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晨辉》第704章 魔法

    光明历1076年3月17日
    天气:晴朗。
    宋将我的钱分配处理。
    其中2万元存在顺丰银行里,随用随取。
    然后为我买了各种保险,我看了一下,包括“特种交通工具意外险”——凡是有关火车、轮船等有自主动力的交通工具涉及的问题,都在保险范围之内。
    然后是“普通交通意外险”、额“医疗保险”等十几个险种,这话了我很多钱。
    但按宋的说法,这些保险非常重要——特别是我这两年不可能在一个地方老老实实待着的情况下。
    ~~~
    其实,保险这种东西,在华夏帝国也是一种新鲜事物。本质上,这就是陈鑫那次家宴之后,为底层汉人民众准备的福利——用平时积攒的小部分资产,在关键时刻就能起到救命的作用。
    特别是医疗保险,汉人购买额医疗保险的费用远低于外国人和平民以下阶层的华夏人,而一旦购买,规定时间之内,保险受益人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报销。
    所有费用!不限保额!
    这种规定的让利程度甚至超过了地球21世纪的水平,因此,大部分资本家们都不愿意涉及到保险公司这个新兴的行业中,只有内府、顺丰行等个别“故意讨好内阁”的大企业,才会按规定开办保险公司。
    “虽然我个人认为保险这个行业大有可为~~~,不过不要紧,大部分资本家认为没有利润而不愿涉足的地方,对我们普通就是有好处的。”
    宋潇潇毫不客气的蔑视本国资产阶级(这几乎是普通汉人的共同看法)一番,然后继续说道:
    “所以我们要买足保险,另外,其他人都喜欢购买内府的保险——因为他们觉得有皇家担保,但实际上,保险的实际合同内容都是一样的,顺丰行的保费还比内府便宜一点。”
    ~~~
    除了保险之外,宋经过我的同意,拿出10万元购买了帝国为远西大铁路(从西京到镇远线)发行的债权,年利息百分之六点五,也就是说,我每年可以获得6500元利息收入。
    这利息并不算高(由此可见,我给宋的佣金是多么大一笔数字,不过我坚持认为这是值得的)。
    如果有需要(宋的意思是,我回国的时候),我可以把这些债权转手出售,本金不受影响。
    我一开始以为,这种债权其实就是西方的年金制度,但既然本钱可以收回,这就跟年金制度有些不同了。
    难道,这就是单纯的把钱暂时借给国家,然后收取国家支付的利息?
    如果真是这样,国家用这种手段敛财,倒是够温柔的。
    还有一点,宋似乎没有想到,她为我购买的债权,从名义上来说,是专门为修建从华夏本土到远西的铁路而发行的。
    而这铁路一旦修通,西方所有国家都要面对华夏的重压——如果不是吞并的话。
    也就是说,她用我的钱,给即将侵略我领地的敌人帮忙~~~。
    当然,这话不能跟宋明
    说,事实上,她现在还不清楚,我其实并非华夏的外蕃国家代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与华夏平等的外国使节。
    这大概是历史上第一个以这种身份出访华夏的外国使节吧?我看,不仅宋搞不明白这件事,就连华夏自己的外交人员,能意识到这一点的也很少。
    看他们的态度,肯定还是把我当成他们下属的外蕃国家代表了。
    ~~~
    宋潇潇以为苏美只有20万元现金,她当然知道苏美还有一些宝石,但那也不算太多,而且还得留作紧急时刻的备用金。
    因此,宋潇潇建议苏美去找一份工作。
    实际上,外蕃使? 你现在所看的《帝国的晨辉》 第704章 魔法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 进去后再搜:帝国的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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