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第269章 不会忘记最重要的人

    夏明苏买完电影票,带田小麦进场的时候问道:“你为什么想看这个?”
    田小麦想了一下,淡淡地说道:“因为觉得这个名字,很悲伤。”
    夏明苏揽着田小麦的肩膀,轻声安慰:“就算是失去记忆,也不会忘记最重要的人。”
    是吗?不会忘记吗?未必吧……
    田小麦偶尔是个悲观主义者,不过好在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乐观、积极、向上的好青年。
    离开始还有五分钟的时间,田小麦一边跟夏明苏闲聊着一边看着周围的年轻人。
    县城里的孩子们,现在都打扮得挺时髦了。跟同学出来约会玩耍,都知道拾到拾到自己。女孩子穿上小裙子、连裤袜,男生穿上白衬衣、夹克衫,各个青春洋溢,真是好养眼。
    虽然田小麦也才二十岁,但是她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这种鲜活的状态。
    她突然想起闺蜜小猪朱晓彤曾经说过,在青春懵懂的岁月里,男孩儿与女孩儿之间,绝对不可能有纯粹的友谊,不是暗恋就是被暗恋,要么就是两厢情愿。
    现在仔细看这些少男少女的目光,听着他们略显幼稚的对话,田小麦多少有点儿懂小猪这句话的意思了。
    曾经有过多少三角恋、四角恋,尽管是作为当事人的我们也并不完知晓,也许就直接成为永远的秘密了。
    看不清真相,也许是幸运的,也许是遗憾的,谁知道呢!
    有些事情,永远都无法说给别人听。即使是对最亲近的人,也有难以开口,无法言说的秘密。
    比如田小麦就永远不会把自己穿越的事实告诉夏明苏,无论他信或是不信,都不会影响现实的生活,那又何必给对方徒增烦恼和压力呢!
    如果有一天,她成为了一个失去记忆的人,她希望自己可以忘记穿越这件事儿。这样,她就可以把苗翠英当做亲生母亲,把田娉婷、阿杰和菲菲当做真正的兄弟姐妹,靠着本能去爱他们,关心他们,在乎他们。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要怀抱复杂的心情来解决各式各样的问题。
    忘记,也许是件好事儿。
    但想忘记,却并非易事。
    越想忘记的事实,反倒会越深刻,越清晰。
    上午十点整,电影准时放映了。
    看惯了4K高清的田小麦,有点不适应这种朦胧派的效果,清晰度真是有点感人。
    不过,毕竟好久没看电影了,跟夏明苏也好长时间没约会了,所以心情还是很美丽的。
    认认真真地专心看了几分钟,突然一个侧脸把田小麦的目光部吸引了过去。
    刚刚还想着她呢,没成想转眼就瞧见人了。
    穿越四十年的缘分,也是奇妙。
    “苏苏,你等我一下,我见到那个朋友了。”田小麦指了指朱晓彤的方向。
    夏明苏顺着田小麦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了然地点点头,“你过去吧。”
    田小麦猫着腰走过去,朱晓彤的旁边刚好有一个空位置,田小麦不由分说地一屁股坐了下去。
    “嗨,好久不见。”田小麦轻声打着招呼。
    朱晓彤看电影看得正认真呢,突然被人打扰,有点不悦,哪个神经病过来搭讪,扭头一瞅,吓得浑身一颤。
    朱晓彤瞪圆了眼睛,捂着嘴巴,一脸惊悚,“怎么是你?”
    “我又不是鬼,瞧把你吓的。”田小麦指了指大屏幕,又指了指身边看电影的人,示意朱晓彤小声一点儿。
    朱晓彤心有戚戚地咽了咽口水,难道你不知道你自己比鬼还吓人吗!
    田小麦往朱晓彤身边凑了凑,贴着她的耳朵说道:“你跟我最好的朋友长得特别像,没想到你俩的名字还一样。”
    朱晓彤一脸怀疑的样子,骗鬼呢?!哪有这么巧的事儿!编都编不来这样的故事,太扯淡了!
