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炮灰,要逆袭么》170.财迷啊财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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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琴歌扬声道:“们两个,谁进来陪我喝酒?”
    房顶上的动了两下又安静了,门外的更是稳如泰山。
    既没人赏脸,琴歌只有自饮自酌。酒一入口,琴歌就想骂娘, 明明就是他记忆中的味道, 明明就是他最喜欢的江南醇酒,怎么就是觉得——真他妈难喝!这玩意儿也敢叫酒?
    算了,劲儿不够,量来凑。
    琴歌一坛子酒下肚,终于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最后人事不知,有人进门将他弄上床都没什么反应——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陆离的梦。
    在梦里, 他高高站在云端,一挥袖, 海水倒卷、天翻地覆, 一拔剑,山崩地裂、石破天惊, 纵横驰骋, 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来,依旧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书生。
    简单梳洗后出来,韩朴和余生正在院子里过招, 琴歌看了一阵, 觉得有趣, 随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叫道:“韩朴!”
    韩朴回头:“怎么?”
    琴歌笑道:“看剑。”
    一“剑”刺了过来。
    韩朴翻了个白眼,“别闹”两个字还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缩,似要抽身后退,又似要提刀来挡,最后却只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软软的柳条儿顿在他额前。
    看着韩朴发散的瞳孔、额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缓缓收“剑”,微微一笑,道:“如何?”
    韩朴觉得自己的心脏这会儿才重新开始跳动,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阵,艰难的吞了口唾沫:“这是,昨天一晚上……”
    琴歌点头,只见韩朴发出“啊啊啊啊啊”一连声怪叫冲了出去。
    琴歌大笑。
    余生茫然道:“他这是怎么了?”
    琴歌笑道:“他大约是觉得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话音未落,门外传来韩朴的怪叫声:“老子这二十年都他妈的白活了!狗日的老天爷,没这么欺负人的……”
    余生将自己的兵刃——两柄短剑收了起来,道:“我去吩咐她们摆饭。”
    琴歌点头,目光微凝:他并未刻意掩饰与韩朴之间的相识,反正他在南楚时交游广阔,也认识一些武艺高强的豪侠,有朋友担心他的处境前来帮忙,也说的过去——以韩朴的身手,若是真的误打误撞卖身到他身边倒惹人起疑了。
    让他诧异的却是余生的反应,余生除非是瞎的,否则早该看出端倪,但他却无动于衷——并不是掩饰的太好看不出来,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这些。
    这个暗卫,单纯的有点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剑”刺出,这一次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刚才玩笑时随手一刺的感觉,又一连试了几次,却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从未想过要一步登天,耸耸肩扔了柳条去用早饭。
    因为韩朴跑了个无影无踪,早饭就只能琴歌和余生两个人用,等韩朴回来的时候,琴歌已经练了一轮剑回来,正和余生两个在做木工。
    “要的剑!”韩朴大大咧咧将一柄连鞘的长剑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让我做的事儿,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说的是茶馆的事儿,嗯了一声,目光落在面前的长剑上,额角青筋开始跳动。
    韩朴笑嘻嘻道:“不是要重一点的剑吗?我保证,这是秦都最重的剑了!”
    琴歌也相信,这的确是秦都最重的“剑”: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剑柄还差点到了他胸口,将近两掌宽的剑身跟个门板儿似得,虽剑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长宽,绝对薄不到哪儿去,这样一柄剑,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才拔剑出鞘——他个头不够,直接拔剑有点难度。然后琴歌发现,以他的力气,把它提起来不难,但想握着剑柄将它平举起来……还差得远。
    “故意的?”琴歌一边把玩,一边漫不经心道。
    这绝对是报复!不就用柳条吓了他一下吗?这心眼儿小的!
    韩朴坚决不认:“不是要重剑的吗?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会信他才怪了,低头研究自己新得的宝剑,除了样子奇葩一点,剑绝对是好剑,材质和炼制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还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儿……这柄剑,是见过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杀人如麻。
    再联想韩朴口中的“弄”字,问道:“这是何人的佩剑?”
    韩朴嘿嘿的笑,余生答道:“是齐将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齐有名的先锋官,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每次攻城掠寨皆冲在第一,杀人无算,在与齐接壤的各国,他的名字有止小儿夜啼的神效。
    “王猛来秦都了?”
    韩朴冷哼道:“不仅来了,还嚣张的很。前些日子在长街纵马,伤人无数,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后,虽不再纵马,却还是那么嚣张。那日随手掀了人的摊子,摊主壮着胆子向他索赔,差点被他一拳打死,前来劝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两颗大牙……我亲眼看见的便不止这两回,听说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几个,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妇人都不敢出门呢!”
