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童话和我知道的不一样》第06章:无心插柳柳成荫

    仪式的最后,路卡斯还是按原计划,用“以后再议”结束了这场尴尬的闹剧。
    送走了出海的渔船后,羽薇在村妇们明目张胆的嘲讽和议论声中,跟在路卡斯身后向家的方向走去。
    不过,她并没有在意妇人们疯狂输出的无效信息,而是面色凝重地计划着自己的下一步打算。
    但在打开房门的一刹那,她的注意力立马被一桌子的美味勾搭走了。
    由海藻碎和贝壳丁熬成的海鲜粥、正冒着热气的蒸咸鱼、表面上撒了一层鱼籽的鸡蛋羹,还有如玉般剔透和翠绿的凉拌海桔梗。
    羽薇好不容易才压下了艾薇儿想直接跑到桌前偷嘴的冲动。
    但面对着眼前的美食诱惑。
    她却一边儿鄙视着艾薇儿“堂堂公主却完全不识餐桌上的礼仪”,一边不由自主地跟着小吉米一起扒在桌沿儿上,满眼放光地摆出了一副食欲大动的模样。
    路卡斯见状有些不满地皱了皱眉头,想要出言管教,却被露娜用眼神制止住了。
    她一脸宠溺的看着两只小馋猫,亲切道:“吃饭吧。”
    粥足饭饱后,羽薇又一次习惯性地拍着她鼓鼓的肚皮,舒舒服服地长舒了口气,而坐在一旁的小吉米也模仿她的样子——拍着肚皮,舒了口气。
    路卡斯夫妇看着眼前调皮的小吉米,没忍住笑出了声。而羽薇也终于放下自己对小吉米的排斥感,红着脸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几分钟后,随着几人笑意渐渐收敛,路卡斯也回到了掌事的一副温文尔雅又不失威严的模样。
    他顺手拿来了书架上的笔和纸,放到羽薇面前,又转头向露娜道:“你先带着吉米到卧室去吧,我有些事要和小薇说。”
    露娜点点头,简单的收拾了一下碗筷,便拉着一脸不情愿的小吉米进了卧室。
    “虽然现在说这些显得有些无情,但我还是想问一下你有没有想好今后的出路。
    是想去伊戈家里学贝艺,还是跟着嬷嬷学针线活儿,还是……”——还是留在我家,学习养殖珍珠贝。
    路卡斯犹豫了很久,终还是没把藏在心里的话说出口。
    他对羽薇很有好感,也很想帮助这个特殊的女孩儿,但心里却似乎藏着很大的顾忌。
    出于某种原因,他并不想把羽薇牵连到正束缚着自己的瓮子里来。
    羽薇摇了摇头,表示并不介意,但她真的还没有想好自己是否应该舍弃“波索哥哥”这个资源,另谋出路。
    而就在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时,搭在路卡斯的椅背上的XXXL号男衣,顿时让羽薇灵光一现。
    “在没想好下一步打算之前,不如先转移一下话题?”
    于是,她指了指路卡斯的椅背,又比量了一下衣服穿在身上的长短,在纸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路卡斯回头看到了身后的衣服,问道:“你是想了解一下这件衣服的主人?”
    羽薇点了点头。
    “嗯……好吧。相信你穿上衣服的时候就能感觉到了吧?
    哥森是这个村子里最高大威猛的男人,主要负责帮村里打理钱货,大家都称他为‘御钱护卫’。”
    “御前护卫?”
    见羽薇歪着头满是不解地看着他,路卡斯继续道:“以前,从这里到集市需要经过一段匪徒诸多的荒路。常有前去做生意的村民因被抢劫而钱货两空,有时甚至连人都回不来。
    直到后来,哥森因体型彪悍又不知从哪学了些拳脚,在十年前的对抗中,居然轻易把一个匪帮里的六个匪徒打得非死即伤,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
    所以,他也慢慢成为了村子里帮忙去市集买卖物资和钱财的代理人。
    虽然会按10%的比例抽成,但也能保证钱货的安全。因此得名——御钱护卫。”
    听了路卡斯关于哥森的介绍,羽薇突然有了“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感觉。
    尤其是那句“不知从哪里学了些拳脚”的描述,更是让她眼前一亮。
    这位御钱护卫的身手,不正是她所需要技能的吗?
    看着羽薇渐渐炽热起来的目光,路卡斯心里不免有些别扭。“怎么?你该不会是对他……”
    羽薇一脸兴奋地点着头。
    “可是……你可得考虑好。
    虽说哥森有些拳脚,可他面相颇凶、性格也有些古怪,一般人是摸不透他的。
    就连经常接触的村民,也只在有运送物资的委托关系时才会和他有些来往。”
    羽薇带着满是坚毅的目光,又一次郑重地点了点头,“这真的是村子里除路卡斯一家之外唯一还有些用处的资源了……”
    “那…好吧。我先准备下,十点钟后我们再过去。”说完,路卡斯就又走进了卧室。
    上午10点整,羽薇和路卡斯一起准时走出了家门。
    此时的羽薇已一改昨日的孱弱,求露娜把她披散着的银发编成了麻花辫,还特意去沙滩上做了一个多小时的日光浴,为苍白的皮肤上了点儿颜色。
    再加上她正双手捧着超大号男衣快步跟在路卡斯身后,竟也有了点儿渔村女孩儿的味道。
    而路卡斯则是在手里捧了几包分类装好的物资和一个单独的小袋子。
    羽薇猜测:小袋子可能和昨晚一样,也装了些打理人情用的珍珠吧。
    她十分感激路卡斯一家为自己的付出,但现在真的不是推辞和客套的时候,因为哥森已经成为了她留在村子里的最后一个理由。
    到了哥森家门口,羽薇发现今天的屋前和昨晚大不一样。
    这里多了一套桌椅,一个男人把粗糙的麻布盖在脸上和上半身,遮挡着灼人的太阳,并把一双足有暖瓶大小的皮靴搭在了桌沿儿,坐在两条腿儿着地的椅子上悠哉悠哉地打着瞌睡;
    桌子的另一边放着本子和笔,一个女人俯身正在本子上写着什么;
    而在她身后,还有几个和路卡斯一样,手里捧着很多物资的妇女也在井然有序地排着队;
    旁边的牛车上,几乎装满了其他人完成登记并分类完毕的储物箱子。
    路卡斯带着羽薇很自觉地站在队伍的末尾,待所有人都登记完毕,走远了之后,他才开口道:“哥森,记得你说想收个来搭把手的,我给你物色了一个。”
    哥森没有动,歪头在麻布边露了半只眼睛一瞟,便不屑道:“切,瘦得像小鸡崽儿一样,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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