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赴荆棘》第60章 不同的传说

    启昱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凝望着。他拉住乌斯纳,生怕急促的马蹄声惊走了那美丽的精灵。
    夕阳中光泽变幻的银白毛发,弯曲分叉的巨大犄角。动静之间仪态万方,优雅而从容。
    “白鹿!”不知谁轻呼一声。
    “是白鹿!”
    众人纷纷惊叹,驻足,小心而恭谨地注视着。
    “白鹿神妃娘娘显灵了!”人群里一声惊叹。
    众人回过神来,乌逊人纷纷跳下马背,跪倒在地,双手合十,举过头顶又放在胸前,开始轻声祈祷。一时乌逊语的祈祷声此起彼伏。
    何不归兮,思不断。
    化白鹿兮,寻相伴。
    启昱心中默念着《白鹿吟》,一时感慨万千。他因着传说来到北疆,此刻只觉得自己也化作那白鹿,在冰天雪地之中孤零零地追寻着心爱的人。
    传说到这里便戛然而止,白鹿究竟有没有找到爱人,文人墨客们众说纷纭,写出各种戏曲诗文。但无论哪一个故事,最终白鹿都长久游荡在雪国,成为北方的神灵,再也没有回到故乡。
    望着那精灵的身影随着夕阳渐渐隐去,启昱心中涌上不祥的预感。
    最后一道余晖消失前,乌逊人的身后燃起了一把把火把。
    越骑兵们举着火把端坐马上,已不知看了多久。他们没有打断祈祷,这让乌斯纳有些意外。
    “今天运气不错。”楼燧说着,手臂一抡,抛来一支火把。“北疆的白鹿有好几十年没见了吧,所有人都以为绝迹了。”
    乌斯纳抬臂接了。听译官翻译完,道:“在乌逊白鹿只存在于神话之中,没想到在这里竟然真实存在。”
    “你们乌逊人也信白鹿?”
    “怎么,永昌也有白鹿神?”
    “神倒也说不上。”楼遂驱马近前,让两马并肩而行,“你们出京的时候,京里的官员们是在一座山前给你们送行的吧,那便是白鹿山。据说古时候有个坤泽在这座山上等候北上从军的爱人,等了好些年爱人也没回来,他便化作白鹿北上寻夫。在我们永昌,这是个家喻户晓的传说。”
    “哦……原来如此。”乌斯纳意味深长道,也是在那座山下的树林中,他被一个坤泽诱惑,中了情蛊,被迫带其北上投奔他的爱人。此刻那坤泽僵在他怀里一动也不动,好似这对话与他无关。
    效仿传说北上,你以为自己是白鹿神吗?
    “巧了,我们乌逊也有个类似的传说。”乌斯纳不慌不忙道:“从前草原上有一个猎人,他费尽心思捉住了一只白鹿,带回家后白鹿化成了美丽的坤泽,与猎人结为连理。他们生下的后代开创了乌逊国。他们二人去世后,一个化为金雕天神一个化作白鹿神妃,便是我们乌逊的守护神。”
    才不是这样!启昱心想。
    这故事让他别扭得很。他最喜欢的版本是白鹿长逝于爱人的坟茔前,身体化作贞洁的白雪,灵魂化作精灵,保佑戍守北疆的战士。
    然而仿佛是响应乌斯纳的话,高天之上传来一声啸叫。靛色的夜幕下,一个金色小点缓缓盘旋在白桦林上空。
    “看吧,白鹿出现的地方就一定能看见金雕。”
    “既然白鹿是你们的守护神,为何他们都跪下了,你却不跪?”楼燧问,一边扭头看了一眼天空。那鸟儿飞得更低了,可以看出异常宽大的羽翼和反射着光芒的尖喙。
    奇怪,他出生在北疆,却从没见过这样大型的雕。
    乌斯纳没有立刻回答,他勒住马,楼燧只觉背后传来一阵剧烈的风动。他脖子一紧,慌忙缩头。
    巨大的黑影伴随着呼啸从天而降。羽翼扑打声中,永昌人匆忙低头闪躲,启昱也吓得躲进身后人的怀里。
    戾风过处,那人轻护住他,肩头皮甲上已停了一只金翎黑羽尖的巨鸟。庞大的翼展占满视野,近在咫尺的锐利金瞳俯视着启昱,吓得他再也不敢扭头张望。
    乌逊众兵士低头,以拳叩左胸行礼。乌斯纳只是笑了笑,对瞠目结舌的楼燧道:“你问我为何不跪?因为,我不需要。”
    和白鹿一样,这世间也只有这一只金雕。能够得到神鸟,乌斯纳在乌逊人眼中已是神明的象征。乌逊子民拜他为神,他自然不用再跪拜神灵。或许哪一天还能像传说中的先祖一样,捕获一头美丽的白鹿。
    大约是因着相似的传说,两队人马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缓和了许多。
    乌斯纳派人跟着金雕,抬回了一只被抓断喉咙的麂子。当天晚上,在白桦林中露营时,乌逊人将麂子褪去皮毛,开膛破肚,撒上粗盐,火堆边肉香滚滚。
    温热的食物化解了关外的寒意,也不知哪一方先起的头,没过多久,乌逊人和永昌人已经围坐在同一堆篝火前把酒言欢,一团和气了。
    相貌与装扮各异的士兵们坐在古道的基石上把酒言欢。乌逊人割下新鲜的烤肉分与永昌人,永昌人也拿出卷饼,卷上豆酱和干菜肉肠,与乌逊人分食。再加上两国风味各异的美酒,当真是一顿丰盛佳肴。
