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电影传说》第四零八章 《十二怒汉》

    名为的原著小说,出版于50年代,无论是米高梅公司所拍摄的版本,或是楚言脑海中其他的相关电影,在剧情走向上都没有非常大的差别,但无论哪一个版本,都基本拍出了各自的特色。
    其中的原因就在于,12位身份各异的陪审员,每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都会随着背景设定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这一次楚言所改编的版本也是一样。
    在剧本创作期间,楚言还大胆借鉴了身边人的看法,包括秦歌、张楚雄还有家里的各位长辈,都被他拉入了案情讨论之中,从中观察和记录,大家对于剧情中涉及案件的看法。
    很显然,楚言的这个做法让他在创作中受益匪浅,哪怕是如此亲近且互相了解的一家人,在面对这个虚拟的案件时,每个人所关注的侧重点和想法,都呈现出巨大的差别。
    比如楚安然和张松仁这老两口,面对楚言所描述的这件“弑父案”,楚安然就明显更倾向于身为被告的嫌疑人,哪怕内心也觉得嫌疑人有罪,仍然坚持“事出必有因”的论调,积极想要弄清嫌疑人行凶的动机,并试图借此为他寻求轻判,而经过楚言的询问,楚安然也大方的承认,她的出发点就是,“毕竟还是个孩子,年纪那么小,不能轻易毁了孩子的一生。”
    而张松仁则是坚定的“有罪论”支持者,或许是同样身为父亲,他显然更能理解被告的父亲,在“恨铁不成钢”的心理驱使下,那些明显有些过分乃至暴力的管教行为,并坚定地认为被告人因此“弑父”堪称毫无人性,必须明正典刑。
    张楚雄这位高级会计师出身的职业经理人,则更加注重案件逻辑的缜密,和证据链的严谨性,换句话说,在他看来,客观证据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当然,一旦认定逻辑或证据上出现不可解释的瑕疵,他也会第一时间支持无罪判决。
    至于秦歌和翁美琳两人,就更为感性,两人都坚决的认为,嫌疑人必是凶手无疑,而量刑则是法官的事,陪审团只需做出有罪判决即可。
    正是在这样的讨论之中,楚言的剧本开始逐渐成型,12个性格背景各异的角色,纷纷跃然纸上,一段段精彩的台词,也被填充进故事的框架中。
    当然,就算是再好的剧本,也还是需要靠导演和演员,来将书面上的故事,变成大荧幕上的画面,而基于这部的特点,在演员阵容方面,势必需要精挑细选才行。
    作为项目筹备的第一步,在完成剧本之后,楚言还是决定先敲定电影的导演人选。
    客观地说,这部电影对导演来说,并没有什么炫技的空间,在以表演和台词推动的剧情中,绝大部分的镜头,将会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完成,就连摄影机的机位大部分都是固定的,时间顺序上也没有什么可操作的余地。
    但如何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镜头语言,调动观众的情绪,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最开始,楚言有考虑过师兄杜齐峰,以及王京、徐柯、许安华等不少人选,但最终都感觉不够合适而否决了,后来还是在王京的推荐下,他找上了刘炜强。
    说起来,楚言与刘炜强也是多年的老相识了,不过,两人还没有以演员和导演的身份合作过。
    如果从摄影师届的辈分来说,刘炜强应该算是黄越泰的徒孙,当初离开无限后,也曾经跟随着黄越泰一起,以摄影师的身份,参与过几部楚言电影的拍摄。
    不过,从1988年起,刘炜强的事业就开始腾飞,先是在电影中,与王嘉卫开始了合作,并以此片获得了香江电影金像奖的最佳摄影提名。
    之后,刘炜强又在1990年,执导了自己的第一部电影处女作;直到1994年,他再度以摄影师的身份,与王嘉卫合作拍摄了影片;同年,他开始成为系列电影的导演,直至去年跟王京合组了“最佳拍档”公司。
    作为导演,刘炜强也一直不失自己摄影师的本色,在他的作品中,对于镜头的运用永远进退有据,并且始终保持着对新技术和新理念的探索和尝试。
    此外,刘炜强还有一个极为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他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电影理念,用商业化的手法,来包装具有文艺内涵的电影题材,而他的这种理念,恰巧与极为吻合。
    受到剧情的限制,电影的内核充斥着对社会、人性、道德和司法体制的疑问和反思,但如果就这样直白的拍出来,显然会让电影变得严肃、枯燥且无趣。
    再加上电影中的场景单一,也没有什么可以吸引眼球的大场面,几乎全都是大段大段的台词,如果拍得不好,就很容易沦为用大荧幕放映的一部话剧,却缺失了话剧的现场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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