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主绝对没有克星》第18节

    珑曦经常像这样偷偷的观察他,躲在树上,躲在房梁上,或者趁他睡着时。
    她希望慕离私下能做出一些不规矩的举动,然后被她抓个正着。譬如说偷懒,偷吃她的点心,或是偷偷的在背后咒骂她,或是往她的汤里吐口水——但没有,这些事他从来没做过。
    她确信慕离是讨厌自己的,至少幼年时的他是讨厌自己的,但慕离似乎从来没想过暗中报复她。
    他想假装一辈子的君子?
    珑曦喝完醒酒汤,突然就觉得哪儿不对劲,今天怎么没听见金丝雀的叫声?
    金丝雀的笼子是放在门口长廊上的,平常它那张嘴一天到晚叭叭叭的乱叫,今天安静了,反倒令整个青宫阴森森的。
    珑曦来到廊上,想要给它喂些水,却发现笼门是敞开着的,里面只剩下几根黄色的羽毛。
    “鸟呢?”她一下子急了,“笼子门怎么被打开了?”
    “是我打开的。”慕离不紧不慢的开口道,“刚刚我把它放走了。”
    慕离莫不是有病?它那么笨,身子又那么弱,万一在外面饿死了怎么办?
    她回到床边穿了鞋,打算遣人出门去找,但被慕离一把按住了。
    “公主,总这么火急火燎的做什么。”他舀了一勺石榴,送到珑曦嘴边,“吃了再去找也不迟。”
    她在气头上,遂将头一扭,不肯吃。
    “张嘴。”慕离举着勺子的手一动没动,“石榴是解酒的,喝了那么多酒,晚上没准又要闹起来。公主忘了上次喝醉了学鸡叫的时候吗?”
    珑曦犹豫不决,但就在这时,夕颜慌慌张张的跑进了殿内,口里还不停嚷嚷着。
    “不得了,公主又不见了,你们赶快去找,赶快去通知慕离……”
    但一抬头,见珑曦安然无恙的坐在床上,她立即松了口气。
    “公主,您吓死我了,我刚才去给您送醒酒汤,结果没看见您,奴婢以为您又跑哪儿去撒酒疯了呢。”她抚着自己的心口,“外面可出大事了。”
    “谁出事了?”
    “陈国的大皇子呗。半个时辰前,大皇子乘着步撵到宫外去巡视,在路过一片树林子的时候,突然有一只鸟飞了出来,让他受了惊,而且还……啄伤了他的一只眼睛。”
    珑曦看着外面空了的鸟笼子,突然明白了什么。
    “他伤的很重吗?”
    “不好说,他从步辇上摔下来了,太医正给他诊治呢,摔伤倒是没什么,在床上修养个大半年也就无碍了。但那只眼睛伤得很重,估计会保不住呢……”
    慕离放下勺子,回到桌前用帕子拭干净手。珑曦偷偷看了他一眼,见他侧脸的轮廓在灯火下添上了一层阴影,显得疏离且淡漠。
    肯定是他指使那只金丝雀去对付大皇子的,他的法术能随意驱使鸟兽,做这种事根本不在话下。
    若是他在宫内被啄瞎,戚国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慕离才会劝他躲到宫外去——他私自
    慕离替他报了之前的仇,她应该感谢慕离,但想来想去,总觉得哪儿怪怪的。
    “陈垣他是陈国钦定的储君,但如今瞎了一只眼睛,那他岂不是当不成国君了?”
    慕离反问:“为何不能?”
    “当国君的人,身体不可有明显残疾,这是规矩。”
    “公主,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若想取得一个人的信任,那你就应当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她懂了。
    不错,陈垣他瞎了一只眼,若按常理,他的国君之位就该泡汤了,但越是如此,戚国就越要主动站出来支持陈垣,这样一来,陈垣才会对戚国感恩戴德。
    有点意思。珑曦虽然不太赞成这做法,但不得不承认,似乎有那么点道理。
    慕离见她神色异样,便起身准备离开,但珑曦叫住了他。
    “我问你,你做这件事的初衷,是为了替我出气,还是为了朝堂斗争?”
    慕离沉吟了一会儿,没说话,只是用帕子擦干净手。
    “夕颜,时辰不早,服侍公主睡下。夜里盯紧些,若是公主有什么舒服,劳驾来知会我一声。”
    第18章 苍鸾之峰
    之后的半个月,那金丝雀都杳无音讯,珑曦每日拿着书在青宫门前候着,却连半根鸟毛也没等到。
    “公主,别等了,没用的。”夕颜劝阻道,“它之所以不回来,肯定是将公主给忘了。”
    珑曦卧在椅子上,将书翻了一页。
    “别这么悲观,往好处想——它之所以不回来,可能是因为它死了。”
    这几天晚上,珑曦总做各式各样的噩梦,梦见儿时跟慕离打架时的场景。她实在忘不了慕离儿时看她的眼神,那种带着仇恨和不屑的眼神,总能让她火冒三丈。
    然后她就醒了,开始肚子饿。
    这些梦让她很烦,总让她产生一种没来由的慌乱和失落,愤怒之中还有惊恐。整整好几天,她心情都坏的要命。
    这天早晨,她被宫中的鸣钟声吵醒了,遂再也没睡着。钻出被子时,发现窗外已经晨光微熹,能隐约听见虫鸣鸟啼的声音,但外面的长廊一直是静寂无声的。
    珑曦一直不怎么喜欢那只倒霉的鸟,但笼子空着放在那儿,总觉得少点什么。
    她试着抓了只鸡放在笼子里,期待它能喊两嗓子,但婢女们都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她。
    对了,慕离不是到苍鸾峰狩猎的时候抓住它的么,那她就去苍鸾峰看看,没准还能再捉一只回来。
    想到这儿,她就穿衣起床。夕颜正在外廊上给花浇水,见她起来了,一脸诧异。
    “公主,您睡糊涂了,怎么起这样早?”
