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之后是大明》第十四章 青衫初入九重城(二)

    百戏演出完毕,安府管事出来,不仅给了丰厚赏钱,还叫这些人散在各街上,各自继续戏耍,叫街坊军民们观赏,又允许南市、东市的商贩在附近摆摊叫卖。于是不一会,以福寿坊为中心的四个坊,成了洛阳城最热闹的地方,大半百姓也闻讯赶来,聚集在这里。
    数万百姓熙熙攘攘走在街面上,各处叫卖声不绝于耳,不少男女喜颜笑道:“苦了数十年,而今算是见到太平盛世了,都是官家圣明。”
    带着人在四处巡视,维持秩序的曾葆华听到了,只是在心里暗暗叹息。秋梦一场而已,醒来还是人间炼狱。想过真正的太平好日子,还早呢。
    “十一姐,十一姐,这里有好吃的。你看,这边有蒸饼、胡饼、合菜饼,灌肠、糍糕和团子。啊呀,那边有旋炒栗子、银杏、盐豉、段金橘、橄榄、龙眼和荔枝干。十一姐,我们快些去买来吃。”
    曾葆华听到一连串话脆生生地蹦出来,就像秋田边上的麻雀,不,不是一只,起码是十只以上的麻雀在说话。
    他闻声转头过去一看,先见到一女子,十六七岁,鬓鬟艳媚,眉眼含娇,穿着一件暗红团花大袖衣,外披红霞帔,珠履长罗裙。俨然海棠一枝,绰约之态,殊异寻常。
    真是无瑕堪比玉,有态欲羞花。曾葆华一时看呆了。
    这时,那女子身后跟上来一位十一二岁的少年。面如温玉,戴着一顶折角璞头帽,穿着一身暗金小团花绯袍,腰扎一条错金镶玉银丝带,配着一对玲珑凤鸣玉佩,两只银鱼袋,非富即贵。
    他拉着女子的手道:“十一姐,我们去买些吃食吧。”
    他居然去拉小娘子的手?你这厮,真是个无礼的登徒子!曾葆华当即对那少年心生厌恶。或许是人家长得比自己帅多了,又或许因为站在小娘子身边的是他而不是自己。
    “小十五,我们刚吃了东西出来,再胡海乱吃,小心积食。”女子温柔地答道。
    少年却是不喜,翘着嘴巴道:“这也不准吃,那也不准吃,出来有什么好玩的。”
    再一会,听到隔壁街上锣鼓咚咚地响,少年立即被吸引过去了,拉着女子转了过去。身后还有五六个护卫。
    曾葆华舍不得离开,远远地跟在后面。
    这边是在玩杂耍的。猴呈百戏、鱼跳刀门、使唤蜂蝶、追呼蝼蚁、沙地成书,各种异能异术,让人应接不暇。少年好热闹,一会被活泼的猴子逗得拍手大笑,一会被跳来跳去的鱼儿惊得一愣愣的。
    女子站在身边,温婉柔和,含笑看着少年。
    “十一姐,这里有卖小玩意的,玉海、夜蛾、蜂儿、雪柳、菩提叶、科头圆子,真好玩。”少年转到另一条街上,又咋咋呼呼地叫嚷道。
    真是个熊孩子,幸好那小娘子脾性好。要是自己,早就几拳捶晕你这个大惊小怪!
    不一会,几个护卫手里抱满了各色玩意,麦秆编制的,木头削制的,泥巴捏制的,一一不等。
    小娘子却被另一排摊子吸引过去了,那里铺陈着冠梳、珠翠、头面、衣着、花朵、领抹和靴鞋。她走到一处摊子跟前,捻起一支绢花,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那少年却走到一边,跟几个护卫嘀嘀咕咕的。护卫们脸上露出难色,那少年面露厉声,似在咬牙切齿地威胁。不一会,那几个护卫才不情愿地就范。这熊孩子,怕是没憋着好屁。
    孤身一人的小娘子,就像百花园里最耀眼的花儿,不一会,十来个混混地痞就像蜜蜂蝴蝶,从四处围拢过来,在她身边打转。
    该我上场当护花使者了!曾葆华压抑着激动的心情,不动声色地慢慢踱了过去。
    站在旁边,清风拂来,飘来一阵淡淡的馥香味,似幽兰,似秋桂,更像那中秋时分的明月,撩人心弦。
    曾葆华刚定下神来,听到小娘子在跟摊主谈价钱:“这绢花怎么卖?”
