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是袁绍》第24部分阅读

    “呼呼……吼吼……荷荷……”
    伴随着匈奴人的尖叫,一个满脸胡子的匈奴兵从人群里拖出了一个走的稍微慢一些的妇女,看上去大约二十六七岁的样子,脸上有些污垢,看不清容貌,但身材却很丰腴……
    “哇呼叽里呱啦阿依迷西呢个啦!”
    匈奴士兵发出一声鬼叫般的吼叫,翻身下马,双手抓住妇女的脚踝,毫不留情的倒拖到了路边。在他后面以及前面的匈奴同伴,立刻发出一连串的鬼叫,为之助威喝彩……
    “畜生,放开我!”
    妇女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想要反抗。但面对着身高马大的蛮夷,却是徒劳无功,被两个大嘴巴抽在脸上,血迹顿时顺着嘴角溢出……
    “哇哈哈……”
    匈奴人发出一声y笑,“哧啦”一声,把妇女的粗布上衣撕裂开来,顿时露出了两个白花花的nai子,蛮夷荡笑着扑了上去,一阵上下其手,又摸又啃。
    “畜生,我和你拼了!”
    汉人妇女奋力的挣扎,想要推开匈奴蛮夷,哪里又推得动?便用双脚去踹对方,却被蛮夷坏笑着抓住了脚踝,用力一扯裤子,整个人便赤裸在了眼前。
    “吼吼……”
    匈奴蛮夷泰山压顶一般把妇女压在身下,蛮横粗暴的分开了妇女的两条腿,由于过于用力,甚至能听到汉人妇女骨骼发出“咔嚓”的声音,剧痛让妇女发出一声悲惨的尖叫,换来的却是马队上匈武士更加猖狂的笑声和尖叫,以及口哨……
    魁梧的匈奴士卒脱掉裤子,趴在半昏迷的女人身上一阵耸动,等兽yu发泄完毕之后,得意的长舒一口气,系好裤腰带,然后摸起了身边的匈奴短剑,毫不留情的从妇女的下体刺了进去,自心脏部位透出,然后再一挥刀,把头颅砍了下来。最后走在到马前,把血淋淋的脑袋挂在了马脖子上,翻身上马,进入了马队……
    对于他们来说,劫掠回来的妇女已经足够多,只要不是国sè天香的绝世之sè,随时都可以杀掉,头颅就是他们的军功章。
    “所有骑兵跟我出城,迎击这支蛮夷,杀胡虏,救回百姓!”张嘈敕13哉牛蔚▂u裂,摸过虎头金枪,大声的下令。
    在我汉家河土之上,岂容蛮夷猖獗,欺我中华无人也?便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又有何惜?(。)
    第九十七章上党突围战
    上党东门城开。张合胯下白马,手中虎头金枪,一马当先杀了出来。在他身后两千骑兵chao水一般涌出。
    匈奴人并没有贴着城墙包围上党城池,而是后退了三里左右扎下营寨,和上党城遥遥相望。每天他们也不到城下挑战,只是出动两万左右的骑兵在四个城门附近游弋,另外派出十支左右的小股骑兵四处劫掠。然后再把劫掠到的物资和妇孺大摇大摆的押进营寨,并且百般侮辱俘虏,为的就是激怒城中的守军,逼他们出城决战。
    张合明知道这是匈奴人的激将之发,但匹夫一怒,何惧一死?身为将军,岂能在城头上坐看同胞被蛮夷屠戮而无动于衷?若是那样,又怎配的上武将二字?
    更何况,匈奴骑兵数量虽多,马匹虽然优良,但也有弱点;他们的冶炼技术落后,造出来的兵器远不及汉军锋利坚韧,他们的战马甲胄全是皮甲,很少有青铜甲和铁甲,而且他们的战术以游击为主,缺少纪律,经常各自为战;冲锋则一窝蜂的冲上来,后退的时候则chao水般退去。
    众寡悬殊,要想打赢绝无不可能,但是冲开一条血路,杀散这只掳掠的队伍却是不难。所以张合才决定率骑兵出击,放生了被俘的百姓之后也不用回城了,直管向东,过壶关奔邺城求救兵就是了。
    看到上党城开,一支骑兵冲杀了出来,匈奴人知道汉人中计,开始准备围剿。
    正在东门游弋的三千匈奴骑兵隶属于右大当户脱雷,看到汉军开城门冲了出来,顿时兴奋不已,用匈奴语言大声下令:“塔烈率部正面迎击,穆赤率军两面夹攻,本大当户在后面接应,务必要全歼这支汉人骑兵!”