    “我今天不想念书了。”她打了个哈欠,“我要去苍鸾峰。”
    “好端端的,去苍鸾峰干什么,那儿可有好多妖怪呢。”夕颜放下活,伺候了她洗漱,“就算去,也要先告诉皇上,然后再带上一队侍卫才行。”
    “不,我要自己去,你不准告诉别人。”
    夕颜自然是不答应的,并开始唠唠叨叨的数落起她,但她转身拿镜子的功夫,珑曦就已经跑的没了踪影。
    小时候珑曦经常到苍鸾峰上玩,通常都是由一队侍卫紧跟着她,无论她干什么,无论爬树还是打秋千,侍卫们总会大惊小怪的喊一声:“公主,太危险了!”
    危险,在他们眼里,打个嗝都是危险的。
    直到后来,他们在山上碰见了一只老虎。侍卫们喊着“保护公主”,提着兵器就冲了上去,却被那老虎一爪子扫翻,半天没爬起来。
    一旁的珑曦二话没说,上去给了老虎一拳,那老虎飞出了好几米远,趴在地上懵了一阵后,遂逃之夭夭。
    这到底是谁保护谁?
    苍鸾峰南北绵延十几里,是由无数高矮不一的山丘拼凑成的,错落着成片的湖泊和森林。这儿时常有猛禽恶兽出没,还分布着一些稀奇古怪的小型妖兽。
    这儿最高的山有几千米,再继续往前走,就是一道悬崖,下方是深不见底的幽谷,常年被浓雾笼罩。
    戚皇在闲暇时经常率人来山中狩猎,但他宁可带上慕离,也不会带上珑曦。
    戚皇这个父亲实在古怪,珑曦琢磨了他这么多年,也没琢磨明白他的喜怒哀乐——他从不会跟自己的儿女交心,只会板着一张脸,指责儿女们们哪儿做错了,应该怎样做。
    小时候,珑曦想以女儿的身份对他撒个娇,他便不耐烦的命侍卫将珑曦赶走。
    父皇不理她,母后讨厌她,但无所谓,她自己也能活的称心如意。
    就如同现在,她悠哉的朝山顶走去,沿途不管见到什么花都揪上一把,用泉水洗干净后,再吃进肚子里。
    这一路上她遇到了许多妖兽,它们个个都认得珑曦,所以一见到她都条件反射性的落荒而逃。珑曦简直有种当了山大王的感觉,不免得意的很。
    最后,她追着一只狐狸来到了山顶,在穿过一片树林后,蓦然发现那儿藏着一处石头遗址,遗址四周安置着许多龙形的石雕,形态各异,摆列的却是整齐划一。
    她从没来过这儿,不免好奇,便围着石雕转了几圈。
    石雕中央则斜立着一个圆形的石盘,像是个祭坛,石盘上凝固着一些黑色的东西,上面刻了许多形状古怪的文字,她凑上去认了半天,但一个字都不认识。
    走了这么远的路,她实在已经累的不行了,便跳到了石盘上面坐下,便用手戳了又戳。
    “这是什么,一个盘子?”
    “这是御世之坛。”
    慕离的声音在背后响了起来,她立即露出痛苦的神情,他莫不是一路跟踪自己到这儿的。
    “公主,您坐在这上面,可是大不敬,当心龙神会生气。”
    “这东西,跟龙神有什么关系?”她讪讪的从石盘上跳下来,“这是龙神吃饭的盘子吗?”
    “这御世之坛,据说是上古时期龙神留下来的。”慕离的手指在石盘上划过,“戚国的每一任国君即位时,都要在这儿举行祭祀,以求告龙神,护佑新一任的君主。”
    “那日后泷宣他加冕为国君的时候,岂不是也要来这儿?”
    “九皇子他还不是储君,他可不一定会坐上皇位。”
    “除了泷宣还能有谁?”
    “公主,您就那么不想当国君吗?”慕离突然问道,“若是能当国君,掌握一国的生杀大权,有什么不好?”
    “掌握生杀大权?”她慢慢咀嚼着这几个字,“杀谁啊?”
    “自然是杀您的仇人了。”
    不好意思,她实在没什么仇人。就算有,也会远远躲着那人,而不是杀了那人。
    “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你是不是跟踪我?”
    “公主,我可没有那个胆子。”他说的诚心诚意,“是皇上听说公主不见了,就遣我来找公主。请公主跟我回去吧,太傅们还等着给您上书呢。”
    “我可去你的吧。”珑曦扔了果子转身就跑,“谁理你啊。”
    但她没跑出几步,身后就是一阵风掠过,旁边的树突然疯狂的滋生出无数条藤蔓,铺天盖地的朝她扑了过来。
    她仅一愣神的功夫,就被那些藤蔓缠住了身子,它们像拖猪一样,将珑曦拖了回去。
    “放开!”她朝慕离喊道,“再不放开,回去有你好看的!”
    “我这是为了保护公主的安全。”他说的很恳切,“皇上嘱咐过我,可以用任何手段将公主带回去。”
    “你别老拿父皇来压我!你除了向父皇告状还会干什么!你个小人!你恶贯满盈!你就是藏在鸡窝里的狐狸……”
    慕离听了,立即伸手掩住她的嘴:“公主,您怎么能说自己是鸡呢?”
    珑曦试图咬他,但咬了个空。
    “公主,别挣扎了,若是伤到了您,我可会心疼。”
    -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