄……噗……”的一声,这名适才还凶神恶煞一般的悍卒被从头顶硬生生的分成了两段。
    头盔被劈成了两块,从头顶中间切下,将颈部劈成两段,又切断了上身所有的骨骼,一直从阴部避开,将整个身体分成了两段
    鲜血“砰”的一下,像炸开的烟花一样,洒满了城头!
    ps:残酷的攻城战,热血了吗?咬牙切齿了吗?让复仇来的更猛烈一下吧,下一章稍后送上,顺便求个月票啊!(。。。)
    第二百二十七章出奇制胜
    田豫这一刀,生生的把第一个登上城墙的悍卒劈成了两段,周围的人无不为之震撼,一个个睁大了眼睛摒住了呼吸,生怕下一刀就会劈到自己头上一样。冰火中文
    一时之间,城墙上鸦雀无声。
    一架云梯,高有五丈,从墙角下靠到了城墙上,此刻正有十几名兵卒头顶盾牌,提着钢刀,像爬树的蚂蚁一样向上攀登,最顶端的几人却被田豫生劈悍卒的壮举所震撼,一时间忘了行动,呆呆的望着向城下坠落的两段血尸……
    “嗬吼……”
    田豫一声呐喊,将佩刀别在腰间,跨前一步,双手抓住了云梯,用尽全身之力,将云梯从墙头上甩了出去,正顺着梯子向城头上攀爬的士卒顿时像下锅的饺子一样,“噼里啪啦”的向地面掉落……
    有人掉进了护城河,被水呛的晕死了过去;有人坠落地面,摔得筋骨断裂,惨叫连天;也有人不幸落到了兵器上,被锋利的刀刃刺破了身体;一命呜呼;更有甚者,头下脚上,在坠落过程中丢掉了头盔,脑袋一下子撞到了坚硬的地面上,摔得白花花的脑浆溅了一地……
    田豫盛怒之下的大爆发,极大的鼓舞了南城门的军心士气,众军民齐齐发一声喊,人人争先,各个拼死,将爬上了城头的黑山贼兵撵了下去。
    定襄城中毕竟只有一个田豫,但却有四面城墙。南门虽然打退了贼兵的一波猛攻,但其他三个城门却已经岌岌可危。定襄已经是危在旦夕!
    就在这时,裨将丁盛领了十几名亲兵。从东门赶到了南门,拉住田豫的胳膊道:“太守,贼兵势大,恐怕定襄是守不住了,咱们突围吧?末将前面带路,太守随后!”
    听了丁盛的话,田豫勃然大怒,须发皆张。怒叱道:“众乡亲舍生忘死,助我守城。年幼者如张二狗,年长者如二狗爷爷,一个个喋血城头。众百姓犹在死战,我田豫身为太守,岂能丢下百姓逃生?我若离去,全称生灵尽皆涂炭矣!”
    看着田豫咬牙切齿的模样。丁盛羞愧的低下头辩解道:“我……我也是为了太守大人好!”
    “还敢狡辩?我再三下令,城在人在,城亡人亡!你身为将军,不在城头死战,却领着兵卒四处乱窜,动摇军心。谁来守城?如此贪生怕死,留你何用?”
    话音未落,刀光一闪,丁盛的一颗人头已经落地。
    田豫手提钢刀,立于城头。任凭秋风吹拂自己的乱发,悲愤的喊道:“众军士听令。丁盛已经随我多年,却贪生怕死,我已经将他就地斩首。哪个若敢临阵脱逃,便是这般下场!今日城在人在,城亡人亡,大伙儿并力杀贼,杀得一个不赔本,杀得一双赚一个。若是能击退贼兵的这次攻城,河内的援兵明日即可赶到,众乡亲们便可以活命!”
    “城在人在,城亡人亡,誓与定襄共存亡!”
    听了田豫的鼓动,城头上七八千军卒民夫,老弱妇孺齐声呐喊,再次鼓起勇气,拼命的阻挡着黑山贼的猛攻,城墙上的白刃战再次陷入了胶着状态。
    血红的夕阳逐渐西沉,天色慢慢的暗了下来。
    张燕立于帅旗之下,远眺城头的争夺,只见黑山军一次次的眼看着就要得手,却总能被田豫鼓动起士气,把登上城头的先登死士赶下城去,不由抚须赞叹道:“好一个田豫,在蛊惑人心这方面的确有一套!不过,再有两轮冲锋,即可破城,我看你又能坚守多久?”