    塔烈和穆赤均是千长,千长是匈奴军队中的初级武将官职,掌管骑兵一千人,地位相当于汉军中的校尉。得到了脱雷的命令,两人立刻率部迎击,塔烈挥刀冲锋在前,引领着一千名骑士从正面阻击冲出来的汉军。穆赤则兵分两路,从两面包夹汉骑。
    匈奴人的马匹高大,速度快,冲击力强,正面对冲能够占上风,因此毫不畏惧和汉骑的正面冲锋,塔烈手持匈奴特有的长柄弯刀,冲锋在前,嘴里狂吼道:“无知汉人,快快下马受死,大汗天兵至此,安敢反抗!”
    张合一马当先,手中虎头枪一招,下令道:“轻骑兵两面分开,重骑兵冲锋!”
    汉骑从城内出来之后列成五队向前冲锋。每一列四百骑,最前面的是轻骑兵,八百重骑兵隐藏在轻骑兵的后面。随着张合一声令下,第一排的轻骑兵犹如波浪一般分开,像个“八”字一样向两面张开,迎击从两翼冲了过来的穆赤所部。
    轻骑兵闪开之后,第二排的重甲骑便露了出来,依然是四百人一列,骑士和马匹全部被乌黑的铁甲包裹。每名骑士手中持有一根长枪,另外配有一把砍刀,长枪远刺,砍刀肉搏,这是主将张合教给他们的战法,和数量相等的骑兵对冲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落过下风。
    “冲!杀胡虏!”
    张合一马当先,两腿在胯下白马腹部一夹,当先冲锋,瞬间就和匈奴的骑兵纠缠在一起。身后的重甲骑黑压压的扑了上来,犹如乌云压城一般。
    匈奴千长塔烈挥舞长柄弯刀在前,正好与张合对面撞在一起,双方更不搭话,厮杀在一起。张合长枪如毒蛇一般飞舞,塔烈猝不及防被一枪刺中咽喉,挑翻马下!
    将领须臾之间被秒杀,匈奴骑兵大乱。再加上汉军的重甲骑威力巨大,双方对冲,匈奴马没有甲胄护体,不少被撞伤,发出嘶鸣之声,人立而起,将马上的士卒掀落马下,转瞬就被汹涌而至的铁蹄踏为肉泥。
    双方一个冲锋下来,塔烈部抵挡不住,折损了三百多人,余部溃散。而汉骑也折了百十骑。张合一马当先,引领着骑兵向前冲去,并没有扑向正面的右大当户脱雷部落,而是向南拨转马头,向着那六七百人的掳掠队伍冲了过去。张合出城的目的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厮杀!
    如果是同等数量的骑兵交锋,甚至是两倍于己的匈奴军,张合都有信心战而胜之,但是在上党城下的匈奴骑兵可是有五万,二十五倍于己,倘若被包围了,恐怕只有覆灭一条路可走!
    “鸣号,追袭!”脱雷骑着一匹红sè的高头大马,手中的弯刀一挥,朝部曲下令。
    号角起,便是求援信号,正在南门和北门游弋的六千匈奴骑兵立刻跳转马头,朝着东方杀奔了过来,以求和脱雷部落联合,围歼这支冲出来的汉军。
    就在南门、北门、东门的匈奴骑兵纷纷朝着汉骑扑来的时候,匈奴营门大开,左贤王呼厨泉亲自率领六千重骑兵出营,前来助阵,寄望于凭借着优势兵力围歼汉骑。
    张合非有勇无谋的武夫,此番出城,知道必然面对十倍于己的围攻,要想再杀进城去,必然千难万难;因此并没有打算再进城,准备突围东去,回邺城借兵。天知道高干的并州兵何时才能到来?而雁门路途遥远,麴义和袁买的队伍恐怕也一时也指望不上,只能先去邺城借兵了。
    “重甲骑断后,轻骑兵向前,冲散掳掠的蛮夷,放百姓逃生!”张合手中长枪一挥,再次下令。
    八百重甲骑得了命令,再次按照轻骑兵的方式分开,变成两股,回头狙击追上来的匈奴兵。chao水般涌上来的匈奴骑兵顿时像撞在岩石上的海浪一般,止住了奔腾。双方呐喊着绞杀在一起,血肉横飞,人头乱滚,厮杀声震天动地,直卷的烟尘滚滚,遮天蔽ri。
    就在重甲骑挡住了后面的追兵之时,张合率领着一千多轻骑兵径直迎着掳掠的队伍冲了上去,一阵疯狂的砍杀。怀着对蛮夷的仇恨,带着为同胞复仇的怒火,一千多骑兵人人奋勇,个个争先,长枪乱刺,大刀乱砍,杀的这六七百人的劫掠队伍溃不成军,四散奔逃。
    负责四处劫掠的匈奴兵本来就是匈奴军中战斗力最弱的队伍,被张合所部全力冲杀一番,死伤了三百多人,余下的四散奔逃,向着本方大营溃逃,再也无心恋战。
    一名匈奴百夫长提斧头且战且走,正好从张合身边擦过,一眼便认出这厮就是方才侮辱汉人妇女的恶魔,张合怎会放他离开?