    “三百文一枝。”
    “好啊,给我来两枝。”
    嘿,这小娘子真不知道柴米贵啊,三百文买这么一枝小小的绢花?被人当冤大头了还不知!
    “多少钱一枝?”曾葆华走上前去,沉声问摊主。
    摊主一见身穿青袍,配着横刀,挂着腰牌的曾葆华,吓得结结巴巴的。
    “官人...只..只管拿去,不,不...不要钱。”
    嘿,把我当什么人了?曾葆华有点尴尬。尤其是小娘子美目转过来,看自己像在看一个欺行霸市,白吃白拿的奸猾官吏,就更加尴尬。
    “你这厮,当本官什么人?我只是问你,这绢花通常人卖多少钱?”
    “回官人的话,二十文一枝,买的多十五文一枝。”摊主知道曾葆华的来意了,缩着脑袋嚅嚅地答道。
    曾葆华转过身,对着小娘子微微一笑,不再言语。而周围的登徒子们看到这一位出现,纷纷避散。
    这十几日,曾葆华明面上肃静街面,实际上暗中对付普记武馆,把附近十几坊的地痞混混都好好收拾一番了,名声已经用棍棒打了出来。
    小娘子现在明白对面这位少年郎君的用意,原来是看到自己上当,好意出言提醒。她心里怀了几分感激之情,仔细打量了一番这郎君。
    身体挺拔,相貌堂堂,尤其是清澄透亮的眼睛和微微露出的洁白牙齿,让她的心不由自主地有点乱,粉脸不知什么时候浮上半团淡淡红晕。
    “要你管,我们爱多少钱买就多少钱买,我们乐意!”少年冲了过来,满是敌意地说道。此时的他就像是被抢走心爱之物的顽劣少年,皱着眉头,瞪着眼睛,就跟一只战意满满的斗鸡。
    “你掏钱,那我半个字都不说。你倒是掏啊。”曾葆华笑呵呵地说道。刚才他看了一路,买吃的,买小玩意,都是小娘子掏的钱,你一个子都没往外掏过,这会出来装大户了。
    “我,我,我...”少年在身上摸了一会,半个大子都摸不出来。一抬头,看到曾葆华抱肘看着自己,脸上的讥笑就像钢针一样,刺痛了他的敏感的心!哪里来的混蛋,真的太让人讨厌了!
    少年突然摸到了银鱼袋,想起什么来,吱呀一声撕开袋口,从里面摸出一枚银稞子,啪的一声丢在摊子上。
    “这钱赏你的!不用找了。”少年趾高气昂地对摊主说道,然后转过头来,下巴挑衅地冲曾葆华挑了挑。
    摊主看到这粒二两五钱重的压袋银稞子,眼睛都红了,手飞快地伸了出去,眼看要碰到了又收了回来。然后满脸堆笑地看着曾葆华,眼睛里满是渴望和畏惧。
    “只管收了去,败家子的钱,不拿白不拿。”曾葆华挥挥手道。
    他的话刚落音,摊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银稞子抓在手里。抓得那个紧,估计满身大汉也取不出来。
    曾葆华的话,像是踩中了少年的尾巴,让他又炸毛了。瞪着眼睛正要上前斗嘴几句,却被小娘子拉住了。
    “小十五,不要置气,我们去别处看看。这里这么多好玩的,我还没看够。”小娘子一边拉着少年离开,一边转身向曾葆华递过来一个满是歉意的眼神。
    看着那双眼睛,曾葆华的心像是被锤子击中了一般。啊呀,我这寂寞了十七年心,开始悸动了。不,是猛烈地跳动着。我好像恋爱了,喜欢女的了。呸,这话说的,我一直喜欢的都是女的。
    那少年也想起自己还有正事要做。机会千载难逢,可不能耽误。他狠狠地瞪了一眼曾葆华,小子,等我忙完正事再来收拾你。一个小小的青袍微末官,也敢在我面前嚣张!
    曾葆华继续在街面上巡视,目光却远远地盯着那小娘子。不一会,他发现那少年拉着小娘子往那偏僻人少的巷道走去。
    有问题!这少年难道是个坑货?
    此时,几个混混地痞也注意到那两人走到偏僻处了,借着人群的掩护,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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