    “报……”
    一名斥候拉着长腔,飞驰着骏马,从南面而来。
    “何事?”张燕目不转睛的盯着城头,一手挽着缰绳,一手提着马鞭,一副稳如泰山的模样,沉声喝问。
    斥候勒马禀报:“回昭烈将军的话,从南面来了一支骑兵,打着我们黑山军的旗号,正由远及近,迅速的向我们靠拢,请将军速做决断!”
    “骑兵?哪里来的?”张燕一脸疑惑的自言自语。
    旁边的于毒插嘴道:“该来的差不多都来了,这支骑兵是不是苦蝤的援兵?”
    张燕双目紧锁,低声道:“苦蝤麾下是有一支两千多的人马,但他一向舍不得派上战场,这次攻城,用不到骑兵,难道他会派遣骑兵来助战?”
    马鞭一挥,下令道:“于毒,率你的人马去看看,来的到底是哪个部落的援兵?”
    “晓得嘞!”
    于毒答应一声,招呼部下道:“小的们,跟着本渠帅去南面看看,来的到底是哪个部落?他娘的简直不把昭烈将军的话放在眼里,咱们在城下死战了这几日,这伙狗日的现在才到,真他娘的混账!”
    随着于毒的一声呼哨,一直在后面护卫张燕的三千人马逶迤向南,跟随着于毒向南而去。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于毒就率领麾下的黑山军与迎面而来的骑兵相遇。
    “喂……对面的兄弟暂时停一下,张昭烈让我来问问,来的是哪个部落?他娘的为什么来的这么迟,简直不把昭烈将军放在眼里嘛!以后还想在太行山上混吗?”
    于毒立马横刀,大声的冲着对面嚷嚷,沙哑的嗓子声色荏苒。
    来的这支骑兵不是别人,正是王双和徐庶率领的从河内赶来的援兵。
    从河内到定襄七百里路,这支三千人的骑兵一路上快马加鞭的赶路,但秋雨连绵,因此走了四五日才来到了定襄城下。
    途径阳曲之时,徐庶向王双献计,命令兵卒们在夜间赶制多面黑山军的旗帜,到时候鱼目混珠,向黑山贼发动突袭。
    进入了定襄境内之后,听探子回报说贼兵攻城甚急,徐庶下令全军在甲胄外面穿上百姓衣装,打着黑山旗号,尽量的骗过黑山军侦骑的刺探。
    黑山军本来就是乌合之众,没有统一的服装,军卒们穿的乱七八糟;王双的人马在外面裹上了普通衣衫之后,打着黑山旗号,一路向着定襄进军,果然成功的骗过了黑山贼的侦骑,让他们以为来的是同伙,并把这个消息报告给了张燕。直到于毒的人马和这支官兵迎面相遇,还不知道这支骑兵从何而来?
    王双一骑当先,引领着队伍向前狂奔。所有人也不答话,径直策马冲锋,杀向于毒的队伍,三千铁骑,卷起漫天的尘土。
    “喂……难道尔等听不见老子的话么?”
    看到对方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于毒有些慌神了。自己身后的队伍全部是步卒,倘若被这支骑兵冲了进来,光纵马踩踏,也够自己喝一壶的!
    “他娘的?难道是官兵伪装的?”
    于毒似乎有所醒悟,下令道:“摆拒马枪,放鹿角、荆棘!”
    只可惜于毒察觉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当先的白羽骑已经和黑山贼相距不过五十丈。
    “全军放箭,给我狠狠的射!”王双手中虎啸大刀一挥,高声下令。
    白羽骑在纵马飞驰之中丝毫不停歇,纷纷拈弓搭箭在马上骑射,伴随着“嗖嗖”的响声,箭矢如同暴雨一般向着黑山贼倾洒了下来……
    随着漫天的箭雨,黑山军如同麦浪一般纷纷倒下。
    距离如此之近,这特制的弓箭威力又远胜一般的弓弩,白羽骑的箭矢几乎例无虚发,一波箭雨射过,倒下了一千多黑山贼,就连渠帅于毒也中了两箭,一箭射中了肩膀,一箭射中而来臀部……
    “不得了啦,官兵来啦!”
    一个照面过去,官兵几乎没有折损一骑,就射杀了一千多黑山军,只把于毒的人马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丢盔弃甲,回头逃命。于毒阻止不住,也只好跟在后面向主力所在的地方靠拢。
    “追袭!”
    王双一马当先,提刀向前。雪里红如同风驰电掣一般冲进了溃败的黑山贼之中,手起刀落,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杀的人头乱滚。
    白羽骑的骑射能力已经日臻化境,一边追袭步兵,一边在马上驰射,弓弦响处,必有贼兵被射倒,惨叫之声此起彼伏。
    王双在贼兵之中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马前无一合之敌,片刻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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