    “狗贼哪里走?辱我妇孺,还想活着离开么?纳命来!”
    喝声犹如雷霆,长枪疾如闪电。只是一枪便将这蛮夷搠了个透明窟窿,虎头金枪自前胸入,后背出,血水顿时染红了枪头。
    “去吧,化为粉齑!”
    张合一声厉喝,双臂猛地向上一挑,便把这还未咽气的匈奴恶棍挑在了空中,然后狠狠的向着地上摔下……
    黑压压的铁蹄席卷而过,轰隆隆之声震天动地。不久前还穷凶极恶,张牙舞爪的恶徒登时化作一滩模糊的血肉,从世间灰飞烟灭,不复存在。
    “救难民!”
    张合一声令下,亲自拔剑砍断绑缚着百姓的绳索,身后的士兵纷纷效仿,用手里的刀枪砍断了绳索,放这一千多妇孺逃生。
    “我军会拖住蛮夷,尔等速往东南方向逃生,万万不要停留!”张合手提长枪,勒马朝着难民大喊。
    一千多妇孺幼童绝处逢生,也顾不上道谢,纷纷向着东南方向逃命而去,乱世人命贱如草芥,她们的生死就像一只蚊虫在世界上消失一般,无声无息,没有人会怜悯她们,没有人会同情,她们,要想活下去,必须学会逃生!
    重甲骑拼死阻挡后面冲上来的胡骑,放百姓逃生。匈奴骑兵越来越多,交锋处犹如绞肉机一般,每一瞬间都有战马匍匐在地,每一刻都有人被刺下马来,或者被乱刀分尸,或者被马蹄踏为肉泥。
    汉军重甲骑比起匈奴兵来,劣势在于甲胄沉重,奔跑速度较为缓慢,优势在于全身铁甲,不怕肉搏,因此虽然面对于三四倍于己的匈奴骑兵,也没有吃太大的亏。在折损了一百多骑的时候,也砍杀了近三百名匈奴轻骑兵。
    远处烟尘滚滚,蹄声加重,显然是匈奴重骑兵来到。领头的匈奴千长大声喝道:“前面的轻骑兵散开,由呼厨泉大王麾下的重甲骑来冲阵!”
    张合看着百姓已经逐渐逃得远了,方才放心,长枪一招,喝一声:“儿郎们,跟我走,朝邺城方向撤退!”
    随着张合一声令下,汉骑开始退后,轻骑兵在前,重甲骑断后,且战且走。由于军纪森严,有重甲护住身体和马匹,匈奴兵一时之间也冲不散汉军的阵型,只能在后面吊着厮杀。
    向东奔逃了六七里路,转过一个山头,忽然匈奴号角长鸣,从四面八方涌出一支匈奴骑兵,大约五千骑左右的样子,为首的正是匈奴右贤王去卑,勒马横枪,猖狂的笑道:“汉人中我埋伏也,早在此等候多时!”(。)
    第九十八章解围
    ps:前面提到了“大戟士”,其实这是由张合创造的一支部队,而不是麴义的,麴义的jg锐部队叫做“先登死士”。当时没注意查资料,不小心弄混了,已经做出了修改,不影响。不好意思啊!
    后面有匈奴左贤王呼厨泉的六千重甲骑,另外还有接近一万的轻骑兵呼啸着掩杀而来,卷起漫天尘土。前方有右贤王去卑的五千弓骑兵拦路,形势严峻的实在出乎张合的预料之外。
    “匈奴人之前不善用计,今番居然学会了设伏,实在出乎预料呐!”