    “我的朋友失踪很长时间了,所以那天在店里看到你有点儿失态,不好意思啊,你别介意!如果吓到你了,我一会儿请你吃个中饭吧,算是给你正式道歉。”田小麦说得抑扬顿挫,极富感情。
    朱晓彤被田小麦真诚的语气带跑了情绪,“不用了,都是过去的事儿了。”
    “那就当咱们正式认识一下,你得赏这个脸啊!要不我会觉得咱俩的误解还没有解开。”田小麦执着起来,实在让人受不了。
    朱晓彤她真的不想吃这顿饭啊!解释完了就行了呗,为毛还要一块儿吃饭啊!她哪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她很忙的好不好!
    “我一会儿真的还有事儿,下次吧,下次碰到了再一起吃!”朱晓彤搪塞道。
    下次?下次得等到什么时候啊!逮着你一次不容易,怎么能让你跑了呢!
    没有下一次,只有这一次。小猪,你跑不出我的五指山了!
    “先看电影吧……”田小麦靠着椅背养精蓄锐,她打算一会儿散场了,绑也得把小猪绑走。
    朱晓彤暗暗地舒了一口气,总算消停了!她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发现落下了好多剧情,有些地方都连不上了!这个人可真是冤家,每次碰到准没好事儿!
    怎么甩都甩不开,比蚊子还讨厌!
    蚊子还能给拍死呢,她可是活生生的人啊,根本没法灭!
    也不知道跟她同名同姓长得还像的那个朱晓彤,到底是怎么受得了这样一个朋友的,承受能力也太强了一点吧!
    论执着能力,田小麦自称第二,就没人敢争第一。
    自从田小麦把鞭子学会了之后,出门的时候就一定会在腰上别一个小号的长鞭,两米左右,比较细,抽起来特别顺手。
    现在她能够站在两米外,打掉一个啤酒的瓶盖,瞬时的速度和力道异常惊人。这要是抽到人的身上,当即就能看到血肉模糊的一片。
    当然,她还没在人身上试验过,只在已经死了的猪身上抽了两鞭。猪皮多厚多瓷实啊,那也抵挡不住田小麦的一鞭子,抽过去跟大菜刀剁一下的效果一样,伤口还更粗更大。
    虽然获得技能很令人开心,不过受的苦也是常人不能承受的。
    每隔几天就要用消过毒的小刀把虎口和手心的老茧给削掉,清理老茧的场面,真是触目惊心。
    夏明苏好几次要求来帮忙处理老茧,不过都被田小麦严厉拒绝了,她不想让苏苏看到这么惨兮兮的画面。
    夏明苏一心疼,心一软,不让她练了,怎么整?
    她肯定不会听啊!这样两人就会产生分歧,就会闹不愉快,所以何必呢?眼不见为净!
    有一天,她躺在床上偷偷想,估计那天在果园,躲在废木材后面,用手帮夏明苏解决的那一次,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毕竟,现在她的手又粗糙又有力,真要硬来,苏苏估计会疼哭,甚至终身不举呢。
    田小麦觉得有点遗憾,想想那种感觉,其实还挺好玩、刺激的。
    不过提升武力值,必然会付出一点代价啊。
    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呢!
    田小麦心不在焉地盯着大屏幕,心思已经没有跟着电影里的故事在走了。她抚摸着挂在腰上的鞭子,跟它做着无声的交流。
    都说主人跟自己的武器在灵魂上是有交流的,所以平常要多接触,甚至要经常跟它对话。
    这样的事情做多了,田小麦一度怀疑自己得了恋物癖。
    不过,想想四毛姐曾说过,人和武器要合二为一,成为一体。从这个角度来讲,她和鞭子就是一体的。鞭子是她身体的一部分,那就谈不上是什么恋物癖了,最多算是自恋罢了。
    胡思乱想间,电影放完了,两旁的灯一一亮起,观影的人陆陆续续站起身往外走去。
    “走吧,吃饭去吧!我男朋友也在,他就坐在后面。”田小麦一把揽住朱晓彤的手臂,不容她逃脱。
    朱晓彤心里哀嚎着:刚刚不是说通了嘛,不是说好了下次的嘛……
    夏明苏朝两人走过来,田小麦笑着说道:“走,一块儿吃饭去。”
    “那个,我先去趟厕所。”朱晓彤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只能用这种毫无创意的显而易见的逃跑方式了。
    田小麦一脸灿烂的笑,“正好,我也想去了,一块儿吧。”
    “你俩去吧,我在门口等你们。”夏明苏的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他也只有跟田小麦在一起的时候,会调到这个特殊频率的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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