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之我为刘辩》第一百三十五章 英雄人物日志(杨丑篇)

    英雄人物:杨丑,字不俊。
    身份:兵卒。
    年龄:30岁。
    性格:刚胆。
    四维:武力78,统率62,智力43,政治31。
    品质:绿色。
    评定:勇者。
    悟性资质测试:无测试。
    兵种适性:步兵适性B,骑兵适性D。
    忠诚度:100。
    特性:勇武,勇将,训练,统御,不屈,押运,护送,筑城,忠君,死忠。
    效忠:刘辩。
    官位:坚枪营副统领,军候。
    驻守:定襄郡。
    提示:经服用全能造化突破丹已达到培养上限,不可培养。
    ——
    我叫杨丑,我是粗人,作为一个粗人,写日志这种事情其实我是很不擅长的,可既然辩爷交代了,那我自然是要办好的。
    在写这篇日志之前,我就特意去请教了我的同僚张扬,用辩爷的话来说张扬如今是我的直接领导人,是我的上司,但凡我遇到什么事情应该先去和张扬沟通一下。其实我是不太明白辩爷为什么要让我来写这篇日志,张扬居然都不用写,他不是比我官大吗?他为什么不用写?
    其实知道张扬不用写日志的时候,我心里面是有一点小窃喜的,毕竟这是辩爷亲自交代的事情,想来只有辩爷觉得可靠的人才会来做这个事情,那我自然就是辩爷觉得可靠的人了,而张扬还不是,在这一点上,我是有优势的。
    我是个粗人,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我不是在表达对张扬的不满,我只是有些窃喜而已,辩爷果然不是任人唯亲的人,我虽然是个粗人,但是我懂辩爷。
    写日志这种事情,张扬也不太懂,他认为是写一写人生这前二十来年的经历什么的,写写人生感悟,写写以后仰望,写写当下事务什么的。上司就是上司,张扬懂的就是比我这个粗人多。
    我这二十来年有什么经历?为了吃饱肚子才来当兵的,可当兵总要打仗的,当初和我一起来当兵的人已经死的差不多了,每一次打仗都有我认识的人死去。说实话,我已经习惯了,哪有打仗不死人的?既然选择了这一条路,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局都要认,我也怕死,但是我更怕在我死后,没人来收我的尸体。
    我是个粗人,死后,我也想要有个全尸,这才能够安心的被埋在土里。
    当兵打仗能有什么人生感悟?能吃饱就不错了,能少死几个人就相当不错了,自从追随了辩爷,如今每一顿都能够吃的饱饱的,我是个粗人,我不会说太多称赞辩爷的话,但是我很满足。
    坚枪营如今三千兵卒,他们都很满足。
    说实话,自从追随了辩爷,在辩爷手下当差,军营里的平常训练是我当兵以来经历的最为辛苦的,负重行军、兵阵演练、武器使用、同僚搭档等等,这些都在训练的范围里面,往往一次五六来里的负重急行军就把人整的够呛,累的跟狗一样的趴在地上喘息。我是个粗人,我虽然不懂辩爷为什么安排这样的训练,但是我知道平常训练流汗越多,打仗的时候流血越少,光着负重急行军练的好,至少打仗的时候逃跑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我是个粗人,我就只能懂这么多,但是我觉得辩爷一定不会当兵卒们训练逃跑的。
    至于以后我会有什么仰望呢?当了兵在打仗的时候不被杀死,这算不算是一种对以后的仰望?这个仰望的难度可能太大了,我恐怕把脖子仰断了也实现不了。
    我是个粗人,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我就想着以后能够大碗吃肉,大碗喝酒,当然这样的想法如今就已经实现了,军中有的是肉,酒虽然不多,但是也喝得到。
    这样的仰望难度是不是太低了?如果一定要加大仰望的力度的话,我希望酒为床,肉为被,我与酒肉同眠。
    这样的仰望是不是太奢侈了?好像有点不务正业、不学无术、不三不四的意思,算了,辩爷如今提倡精简,我还是放弃这样的仰望吧!