    张合立马横枪,倒吸一口冷气。本以为匈奴军抓汉人百姓的目的只是为了引诱城中的军队出来野战,没想到他们竟然洞穿了自己的计划,提前在去邺城的路上预设了伏兵。
    “将士们,前有堵截,后有伏兵,唯有死战突围一条活路,全军随我冲锋!”
    别无他路,唯有硬着头皮冲开匈奴人的拦截,才能从两面的合围之中杀开一条血路。张合手中长枪一招,匹马当先,向着拦路的人匈奴骑兵阵中冲去。
    右贤王去卑手下的这支骑兵主要力量是弓骑兵。所谓“弓骑”,就是指的能在马上骑shè的兵卒。这个时期还只有单边马镫,汉人要想实现骑shè,难度不小,只有骑兵中的佼佼者才能做到。而匈奴人自幼就在马背上摸爬滚打,骑术jg湛,能做到骑shè的大有人在,因此在他们的骑兵中有大量的弓骑兵存在。
    看到汉骑拼命的冲上来,准备强行突围。去卑一声令下,匈奴弓骑兵乱箭齐发,一时间弓弦乱响,箭雨纷飞,张合的骑兵还没有冲到他们的面前已经被shè下了一百多人。
    纷飞的箭雨逼迫的汉骑减缓了速度,很多马匹被乱箭shè中,人立而起,人仰马翻,狼狈不堪,汉军形势危急。
    危急关头,去卑的队伍后面突然大乱了起来,一支汉军杀到,飘扬着“郝”字大旗,正是从雁门昼夜兼程前来驰援的队伍,先锋郝昭统率的五千jg锐步兵,另外还有以黑山贼身份归降的眭固所部。
    “杀胡虏,解上党之围!”郝昭立马横枪,指挥着士兵们向北夹在中间的去卑部落发动进攻。
    去卑的部下初始并没有把这支步兵放在眼里,大约两千人调转马头,收起弓弩,换上匈奴弯刀,准备发动冲锋,收割大好人头。
    在骑兵面前,步兵的劣势很大,以步兵对骑兵,就算是五比一的比列,也很难占到便宜,更何况几乎是一比一的比例了,所以,匈奴人觉得这股突然杀到的汉军步兵,纯属来上门送死的。
    但真正交上手之后,匈奴人才发现过于轻敌了。
    这支步兵的战斗力十足,作战方法独特,匈奴人纵马冲过来的时候,他们并不急于出手,而是躲在木盾之下,以防匈奴弓骑兵在马上驰shè。直到匈奴军的马匹越来越近,只有几十步距离的时候,突然一起呐喊着从木盾下面杀了出来,手中皆持强弩,朝着马上的匈奴人发动爆shè……
    但见弓弩雷发,所中必倒,冲上来的匈奴骑兵被一片一片的shè倒,仿佛被狂风吹倒的麦浪一般,顷刻间就有五百多匈奴骑兵被shè下马来,人喊马嘶,阵型大乱。
    这支部队正是被麴义调教了多年的“先登营”,原先只有八百人,大多出自凉、并二州,晓习羌斗,悍不畏死,驰骋沙场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临阵经验。后来麴义又补充了一千二百人,把这支jg锐部队扩充到了两千。
    袁买知道这是麴义的心腹部队,自然不会再交给他统率,借口南下救援上党必须用最jg锐的队伍做先锋,便把这支悍旅交给郝昭统率。星夜疾驰,恰好在张合被困之时赶到了上党城下,便于匈奴兵厮杀了起来。
    “麴义的先登死士果然厉害,对付骑兵的能力真是天下独一无二!”
    正在中间死战的张合感叹一声。知道来的是麴义手下的jg锐部队,曾经在界桥大破公孙瓒“白马义从”的先登营。已经三四年没见到这支队伍了,战斗力依然强悍。对付公孙瓒的白马义从都能够战而胜之,更不要提军纪松弛的匈奴兵了。
    “重甲骑拼死挡住后面的追兵,轻骑兵随我与雁门援兵合围去卑部落!”