    前几日在关内,乌逊众人不敢太过惹眼,晚上露营皆是尽量安静。现在出了关,三殿下的金雕都回来了,还遮遮掩掩什么。乌逊人吃着肉啃着馕喝着酒,再来点歌舞才是最妙的。
    半饱之后,耶利拿出一把羊骨筚篥,又有人用麂子腿骨敲着马鞍和着,能歌善舞的乌逊人便欢腾起来。
    这热闹的气氛也感染了启昱,他没有像前几晚那样早早钻进毡帐休息,而是边啃着乌斯纳递过来的肉串便饶有兴致地看着歌舞。其中突利的大嗓门尤为突出。汉子粗粝的嗓音配上节奏鲜明的乐曲,强劲有力的舞姿,充满野性。
    启昱有点好奇歌词,但不到万不得已,他一点也不想和乌斯纳说话。
    “想知道他们唱的是什么吗?”仿佛知道启昱的心思,乌斯纳又递过一块淌着油的肋条,问道。那肋条被他细细烤了半天,一点腥味也没有,撒上盐时鲜香扑鼻。乌斯纳耐心等了一会,那倔强的少年果然受不住肉香的诱惑,接了过去。
    乌斯纳愉快地笑了,手里拆肉的刀继续剔出最嫩的部位,串在树枝上。
    他眯着眼凑近启昱耳边,用永昌语轻唱:
    “天为被,地为床,
    穹庐作行囊,逐草赶牛羊。
    策马啸斜阳,携汝行远方。”
    唱完轻声一笑。
    启昱耳朵一阵痒,避开了些,这雄壮调子到他这怎么就这么轻飘飘的。
    水囊递了过来,却是直接碰上了唇角。
    这人怎么连喝水也要喂!
    启昱闭紧嘴,正要扭头躲闪,就听乌斯纳耳语道:“我的宠姬应该怎么做?”启昱顿了一顿,只得就着他的手,托起水囊喝了几大口,又使劲推开。
    他喝得太快,来不及咽的水顺着唇角一路淌进领子里。乌斯纳瞧着那沾了油光的水嫩嘴唇,细嫩皮肤上的银亮水痕,忍不住伸手揩去他嘴角的水珠,放到自己唇边舔去。
    这狎昵的动作让启昱手上一抖,肉串差点掉了。乌斯纳笑道:“你知道吗?你们永昌话里管这叫吃豆腐,你说是为什么?”
    启昱哪里听过这些俗语,只觉得被调戏了,气的肉都不想吃了。
    火光里,兜帽投下阴影,乌斯纳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因为蛊的效力自然感觉到了这股愤怒。光是想象着那气鼓鼓的俊脸,他的笑容就更深了。
    他没让启昱摘了兜帽。永昌律法,坤泽不许出境。让这些越骑兵看见这张美丽绝伦,雌雄莫辨的脸只会平添麻烦。
    “王子殿下当真十分喜欢这女子呢。”越骑兵队长楼燧把二人举动看在眼里。他灌了一口酒,状似无意地说。
    乌逊人留下的名册上此女叫做吴子兆。这名字怪的很,这人也神秘得紧。一路上不论何时都包得严严实实,完全看不出身材容貌,若说是个小个子的男子也极有可能。
    乌逊与魁胡一向交好,前阵子作乱京中的魁胡探子很可能就是随乌逊使团潜入的。此次这拨乌逊人来得蹊跷,本应仔细核验,但是这些人偏说这女子是刚买来服侍乌斯纳的侍妾,按乌逊习俗,婚嫁之前不可由丈夫之外的人看见面容。因此无法查验。
    出关前,他得了徐茂岑交待,一路上暗中观察。王子殿下对待她的态度果真十分奇怪。按说侍妾身份卑微,他却当宝贝似的供着。可要说是魁胡探子,呃,这演的就太过了。
    这边楼燧好奇得紧,那边乌斯纳只笑不语。
    “可不是!”突利跳完一曲回来,又拣了块大肉啃上,这时接过话头道:“前日路过一处集市,正遇着这女子跪在路边,说什么要卖身葬父。我们三殿下是一眼就看上了。不管三七二十一,非要买下,说是回去就要封为侧妃!这还是殿下头一遭说要纳妃,可不是爱极了。”
    “想来定是沉鱼落雁之容,不然怎么能得乌逊王子青眼。”楼燧说着,眼神已不客气地打量起来。他假装借着酒劲,对四周嬉笑道:“说是贵国习俗不让人看,怕是三王子殿下舍不得吧!”
    “就是!”
    “是啊,新娶的娘子,要我也舍不得”永昌士卒纷纷起哄符合。
    楼燧对着酒囊又喝了一口,对乌斯纳道:“都坐在火边上了,就别裹得这么紧了。吃饭都别扭,反正都是自家人,看一眼也不会掉块肉。殿下让姑娘解了帽子,透透气,多好。”
    乌斯纳又切了块肉,递到兜帽下的影子里,过了一会见肉慢慢进去了,才慢条斯理地说:“乌逊习俗皆由神定,一举一动自有寓意,凡人怎能擅自更改。楼军侯驻守边关,见不到几个女人,怕是旱得久了,才这般好奇。”
    乌逊人听了都嗤笑起来。乌斯纳却不停口,又道:“本王子的宠姬么,要说多漂亮倒也不至于。只是个中趣味妙处,啧啧啧,着实让人欲罢不能。这么说,楼军侯不知能不能体会。”
    说着色眯眯地看着启昱,语气十足暧昧。
    满座男子哪个不懂,乌逊人低笑出声,永昌人则互递眼神,有讪笑的有摇头的,面色各异。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