    “今儿出门,正好看见他拿了人一大屉包子,吃着就走,连笼屉都不还……我横看竖看他不顺眼,加上又想要柄重剑,我就顺手将他的剑弄来了。”
    琴歌双手握剑,勉强挽了个难看的剑花,问道:“偷的,还是抢的?”
    “额,”韩朴挠挠头,道:“算是……半偷半抢吧?”
    余生抬头问道:“什么叫半偷半抢?”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东西动作不利索被人发现,只能拿了东西拔腿就跑呗!”
    “胡说!”韩朴怒道:“我有那么没出息吗?我和他过了几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将剑戳在地上,道:“拿去还给他。”
    韩朴不满道:“就算不喜欢,也不用还给他吧?为了抢这玩意儿,我被他差点把骨头打断了。”
    琴歌道:“就是喜欢,才要还给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来——我将来上了战场,难道要用偷来的兵刃吗?”
    “就还上……”想起早上那一剑,韩朴话说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来都是管杀不管埋的,让他去还东西,没门!
    琴歌也不勉强,道:“余生,把剑送去衙门,就说是路上捡的——让他们帮忙张榜寻找失主。”
    余生还未答话,韩朴已经笑开了,道:“这个我喜欢!榜一张,那王猛岂不是颜面扫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去告诉官府,就是那偷儿吗?”
    “我……”被降格成偷儿的韩朴气的话都说不出来,偏余生就在一旁,他连辩驳一下自己不是偷儿是刺客都不能。
    余生拿了剑离开。
    琴歌继续削木头,韩朴接过余生留下的活儿。
    琴歌边干活边道:“大韩是秦国灭的,为什么看起来更不喜欢齐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只是这个时代的技艺向来是靠言传身教的,他绘出图纸让木工去做,他们却只能看个似懂非懂。琴歌有将形状和尺寸讲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经做出来了——横竖他只需要做一套,而且据余生所言,这样也可以锻炼腕力和指力。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韩朴道:“不过相对起来的话——譬如租着人家的房子住,是喜欢房东被灭了换一个房东继续交租子,还是喜欢时不时来一伙人,抢的粮食、睡的女人、烧的房子,甚至将抓去做奴隶?”
    琴歌默然不语。
    韩朴叹了口气,道:“虽然秦兵过境的时候,也是无恶不作,但他们终究是冲着军队、冲着土地城池来的,可是齐人,他们的目的大多就是为了烧杀掳掠……咱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当然更恨他们,不过们这些达官贵人就不一样了。”大齐是草原部落,游牧而居,他们不擅耕种,也不擅守城,物资匮乏的时候,就会到中原各部来掳掠,等对方的大军一来,又退的干干净净。
    琴歌沉默片刻后,问道:“战争……到底是什么样子?”
    韩朴道:“没见过?”
    “嗯,”琴歌道:“自我记事起,大楚就没有过大型的战争了,听说当初秦国灭韩时,曾有大臣提出派兵驰援,但秦王派了使者去,威逼利诱一番,说大楚若派出一兵一卒,秦兵便弃韩攻楚……国主惧了,果然没有派一兵一卒。后来助韩的魏国果然被灭,国主逢人便说若非他英明睿智,南楚早已灭国……”
    最后一句话不无讽刺,因为稍有见识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浅,不肯派兵联手抗秦,南楚何至于落到如今这样危如累卵的境地。
    韩朴拍拍他的肩膀,叹道:“其实我也没见过战争是什么模样。那时候我跟着师傅在山里练功,等我们得到消息出来的时候,战争都已经结束了……只见到了战争后的断壁残垣和满地尸骸。”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韩朴削了一阵木头有些不耐烦了,问道:“这是做什么玩意儿呢?”
    琴歌道:“蒸酒用的。”他隐隐想到可以快些提升实力、创出剑法的法子,但每天喝这么淡这么难喝的酒,对于好酒如命的琴歌来说,真的是很要命。
    韩朴身为刺客,不怎么碰酒,闻言更是没兴趣,道:“先前我去南安茶馆,他们掌柜的说,要的雅间随时都有,而且他们还刚刚从南方进了一批新茶,让得空的时候去尝尝呢!那意思约莫是让早些去,干脆咱们趁余生那小子不在去一趟?”
    琴歌微楞:莫非那边发生了什么事?这才过去区区两个月,南楚能有什么事发生?
