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头好(作者:王三九)》第30节

    初春:“当然。”
    路遥:“卫准说谢宴皮肤比他白,可能肾不太好,那方面不太行。”
    初春:“这么一说,好像有道理,他真的不行吗——”
    “谁知道啊,卫准反正那样说的。”
    “卫准怎么懂的?”
    “……”
    这个吧,路遥也不知道。
    初春伸了个懒腰,聊完天正准备去洗洗睡的时候,一个男声凭空而降。
    “小初春。”
    “?”
    初春一个激灵站起来,发现落地窗的门没有关,她冲到阳台上,看见隔壁的阳台,有燃着的点点星火。
    铁艺栅栏前,谢宴慢条斯理地把半根烟掐灭,对上她的目光,“下次说我坏话的时候小点声。”
    “……”
    他其实不太喜欢抽烟,今晚是例外。
    有风吹来,初春嗅到轻微的烟草香。
    头皮发麻。
    路遥和她讨论的话竟然被当事人听见了。
    而且,貌似她们两个没什么危险,在背后说谢宴坏话的卫准估计得遭殃……就知道这种别墅不方便。
    “只是随便聊聊。”初春小声解释。
    谢宴敛目,心平气和丢过去一句:“还有,你什么时候吃星星。”
    “……”
    初春先是一愣。
    随后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话——【他要是喜欢我的话我就把天上星星给吃了】
    这人什么意思??她满脑子飘起问号。
    作者有话要说: 宴哥间接表白了
    感谢权志龙的小甜心的地雷
    感谢懒懒散散、权志龙的小甜心 20瓶;莫二哈 10瓶;西西里尾行链、悦悦 4瓶营养液
    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9章
    临睡前, 初春把落地窗和门都关得死死的,确保房间里的任何声音不会再被听见。
    即使如此,她还是做了个梦。
    梦到和她成为邻居的谢宴每天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来给她送温暖,除了定时定点给她头上的包包喷药以外, 怕她饿死还特意亲自过来给她喂饭。
    做的菜系是……煮星星, 炒星星, 炸星星。
    初春想死的心都有了。
    早上时分,初春去外面给花浇个水, 隔壁别墅的阿姨这时捧着汤汤碗碗走过来, 问她是不是没吃饭。
    “是谢先生让我过来的。”阿姨露出和蔼的笑,“他说你刚起床,来不及做饭。”
    “噢……谢谢了。”
    不知是谢宴考虑周全还是阿姨细心体贴,送了饭不说还过来帮她头上的包包喷药。
    受伤后的第二天, 伤势最为严重。
    别说自己对着镜子乱喷药, 就算别人帮忙, 初春也感觉到隐隐的疼痛。
    “是不是我力道太重了?”阿姨问道。
    “不是。”初春改口问,“谢宴人呢?”