    张合一声令下,率领部下再次向去卑部发动冲锋。转瞬之间,形势顿时逆转,本来是张合所部被两面夹在中间,现在的情形变成了张合的队伍被呼厨泉和去卑的两只人马夹在中间;而去卑的队伍又被张合和郝昭两支队伍夹在了中间……
    上党太守郭援在城头上看见来了援兵,留下五千人守城,也率领一万三千人马打开东门冲杀了下来。形势顿时又有了变化,呼厨泉的队伍也被夹在了中间……
    就这样,两万多汉军步兵,两千骑兵和四万多匈奴骑兵绞杀在一起,只杀的天昏地暗,血流成河。匈奴兵力占优,稍占上风,但汉军队伍中既有“先登营”,还有张合的“大戟士”,都是jg锐队伍,倒也没吃多大亏。
    双方在城下鏖战了大半天的时间,各自死伤无数。中午过后,王双率领的四千雁门骑兵也赶到城下,呐喊一声,加入了战团。而高干听说雁门兵已经抵达上党,便亲自率领六千骑兵一路疾驰,在傍晚时分也抵达了上党城下,加入战团。
    当双方的兵力接近一比一的时候,匈奴人便再也占不到便宜,看看天sè已晚,坐镇大营的匈奴单于于夫罗下令鸣号角收兵,而汉军也鸣金撤退。郝昭与高干两支队伍,在上党城下安营扎寨,等待后续队伍赶到。
    一场鏖战下来,匈奴人阵亡五千余人,伤三千,而汉军也没有占到便宜,各部加起来伤亡接近万人。
    张合的骑兵损失了接近一半,只剩下一千余人。郝昭带来的五千先锋部队也折损了一千多,眭固的黑山贼战斗力更弱,死了两千多,无奈之下,只好并入了郝昭队伍里面。从城内杀出来的步兵战斗力也一般,损伤了三千余人。
    而王双统率的这支骑兵,由于经常在雁门、云中一带与匈奴作战,熟悉匈奴人的弱点,因此杀敌最多,自己折损最少,仅仅损失了三百余骑,却杀死了一千五百多匈奴人。
    至于高干的骑兵,实在有负“并州铁骑”的威名,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由此可见,即使兵源优良,但是没有出sè的将领调教,也不可能成为出sè的队伍。
    次ri,麴义与袁买统率的一万五千人也抵达了上党城下,高干的后续援兵也6续赶到,聚集在上党周围的袁军数量达到了七万人,而匈奴骑兵的数量则下降到了四万人。
    袁绍麾下的人马战斗力大大的超出了匈奴人的预料,本来以为袁军与以前的朝廷军队战斗力差不多,没想到竟然jg锐如斯。于是匈奴军退兵三十里,撤到了空旷的襄垣县城一带,在这平原上,可以发挥骑兵的最大威力。准备与袁军再战一场,若不能胜,则退回河西一带。
    傍晚时分,匈奴人的战书送到了上党城内,张合接下了战书。
    镇北将军领并州刺史高干是上党所有武将之中官职最高的,便毫不谦虚的以统帅自居,得到张合的报告,随即召集各路将领到自己的大营来商议对策。
    出席军议的除了高干与几名心腹武将、幕僚之外,还有从上党城出来的张合、太守郭援,以及从雁门前来驰援的袁买、麴义、田丰三人。
    高干倒也没有过于摆谱,这些人毕竟不是他的下属。他自己在帅椅上坐了,命令兵卒给几位将军列座,只有他的心腹武将站立两旁。
    “匈奴人后退三十里,撤到了地势平坦的襄垣,给我军下了战书,约定一决雌雄,不知列位意下如何?”高干咳嗽一声,征询众人的意见。
    上党太守郭援道:“匈奴军马匹jg良,善于游击,平原野战,我军恐不能占便宜。窃以为应该固守上党,待匈奴兵粮草不济之时,自然退兵!”
    “此言差矣!”
    袁买不等郭援话落,第一个站起来反驳:“匈奴人为祸并州已久,黎民深受其害,我汉军常yu讨伐,奈何匈奴见到我大军来伐,便轻骑遁走,时常扑空。今ri匈奴兵既然主动约战,当一鼓破之,杀的他们心寒,使之不敢再犯我疆土,方为上策!况且,不用许久,父亲大人便会率大军征讨公孙瓒,更应该先把匈奴人杀的胆寒,免得他们到时候再来掣肘!”