    于是让下面的人套了辆车,直奔南安茶馆。其实南安茶馆,并不是南楚在大秦的势力,而是他的家族,确切的说,是他爹几年前开在大秦的数个小店之一。
    琴歌心中略有些焦急,但马车却越走越慢,最后索性停了下来,隔一阵才走两步。韩朴早不耐烦,跳下马车说去打探,一转眼就又溜了回来,笑道:“王猛那小子在前面,扛着他的那把大剑遛弯呢!他个头大,剑又长,就那么大咧咧的走在路中央,谁的马车都过不去!哈,哈哈!好几个大秦的官儿被堵在他后面,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
    琴歌看着他幸灾乐祸的模样,简直气乐了:“是不是忘了,我们也被堵住了,要不去放个……那什么?”
    “额……”韩朴讪讪道:“要让我杀他的话,倒不算太难,可让我揍他一顿——他皮粗肉厚又力大无穷,加上那柄剑……也不是打不过,就是划不来。要怪就怪余生那小子,这么快就让他把剑弄了回去。”
    琴歌懒得理他,眯着眼靠在车厢上,淡淡道:“大秦可能要有麻烦了。”
    秦钺放下茶盏,看向林诺:“刚才话不是挺多的吗?怎么,要让寡人把他们叫回来陪说话?”
    听出秦钺话中的威胁之意,琴歌抬眸看了他一眼,淡淡道:“陛下没听说过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吗?”
    秦钺轻咦一声,道:“寡人还真没听过……什么意思?”
    琴歌微楞,在他的印象中,这句话不是应该人人都耳熟能详的吗?但此刻他却真的想不起这句话是听何人说过的,索性不吭气。
    秦钺放过他,伸了个懒腰,道:“看也像个聪明人,今天做的这事儿可是蠢透了。”
    琴歌垂眸不语,看着琴歌握着铁链的右手因太过用力而微颤,秦钺心情大好,道:“行了,别捏了,手指头捏断了也捏不断那链子,当然更收不回说的蠢话。”
    自从在牢里见的那一面以来,秦钺虽依旧高高在上,掌控少年生死,却第一次感觉自己占了上风,甚是得意,再接再厉道:“今天最少做错了两件事,第一,这些话不该由来说。同样的话,若是秋韵来说,是同病相怜,是同舟共济,换了旁人来说,是同情怜悯,是为其不平,而这话从琴歌嘴里说出来,那是什么?嘲笑?讽刺?羞辱?而且最重要的是,的话,寡人也亲耳听到了啊!让他日后该如何自处?”
    琴歌低垂着眼,恍如未闻。
    秦钺继续道:“第二,这些话根本就不必说。以为整个南楚就琴歌一个聪明人?能想明白的事儿,难道南楚君臣就没有一个人懂?只怕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可是为何还要和亲、纳贡、送来质子?因为他们怕啊!他们安乐了几十年,他们怕打仗,怕大秦,怕寡人!就算告诉他们,大秦如今外忧内困,就算告诉他们,他们一出兵就能打的大秦数十年不能翻身,那又如何?他们敢吗?所以哪怕自欺欺人,哪怕饮鸩止渴,也要换得短暂的歌舞升平……所以,的话,别说在这里说了无用,便是站在们南楚的朝堂之上说出来,又有什么用?”
    琴歌默然无语,片刻后才喃喃低语道:“……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
    秦钺双目大亮,拍掌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妙啊!这是们南楚哪位大家新写的文章?如此大才,寡人定要见见!”
    又问:“篇颂来听听,寡人便解了的鉄镣,如何?”
    琴歌冷冷道:“不记得了。”
    如此文章,但凡是读书人,谁会不将其视为至宝,怎么可能会不记得?不过秦钺知道这少年生性倔强,他既不肯说,那么再怎么逼迫都无用,淡淡一笑道:“方才听易安说,要让回国?说,朕要不要答应呢?”
    琴歌道:“我非秦人,亦非质子,想来就来,想去就去,与陛下何干?”
    秦钺一瞥他手腕上的铁链,轻飘飘道:“想来就来,想去就去?”
    见少年一双好看的唇又抿了起来,秦钺又意味深长道:“说,家主子为了让寡人放回国,会怎么来央求寡人呢?怕是还不知道吧,家主子虽然看着冷清,在那床榻之上,却……”
    “闭嘴!闭嘴!”琴歌怒极,将铁链扯得哗啦作响:“无耻!下流!”
    秦钺满意一笑:“入则无法家拂士,前面呢?”
    琴歌剧烈喘息几下,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已经恢复了平静,道:“陛下以为过了今日,殿下还会在陛下面前奴颜婢膝、毫无尊严,任由陛下予求予取?”
    秦钺神色一变,几乎立刻反应过来:“刚才那些话,是故意让寡人听见的?”
    “不错!”琴歌道:“这些话,只有出自琴歌之口,入得陛下之耳,殿下才不会继续用所谓的为国为民来麻痹自己,才能……在陛下面前活的更有尊严些……也休想再动不动用南楚安危来要挟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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