    我是个粗人,我只仰望辩爷!
    如今我从一个大头兵成为军候,又身为坚枪营的副统领,每天做的就是带兵练兵,其他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事务,如果一定要说,我是个粗人,只能挑一些好人好事来说了。
    甄逸大人说要修桥,我二话不说就带了手下五百多人直接去抬土搭桥,原本是可以五天干完的活,硬生生的让我只用了三天就干完了。
    尤俭大人说要建造民舍,我也二话不多就带了八百多人赶了过去,工具自带,伐木建屋,没拿百姓一针一线,最多就是喝了百姓一点水,最后民舍建的非常牢固,宽敞又漂亮。
    林诵县令说武成县里有流氓地痞,还是我二话不多直接就把整个坚枪营拉了过去,长枪短矛直接驾起,凡是流氓地痞都被我教训了一个遍,最后整个武城县别说是流氓地痞了,就连一个闲汉都找不到了,搞得林诵看我的眼神都变了。
    我是个粗人,只会做实事,从来不玩虚的,用辩爷的话来说就是不要羡慕哥,哥只是一个传说,而辩爷不仅是个传说,还是一个在江湖上广为流传的传说。
    要论带兵打仗,辩爷那真是一个厉害,他不仅打败了鲜卑人,还教训了匈奴人,如今鲜卑和匈奴都与辩爷交好,这样的事情对并州地界的百姓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奇迹。我是一个粗人,我知道辩爷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只有奇迹之人才会做出奇迹之事。
    对于现在的日子,我这个粗人是相当满意的,如果能够再娶一个美娇娘在家里面养着就更好了,辩爷分配了一个匈奴老汉和两个匈奴小姑娘到我家里,我自然是乐意接受了。原本我对匈奴人是有偏见的,家国仇恨在这里,要说没一点偏见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辩爷下了命令,要善待这些匈奴人俘虏,我这个粗人懂的道理不多,但是辩爷的话就是道理,我得听。
    我让匈奴老汉去照顾我的马,他把马照顾的还不错,我很满意,两个匈奴小姑娘就伺候我的生活起居,小姑娘长的还看得过去,我也很满意。辩爷的话果然是真道理,我觉得我听得对。
    好了,就写到这里,我还要去练兵。
    我去郡府找甄逸大人递交日志,结果甄逸大人说写的字数要达到两千五百字,竟然还有这样的要求?都给我整懵了!关键这还是辩爷下的命令,那我只能够回来继续写了,看样子今天的练兵是要推迟了。
    那帮兵蛋、子指不定得有多高兴了,可惜他们高兴的太早了,我已经向上司张扬禀告了,想来张扬会带着那帮兵蛋、子训练的,这样一来我就有时间多休息休息了,我是个粗人,这点小便宜我还是要占的。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我是个粗人,我不是王八蛋。
    怎么凑足这两千五百字,对我来说还是一件颇为头疼的事情,我是一个粗人,读的书也不多,勉强写一点字而已。如果我有那个读书的脑袋瓜子,我现在就不会当兵了,辩爷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现在是个军候,那自然是想要当将军的,可将军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那是需要很多的战功堆积起来的,要不然军中大大小小的将领也不会心服口服。如今辩爷治下四郡之地一片安宁,哪里又有仗可以打呢?
    我也不是说一定要有仗打才行的,其实现在这种安逸的日子也是相当不错的,去军中有手下的兵卒尊敬着,回到家里面也有匈奴家奴伺候着,这妥妥的就是老爷的生活啊!
    我是个粗人,我觉得我的有些堕落了。
    我不能堕落,我还要为辩爷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哪能够为了这一点点的享受就消磨意志呢?辩爷对我可是相当信赖的,他还帮我取了字,不俊,其实我觉得自己挺英俊的,但是辩爷既然这么定了,我是个粗人,我认了!
    嗯?我刚刚从头到尾仔细的数了数,字数已经达到两千五百字了,我决定不写了,就到这里吧!
    汉灵帝光和六年正月十二,杨丑留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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