    高干身为并州刺史,整个并州都是他的防区,自然希望匈奴人以后再也不敢来侵犯。此刻正好借张合与麴义的兵力对付匈奴人,因此也赞成袁买的观点。
    商量了一番之后,几乎所有人都支持袁买的观点。于是,高干便回书一封,约匈奴人明ri在襄垣境内一决死战。(。)
    第九十九章鱼饵
    夜幕阑珊,张合大营之内。
    匈奴兵撤走之后,张合已经率兵出城,尽量的避免扰民,作为一个有远见的将军,张合对部曲的要求一向很严格。
    这次和匈奴的对抗,张合部下损伤严重,打了数仗,两万人的军队死了四千多人,伤了两千多,这让张合心中很是焦虑。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兵权就是地位,就是身份;手中的兵少了,自然而然的地位也就下降。
    幸好袁绍之前有令,让自己接掌雁门的军队。只是现在情形有了变化,本来打算率军北上到雁门接掌兵权,但由于匈奴的大举进犯,自己没办法北上雁门,麴义和袁买却率兵南下来到了上党。
    这让张合有点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这件事还算数否?麴义和袁买绝口不提这件事,自己总不能张嘴强索吧?况且麴义的官职为镇西将军,在自己之上,更不好意思开口,只能郁闷的等待袁绍的命令。
    前几ri的突围战,张合一马当先,身上负了伤,所幸都是皮外伤,在军医治疗之后,并无大碍。军议散去之后,一个人在中军大帐里看兵书,忽然侍卫来报,奋武将军袁买求见。
    “呃……袁显雍?”张合一愣,不知道主公家的儿子突然来找自己做什么。
    带着疑惑,张合亲自出账迎接,只见身着戎装的袁买带着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面有虬髯的大汉正在帐前等候。比起当初在邺城养尊处优,却面有病sè的贵胄公子,现在已经大不相同,仿佛换了个人一般。
    他的体格比以前魁梧了许多,或许因为这段时间的戎马征伐,脸上有了沧桑的感觉;可能因为征途中的风吹ri晒,他的肤sè比起以前黑了不少,但看上去却透着健康的光泽;上颚与下颌都长出了胡须,甚至就连两鬓都有些稀疏的黑sè,看上去更加像个成熟的男人,与以前病仄仄的公子判若两人。
    “军旅果然是锤炼男人的地方,这才两个月的时间,买公子长成真正的男人了!”
    张合在心里默默的给袁买做了一个评价,脸上带着笑意,抱腕施礼:“见过奋武将军,深夜至此,不知有何指教?”
    “有何指教?我当然不会把真实的目的告诉你!”袁买在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声。
    难道我会告诉你,我知道你将来会是个出sè的将领,特地来拉拢你的?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我自己知道就行了。这么好的套近乎的机会,作为穿越者,怎么能放过呢?
    “特地来与隽义将军商讨一下移交兵权之事,不知将军可否方便?”袁买抱腕施礼,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并且直接抛出了张合最感兴趣的问题。
    如果自己和麴义绝口不提这件事,揣着明白装糊涂。那样的话,袁买相信张合也不好意思主动索要兵权,自己还能继续掌控这一万五千雁门jg兵一段ri子。不过,钓鱼尚需鱼饵,要想把这袁绍手下头号智勇双全的武将骗过来,不搭上点血本怎么能行?
    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更何况还是张合这样的当世良将;如果交出这支人马,能换得张合归心,可算是捡了天大的便宜。并且有袁绍的檄文在先,虽然现在情形有所变化,但这支队伍能否留在手里还是个未知数,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博取张合的好感。
    正是基于以上的种种考虑,所以袁买才主动来找张合,借移交兵权的问题投石问路,主动和张合套近乎,赢得他的好感。
    “呃……原来将军是为了此事而来也,好说,好说!”张合听了满心欢喜,自己正为此事发愁哪,这位四公子就主动找上门来了,实在太让人意外了。
    对于袁买的彬彬有礼,张合甚有好感。比起他的两位兄长来,这个四公子给人的印象不错,不像袁尚那样恃宠而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也不像袁谭那样自恃清高,目空一切。身为当今头号诸侯的儿子,袁买能做到以礼待人,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而且,张合算得上一个儒将,平时经常百~万小!说,对于诗词歌赋有一定的鉴赏能力。袁绍寿宴之上,袁买剽窃的曹cao那首《短歌行》,震惊四座,张合也为之折服,对袁买的才华佩服不已。只是不知道,却是这家伙剽窃的当世以为枭雄的。
    袁买在父亲的寿宴上大出风头,得到了袁绍的欣赏,也成为了邺城街头巷尾,幕僚政客的谈论对象,很多人都说袁买这人胸有城府,能够忍常人不能忍,像个成大事的人。这话传到张合的耳朵里,他对此也是深表赞同。只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和袁买接触,也就无法深交。
    而且张合xg格谨慎,也知道倘若和袁买走的过于近了,必然会引起大权在握的袁尚的不满,一定会让他的坚定支持者审配、逢纪等人把矛头对准自己,因此也没有特意和袁买往来。
    但没想到,命运的安排,却让两个人在上党城下并肩作战,这就让张合无法回避了,只好坦然面对。我是执行主公的命令,和袁买乃是同僚,你审配和逢纪总不能凭空污蔑我吧?