    “谢先生早就出门了。”
    “噢。”
    初春看了眼手机时间,已经快九点, 这个时候, 谢宴应该早早去公司了。
    她今天也得去初家公司一趟, 有个记者发布会等着她主持。
    头上顶了个包,只好把发型整整,挽成碎丸子头,脸上的妆容不需要太浓郁,稍微清丽一点就行。
    她不是职场女性,去发布会只是走个过场,替初父宣告下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打算。
    当年初父和母亲离婚后, 公司的股份并没有分开,初母已经把自己持有的那份转移到初春的名下,百分占比并不多,只有初父的一小半,所以想以此拿权不太可能,得在初父走之前继承他所持有的部分。
    初母的原话是:“如果拿不到的话,这个公司也没必要再留了。”
    简而言之,要么自己得到,要么直接毁掉。
    如果初父把继承权给程晚静的话,她们母女绝对不会有足够大的本事管理公司,甚至不需要王家出手就被同类竞争对手吞噬殆尽。
    初母爱憎分明,当年如果只是多出一个私生女的话,她不会这般愤怒,最让人厌恶的是,洁癖格外严重的她居然和另外一个女人共同享用一个男人。
    初春化完妆之后,刚好上次从商场订购的礼服到了。
    是一款设计感独特又不失大方的小众礼裙,意大利品牌,看起来不会让人觉得刻意的华贵,很适合正式但不隆重的场合。
    两点十分,初春出现在恒初公司门口,迎接她的是等候多时的初父的秘书以及史密斯先生。
    “初小姐。”秘书毕恭毕敬地称呼道。
    秘书到底是带点脑子的,没把称呼从大小姐改成二小姐。
    “初总先前吩咐过,希望您在他生病的期间能帮忙管理公司的秩序。”秘书跟随初春后面,有条不紊地陈述,“演讲稿我已经帮您准备好了。”
    事到如今,比起程晚静,有王家帮助的初春更能给公司带来帮助,如同当年能挽救破产危机的初母。
    只是能否像二十多年前一样复盘,就不得而知了。
    当秘书带领初春出现在公司高层面前时,大家纷纷一怔。
    毕竟是刚出现的生面孔,不知道也属正常,尽管先前秘书已经招呼过,但不妨碍那些人对这个年轻漂亮看起来没什么头脑的小丫头不放心。
    一个西装革履看起来地位不低的中年男子出声:“这是什么意思?让一个小姑娘执掌大权吗?”
    这一句是质问秘书的。
    “秦总。”秘书姿态放低,“初小姐不是来掌权的,只是代表初总讲话,毕竟初总现在身在医院,不方便开会。”
    “就算如此,也不应该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丫头来讲话。”叫秦总的鼻子一嗤,“不是还有程小姐吗。”
    说着,秦总往不远处一指。
    公司的发布会,程晚静自然会出席,同样盛装打扮一番,不过因为在公司,无法随意发挥,传统的ol裙,色调是藕粉色,内搭白衬衫和同色高跟鞋。
    看上去,像个职场女精英,气势上确实不弱。
    “程小姐不懂公司,但比这丫头强吧。”秦总又嗤笑,“看她穿的是什么玩意,以为是来参加晚会吗?”
    “抱歉,这是初总安排的。”
    秘书只能硬着头皮这样说。
    这句话显然没什么说服力。
    只要是个人都知道,哪怕派一个普通员工也比初春靠谱得多,毕竟她对公司一无所知,就算有早就写好的演讲稿,但面对记者百般刁难提问的话,很难应付得过来。
    那些高层望初春的眼神好像在望一个野丫头。
    这难免让人觉得好笑。
    不在的这几年,正牌大小姐反而成了私生丫头。
    秦总似乎要在这件事上争个你死我活,带头强调:“我强烈反对她上台演讲。”
    他这么一说,其他高层被带动情绪,一致赞同。
    “真的是无聊——”
    就在大家为这事争不出理论的时候,初春轻飘飘地出了声。
    她心不在焉理着袖子上的针绣花纹,“难怪公司会危机,一群大男人纠结一个女人穿什么衣服,这就是你们平时干的事吗?”
    声线清晰,语速不急不慢,好像在说一件平常小事,没有用一点高声调就把这群人给唬住。
    初春看起来脾气好,很容易商量的样子,说出的话却凉凉地无情:“谁要是再吵的话,可以从公司走人。”
    “真可笑,你当是劳动法是摆设吗还是在玩过家家?”秦总怒斥,“你有这个本事吗。”
    “你猜。”
    “……”
    时间不早,初春理完衣服后,用英语和旁边的史密斯先生笑着谈几句,直接离开了。
    完全不把这些纠结她衣服的人放眼里。
    “秦总,您消消气。”秘书硬着头皮解释,“公司本来就是给她玩的……”
    “胡说八道。”
    “她是王家的外孙女。”秘书又说。
    闻言,秦总面色一黑,一时间无话。
    他后面的人同样消停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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