    当下,张合与袁买并肩进了帅帐,在桌案两侧坐了。张合亲自为袁买倒了一杯蜜水,招待贵宾。在这个年代茶叶还没有大规模普及,蜜水才是最主要的待客饮品。
    “移交兵权之事不急,等退了匈奴再讨论不迟。”张合与袁买对坐了,面带笑容的谦虚了一句。既然人家主动来谈这件事,自己也应该表现的大度一点。
    袁买点点头,不再纠缠于此事。呷了一口蜜水,夸赞道:“这次守卫上党,多亏了隽义将军及你的大戟士,作为并州之主,我代表父亲大人对将军深表谢意。”
    “哎呀……公子千万别这么说,实在折煞合也!”张合一脸惭愧,摇头道:“守卫疆土,乃是军人天职。张合不才,不曾料到匈奴会大举进犯,连战连败,以至于困守上党。被那匈奴蛮夷劫掠百姓,残害黎民,我却无力退敌,心中实在惭愧哪!”
    “匈奴兵力强大,况且全是jg锐骑兵。隽义将军麾下以步兵为主,挡不住匈奴人也是情有可原。”袁买面带微笑,替张合辩解了几句。
    又闲谈了一会,约定等退了匈奴兵之后再移交兵权。袁买便起身告辞,张合亲自送出军营,在营门前依依惜别,一副惺惺相惜的样子。
    张合的军营距离袁买的军营只有两箭之遥,因此袁买和周仓是步行着走过来的。一路上不时的遇到一队队手持火把矛戈,来回巡防的官兵。
    周仓现在的身份是袁买的贴身侍卫长,统率五百亲卫兵,几乎和袁买寸步不离。再加上袁买刻意的收买人心,对他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因此周仓感动不已,誓死为公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公子,你不是想拉拢张合支持你么,怎么你和他闲侃了大半夜,俺没听你提起一个字呢?”周仓跟在袁买身后,大咧咧的问了一句。
    “嘘……”袁买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此话在外人面前休要提起!”
    然后高深莫测的一笑:“有句话怎么说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yu速则不达,我们要温水煮青蛙,慢慢来!”
    “呃……照公子这么说,这个张合到底是豆腐呢还是青蛙?”周仓有些糊涂,只好慢慢的琢磨公子的意思。越想越佩服公子,真是有才,竟然比喻的这么贴切。(。)
    第一百章公子的弓箭
    “启禀公子,您要的弓已经做好了。”
    袁买刚刚进账,侍卫就送上了一张弓,一壶箭。
    这是韩铁匠根据袁买的设计制造的,弓臂由上等青铜铸造,坚硬而有韧xg,就算是承受两石的拉力,也不会弯曲松动,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shè出的箭支的准确xg和稳定xg。弓臂内侧镶嵌着珍贵的水牛角,以弯曲的弧度构成了完美的把手,可以保证shè击时候的最佳手感。
    弓弦由壮年青牛筋为主要材料,混合了兽皮、鹿胶、坚韧的丝线造成,保证了最大的弹xg和拉伸度;弓臂和弓弦外面全涂上了一层银粉漆,用来保护这张弓不受霜露chao气的侵蚀。
    整个弓的重量也就是十汉斤左右,别看着不起眼,可是花费了韩铁匠一个半月的功夫才jg心打造而成。整个征途中,韩铁匠除了给袁买制造弓箭,就是收集他要求的珍贵材料,耗费了大量的jg力人力,这才让一张jg美绝伦的弓问世。
    除了这张弓是由袁买亲自设计,韩铁匠亲手制作之外,配套的箭支制作上也是细致入微。一壶箭三十支,全部是由上等的竹子制成箭杆,箭头也是按照袁买要求的尺寸铸造,尾羽由雕翎制成。
    后世的演义里面,描写战争场面的时候,时常写到乱箭齐发,拨打雕翎这样的词语。其实,这个年代,普通士兵的弓箭都是粗制滥造而成的,很少有雕翎箭。弓都是一般的角弓,弓弦也是由丝线和动物胶简单制成,shè程只有一百二十步左右,换算成后世的距离,大约也就是一百五十米的shè程。
    士兵用的箭支更是一般,箭杆大多是由杨木和柳木制成,箭头全是镔铁制造。一支箭的shè程有多远,与尾部的箭羽有很大的关系;如果箭羽太多,则shè出的箭飞行速度慢;太少,则稳定xg差。至于材料,雕翎为最上乘,角鹰羽次之,鸱枭羽又次之,雁鹅羽最差,shè出去之后经常发生斜蹿跑偏的现象。
    所谓雕翎,指的是从雕的翅膀上拔下来的羽毛,一支箭需要一支雕翎,一支大雕也就仅仅只能拔下百十支雕翎而已。而一支万人的弓箭队伍需要装备的箭弩至少上百万支,如果全部装备雕翎的话,需要屠杀上万只大雕才能做成,可以想象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整个天空哪有这么多大雕翱翔?即使有,又得花费多少时间才能猎杀到上万只?
    事实上,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的士兵用的箭支的尾羽都是由大雁或者家鹅的羽毛制成的,就连鹰隼羽也是少之又少,只有少数的武将和高级士人才会用得起雕翎箭。
    周仓在队伍里混迹了十几年,当然一眼就能认出这些箭支是上等好箭;但是至于这张弓则不由得让他哑然失笑。
    jg致倒是jg致,外形也漂亮,像个工艺品。但体型实在太小了,不要说和一石、两石的铁胎弓没法比,就是比起士兵们用的角弓也是小了不少,这么一个小东西能有多大威力?
    “嘿嘿……公子啊,这张弓倒是好看,但是也太儿戏了吧?这么小的一张弓,就跟孩童玩耍用的差不多,能杀死人么?”周仓到底是没忍住,憨笑一声问道。
    袁买莞尔一笑:“怎么?弓小难道就杀不死人吗?只要shè的远,弓大弓小又有什么关系?”
    周仓一副不相信的样子:“这么小的弓,别说用一石的力气了,只怕用上三斗的力气就能把他拉折了吧?”
    “哦……是么?那么你拉一下试试,看看能用多大的力气把他拉折了!”袁买把弓递给周仓,笑着说道。
    周仓挠挠头皮,憨笑道:“俺不敢,这可是韩铁匠花了大力气才制作出来的,俺要是把他拉折了,公子不得砍了俺这颗脑袋嘛!”
    “你尽管拉一下就是了,若是断了,公子绝不怪你!”袁买笑吟吟的把弓交到了周仓的手里。心说要是随随便便的就被你拉断了,公子我前世这十几年的shè箭生涯算是白练了!
    看到公子说的坚决,周仓便接过来试着拉了几下。虽然轻巧,但却能感觉到弓弦上有很强的弹xg和力度。便试着加大了力气,只能感觉到随着力量的加大,弓弦的弹力越来越强,却没有一点走形的样子,最后使出吃nai的力气,把弓弦拉成满月,而弓臂依然纹丝不动,就连一点多余的声响都不曾发出。
    “呼……俺服了,这张弓还真是厉害!”周仓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把弓还给了袁买,“俺刚才用出的力气足足有两石了,虽然俺的箭术不行,可是俺的力气却不是盖的。可是这张弓竟然完全能承受的住,太吓人了,这张弓能shè多远呢?”
    “一会试试就知道了!”
    袁买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声,弯腰从一个木箱里找出了一些小东西,在地毯上盘膝而坐,慢慢的鼓捣起来。能shè多远自己也拿捏不准,但是估计能有二百七八十米的shè程应该不会差,至少不会输给两石的铁胎弓。
    这个年头的普通弓shè程大约为一百二十步,折合到后世大约一百四十米左右;好一点的铁胎弓,譬如一石的,shè程能够达到一百五十步,大约一百八十米上下;?br/>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